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冤家易结
潘家的酒宴比沈来宝想象中的还要大,原先朱家大宅并没有那么大的厅堂可以容纳下十余户人家,更因到处都栽种着竹子,地方静雅却显拥挤。如今潘岩将全部竹子除去,从前院开始搭起棚架,延伸至后院。

夜愈深,南风巷子的人陆续到来。沈来宝稍稍留意了下,巷子里一共十七户人家,这里的大圆桌一桌可坐十人。巷子的人家多是一妻多妾,孩子也多,除了花家可以一家坐成一桌,其余的人家还得分成好几桌。

可是沈来宝发现人都来齐后,没有桌子多出来,也没有少一张桌子,潘岩是将邻里全家大小都算上了——包括暂未归家的人。

他心里有点发毛,潘岩这是提早将每家每户能来的人都计算了一遍,如果有谁没来,简直就是一目了然。

看来做奸臣也是个技术活……

院子里熙熙攘攘,大多都在欢愉闲谈,相反他们这一桌就显得沉寂多了。

沈家不许姨娘同桌,因此沈老太太领着沈来宝他们去和花家拼了桌,让姨娘们去坐另一张桌,这会她的旁边坐着自家孙儿,见他走神,唤了一声,“来宝饿不饿?”

“奶奶我不饿。”沈来宝右手边是花铃,再右边是花朗。他的面色沉郁,不见笑颜,全然不似平时那样谈笑风生,他想花朗应该是也知道这潘家家主就是潘岩了。但是他会来让他很意外,也不知道是谁劝服的。

人刚来齐,潘岩就出来露了脸,说了一些客套话,但并未说自己的名字。沈来宝觉得如果他说了他是谁,今晚潘家的饭菜肯定会剩下很多,因为大家会被吓得吃不下饭。

幸好开席了潘岩也没有说,众人气氛融洽的喝酒吃菜,颇为热闹。

沈来宝刚提起筷子,就见潘岩过来,说道,“看来这里还有空位。”

花朗的脸色立刻沉冷,正要顶他一句没有,花续已先站了起来,插话道,“有的,潘老和潘小少爷坐这边吧。”

潘岩看他一眼,跟花平生长得有七八分像,甚至气质也相像,一表人才,“那老夫就坐这了。”

花家有五个人,沈家有四个,挤了潘岩和盘子来,位置也不算太窄。

花铃正挨着沈来宝,人又矮许多,沈来宝只是侧脸往潘岩那瞧,视线就能从花铃头上掠过。他看见她的发上,别着自己送的簪花。簪花在灯火下不似白日看见的艳丽,可颜色宜人,小巧精致,好看得很。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日后就请多指教了。”潘岩拿了酒杯要敬众人,众人微顿,陆续拿起酒杯。

唯有花朗不拿,花续正要为他开解,沈来宝就道,“花二哥你染了风邪,就不要喝了。”

花铃闻声抬头看他,她二哥什么时候生病了。心中有疑,可他既然这么说,定是有缘故的,便没有当场问话。廖氏也忙说道,“对,朗儿你今晚吃菜也少吃些油腻的,少吃几口无妨。”

两人将路都给花朗铺好了,倒让花朗心头难受,他的任性,却要给旁人带来无尽的麻烦。他勉力拿起酒杯,说道,“我以茶代酒吧。”

动作神情这么勉强,潘岩早就看出了门道,可是他并不说,也不在意,如果他什么都要跟不喜欢他的人计较,那这一席的人,都已成死尸了。

他以为最清楚自己身份的沈来宝会坐立不安,食之无味,谁想一看,他分明吃得最欢。自己吃得欢就算了,还给旁边的祖母夹菜,给一旁的花铃夹菜。他颇觉意外,这少年明显跟一般人不同。

沈来宝只有一个想法,组团把潘岩吃穷——虽然并不可能。

但绝不能让奸臣影响了心情,这点倒是能做到的。他做他的大奸臣,他吃他的三十道好菜。不得不说潘家厨子做的菜还挺好吃的,可惜这是潘家,要是是花家的话,他还能隔三差五去蹭饭的。

花朗勉强吃了几口,味同嚼蜡,如坐针毡。他觉得自己每吃的一口,都像是在吞别人的血肉,是潘岩搜刮的民脂民膏,是潘岩刀下的忠臣亡魂。

盘子和潘岩在两兄弟的席位之间,他的左手边就是花朗。瞅了几眼,都觉他慢如蜗牛,看得他都压抑了,“不舒服就回家去。”

花朗本就心情不悦,一听就说道,“舒服得很。”

盘子轻笑一声,在花朗看来十分轻蔑,甚至是挑衅。

世上有爱屋及乌一词,那必然也有恨屋及乌的事,他瞧潘岩不顺眼,连带他的外孙也觉得可恨。

旁边弥漫硝烟,连花铃都察觉到了,今天的二哥很不对劲。她知道盘子的外公就是潘岩后,也很诧异憎恶和害怕,害怕他伤害自己的家人。

听说潘岩不喜欢别人流露出不喜欢他的模样,所以花铃一整晚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她甚至还想让她二哥也收敛一下脾气,可千万不要被大奸臣盯上了!

