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了新加坡,这个华人大量聚集之地,当然林菲尔要去唐人街去省亲。虽然这里几乎都是华人,但还是有最大和最古老的唐人街,称为“</a>”。因为这个时候还没有自来水,居民的饮用水要从安祥山和史必灵的水井汲取再靠牛车运载到居民点,故得名。
林菲尔越长越水灵,在欧美人看来也许还不是惊艳,但到了华人社区里,比如那天跟随总督一起迎接公爵大人的华人富商们无不大赞祸水小美人。林菲尔得意洋洋却又毫不羞怯,而且丝毫无礼法约束,喜欢跟公爵大人手牵手散步,这不要说在华人社区,在保守的英国人那里都是了不得的事情,大家只好当她是小女孩不懂事,法拉第夫妇有时候会向人解释他们夫妇在收养林菲尔之前,林菲尔名义上是公爵家的干闺女,所以关系很亲密。大人们似乎都故意忘了林菲尔曾经说过的“长发及腰时要嫁唐宁”的承诺。
这一次逛牛车水,林菲尔竟然还把法拉第夫妇支开了,理由是“唐宁不是说他的中和长相都能骗倒中国人吗?今天我倒要看看他是不是吹牛,爹地妈咪,今天你们不要跟我们在一起,以免中国人认为我们是从欧洲来的。”法拉第似乎感到了这个古灵精怪的掌上明珠似乎有点不对头,但仍然没有往深处想,她才8岁啊!
唐宁穿了件清国人的长袍马褂,戴着小帽,和前任闺女来在了牛车水,看着熙熙攘攘华人潮流,看着那方块字的大店招,听着广东和福建的各种古怪方言,不禁倍感亲切,终于回来了,呵呵,我未启蒙的同胞们,我该拿什么来拯救你们?还是放任你们,像野生动物一样?毕竟干涉我大清的进程需要大动干戈,身为欧洲贵族的他是否还适合担此重任?
正当唐宁沉浸在怀旧的情绪中时,林菲尔冷不丁来了一句中:“唐宁,你是中国人和欧洲人的混血人种,是吗?”
唐宁先是一惊,已经好久没有人提这茬儿了,却被一个小女孩提出来,而且口气很肯定,这真是……不过,他是惊而不慌,肥而不腻,随即微笑:“怎么?服了吧?我就好像变色龙一样,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英国人。”
这倒是真的,来到牛车水这么久了,似乎没有华人用看外国人的目光来看他。
林菲尔小嘴一撇:“顾左右而言它,更是坐实了你的罪名!放心吧,你是我最敬的人,我不会揭穿你的!”
唐宁:“你生物的课得不错啊,这都能看出来,不过我是不会承认的。有些……是永远不会有答案的。”
8岁小女孩真像个小大人,唐宁越来越不看“小”看她了。
林菲尔:“我最喜欢生物了,尤其是</a>论,我觉得90%的英国人都是傻瓜,那么多明显的证据在那里还不肯信,还要死咬着圣经的教条,笑死人了。”
唐宁:“别笑,这是人类这种社会性动物进化出来的本领,可以叫羊群效应。想象一下你是一只羊,置身于一大群羊之中,你的视线是不可能把四周都看得很清楚的,所以,看到身边的同伴忽然奔跑起来,你最好也赶紧跑,这可能就是狼来了。进化论虽好,可是大部分的人根本没有那个耐心系统地完整地去看,他们只要跟着羊群走就好了,再说了,人类当中有很多人的逻辑思维能力是不行的。
打一个比方,来一个经典段论:假如澳大利亚的绵羊都是美丽奴绵羊,我在墨尔本看到了一群羊,所以,我推断这群羊是美丽奴。这在我们看来是很简单的推理,可是有人就是闹不明白,他们会问:嗯?啥是美丽奴?墨尔本?我没去过!
也就是说,人类会受到自己知识的局限,连最基本的推理也可能不敢确定,他们只能跟着大众跑。在英国,教会不仅是,更是政权,很多选区是按教区来划分的。教会有很大的动机去尽一切可能为自己的合理合法辩护,放谣言,歪曲理解,浑身解数,进化论与教会会有漫长的斗争,也许过了一年也不会有结束的日。”
林菲尔:“……哼,又给我上课了,我已经长大了。”她很自然又挽起了身边</a>爵的胳膊。
唐宁:“撒手!长大了的大姑娘,岂能随便……男女授受不亲懂不?”
林菲尔一咬唇,反而抓得更紧,某人颇为无奈。
小姑娘也有不明白的问题,口无遮拦地问:“我问你,为什么12岁的女孩才可以结婚?”
