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歌正在换鞋,听到脚步声扭头,便看到穿着睡衣的宋锦从楼上跑下来。
齐歌无奈摇头:“跑慢点,小心摔着”。
宋锦跑到他面前站定,扬起的小脸带着璀璨的笑意,明亮的灯光下莹白如玉。
齐歌笑着摸摸她的头发,“吃晚饭了吗”?
“怎么办?我好像给忘记了”?宋锦懊恼的蹙眉,“可是也不是很饿”。
“等着,我去给你做宵夜”。齐歌脱下外套递给宋锦,迈着大长腿走向厨房。
宋锦抱着齐歌的外套像个小尾巴似得跟在后头进了厨房,高大的男人有条不紊的洗菜切菜,下锅蒸煮,脸上始终带着温和从容的笑意,没想到在外冷漠严酷的男人竟然是个家务小能手。
宋锦靠着门框渐渐看入迷了,直到一张放大的俊颜现于眼底,宋锦猛然醒过神来。
齐歌一手端着一碗面条,清白的面,上面卧着一个荷包蛋,几片绿油油的青菜,撒开的葱段,清香扑鼻,看着就令人食欲大振。
“好香”,宋锦深深吸了一口,舔了舔唇,一脸馋样。
一碗面下肚,宋锦看着对面吃了几口就搁置一直看着她吃的齐歌:“你厨艺真是太好了,连普通的汤面都做的这么好吃”,宋锦对他露出大拇指,毫不吝啬夸赞。
齐歌眉目舒展开来,清淡温和,如星如月:“以后我每天都做给你吃”。
呃……这诱惑实在是太大了些,宋锦喜滋滋的想,有个这么帅又能干的男人,她真是太幸福了。
对面女孩笑眯眯的模样像极了慵懒饕餮的小猫,让人想疼爱到心坎里去。
齐歌从没想过他会有这样一天,家里不再冷冰冰,也不再一个人孤独的吃着冷饭,他的生活里、生命里住进了一个人,带着鲜亮的色彩将他单调黑白的世界染得五光十色。
他喜欢这样的感觉,这让他感觉到自己还活着,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需要他。
进房间前,宋锦对跟在身后的齐歌挥了挥手,“晚安”。
“晚安”。
对面的门关上,隔绝了少女曼妙的背影,齐歌才转身回自己房间,裤兜里的手机适时震动起来,齐歌拿起来看了一眼,身上气息一瞬间变得冷漠。
将手机扔回床上,齐歌转身进了浴室洗澡。
五分钟后,齐歌穿着浴袍从浴室里走出来,手机依旧不知疲倦的震动,似有对方不接就一直打下去的劲头。
擦干头发,齐歌在床边坐下,伸手拿过手机,目光深沉的盯着手机屏幕,最终手指点开接听。
“喂”。冷冰冰的声音机械刻板,这是外人最熟悉的齐歌。
“你个臭小子还知道接电话,是不是看到是我老头子才故意不接的”,一道中气十足的苍老声音从手机里传来,那声音如洪钟震得人耳膜鼓痛。
齐歌将手机远离了耳朵一米远,沉声道:“我刚才在洗澡”。
“哼……信你才有鬼,你肯定是故意不接我老头子电话的,害得我手都打痛了”,老头咕哝了一声,:“什么时候回家一趟”?
