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焱慢腾腾地打开车门下车,慢腾腾地打开后车门,盯着半醉半醒的美女,一字一顿道:“这个游戏一点都不好玩。”
“是吗?”

美女脸上再也看不到半点醉意,她睁开一汪秋水般的大眼睛,一边下车一边冷声道:“跟犯罪份子勾结,也一样不好玩,会死人的。”

“你胡说什么?!”秦焱怒道。

“在过去的三个月里,最少有五个苏影的女生被人下药凌辱,这还不包括担心名誉受损不敢说的。”

亮银色的手铐出现在美女右手,她逼视着秦焱寒声道:“迷迭香酒吧地处苏影学院对面,生意一直很不错。我很奇怪,这么个很赚钱的酒吧,以前的老板为什么会转让?还有,那两个流氓明明就快被我抓到证据了,你为什么会突然出现破坏我的计划?所以,我有理由相信迷迭香前任老板,是受到胁迫才不得不转让,而酒吧的新老板背景并不干净,正好利用老板的身份做一些非法勾当。”

不得不说,女人的美丑很大程度上,跟观赏者的喜恶有关。

此前,这个女人被秦焱打出了90分的高分,可现在这个分数直线下降。

美女警花可以加分?

错!

正因为她是警察,这种愚不可及的判断力,反而让分值大打折扣:如果警察都像她这样,每天得有多少人冤死?

当然了,这是他的个人认知,实际上林凌并不像他想象中那么不堪,之所以做出错误的判断……

首先,从客观角度上来说她分析的有一定道理,毕竟前任老板确实没理由,把这么赚钱的酒吧转让出去。

其次,她更大程度上是因为愤怒!

不久前接到一个苏影大三女生报案,在陆续的侦查中,她发现被下药的女生远远不止一个,只不过绝大多数都因为种种原因没报警。案件牵扯到在校大学生,而且还是好几个人,绝对算得上是重大案件了,经过前期调查和侦查,她决定亲自出马把犯罪份子钓上来,结果呢?

她假装醉倒给犯罪份子制造机会,就等着对方下药之后立马抓人,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就连作为证物的那杯酒,都被他灌进金毛混混肚子里,把整个计划破坏殆尽,可想而知她心里有多生气。

“脑子有问题,我没空陪你玩。”秦焱冷冷看了她一眼,转身就走。

咔嚓!

身后传来熟悉的声响,那是拉动枪栓的碰撞声。

“现在你又多了一条辱骂警务人员的罪名,如果再敢往前走一步,我保证你会脑袋开花。对于一个试图拒捕的重犯,开枪击毙也不为过。”林凌的声音很冷,如同她手里那支92式警用手枪。

“这里没人。”秦焱叹了口气。

“我不是公报私仇的人,何况我们没有私仇,就算没人我也不会滥用私刑,前提是你乖乖戴上手铐。”

“我想说的是,这里没人,你不怕我杀了你?”

“杀我?你?杀我?”

她仿佛听到到世上最搞笑的笑话:一个手无寸铁的家伙,在相隔超过八米的距离,要杀一个拿着手枪,枪法还非常精准的警察,这简直是世上最搞笑的笑话,他当自己是钢铁侠还是超人?

秦焱说完这一句,就没有再搭理这个疯女人,向市区方向走去。

“站住!”

“……”

“再不站住我真的开枪了!”

“……”

“混蛋!”

林凌被彻底激怒了,不过她并没有完全失去理智,枪口向下偏移指向秦焱的小腿,准备扣动扳机。

突然!

就在她准备扣动扳机的瞬间,原本背朝她越走越远的秦焱,突然间转身,在光线昏暗的夜幕中,如同幽灵魅影般,沿着古怪的曲线直奔她而来,速度之快完全超出了她的反应极限。

快!

不可思议的快!

当林凌从震惊骇然中回过神时,只觉得右手一轻,92式不翼而飞,冰冷地枪口顶在她后脑部位。

几乎条件反射的,一层细密冷汗从后背沁出,这一切完全颠覆了她的思维。

他不是一个小酒吧的老板吗?

就算是黑道上的人,怎么可能有如此惊人地身手?

或者,这种身手根本就不是人!

她深信,刚才在对方快速逼近时,哪怕自己没有因为惊讶而失神,就算开枪也不可能击中!

她曾经听人说过,世上确实有人能躲避枪击,然而现实中却从未见过,至少这种人绝非平江当地的小黑帮所能驾驭的,单凭这一点就能断定,这个恶心的邋遢男,跟这起案件没有丝毫关系。

这个时候,她不能妥协!