唐宁:“才……”
林菲尔摇着他的手臂:“说呀!”
唐宁:“你哪儿看来的规定?我都没注意,好像是,大概是,因为12岁的女孩正好是月经初潮的岁数,这代表着女孩性成熟,可以怀孕了。”
林菲尔:“哦……那人都18岁了,为什么你还没娶她?”
唐宁:“那人……”
林菲尔:“那个</a>的贵族小姐。”
唐宁:“都……好吧,虽然12岁就可以结婚,但似乎女孩们都是二十岁以上才嫁人的,我倒是已经十岁了啊,时光荏苒,想五年前我来到这个世界……咳咳!”
林菲尔小耳朵一动:“什么?什么叫五年前来到这个世界?”
唐宁镇定从容地绕过:“五年前来到欧洲的花花世界!”
牛车水的面不平整,林菲尔踢到一块凸起的古板,“哎呦”一声,表示“脚崴了,你背我吧。”
唐宁很怀疑,因为小姑娘是能把足球踢得满天飞的女把爷,怎么会……
不管怎么样,他还是当了小女孩的坐骑,希望她长大两岁之后会淑女一点吧。
小女孩幸福地伏在大哥哥的背上,小脸儿紧贴着他的背,不一会儿,又冒出一个问题:“哎,我还真不知,什么是美丽奴?”
唐宁:“这是一种优良的绵羊种,原产于西班牙,以前啊,西班牙人对美丽奴是看得很紧的,走私被捉住了砍头!不过,后来还是被偷偷运出去了。就像我偷巴西橡胶树种一样,杀头的买卖有人干,赔本儿的买卖没人干!哦,我去年送给你的大衣就是美丽奴。”
小女孩更幸福了,全身都是暖暖的,时隔一年了,才说:“谢谢。”
唐宁把她当成闺女了,说:“想起个事,我在印的时候曾经合一个商人达成君协议,我给了一半的藏羚羊毛给他做原料,他留在印偷做一种昂贵的披肩,叫沙图什。藏羚羊的羊毛比美丽奴还珍惜,在印的</a>地区,是最顶级的嫁妆。欧洲贵妇们也很喜欢。这个商人居然被我重新联系上了,啧啧,缘分!他正在赶来新加坡,想想就感到心暖。到你嫁人的时候啊,我送一件沙图什给你当嫁妆,好不好?”
过了好半晌,小闺女才又说:“谢谢。”
来到豆腐街的时候,唐宁忽然想,像“豆腐”的英这样的拼音是谁发明的?英国人看到能念得出,中国人听到大概能明白,这个得回去找些中国通来问一问,说不定能找到把汉字拼音化的人才。
来到一家戏院门口,传来伊伊呀呀的有趣声音,唐宁 ...
问小闺女:“去听戏吗?”
小闺女:“不去,吵。”
好吧,继续前行,看到一家卖字画的店,这个风雅之地总算不会嫌弃了吧,不由分说,唐宁放下了小女孩,与她共同迈进店门。
唐宁对书法还是蛮感兴趣的,不过土豪就是土豪,想豪而不土真是难了,大部分的草书都不认识,甚至连行书都认知困难,在众人面前还要装作完全看懂了的样。
林菲尔比土豪还土,说:“毛笔写字这么费劲,有什么意义?很快就要被废弃了,对吧?”
唐宁赶紧做出禁声的手势,低调地道:“这是艺术……”
一个老究年纪很大,乍一看还以为他老得耳朵都聋了的感觉,不料他竟听到了小女土豪的说话,正在写毛笔字的他抬起来头来,透过他那圆溜溜的西洋老花镜瞪了小小女土豪一眼,哼了一声:“小丫头,不用毛笔用什么?”
勤奋好的小女土豪随身都带着纸笔呢,她二话不说,把唐宁不久前发明了但从来没有放在心上的“水性笔”拿出来:“老爷爷,你瞅瞅,这是什么?随时可以写字的笔,比毛笔好一万倍。”
水性笔是圆珠笔和钢笔的合体,没有圆珠笔原始墨水的容易玷污纸张的特性,又不需要像钢笔一样灌墨,在</a>已经流行起来,但落后的新加坡,特别是华人社区还没有大规模使用,这位老先生居然是第一次见到。
老先生哈哈一笑:“这个小东西,哪里能划得出笔锋?”他接过来在纸上划拉了几下,“咦?”了一声,补充道:“拿来给帐户先生记帐倒是不错。”
唐宁赔礼道:“老先生莫怪,小女孩不懂事,这种笔只是用在速写上,书法博大精深,还是得看毛笔的本事,不过我不是很懂草书,您会不会写简单易懂的?”