“我最近很忙,没时间”。声音比刚才又冷了一分。
“有时间陪小女朋友,没时间看看我老头子”?老头本来有些愤怒,突然又哈哈笑开来:“本来以为你小子不解风情老大不小了还没女朋友老头子我愁得头发都白了,没想到你终于开窍了哈哈,外公懂你,不过有时间一定要把那女孩带回来给外公过过眼,你小子看上的女孩一定不差……”。
齐歌蹙了蹙眉,“我还要忙,先挂了”。
老头赶忙怪叫一声:“别,我还有事要给你说”。
“快说”。
“还是这么冷”,电话里老头吐槽了一声,不敢再磨叽赶忙说道:“三天后上官卿会在家里举办一场庆功宴,他找不到你人,就把请帖送这里来了,我知道你小子两袖清风不爱交际,但身在这个圈子里,该做的还是要做,上官家族今非昔比,已经有赶超洛家得势头,你这次压了上官叶一头,上官玮那老匹夫心底定不好受,趁着这次庆功宴给他们点甜头,也代表我们孟家的意思,都在一个圈子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总比交恶好……”。
“知道了”。
“啪嗒”对方挂了电话,老头听着听筒里传来的嘟嘟忙音,气的眉毛一抖一抖的。
“这小子,就是欠收拾”。
恨恨的放下听筒,跟了孟山一辈子的警卫员闫冬笑着道:“老首长,齐歌少爷可是个大忙人,以前呢是忙工作,现在有女朋友了,可不是要陪女朋友,您老可等着抱重孙子吧”。
这话可算是说到了孟山心里,乐呵呵的点点头,遂即蹙眉:“不知道是哪家的千金,可得好好调查一番,歌儿身边可不能有什么不三不四的女人”。
闫冬心想老首长担心的也太多了,嘴上答道:“齐歌少爷从小就聪明稳重,喜欢的女人也肯定不一般,老首长您是太关心齐歌少爷了”。俗话说关心则乱,他可是知道老首长对齐歌少爷超乎寻常的疼爱,连亲孙子都得靠边站。
孟山叹了口气,“说到底也是我对不起他,要不是我当年……唉,随他去吧,只要是他真心喜爱的女子,无论什么出身,随他高兴”。
闫冬笑着道:“老首长能这样想最好,总有一天齐歌少爷会理解您的”。
孟山看了眼墙上的钟,时针指向十一点,“祁儿呢,还没回来”?
闫冬摇摇头:“二少爷可能又歇在朋友那里了吧,年轻人嘛,总是爱玩”。
拐杖狠狠敲着地板,孟山沉声道:“荒唐,这孩子越来越不像话,歌儿像他那么大的时候早就成了优秀标兵,这孩子还整天不靠谱的玩,等他回来我非得敲断他的腿,明明都是孟家的子孙,差别怎么就那么大”?
闫冬:……齐歌少爷和二少爷孟祁根本没有可比性好不好?
而正被人念叨的孟祁正在黑暗中挣扎,嘴里塞着臭烘烘的抹布,动也动不了,叫也叫不出声,只能用头顶着床板,震响声希望能换来微秒的希望。
可惜,他换来的不是希望,是恶魔的脚步。
他被人从床底下扯出来,双眼接触到灯光令他不适的微眯起眼,便听得少女美妙如银铃般的声音:“怎么这么不老实,还想要逃出去吗?看来我只能把你的脚筋挑断你才能不想着离开我”。
少女手中赫然出现一把亮闪闪的匕首,孟祁吓得双眸大睁,呜呜叫着不住摇头,在他眼中,这美丽的少女是个疯子,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为什么要用这么可怕的眼神看我,我长得很丑吗”?摸了摸脸,少女清澈的眼底有着疑惑。
不……这个魔鬼很美,很美,尤其是此刻,齐腰长发披散在身后,露出一张精致完美的脸蛋,黯淡的月光下,眉目如画,凤眼深邃而神秘,又如山间的清溪剔透迷离,令她整个人散发着迷醉人心而又勾魂摄魄的魅力,她手中握着匕首,笑得温柔又残酷……
孟祁恍惚的想,即使被她杀了,也死而无憾……这种念头刚刚出现孟祁突然一个激灵,双眸恢复清明,惊恐的看向面前的女孩。
她的美,能杀人……
“竟然能醒悟过来,不错,你也不像看起来的那么一无是处,所以,我改变主意了”。孟祁看着面前逼近的匕刃,心里哀嚎不断,大骂这疯子不讲诚信,都说了不杀他了……
“哗啦”一声,他胸前的衣服被划开,露出大片胸肌,宋锦啧啧叹道:“看着细皮嫩肉的,没想到还挺有料”。
孟祁感到胸前一凉,便看到那女人竟然毫不避忌的盯着他的胸看,孟祁瞬间觉得热气直冲脑门,一张脸涨成猪肝色。
“你要干什么”?
