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阴风吹过,刚才还阳光明媚的天空,一下黑暗了下来。(看小说到网)有经验的人,已经在为即将到来的暴风雨做准备,街上的小摊,也一下子少了很多。
胡忧两眼望着天边的那朵乌云,像是想要研究它的形成过程和它所经历过的历史。对于身边不停呼唤他的红叶,似而不见。

“红叶姐,胡忧队长他怎么了,是不是受伤了。”凡梦担心的问道。

红叶看胡忧怎么叫都没有反应,急急的说道:“凡梦、含玉,你们俩快去把候三,朱大能他们找来。”

“哦,我们马上去。”含玉拉上凡梦就往对面的青楼跑。两个身穿军装的女孩,惊起了一阵莺莺燕燕。不明所以的人,还以为她们来抓偷欢的相公呢。

红叶蹲在胡忧的身边,四处检查着他可能受伤的地方,嘴里还不停的叫道:“胡忧,你怎么样,回答我。”

“胡忧,你到是说话呀。”

找不到伤口,胡忧又没有反应,这让红叶急得泪水直流。

“红叶姐,怎么样了。”含玉边跑边叫道。

含玉的身后,跟着衣衫不整的朱大能一伙人。没一下,就把胡忧和红叶给围在了中间。

“我就知道会有事的,唉,看吧,又没上成。”候三嘀咕着。

“队长,队长。红叶队长,我们队长这是怎么了?”朱大能叫了几下,看胡忧没有动静,不由的问红叶道。

“现在还不清楚,咱们先回营地再说。”

一行人七手八脚的把胡忧送回营地。胡忧在军中,大小也算是个名人。军里没有人不认识他和秦明这两个入队第一天就升官的人。

胡忧的受伤,引来了不少人的围观。还好,适时而来的暴雨,在此时帮了胡忧一把。

按红叶的命令,胡忧被直接送进了医疗部的营帐之中。军中稍微是个官的人,全都花天酒地去了,胡忧受伤的事,也没人管。

以胡忧的体质,那几拳只不过让他有些岔气而已,跟本就没有让他受伤。胡忧现在得的是心病,他钻进了自己设制的牛角尖之中。

今天的遭遇对胡忧的打击很大,秦明临走前说的那句话,更是深深的刺伤了他。让他对前途产生了怀疑。

胡忧表面上嘻哈,其实在内心的深处,他是一个非常要强的人。他知道在身体条件方面,相比于这里的人,他存在着劣势。但是他相信勤能补拙,他相信付出皆有回报。

入伍以来,不论风霜雨露,他都早起练力,晚上练功。在校场上,他流下的汗水最多,在人后,他已经不知道多少次,磨穿了自己的手。

他真可以说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鸡晚,练得比牛勤,跑得比马苦。每次当他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他总是咬紧牙告诉自己,坚持下去,就能成功。

可是努力却没有得到回报,一个喝醉了酒的夫长,三两下就把他打扒在地上。这还是对方用拳,如果是换成兵刃,在战场上,对方直接就可以‘秒杀’他。

这么久的努力,流了这么多的血汗,换来的居然是这样的结果。不用秦明说,胡忧也知道自己很没用。

一切的理想,都变得那样的幼稚。既然迟早要被别人‘秒杀’,还有什么努力的必要吗?

“唉”胡忧长长的叹了口气。

红叶一直就守在胡忧的身边,看胡忧有动静,马上叫道:“胡忧,胡忧你醒了吗?胡忧,快回答我。”

胡忧刚才一直沉进在自己的意识之中,对身边所发生的事,半点都不知道。此时感觉得有人在叫他,才睁开眼睛。

“红叶。”

“胡忧,你终于醒了。真让我担心死了。你哪里伤着了,快告诉我。”红叶急的问着,一只药箱已经抱在了手中,只要胡忧一说出受伤的地方,她马上就会给胡忧用上最好的药。

胡忧看自己身在医疗部的帐中,大概想想,也能猜出之后的经过了。自己的事,恐怕已经被全军传为笑柄了吧。

“受不受伤又怎么样,反正将来上了战场,也不过是多一具枯骨而已。”

红叶听着胡忧的话风不对,赶紧说道:“你怎么敢这么说话呢。你平时练功那么用心,将来到战场上,肯定能建功立业的。”

胡忧每天早晚练功,红叶是知道的。自从和胡忧有了关系之后,红叶就更加留意胡忧的事。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早就看出了胡忧的志向远大。所以即使已经和胡忧发生过关系,没事的时候,她也尽量不去打扰胡忧。让他能有更多的时间,安排自己的事。

“建功立业!呵呵,我原来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每天拼命的努力着。手破了没关系,脚肿了,也没问题,只要能让自己变强,一切都不是问题。

可是我得到了什么。大街上随便拉出一个人,就能把我秒杀。

秦明说得没错。我是一个没用的东西。”胡忧几乎是用吼的,把这些话说出来。

自从断骨疗伤,参军入伍之后,胡忧就一直压抑着自己。他要用自己的血汗,一点点的建立起自己的霸业。

别人睡的时候,他在挑灯看书。别人还没有起,他就已经在外面练枪了。他就像是一条拉紧的弦,在任何时候都提醒自己,不能够松懈。

今天的事,像一块寒冰一样,一下冻住了胡忧的这根弦,让他一下迷失掉了方向,如身坠雾中,前途一片迷茫,无助的像个孩子。

红叶终于明白,胡忧并不是身体受伤,而是在心里受到了打击。红叶是过来人,她知道再刚强的男人,也有脆弱的时候。伸出玉手,红叶把胡忧的脑袋轻轻抱入怀里,希望以女性特有的温柔,让胡忧平静下来。

胡忧从小就没有母亲,这一刻,他却感受到了一丝母性的温暖。他闭上了眼睛,希望这丝温暖可以更多一些。

红叶看胡忧平静了一些,轻轻的抚摸着他的脑袋,缓缓的开口,似是对胡忧说,又似梦呓。

“一个人在高山之巅的鹰巢里,抓到了一只幼鹰,他把幼鹰带回家,养在鸡笼里。因为幼鹰比较小,所以它总被鸡欺负。幼鹰不服气,它想要赢回一局。可是每次的结果,总是比上次更惨。

所有的动物都告诉幼鹰,它永远都打不过鸡的。安于现状,会过得比较好一些。可是幼鹰不这么看,它认为自己必定能够战胜鸡。

于是幼鹰想尽办法,让自己变得强壮。虽然这样使它遭遇到更多的磨难,但是它从没有放弃过。通过努力,这只鹰渐渐长大,羽翼丰满,鹰击长空

胡忧,在我心中,你就是那只鹰。雄鹰出世,那区区小鸡,能难得住你?”

“雄鹰出世,鹰击长空,红叶姐,你认为我是鹰吗?”胡忧喃喃问道。

红叶姐道:“难不成,你想**?”

胡忧一下从红叶的怀里跳了起来,双眼看着夜空,坚定的说:

“我是鹰,我是雄鹰!”

红叶拍手笑道:“这才是我看中的男人嘛。跟我来,我送你一样东西,助你鹰击长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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