沈来宝此时已经吃饱了,吃得慢条斯理,却吃得甚欢。在座的人都显得有些沉闷,唯有沈来宝面色最轻松。他已经想过了,非要死的话,那也是逃不过的,倒不如坦然面对。

花铃坐在他一旁总被夹菜,这会也吃饱了。茶水喝得多,有些内急,可这里人多,饭桌上说又不雅,瞧了一会便和母亲说弄脏了手,想去洗手。

沈来宝喜欢饭后小站,坐着难受,一听就离了凳子,“婶婶,我也要去洗手,我带小花去吧。”

廖氏轻轻点头,有人陪着,总比她自己在潘家走动得好。

潘岩唤了下人来领他们去洗手,等离了酒席,花铃就快步走到下人旁边,低声和她说了一句。婢女就转而领她去解手了,沈来宝没听见,问道,“小花你跟她说什么了?”

花铃脸一红,“来宝哥哥你在这里等我,等会她会给你打水净手的。”

沈来宝被她抬手一拦,还没反应过来,虽不解可也顿住了步子,“那你快点回来,晚了我过去找你。”

“我很快就回来。”花铃说罢就随婢女走了,留沈来宝在那站着。

沈来宝和朱家的小孙子打过架,这几年也并不往来,唯有拜年的时候和爹娘来过,不过都是在大厅上坐一会,并没有看过朱家院子。这会站在这廊道下,寒风冷冷,眼前唯有假山池水,显得萧条孤寂。

一阵冷风吹来,沈来宝立于风中也不哆嗦。好一会他才回神,他竟然一动不动的在等个小姑娘。这就跟当年他第一次去桃庄一样,期盼着着十年后能和佳人同行,而不是跟个小豆丁。

如今小豆丁长成了小姑娘,五年后就……他眨了眨眼,五年后小花就是姑娘了。风华正茂,碧玉年华,不是小豆丁,也不是小姑娘。

想到五年后的花铃,沈来宝还是很期盼的,不知道到那个时候,她是不是还是天然腹黑小白兔,又或者是奥斯卡·铃。

思绪神游到五年前,便想起了那桃庄。

在白庄主在他爹面前将他坑了后,父亲单独去找了他,为他善后,救治那些被烧伤的人。但条件是,桃庄要给沈家。

自觉桃庄已经没有可利用价值的白庄主当然是一口答应,把桃庄给了沈家,由沈家来救治被烧伤的人。

只是沈老爷得了桃庄后,就放置在了那里。沈来宝问过他买那块地来做什么,沈老爷只答了四个字——以此为戒。

花那么多钱来为儿子买个警示,沈来宝觉得他爹还是很大方有远见的。

而今想起,又想到之前他曾想过要开发个赛马场,那桃庄似乎可以……反正已经被烧得差不多了,如今无人打理,更是一片荒芜之地,铲平了地,重新起建马场,倒是可行。

沈来宝以前思索事情总是容易入神,一旦入神就很难察觉到周围动静。后来在校场被师父成客教训了几次,他便养成了可沉思,却还能耳听八方的习惯。此时耳边正有轻微脚步声,他往那边看去,来人颇让他觉得意外。

潘岩刚进廊道已经看见了他,少年的身姿挺拔,哪怕几次寒风刮过,他也是岿然不动。可惜这样的人注定不会与他为伍,所以才觉得更可惜。

沈来宝迎面相对,也不怯懦,“潘相吃饱了么?”

