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秀走入房屋中,安曼朝她望了一眼,神色惊喜万分,李书秀朝她点点头,替她松开绳子,取下她嘴上贴纸,轻声道:“安曼,我们这就出去。”
安曼忽然泣不成声,她断断续续说道:“我对不住你,阿秀,我不该对你这么凶。”

李书秀笑道:“我已经全数忘啦,咱们先不忙说话,逃走要紧。”双手扶住她胳膊,稍稍用力,安曼站了起来,但她忽然间双足无力,瞬间又坐了下去。

安曼心下慌张,匆忙道:“我的脚,我的脚不听使唤啦。”

李书秀暗想:莫非她又走火入魔了?伸手在她足踝上一探,发现她双足经脉已然闭塞,应当是方才用力过猛之故。

她知道此刻局面凶险,无暇替她疏通经络,若是待会儿火势一起,山贼杀进府邸,她心神一乱,非但救不了安曼,连自己都有逆经乱脉之险。她沉思再三,说道:“我将你扛出去。”

正欲行动,忽听屋外传来惶急之声,直奔厢房而来。安曼连忙说道:“你快些扶我坐回原处,原样摆好,自己找地方躲起来!”

李书秀无可奈何,心7£,道:“她暂时并无危险,我先暂时躲避。”快手快脚,将安曼恢复原样,翻身躲到床下,等刚刚缩身藏好,木扉吱呀一声,随后传来王辉的声音,他低声道:“安曼,门外的侍卫被我点中穴道啦,我带你从密道逃跑!”

安曼呜呜两声,有些怕他,王辉劝道:“你不必害怕,我并无恶意。我对你....一片好心,可昭日月。”他生怕安曼挣扎,将她扛在肩上,身手矫捷,奔如骏马,一下子闪身而出。

李书秀心中甚为喜悦,心想:师父到底还是回心转意了。她感念师恩,极不愿与师父为敌,此刻见他悔改,不由得如释重负。

但她并不莽撞,追出房间,远远坠在两人身后,见王辉对此地极为熟悉,他上蹿下跳,转弯拐角,不一会儿便来到一处书房,他拉动一本厚重经文,只听地面霍霍大响,片刻之后,正中的书桌自行挪开,地面赫然出现一个大洞。

李书秀啧啧称奇,见王辉毫不犹豫的跳了下去,李书秀等了片刻,也随之一跃而下。也是她运气极好,等她刚刚落地,只听头顶咔嚓一声,那窟窿又自个儿合上了,要是稍晚少许,她便无法跟来。

四周颇为幽暗,但每隔八尺,便点着一根火把,想来是王辉所为,李书秀想:师父果然机警,居然能给他找到都护府的密道。

这地道石壁呈灰白色,毫无装饰,颇为简洁,但路面整齐,并不坎坷,也并无岔路,她运心法侦测周遭气流,奔行如飞,轻手轻脚绕着地道追了一百多丈,忽然听见前方传来喘息之声。李书秀心底生出警觉,在墙角倚着躲避,静静观察远方情形。

只见王辉与安曼分别坐在两侧石壁上,安曼有些紧张,身子不停发抖,而王辉则捂住脑袋,脸现痛苦之色,他说道:“安曼,安曼。我为什么这么傻,我为什么会把你送到蒙古鞑子手上来?我真是个笨蛋,我简直无药可救啦!”

他俯身过来,一把撕去安曼嘴上贴布,凝视安曼的容颜,眼中满是柔情,他说道:“你和达兰呼玛简直一模一样,真主啊,你简直太美啦。”他语气中显现出无尽讨好和喜悦,不像是对晚辈说话,倒像是对着自己倾慕的情人在表达爱意。

安曼皱起眉头,说道:“弘吉剌叔叔,你认识我妈妈么?”

王辉颓然坐倒,泪水缓缓流下,他苦笑道:“弘吉剌,弘吉剌。没错,我何止认识你妈妈?我本来要和达兰呼玛成亲,要不是那个汉人从中作梗,我又如何会与她分离?又为何会远走他乡,离开村庄十几年?”

安曼抿住嘴唇,见他如此伤心,不禁劝道:“大叔,你莫要难过啦,我妈妈已经回到真主身边去了,就算你再悲痛,她也不会回来了。”

王辉仰着脑袋,呆呆的望着头顶,说道:“安曼,有些话我憋在心里了十多年,一直找不到人倾诉,你若不嫌弃,我把以往的事都告诉你如何?”

