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已是初秋,入夜后的天井露重风凉。封澜穿得少,连打了两个喷嚏。丁小野不由分说拉她起来,说:“你的手凉得像鬼一样。走,我送你回去。”
封澜是愿意多留在他身边的,哪怕多一秒也好。然而丁小野的语气容不得她拒绝,况且他主动送她,不再推三阻四,又是一个让她窃喜的小进步。她小心翼翼地捕捉着他的每一点温情和妥协。

丁小野去收拾天井的凳子时,封澜悄悄地把一个苹果放在他的床头。这已经成为她的一种习惯,她更愿意把这当作两人之间的某种默契。

他的床虽简陋,收拾得还算干净,丝毫不像康康睡时那样凌乱。她弯腰的时候,一根发丝落下,正好掉在他的枕上,浅色的枕套使得褐色的发丝分外显眼。封澜本想把它捡起来,手已触到枕套,却又后悔了。就让它留在这里吧,这点私心让她感到隐秘而快乐。

就在缩回手的瞬间,封澜眼尖地发现丁小野的枕头下似乎有东西。她掀开枕头一角,下面竟然是一串钥匙。她拿起来,让她手指轻颤的不是钥匙,而是挂在钥匙扣上的一只串珠小兔。

这样的串珠小兔封澜很眼熟,因为她也有一只,崔嫣送的。这个发现无异于拿针在封澜心中猛扎了一下。这种做法的串珠工艺品流行于很多年前,如今已经很少见了,再说两只形态大小如此雷同的兔子,封澜有心自欺也无法相信只是巧合。

这只也是崔嫣送的?他俩什么关系?什么时候认识的?她怎么会一点知觉都没有?仓皇间,封澜把兔子放在手中细看,才注意到丁小野枕下的这只明显有一定年头了,就和他那串钥匙一样古旧而斑驳,完全有别于崔嫣送给她的那只簇新的兔子。

崔嫣今年刚满二十岁,她十三岁时被曾斐领回家,封澜差不多是看着她从一个黄瘦的小丫头长成如今亭亭玉立的模样。她和曾斐之间一直亲密异常,丁小野再神通广大也不大可能凭空插一腿,而且还是许多年前的事。手上这只兔子身上的小珠子都发黄变色了,少说也有十年八年的历史,那时崔嫣才几岁,这完全说不通。

困惑间,封澜听到丁小野在外面叫她,“走吧。”

她从小被教育随意翻看他人的私属物品是极不礼貌的行为,闻声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把东西放回原处,这时丁小野正好走过来。他站在仓库的门口,问:“你又在干什么?”

封澜直起腰,讪讪地指了指床头的苹果。丁小野也看见了,受不了地笑了笑,却没有多说,只催促道:“快走,别磨蹭。”

他们一道走出餐厅。封澜若有所思地问:“丁小野,你喜欢什么年龄段的女人?”

丁小野在她后脑勺推了一把,没好气地反问:“任何年龄的女人都像你一样无聊?”

封澜被他推得晃了晃,恼火地用包去砸他,“你既然知道我是女人,就不能拿出点绅士风度来对我?我只不过是想知道,是不是任何年纪的男人都喜欢二十出头的小姑娘。”

丁小野笑得不怀好意。他还没说话,封澜已然意会,沮丧地摆摆手说:“算了,我知道你会说,你只喜欢胸大听话好生养的。”

“行啊,封澜。”丁小野的笑容更愉悦了,“你好像真的变聪明了一点。”

封澜说:“呸,我用脚都能想到你们这种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低等动物思维……”

她停下了脚步,丁小野也是。他们刚走到大厦保安亭附近,两人都看到了刚从里面走出来的曾斐。

曾斐正在和身边的人交谈,那人封澜也见过,正是负责办理她被抢案件的民警。这时曾斐也注意到了他们的存在,惊讶道:“封澜?这么晚了……”

后半段话曾斐没有说出口,因为他看到了封澜身边的丁小野。他似乎用了几秒才回忆起这个男人是谁,神情也开始变得有几分古怪。

封澜理解曾斐,如果是她这种时候撞见曾斐和女秘书并肩而行,恐怕也会有同样的反应,更何况她和曾斐不久前还曾经处在“谈婚论嫁”的边缘。

虽然不打算刻意解释,但封澜同样也不打算回避。她吸了口气,看了丁小野一眼,暗暗挺直腰杆对曾斐说:“先别说我,应该我问你才对。我回餐厅有点事,你在这里又是为什么?”

“哦,是这样。”曾斐解释道,“你的车不是一直没找到?我觉得这没有理由。正好小陈他们所长是我的朋友,我让他带我来重看一遍大厦的监控,我到底也做过警察,现在又从事安保科技这一行,多少有点心得,想看看能不能发现点蛛丝马迹。”

封澜心里有些过意不去,说道:“你别操心这个了,其实我也不是很着急。”

曾斐笑着说:“不管怎么样,总要案子了结了大家才安心。我最近也没什么事,可能就像崔嫣说的,摘了警徽那么多年,心里还有破案的瘾,这是病,得治。”

他这么说当然是想让封澜心里舒服一点,封澜还能说什么?她唯有发自内心地说了声:“谢谢你,曾斐。”

曾斐的笑意更深了,“再客气我就尴尬了。我们还是朋友吧,是朋友我就会做这些。原本我还在想抓到嫌疑人之前你一个女孩子独进独出不安全,用不用我送你,可又怕两边的老人心里多想。现在看来是没必要了。我和小陈还要去看下一个监控,你早点回家。”

告别了曾斐,封澜心情复杂。曾斐不需要她感谢,他说为朋友他也会这么做的。她何尝不知道曾斐是个大忙人,即使他稍有闲暇,一个单身男人,大好的夜晚做什么不好,何必一遍遍去看枯燥无味的监控画面。曾斐无疑是个好人、好朋友,然而……

“后悔了吧。”丁小野的声音在身畔传来,他走着,低头笑了笑,对封澜说,“一个被你拒绝过的男人……嗯,你要说普通朋友也行,他都能这样对你,好过我落井下石一百倍。好好一个人,何必犯贱呢?别说我没有提醒过你,要玩也要看你玩不玩得起,趁现在还来得及后悔,你大可以回头去找那个姓曾的,这样岂不是皆大欢喜?”

封澜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丁小野,他的眼神洞悉人心,却毫无感情,一如他刚说出来的话和他此刻的面容。

封澜方才是有些失落没错,她那么在乎他,在她心里,丁小野理所当然是特别的。然而她两次被抢,他都在场,第二次虽说他救了他,但心里其实也做过袖手旁观的打算。他总说人首先要学会自保,理智上封澜接受,情感上却多少为他的冷情而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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