“你不该问我可果腹了没,而是该问同席的人,可吃饱了。”

“我吃得挺饱的。”

“老夫看出来了。”潘岩走到近处便停下脚步,转而面对萧瑟院落,“老夫不喜欢寒冬,没有生气,死气沉沉,连带着人也觉得苍老。”

沈来宝也缓缓转过身,之前还对他万分戒备,现在怎么一脸要跟他探讨人生似的,“我听说潘相十三岁就在科举崭露头角,被宋翰林收为门生,领你顺利入仕。可是后来潘相却揭发他叛国,导致宋家灭门,而潘相却因此平步青云。宋翰林死的时候,是在初春,正是万物萌生,朝气蓬勃的时候,可对宋翰林来说,却如寒冬。”

潘岩说道,“你倒是一点都不怕触怒我。”

沈来宝耸耸肩,“明明是潘相要找我说春秋,话悲凉的。”

潘岩不由笑笑,“我方才看着你,一直觉得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你太过正气,否则以你的资质,一定能接我衣钵,待我百年之后,我苦心经营数十载的东西,不至于被人毁了。”

沈来宝怎么听这都是在夸奖他有资质,却说不出一个谢字,“人生在世不过百年,你都七十岁的人了,为什么还无法对权力放手。”

潘岩反问,“为何要放手?”

“因为你现在看起来并不开心。”

潘岩笑了笑,“你信不信我如果现在放手,明天我就死了。”

沈来宝信,潘岩的仇敌还少么,想杀他的人恐怕早就排到三条街外了。从他犯下第一件血案开始,他就要一辈子往前走,不能停下,一旦停下,他就没命。所以为了保命,只能夺走别人的命。

他如果想回头,那就只有将自己的命交出去。

然而潘岩不是这种人,因此哪怕过了这么多年,他也没停下,如今不会,以后也不会。

潘岩忽然问道,“如果当初知道我就是那个潘岩,你可会救我?”

沈来宝想也没想,“不会。”

潘岩并不气恼,这少年的脾气他着实欣赏,比之太过内敛的花家长子,比之太过暴丨露锋芒的花家次子,沈来宝像极了年少的他。

“既然这样痛恨,为何现在不杀我,如今我身边可没有埋伏着人,你身手这样好,很轻易就能得手。”

沈来宝才不信他身边没有暗卫,恐怕他抬起手来戳一戳他的胳膊,就从天而降跳出一打的护卫要砍他,“要改变一个国家,从来都不是只杀一个人就可以的。都说擒贼擒王,那是在战场上。战场上没了领头的将军,就没了核心,军队很轻易就乱了。可是你在朝为官多年,早就有了自己的羽翼。我想就算你倒了,你的人依然可以掌控好局势。毕竟人总会老总会病,一旦病倒,那想吞食你的人肯定不少,因此你必须要为自己留条后路。只是……”

“只是?”

“你百年之后,又何必再让大央受创。你已经享尽荣华富贵,大央并没有对不起你的地方。你身为大央国的人,那还它一片宁静,又有何难。”

潘岩心知他年少,又不曾入过朝廷,许多事情他并不懂,他也不想继续说这个。许久才道,“潘儿出生没多久,我就将他接到身边,并让他承我潘家姓氏。我那女儿脾气执拗,女婿更是如此,他们私奔成亲,并未告知我。后来女婿屡屡上书弹劾我,我看在潘儿的份上没有同他计较,谁想他竟联合了其他大臣,想杀了我。”

沈来宝心头咯噔,“所以你杀了他……”

潘岩摇摇头,“我看在他儿子的份上不跟他计较,可是他却不看在我是孩子外公的份上放手。这样的白眼狼,不要也罢。我让圣上将他发配边疆,想着等哪天他回心转意再让他回来。可是那个文弱书生,撑不过一年,就死了。死讯传来,我的女儿也带着潘儿跳河想自尽,被我救了上来。”

沈来宝意外,“带着孩子一起跳河?”

“对。她说不想让孩子变得像他外公一样,心狠手辣,与其如此,倒不如将他杀了。这样看来,我的女儿,也恨不得要我的命。”潘岩的声调很平和,说的似乎不是自己的事情,“我将孩子带离她的身边,不让她跟孩子见面。我亲眼看着我唯一的女儿发疯,她咒骂我,每日骂着难以入耳的话。”

沈来宝顿时唏嘘,任何人被亲生女儿恨到这种地步,心里都不会欢喜的。

“再后来有一天,她解下自己的腰带,吊死在了房梁上。我接她下来时,她的身上还是暖的,我就这么抱着她,像她刚出生那样,直到她身体冰凉。”

沈来宝无法想象那种场面,只是听他缓声描述,就觉得周身寒凉。

潘岩又道,“我为他们夫妻两人挑了一个好地方,置于高山之上,前可尽览大央皇城,后有百纳川流。我又让道士为他们做法,来世,再不要与我潘岩有瓜葛,免得来世又将我气着。”