“没问题!”看到后生这么有礼貌,老究大笔一挥,写起规规矩矩的行楷,很看很认,唐宁大爱,连赞“这就是我想要的书法”。他要求老先生再多写几个。
好吧,勉为其难,老先生又来了一句:“知足常乐,益寿延年”。
说实在的,唐宁觉得这样的书法比什么大家都强,真是高手在民间啊,不知道为什么会“流落”到了新加坡,照这个时代的看法,南洋肯定是一个蛮荒之地啊。
唐宁:“小楷宋体这些您能写吗?”
“嘿,小伙考我呢!看在你会讲官话的份儿上,我再写两个!”老先生兴致勃发,在一对陌生“父女”面前显摆自己的技艺。
唐宁微笑着欣赏老究的表演,他确实是在考老先生,他想他找到帮他开发中字体的设计师了,他还以为一定要到大清国才有这样的人才。
唐宁与老先生进一步攀谈起来,原来老先生还是某个官员,因为“洪杨发匪”(平军,以洪秀全和杨秀清为首的留头发的匪徒)丢了辖地而逃难来南洋,当然了,他是不会说他是哪里的人哪里的官,他对唐宁还不够信任。而唐宁则告诉老先生,自己在东印公司工作,这倒不是什么谎言,迄今为止,他仍然是东印公司的董事,而且越来越董事,因为东印公司收成越来越差,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不断有公司的老股东跑来笑容可掬地问:“伯爵/公爵大人有没有兴趣买下我手中的东印公司股票?”看到价格好的,他也就买下了,加上一些东印公司的老朋友,现在他在东印公司的话语权相当重,几乎印总督的人选四成都决定在他手中。
说来也搞,他居然是英国和荷兰双料东印公司的领导,可以说是南洋最有势力的人。他得去巴达维亚去看一看,也就是雅加达。
离开之前,他买了老先生的一幅奔马图,这幅画老先生很喜欢,都不知道题什么字好,本来舍不得卖的,但见到小伙这么谈得来,决定妨痛割爱。唐宁提议,不如叫“马踏飞燕”,老先生叫“妙”,于是,用行草提上这四个大字。老人家一生爱马,连给自己起的假姓名都姓“马”。
从头到尾,这位伦敦公爵都没有露馅自己是“英国人”,林菲尔不得不服,她现在心中已经认定唐宁必是混血儿,不管他承认与否。
林菲尔越长越水灵,在欧美人看来也许还不是惊艳,但到了华人社区里,比如那天跟随总督一起迎接公爵大人的华人富商们无不大赞祸水小美人。林菲尔得意洋洋却又毫不羞怯,而且丝毫无礼法约束,喜欢跟公爵大人手牵手散步,这不要说在华人社区,在保守的英国人那里都是了不得的事情,大家只好当她是小女孩不懂事,法拉第夫妇有时候会向人解释他们夫妇在收养林菲尔之前,林菲尔名义上是公爵家的干闺女,所以关系很亲密。大人们似乎都故意忘了林菲尔曾经说过的“长发及腰时要嫁唐宁”的承诺。
这一次逛牛车水,林菲尔竟然还把法拉第夫妇支开了,理由是“唐宁不是说他的中和长相都能骗倒中国人吗?今天我倒要看看他是不是吹牛,爹地妈咪,今天你们不要跟我们在一起,以免中国人认为我们是从欧洲来的。”法拉第似乎感到了这个古灵精怪的掌上明珠似乎有点不对头,但仍然没有往深处想,她才8岁啊!
唐宁穿了件清国人的长袍马褂,戴着小帽,和前任闺女来在了牛车水,看着熙熙攘攘华人潮流,看着那方块字的大店招,听着广东和福建的各种古怪方言,不禁倍感亲切,终于回来了,呵呵,我未启蒙的同胞们,我该拿什么来拯救你们?还是放任你们,像野生动物一样?毕竟干涉我大清的进程需要大动干戈,身为欧洲贵族的他是否还适合担此重任?
正当唐宁沉浸在怀旧的情绪中时,林菲尔冷不丁来了一句中:“唐宁,你是中国人和欧洲人的混血人种,是吗?”
唐宁先是一惊,已经好久没有人提这茬儿了,却被一个小女孩提出来,而且口气很肯定,这真是……不过,他是惊而不慌,肥而不腻,随即微笑:“怎么?服了吧?我就好像变色龙一样,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英国人。”
这倒是真的,来到牛车水这么久了,似乎没有华人用看外国人的目光来看他。
林菲尔小嘴一撇:“顾左右而言它,更是坐实了你的罪名!放心吧,你是我最敬的人,我不会揭穿你的!”