安曼见他可怜,心生同情,犹豫着点了点头,说道:“你说吧,我听着,不过你最好快些,那些蒙古鞑子说不定会追上来。”

王辉似乎有些头脑不清,他一点儿也不在乎追兵,只是说道:“我眼下叫做王辉,可不再是以往那个懦弱、胆小、无能的弘吉剌。我与你的母亲达兰呼玛,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相亲相爱,好的如同亲人一般。我们一同放羊放牛,一同去捕捉野兽,一同在草原上唱歌,一同跑到森林的边缘去看野兽....”他滔滔不绝,将以往一件件小事如数家珍般说了出来,语气沉醉,满是幸福之意。

安曼与李书秀同时想起了昔日与拉普的感情,那段已然逝去的懵懂之情,那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是她们心中最美好的回忆,一时之间,两位少女魂牵梦绕,沉浸在遥远的时光中。

王辉又道:“我想要娶达兰呼玛,但她的父亲认为我配不上她,因为我太瘦弱,太贫穷,太胆小,太懦弱啦。在村子里的比武大赛,我总是早早被淘汰;我追不上野兽,捉不住骏马,也不懂得弹琴奏乐,唱出美丽的歌谣,我一无是处,唯一拥有的,就是对达兰呼玛强烈的爱意。

可那些统统都没用,她是村里最神圣的女孩儿,是一位能够唤回勇士灵魂的圣女。在一次攀亲的竞技中,我惨不忍睹的败在了村长儿子的手下,他一把抱住安曼,两人眉来眼去,相视而笑的场景,至今都如同一把刀子一般,刺痛着我的心脏。

他们的亲事定在三天之后,我知道那一天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那将是我的灭顶之灾,我将在那一天了断自己的性命,我将用我的死将他们的婚礼搅和。

可就在那时,我遇上了一个汉人,他大约三十多岁年纪,神色和蔼,武艺很高。他见我小小年纪,却伏在草丛中哭泣,于是上来询问我缘由,我把心里的事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他笑着对我说:‘小兄弟,你的那位心上人并不喜欢你,你还是忘了她吧,她如果能收获幸福,那你也应当替她高兴才是。’

我摇头道:‘我如果娶不了她,我就去死。我不怕死,我怕得是见她和别的男子在一起。’

那汉人说道:‘你死都不怕,那天下间对你而言就没有做不到的事情啦,你应当用拳头把她抢回来,而不是在这儿哭哭啼啼,呼天抢地的想要自杀。’

我心想不错,但又明白自己武艺低微,如何是村长儿子的对手?他可是村里最勇猛的英雄。

汉人说道:‘我有一种含有剧毒的毒药,非常危险,但可以凭空增长力气,让人变得勇猛无比。你若是不怕死,想不想尝尝我带来的毒药?说不定它能够帮你把心爱的女孩儿给抢回来。’

我听他这么说,心中害怕起来,可想想刚刚说出的豪言壮语,又觉得这是笔划算买卖,反正我早晚会死,与其跑到他们的婚礼上抹脖子,还不如吃下毒药,搏一搏运气。我于是昂然说道:‘来吧,把你的毒药喂我吃下。’

那人一听,登时高兴起来,仿佛不是他在帮我,而是我在帮他。他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瓶子,里面满是绿幽幽的药丸,药丸表面看起来十分恐怖,在黑暗之中,竟然散发出绿色的光芒。

我吞下药丸,过了一会儿,只觉得五脏六腑都焚烧起来,又觉得有无数只虫子在我皮肤上撕咬,我意识模糊,可感觉却清楚的很。我害怕起来,只能不停想象达兰呼玛与别人亲密时的景象,以此对抗接连不断的痛苦。

不知过了多久,我头晕脑胀的醒来过来,发现自己裹着一张毛毯,正躺在那汉人的身边。他在空地上生了一堆火,盘膝坐在地上,见我醒来,他高兴坏了,喜滋滋的说:‘成啦,成啦,我这‘破釜沉舟丸’总算有效啦。’

等我完全清醒之后,他让我试试力气,我发现自己变得极为强壮,举手投足都有无穷力量,而且我跳的比谁都高,瘦弱的身子也一下子变得健美壮硕。我感激至极,向他连连道谢,他笑道:‘你不必谢我,我才应该好好谢谢你呢。要不是碰上你,我这药丹也不知多久才能奏效。’

原来自从他炼成这丹药以来,我是第一个服下不死之人。这药丸虽然能将人体潜能发挥出来,令人凭空增长三十年功力,但若是心意不坚,没有视死如归的决心,服下药丸,立即一命呜呼。”

安曼心中惊讶,说道:“这人如此神奇,只怕是真主派来帮助你的使者吧。”

李书秀也心想:我听说世上有许多灵丹妙药,可以助人增长功力,这位汉人既然能炼制这等丹药,虽然危险,但也非常了不起。

谁知王辉泪光闪烁,指着自己苍老的脸说:“安曼,我不来瞒你,你知道我今年几岁吗?”

安曼茫然摇头,李书秀想:我也不知师父年纪,但瞧他模样,恐怕也有六十多岁了吧。

王辉哭泣道:“我今年才三十六岁,当年遇上他时,我不过二十岁年纪。我服下他的药丸之后,内力增长,可也随之飞快变老。那人不是真主的使者,而是魔教的暗夜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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