五、半夜,我再次枪毙了他
接着前面说,那个小武警提起的那些杀人犯,就是8o年代初轰动全国的碎尸大案,后来拍成了电视剧,当时我正在西北大学中文系读到处张贴着通缉魏振海等的通缉令,没细看,我知道他们早晚会有这一天!不就是那个臭名招著名的“小黑”吗?看完电视剧,我对编剧极为不满,把几个整天闲逛的小混混写成不可一世的黑社会,还有意粉饰小黑的城府,什么读《资本论》了,什么看《论语》了等等,在我看来,他们就是一堆臭狗屎!唯一的目的也是最低级的**——为了钱!那个和我小时侯一起玩过的郭某,我不是没劝过他,可他偏要和小黑搞到一起,咎由自取。我当时很想去找编剧理论,但那罪犯我大部分都认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忍了。枪毙他们是早晚的事,但电视剧给古城带来了不必要的再次恐慌,这是什么光彩的事,至于向全国张扬,它开了西北野蛮暴力写实片的先河,对公安干警的辛勤付出有所贬低,紧接着新疆的、青海的、宁夏的……到处都在学着拍,西北简直成了土匪黑帮窝。被杀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被枪毙的,是法律给予人民应有的答复和必然交代。魏振海越狱,是监所设施太落后,不是他有多大能耐,他知道自己早晚一死,只是垂死挣扎。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没人羡慕他的所谓传奇,逃跑是死囚犯的本能反应。当年他们在北郊电影院门前晃悠的时候,我们彼此的目光偶尔相碰,我总是不屑一顾的,我从来都看不起他们偷鸡摸狗、打架斗殴的无聊行径,不好好谋个营生,还要吃香喝辣,又没有技能,只有去干见不得人的事。什么大隐、中隐、小隐的,他以为自己是起义领袖?电视剧开场白那一声秦腔吼叫,象杀猪叫,给这座城市带来了多少不必要的恐慌。妈的,什么东西!

送走王队长的当天晚上,我到武警营房谈的就是这事,我告诉他们,杀人犯都枪毙好几年了,没必要害怕什么,不要再夸大事实地乱传,黑大个问我:“那个魏振海是不是会飞檐走壁?”,我很生气:“狗屁!他的武器就是砖头、刀子,再就是后来的自制手枪,没这些,他连你的身都近不了,他唯一的功夫就是心黑,又毒又狠。他要真会功夫,就不去偷和骗了,而是抢了!”,大伙都点点头,我告诉他们:“你们是武警,整天练武,别长了坏人的志气,他们总是躲在暗处的,见不得人,他们实际上活的最难受,因为他们没有一刻不害怕。好了,都睡吧!”。不是我有多么胆大,而是我不做违背良心的事,我没必要害怕什么,我的武功也不怎么地,没了枪,我也随时有被袭击和被伤害的可能,但怕能解决问题吗?罪犯就是想把胆怯心理转嫁到被害人身上,好给自己壮胆,逃,是他们最后的举措,但能逃到哪里呢?月球上吗?怕,不是一个合法公民应该持有的真正态度,防范是必要的,但没必要整天提心吊胆,否则,我就不敢经常半夜里到库区里去转了。

这晚,我又一次来到了哨楼上,我趴在哨楼的沿上,回忆着那些罪犯们的样子,怎么也想不起具体的相貌。墙外哨楼下的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用手电筒照过去,是郭某,但看不太清楚,好象是,我问:“你不是在两年前被枪毙了吗?怎么你没死?你越狱了吗?你的罪是必须偿命!”,他蹲在墙根,低着头:“我知道,都怪我不听你的,可我妈总向我要钱,你说我刚放出来,哪来的钱?我总不能再去抢吧?”,我被他激怒了:“抢?!你比抢还可憎!杀人,为了钱你去杀人!你咋不来杀我呢?!你少给自己做解脱!”,他仍低着头:“我刚放出来时,我妈整天嘟囔,说我还不如呆在里面,能省口饭。”,我没好气:“世上,象你那样的妈少有,*疯了你二哥,整天为了你弟弟抽大烟筹钱,你大哥都不敢回来。”,他同意我的说法:“她才真该死!为了弄钱,她让我把小黑请到家里吃饭,可人家不来。”,我越气愤:“这你怎么不向政府交代?你妈应该是同案犯!该千刀万剐!”,他仍不抬头:“可她到底是我妈,你也不能这么说。”,我仍按耐不住自己的情绪:“她生你,不养你,靠你养,却不让你走正路,鼓动你去犯罪,她是什么妈?你还替她辩解?她是制造罪人的罪人!”,他不敢再说什么了。我问他:“你到底是死了,还是越狱了?你们到底杀了多少人?”,他回答了:“杀了六个,小黑让解肢的,胳膊腿都扔到你下面的井里,我蹬的三轮。”,我气愤到了极点:“你他妈混蛋!你们这么残忍,还把尸体扔到我这里,怎么,想把我也牵扯进去?!”,他解释到:“我真不知道你们单位在这里,我从来都不敢打听你在哪里上班,我知道你当过武警,我还以为你在公安局呢。”,我稍微平静了点:“唉,要在公安局就好了,抓你们就不那么费劲了。可惜,看了电视剧才知道你们干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他又解释到:“你每次见我都劝我找事做,我不敢和你多说,其实,那时我已经杀人了,我怕小黑把你也牵扯进来,所以就催你快走。”,我真是无话可说,但仍想劝他:“如果你是越狱的,现在就跟我去自,否则,我开枪打死你!免得你再害人!”,他说:“我比你大六岁,你小时候总叫我哥,现在还能叫我一声吗?”,我再一次被激怒:“少跟我说这些!你想跟我套近乎?没门!你没出息,从小就跟比你小的人玩,小黑和我一样大,你竟然听他的,你咋不阻止他杀人呢?”,他无可奈何地回答我:“他第一次给了我钱,我妈和老婆孩子都有好日子过了。”,我问他:“后来呢?”,他回答:“花完了,他就让我和他一起干。”,我感到莫大的讽刺:“你认为那是好日子?能长久吗?杀人也是干活?你不知道自己是往死路上走吗?”,他突然站起身来:“知道也晚了,我得走了,你保重吧!”,我掏出枪:“想走?!没那么容易!”我对着他开了枪。是的,这是我第一次杀人,也是我最后一次杀人,我不能放过这个罪恶滔天的杀人犯!枪响了,枪声划破夜空。我感到很累,便坐在哨楼里便睡着了。等我醒来,是黑大个武警在摇我:“老大哥,是您开的枪吗?”,我点点头:“我把他打死了。”,还有另外两个兵,他们笑了:“您枪法真准,我们把尸弄回来了!”,我十分怀疑:“你们不怕那野地?也不怕死尸?”,他们几乎是全体搀着我走:“我们还敢吃那死尸呢!”。我和他们一起来到了营房,我问:“尸呢?”,黑大个指着地上的一只野兔:“这是您的战利品,正打在头上!真是好枪法!”我看着地上的野兔纳闷:它就是我打死的杀人犯?……

(于西安市中心盛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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