唐宁:“你生物的课得不错啊,这都能看出来,不过我是不会承认的。有些……是永远不会有答案的。”
8岁小女孩真像个小大人,唐宁越来越不看“小”看她了。
林菲尔:“我最喜欢生物了,尤其是</a>论,我觉得90%的英国人都是傻瓜,那么多明显的证据在那里还不肯信,还要死咬着圣经的教条,笑死人了。”
唐宁:“别笑,这是人类这种社会性动物进化出来的本领,可以叫羊群效应。想象一下你是一只羊,置身于一大群羊之中,你的视线是不可能把四周都看得很清楚的,所以,看到身边的同伴忽然奔跑起来,你最好也赶紧跑,这可能就是狼来了。进化论虽好,可是大部分的人根本没有那个耐心系统地完整地去看,他们只要跟着羊群走就好了,再说了,人类当中有很多人的逻辑思维能力是不行的。
打一个比方,来一个经典段论:假如澳大利亚的绵羊都是美丽奴绵羊,我在墨尔本看到了一群羊,所以,我推断这群羊是美丽奴。这在我们看来是很简单的推理,可是有人就是闹不明白,他们会问:嗯?啥是美丽奴?墨尔本?我没去过!
也就是说,人类会受到自己知识的局限,连最基本的推理也可能不敢确定,他们只能跟着大众跑。在英国,教会不仅是,更是政权,很多选区是按教区来划分的。教会有很大的动机去尽一切可能为自己的合理合法辩护,放谣言,歪曲理解,浑身解数,进化论与教会会有漫长的斗争,也许过了一年也不会有结束的日。”
林菲尔:“……哼,又给我上课了,我已经长大了。”她很自然又挽起了身边</a>爵的胳膊。
唐宁:“撒手!长大了的大姑娘,岂能随便……男女授受不亲懂不?”
林菲尔一咬唇,反而抓得更紧,某人颇为无奈。
小姑娘也有不明白的问题,口无遮拦地问:“我问你,为什么12岁的女孩才可以结婚?”
唐宁:“才……”
林菲尔摇着他的手臂:“说呀!”
唐宁:“你哪儿看来的规定?我都没注意,好像是,大概是,因为12岁的女孩正好是月经初潮的岁数,这代表着女孩性成熟,可以怀孕了。”
林菲尔:“哦……那人都18岁了,为什么你还没娶她?”
唐宁:“那人……”
林菲尔:“那个</a>的贵族小姐。”
唐宁:“都……好吧,虽然12岁就可以结婚,但似乎女孩们都是二十岁以上才嫁人的,我倒是已经十岁了啊,时光荏苒,想五年前我来到这个世界……咳咳!”
林菲尔小耳朵一动:“什么?什么叫五年前来到这个世界?”
唐宁镇定从容地绕过:“五年前来到欧洲的花花世界!”
牛车水的面不平整,林菲尔踢到一块凸起的古板,“哎呦”一声,表示“脚崴了,你背我吧。”
唐宁很怀疑,因为小姑娘是能把足球踢得满天飞的女把爷,怎么会……
不管怎么样,他还是当了小女孩的坐骑,希望她长大两岁之后会淑女一点吧。
小女孩幸福地伏在大哥哥的背上,小脸儿紧贴着他的背,不一会儿,又冒出一个问题:“哎,我还真不知,什么是美丽奴?”
唐宁:“这是一种优良的绵羊种,原产于西班牙,以前啊,西班牙人对美丽奴是看得很紧的,走私被捉住了砍头!不过,后来还是被偷偷运出去了。就像我偷巴西橡胶树种一样,杀头的买卖有人干,赔本儿的买卖没人干!哦,我去年送给你的大衣就是美丽奴。”
小女孩更幸福了,全身都是暖暖的,时隔一年了,才说:“谢谢。”
唐宁把她当成闺女了,说:“想起个事,我在印的时候曾经合一个商人达成君协议,我给了一半的藏羚羊毛给他做原料,他留在印偷做一种昂贵的披肩,叫沙图什。藏羚羊的羊毛比美丽奴还珍惜,在印的</a>地区,是最顶级的嫁妆。欧洲贵妇们也很喜欢。这个商人居然被我重新联系上了,啧啧,缘分!他正在赶来新加坡,想想就感到心暖。到你嫁人的时候啊,我送一件沙图什给你当嫁妆,好不好?”