沈来宝微微一顿,虽然他不愿承认潘岩是个好人,可人有七情六欲,说他是酷吏也好,说他是奸臣也罢,只是他隐约觉得,潘岩让道士来做法,并不是怕他们来世“讨债”,而是怕自己下一世又不能做一个好父亲,累了女儿一世。

两人说话之间,有人往这边过来了,沈来宝听出是谁的脚步声,说道,“是花铃。”

潘岩点头,一会那拐弯处走出个俊俏的小姑娘,果真是花铃。明明脚步声那么轻,他却还是听出来了。

周身轻松的花铃见了他,连走路都轻快了许多,“来宝哥哥。”她走到跟前见了潘岩,才略微紧张,不知道他同沈来宝在说什么,下意识捉了他的袖子,这才跟潘岩问好。

轻微的动作入了潘岩的眼底,已然明白她这是想保护沈来宝,想笑话她不自量力,可是又觉这份勇气难能可贵。再看沈来宝,浑然不知,看来人果真都是有缺点的,比如沈来宝的缺点,就是日后可能不知佳人心意,白白错过许多好光阴。

难得从污浊世间看到一股清流,潘岩已经打消了要花铃入潘家的念想,末了对沈来宝说道,“你是不是疑惑我为何要到这里定居?我可以坦诚告诉你,我那外孙,实在是太寂寞了。人老从善,不想自己造孽过多,加罪在孩子身上。”

一直觉得潘岩老谋深算的沈来宝没想到潘岩竟然跟他说这件事,而且理由还是这个。潘岩是觉得盘子信服自己,又能与他为友,所以才搬到了这里?目的只是要盘子结交到朋友,不至于太过孤僻?

他有些怀疑,又有些理解。

可他仍旧存疑,这种怀疑,是来自对潘岩的不信任所导致的鹤唳风声。

花铃不知他们说了什么话,只是潘岩背影此刻没了疏离和戾气,倒有长者慈悲,“来宝哥哥,你还洗手么?”

婢女端着扑腾着热气的水在旁边看着他,沈来宝回神,洗净了手,这才带着花铃回到酒席前。

满桌的人,各有心思,各有人生,也各有悲喜。乔迁新居的喜宴,吃出满满惆怅感来。不知这是潘岩府邸的人,还在酒席上说说笑笑,心中无忧。

沈来宝心思神游,拿了茶杯一口喝完。喝进嘴里便觉火辣辣的,见老爹瞪直了眼看自己,他问道,“怎么了爹?”

“……来宝,你刚才喝的那一杯是酒。”

沈来宝轻轻眨眼,酒意瞬间就冲上脑门,随后脑袋重重磕在桌上,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席上十余人顿时大眼瞪小眼,看着沈来宝一人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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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饱暖思□□,沈来宝觉得昨晚自己吃得太撑了,又喝了酒,导致晚上竟然做了美梦。他梦见自己喜欢上了一个姑娘,可是那姑娘总是走在他前面,不给他正脸瞧。

他一边跟着美人一边想着她为什么不回头,走了十条街他终于忍不住了,跑上前去喊她。结果身材纤细的美人一回头,却变成了个小个子,还大声道,“来宝哥哥!”

他猛地坐起身,禁不住哆嗦了下。他敲敲有点重的脑袋,心里念着可惜,美人怎么就变成个小豆丁了。他以为最后是在做梦,却听见门外真的有人在喊他,而且可不就是花铃的声音。

沈来宝忙卷着被子走到门口,开了门问道,“小花你喊我做什么?”

花铃着急地抓了他的被子就往外拽,拽得沈来宝差点被子都掉了,“小花你等等,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不好了来宝哥哥!“花铃睁着明眸大眼满是惊慌,“我二哥和盘子哥哥打起来了,就在马场,打得马倌哭着跑过来喊我去劝架。我就赶紧来找你,可是你……哎呀来宝哥哥你快点换衣服,我先去了。”

沈来宝忙伸手抓住她,“你去的话非得被那两个炮仗误伤,你等我一会,别自己跑了。”

花铃心中焦急,没有应声。等他进去,还是感觉得去劝架,不然依照她哥哥的脾气还有盘子的脾气,都会受伤的,她焦急得转了两圈,喊道,“来宝哥哥我先去了。”

正在穿裤子的沈来宝一急,抓着裤头就跑到门后要再开门抓住她,可这个样子怎么能见人,唯有火急火燎地跑回去穿裤子穿外裳,抓了玉冠就往外面跑,坐上马车疾奔马场。

狼狈不堪的沈来宝到了马场,一步跳下马车,心中已然有了个非常坚定的决定——等找到了他们,他非要胖揍那两个炮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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