宋锦凉凉的瞥了他一眼,大有你自作多情了的意味:“齐歌不论脸还是身材还是魅力气质不知比你强了多少倍,我眼光还没那么差”。
冷嘲热讽的话更是让孟祁气的脸都白了,又是齐歌,他到底哪里比不上齐歌了……
遂即他看到对方那双细嫩白皙的手在他身上不住乱摸,手指游走过的地方激起一层颤栗,他羞耻的感觉到自己竟然起反应了……
宋锦无语的看着那支起的小帐篷,少年脸蛋红红的把脑袋撇到一边,撅着嘴巴一声不吭。
宋锦只不过想摸一摸他的骨头,结果令宋锦很满意,这少年的身体很适合练武,就是江湖上盛传的练武奇才的那种体质,不好好利用一下真是可惜了。
宋锦没再管对方那什么龌龊心思,拿出银针在少年手腕胸口大腿内侧四个地方各扎一针,孟祁感到一疼,遂即鲜血顺着针眼流出来,宋锦双眼紧紧盯着孟祁的反应。
这是一种失传已久的内功修炼方法,前世时,她偶然从头领那里得知,此方法虽能短时间内提升功力,但需要一个绝佳体质的人做引渡,那人还必须阴气充沛,轻易寻不得,即使找到这个人还需要放血洗髓,过程及其麻烦痛苦,可以说,这个人代替她承受所有痛苦,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
七七四十九天后,她的内力可抵得上常人十年,而引渡人将会拥有她的一半内力,如果有一天她死了,引渡人必死无疑,而引渡人死了只会折损她的一半功力。
这种方法阴毒无比,宋锦本来不想这样做,但她如今怀孕,内功修炼无法更进一步,齐歌身边亦是危机四伏,她不能让齐歌分神保护她,短时间内提升功力的只有这个方法,并且对她的身体不会有丝毫损伤,反而会促进胎儿的成长发育。
这是看到这个少年后宋锦临时起意的想法,这人是百年难得的绝佳清骨,又是干净的童子身,对她的修炼是锦上添花,而且这人想要杀她,对待一个仇人,宋锦可没有可笑的同情心。
孟祁感到体内有一股热气渐渐凝聚在小腹处,全身燥热,令他不住的挣扎,然后那热气像是突然爆炸开来,蹿向他的四肢百骸,孟祁突然脸色扭曲,一声压抑的痛呼透过嘴里塞着的抹布飘荡出来。
黑暗中,少女的双眼明亮逼人,染着疯狂的喜悦和激动:“天哪,你比我想象的还要优秀,选择你果然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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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快乐,恭喜发财^_^今天章节够肥吧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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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锦跑到他面前站定,扬起的小脸带着璀璨的笑意,明亮的灯光下莹白如玉。
齐歌笑着摸摸她的头发,“吃晚饭了吗”?
“怎么办?我好像给忘记了”?宋锦懊恼的蹙眉,“可是也不是很饿”。
“等着,我去给你做宵夜”。齐歌脱下外套递给宋锦,迈着大长腿走向厨房。
宋锦抱着齐歌的外套像个小尾巴似得跟在后头进了厨房,高大的男人有条不紊的洗菜切菜,下锅蒸煮,脸上始终带着温和从容的笑意,没想到在外冷漠严酷的男人竟然是个家务小能手。
宋锦靠着门框渐渐看入迷了,直到一张放大的俊颜现于眼底,宋锦猛然醒过神来。
齐歌一手端着一碗面条,清白的面,上面卧着一个荷包蛋,几片绿油油的青菜,撒开的葱段,清香扑鼻,看着就令人食欲大振。
“好香”,宋锦深深吸了一口,舔了舔唇,一脸馋样。
一碗面下肚,宋锦看着对面吃了几口就搁置一直看着她吃的齐歌:“你厨艺真是太好了,连普通的汤面都做的这么好吃”,宋锦对他露出大拇指,毫不吝啬夸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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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钟后,齐歌穿着浴袍从浴室里走出来,手机依旧不知疲倦的震动,似有对方不接就一直打下去的劲头。
擦干头发,齐歌在床边坐下,伸手拿过手机,目光深沉的盯着手机屏幕,最终手指点开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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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歌将手机远离了耳朵一米远,沉声道:“我刚才在洗澡”。
“哼……信你才有鬼,你肯定是故意不接我老头子电话的,害得我手都打痛了”,老头咕哝了一声,:“什么时候回家一趟”?