过了好半晌,小闺女才又说:“谢谢。”
来到豆腐街的时候,唐宁忽然想,像“豆腐”的英这样的拼音是谁发明的?英国人看到能念得出,中国人听到大概能明白,这个得回去找些中国通来问一问,说不定能找到把汉字拼音化的人才。
来到一家戏院门口,传来伊伊呀呀的有趣声音,唐宁 ...
问小闺女:“去听戏吗?”
小闺女:“不去,吵。”
好吧,继续前行,看到一家卖字画的店,这个风雅之地总算不会嫌弃了吧,不由分说,唐宁放下了小女孩,与她共同迈进店门。
唐宁对书法还是蛮感兴趣的,不过土豪就是土豪,想豪而不土真是难了,大部分的草书都不认识,甚至连行书都认知困难,在众人面前还要装作完全看懂了的样。
林菲尔比土豪还土,说:“毛笔写字这么费劲,有什么意义?很快就要被废弃了,对吧?”
唐宁赶紧做出禁声的手势,低调地道:“这是艺术……”
一个老究年纪很大,乍一看还以为他老得耳朵都聋了的感觉,不料他竟听到了小女土豪的说话,正在写毛笔字的他抬起来头来,透过他那圆溜溜的西洋老花镜瞪了小小女土豪一眼,哼了一声:“小丫头,不用毛笔用什么?”
勤奋好的小女土豪随身都带着纸笔呢,她二话不说,把唐宁不久前发明了但从来没有放在心上的“水性笔”拿出来:“老爷爷,你瞅瞅,这是什么?随时可以写字的笔,比毛笔好一万倍。”
水性笔是圆珠笔和钢笔的合体,没有圆珠笔原始墨水的容易玷污纸张的特性,又不需要像钢笔一样灌墨,在</a>已经流行起来,但落后的新加坡,特别是华人社区还没有大规模使用,这位老先生居然是第一次见到。
老先生哈哈一笑:“这个小东西,哪里能划得出笔锋?”他接过来在纸上划拉了几下,“咦?”了一声,补充道:“拿来给帐户先生记帐倒是不错。”
唐宁赔礼道:“老先生莫怪,小女孩不懂事,这种笔只是用在速写上,书法博大精深,还是得看毛笔的本事,不过我不是很懂草书,您会不会写简单易懂的?”
“没问题!”看到后生这么有礼貌,老究大笔一挥,写起规规矩矩的行楷,很看很认,唐宁大爱,连赞“这就是我想要的书法”。他要求老先生再多写几个。
好吧,勉为其难,老先生又来了一句:“知足常乐,益寿延年”。
说实在的,唐宁觉得这样的书法比什么大家都强,真是高手在民间啊,不知道为什么会“流落”到了新加坡,照这个时代的看法,南洋肯定是一个蛮荒之地啊。
唐宁:“小楷宋体这些您能写吗?”
“嘿,小伙考我呢!看在你会讲官话的份儿上,我再写两个!”老先生兴致勃发,在一对陌生“父女”面前显摆自己的技艺。
唐宁微笑着欣赏老究的表演,他确实是在考老先生,他想他找到帮他开发中字体的设计师了,他还以为一定要到大清国才有这样的人才。
唐宁与老先生进一步攀谈起来,原来老先生还是某个官员,因为“洪杨发匪”(平军,以洪秀全和杨秀清为首的留头发的匪徒)丢了辖地而逃难来南洋,当然了,他是不会说他是哪里的人哪里的官,他对唐宁还不够信任。而唐宁则告诉老先生,自己在东印公司工作,这倒不是什么谎言,迄今为止,他仍然是东印公司的董事,而且越来越董事,因为东印公司收成越来越差,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不断有公司的老股东跑来笑容可掬地问:“伯爵/公爵大人有没有兴趣买下我手中的东印公司股票?”看到价格好的,他也就买下了,加上一些东印公司的老朋友,现在他在东印公司的话语权相当重,几乎印总督的人选四成都决定在他手中。
说来也搞,他居然是英国和荷兰双料东印公司的领导,可以说是南洋最有势力的人。他得去巴达维亚去看一看,也就是雅加达。
离开之前,他买了老先生的一幅奔马图,这幅画老先生很喜欢,都不知道题什么字好,本来舍不得卖的,但见到小伙这么谈得来,决定妨痛割爱。唐宁提议,不如叫“马踏飞燕”,老先生叫“妙”,于是,用行草提上这四个大字。老人家一生爱马,连给自己起的假姓名都姓“马”。
从头到尾,这位伦敦公爵都没有露馅自己是“英国人”,林菲尔不得不服,她现在心中已经认定唐宁必是混血儿,不管他承认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