并非因为公事而是为了自尊,如果现在反口说‘这个案子跟你无关’,刚才又是装醉又是拔枪的,不就等于自扇耳光?

“有本事就开枪!开枪啊!”

自幼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上学时是老师眼中的优秀学生,是无数男生拼命追逐的对象,在警队里更是被称之为铁血警花,年仅24岁担任市刑警支队队长,甚至是全省警队里最年轻的警官之一。

她的自尊和骄傲一直高悬在金字塔之巅,所以她不能妥协,何况对方片刻之前还是嫌犯?

林凌怒不可遏的转身,原本指着后脑勺的枪口,此刻正对眉心。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再次超出她的思维极限。

秦焱看了她一眼收回拿枪的右手,双手如同幻影般跳跃,短短不到三秒时间,那支92式被拆分成零件丢在地上。

拆枪很容易,每一个警察在学习射击之前,必须先学习枪支的基本构造,其中就包括拆枪。

但是!

不到三秒把92式警用手枪拆分,这种速度是林凌无法想象的!

身为市刑警队队长,她对枪械的掌握能力堪称精湛,92式拆枪速度最快四秒出头。别看这四秒出头和不到三秒差距没多大,这就好比百米短跑,破十秒记录这么多年,却始终没人能破9秒。

最离谱的是,在秦焱拆枪期间一直盯着她,也就是说他没看手枪,相当于是蒙着眼睛拆枪。

林凌觉得心脏在不停哆嗦:她的92式拆枪速度是四秒出头,比对方慢了一秒多。如果换成蒙眼拆枪,这个数字最少还要延长两秒,那么对方等于比她快了一倍出头,他还是人类吗?

“无聊。”

把一堆零件丢在地上之后,秦焱再次向夜幕中走去。

震惊维持了数秒,然后是更加猛烈的怒火。

她长这么大从来都是第一,从来都是万众瞩目的焦点,然而今天却一次接一次的被打击:先是相隔超过八米被人夺了枪指着脑袋,然后又用三秒时间,把她的92式拆成一堆零件,她的骄傲和自尊轰然崩塌,以至于陷入了愤怒地疯狂。

决不能让那个混蛋轻易离开!

“混蛋!给我站住!”

“……”

“该死!”

眼看秦焱默不作声加快脚步,林凌发现自己的裙子出了问题:她穿的是一步裙,跟那些女白领常穿的职业裙类似,由于下摆较窄束缚了动作,别说是踢腿,就算想把步伐迈大一些都不行。

哧!

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帛裂声,已经走出十多米的秦焱好奇的扭头,却看到让人喷血的一幕。

只见林大警花紧咬嘴唇,好像下了狠心似的,拉住右腿外侧的裙边一撕,一步裙当场被撕开一条大口子。

可能用的力气太大没控制好,沿着缝合线撕开的口子,几乎延伸到了腰际。于是,最高处还不到大腿根部的黑丝袜,就不可能覆盖住那片白花花的嫩肉了,从大腿根部到腰部那段雪白,全部落入秦焱的视线中。

“故意把衣服撕破,该不是要栽赃我非礼吧?”秦焱盯着那片雪白,觉得视线有些很难移开。

“去死!”

林凌稍微往前抬腿,脚跟部位用力往地面一磕,同样的动作双脚各一次,高跟鞋的鞋跟立马断裂变成平底。

没有了一步裙和高跟鞋的束缚,她眼神中闪过一抹凌厉,风一般朝秦焱冲来,用的却是冲拳。

不!

或许在外行看来这只是最基本的冲拳,但落在秦焱眼里却立马看出门道,这分明是以狠辣迅捷著称的‘半步崩拳’。

从刚才秦焱夺枪的步法中,林凌就知道他是高手,所以才撕开裙摆踢断高跟鞋,只有在不受束缚的状态下,才有战胜对方的可能,同时她一上来就用上了全部实力,可惜她还是低估了对方。

“美女,温柔一点。”

讥嘲的笑声在耳边回荡,她骇然发现目标消失,对方竟然如鬼魅般,踏着奇异的步伐避开她的疾速进攻绕到身后。

铁血警花绝非浪得虚名,换成一般人根本来不及变招,她却在这电光火石间拧身,娇躯一转来了个回旋踢。

风摆荷叶腿!

十二路谭腿以腿功闻名天下,讲究的就是快、狠、准,出脚的角度极其刁钻,理论上这一踢的角度加上双方距离太近,除了硬接根本不可能躲避。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速度是格斗的第一要诀,速度快就能抢占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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