“我最近很忙,没时间”。声音比刚才又冷了一分。
“有时间陪小女朋友,没时间看看我老头子”?老头本来有些愤怒,突然又哈哈笑开来:“本来以为你小子不解风情老大不小了还没女朋友老头子我愁得头发都白了,没想到你终于开窍了哈哈,外公懂你,不过有时间一定要把那女孩带回来给外公过过眼,你小子看上的女孩一定不差……”。
齐歌蹙了蹙眉,“我还要忙,先挂了”。
老头赶忙怪叫一声:“别,我还有事要给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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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子,就是欠收拾”。
恨恨的放下听筒,跟了孟山一辈子的警卫员闫冬笑着道:“老首长,齐歌少爷可是个大忙人,以前呢是忙工作,现在有女朋友了,可不是要陪女朋友,您老可等着抱重孙子吧”。
这话可算是说到了孟山心里,乐呵呵的点点头,遂即蹙眉:“不知道是哪家的千金,可得好好调查一番,歌儿身边可不能有什么不三不四的女人”。
闫冬心想老首长担心的也太多了,嘴上答道:“齐歌少爷从小就聪明稳重,喜欢的女人也肯定不一般,老首长您是太关心齐歌少爷了”。俗话说关心则乱,他可是知道老首长对齐歌少爷超乎寻常的疼爱,连亲孙子都得靠边站。
孟山叹了口气,“说到底也是我对不起他,要不是我当年……唉,随他去吧,只要是他真心喜爱的女子,无论什么出身,随他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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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冬摇摇头:“二少爷可能又歇在朋友那里了吧,年轻人嘛,总是爱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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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锦只不过想摸一摸他的骨头,结果令宋锦很满意,这少年的身体很适合练武,就是江湖上盛传的练武奇才的那种体质,不好好利用一下真是可惜了。
宋锦没再管对方那什么龌龊心思,拿出银针在少年手腕胸口大腿内侧四个地方各扎一针,孟祁感到一疼,遂即鲜血顺着针眼流出来,宋锦双眼紧紧盯着孟祁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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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四十九天后,她的内力可抵得上常人十年,而引渡人将会拥有她的一半内力,如果有一天她死了,引渡人必死无疑,而引渡人死了只会折损她的一半功力。
这种方法阴毒无比,宋锦本来不想这样做,但她如今怀孕,内功修炼无法更进一步,齐歌身边亦是危机四伏,她不能让齐歌分神保护她,短时间内提升功力的只有这个方法,并且对她的身体不会有丝毫损伤,反而会促进胎儿的成长发育。
这是看到这个少年后宋锦临时起意的想法,这人是百年难得的绝佳清骨,又是干净的童子身,对她的修炼是锦上添花,而且这人想要杀她,对待一个仇人,宋锦可没有可笑的同情心。
孟祁感到体内有一股热气渐渐凝聚在小腹处,全身燥热,令他不住的挣扎,然后那热气像是突然爆炸开来,蹿向他的四肢百骸,孟祁突然脸色扭曲,一声压抑的痛呼透过嘴里塞着的抹布飘荡出来。
黑暗中,少女的双眼明亮逼人,染着疯狂的喜悦和激动:“天哪,你比我想象的还要优秀,选择你果然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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