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叔的大脑袋凑了过来,通常情况下,这种事情我不会讲给普通人听。所以我只是劝道:“熊叔,你要是信我一句,赶紧把郑三的尸体弄走烧掉,然后回去洗个澡睡个觉,明早起来就把这件事忘了。”
熊叔经历的事情不少,自然知道这种情况没办法用常理来解释。他略一沉思,问道:“不会有大麻烦吧?”

看在他跟我父亲的关系上,我还是低声作了解释:“咱们可能是遇到冥龟怨虾了,传说这东西是很多人突遭横死后怨念所生,之前用封印符封着一时半会还不会有事,可郑三他们财迷心窍打开了封印符,这可就算是揭了盖子了。”

“会有什么后果?”

这种事毕竟我也没经历过,不过在古书上看到过不少相关的内容。其中一本古书中记载了一个故事,说的大概是南宋的时候,据说有个土夫子曾经在一座古墓中得了种叫做“百鬼幡”的邪术,为了炼成这所谓的宝贝,他拉了一帮人做了山匪,包围了一个有数百口人的偏远村庄,把村子里的人都按照邪术要求的手法残忍弄死了。“百鬼幡”炼没炼成不知道,最后受害者的尸体全被他丢弃进了村子里的一口池塘。

村子里有个机灵人躲过一劫,成功逃脱之后跑去报了官。等官兵翻山越岭浩浩荡荡前来剿匪,却发现整个村子已经弥漫在黑色的瘴气之中。领头的让人进去查探情况,进去两拨都是有去无回。

幸好一个游方道士路过,直接找到官兵头子说道:“去不得人了,这是怨瘴,里面必已生出冥龟怨虾。若想破除,必须尽快用山匪祭奠,否则等这冥龟成了气候,周围的百姓必遭无妄之灾。”

好在官兵头子善战,带人去挑了山匪巢穴,道士亲自把这群罪大恶极的山匪丢进了池塘。

一炷香的功夫,瘴气散开,多人目睹到一只半透明独角巨龟浮到池塘水面,伸长脖子朝官兵这边频频点头,似在作揖感激,随后“砰”的一声炸开,化作虚无。

接着,池塘中无论是村民还是山匪的尸体都浮了上来,最后仵作敛尸的时候发现,山匪无一例外的脑子都没了,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吃了个干净。

听完我讲的故事,所有人都打了个寒颤。胖头补充道:“二哥,我听说这个东西是怨气化形为冥龟,龟又会产出一种似虾非虾的物种,这东西擅食活脑,之后反哺冥龟,被称作是怨虾。我还听说这些东西只要暴露在光和空气中,就会化为虚无,要不我们想个办法把这些东西都灭了?”

这些我都知道,而且用现有的一些科技,也应该能收拾了这些东西。不过跟未知有关的事物哪有这么简单,我白了胖头一眼道:“无知!有因果的事物,你灭得了吗?这东西形灭化怨,这么多怨气就算把白老大弄来,咱叁也没办法化解,搞不好整个清河镇都要受到牵连。而且,封印打开了,我担心最多三天时间,那种黑色的瘴气就会出现。”

爱丽丝把我们的话翻译给男技和女技,也不知道两人听懂了没有,频频点头,甚至还低声讨论。

熊叔听得一头雾水,好在他也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打断我的话道:“小四,你说的这些叔都不懂,但叔信得过你。咱们都是清河镇上土生土长的人,不管如何都不能让自己家乡遭了罪。你和你爸一样,都是明白人,你直接告诉叔,应该做些什么。“

我曲着手指,比划了一个三:“守着这口井,三天内不能让任何人靠近,超过三天我要是没赶回来,所有人撤走,离这口井越远越好。”

说完,我招呼所有人上车,直接连夜奔隔壁城市。

在车上,想到要去见的那个婆娘,我就隐隐有些头疼,我直接把找好位置的手机导航丢给胖头让他开车,刚想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却发现所有人都盯着我,原来都在等我的安排。

我想了想说道:“刚才我说的话都听见了吧,那冥龟用你们的话说,应该就是“执念”形成的,要化解只能对症下药。但是时隔多年,我也不知道这些执念要干嘛,所以只能去寻‘黄粱米’做成黄粱枕,看看能不能沟通一下解开这个谜。“

爱丽丝顿时来了兴趣:“黄粱……是那个黄粱一梦的黄粱吗?”

没想到这个外国妞连这个典故都知道,原本只是随口忽悠几句,这会儿只有强打精神解释道:“是的,卢生遇吕翁,吕翁赠黄粱。一觉一人生,觉醒饭未香。说的就是书生在黄粱枕上睡了一觉,却正好沟通了某种“念”,我们要干的也就是这个事情。“

“巫,你别骗我,黄粱就是黍米,超市都有得买“,她看看车已出城,疑惑道:”这不是去超市的路!“

“此米非彼米,等会你要是有机会见到就清楚了”,胖头看了导航上的地址已经知道我要去见谁了,忍不住瞄了一眼男技,嘿嘿笑道:“爱丽丝,要是为了探索未知,你们愿意献出你们的生命吗?”

爱丽丝略一沉思,然后认真的回答:“当然!”

胖头继续问道:“要是为了探索未知,你们愿意付出你们的贞洁吗?”

生命都不要了,贞洁自然更不在话下,爱丽丝以为胖头在开玩笑,甚至还用手挤了挤胸部:“当然,交出贞洁比交出生命划算多了!”

爱丽丝把这话翻译给男技和女技听,两人都十分认同,甚至男技表示为了真理,哪怕把贞洁献给魔鬼都在所不惜。

这就是我想要的答案,我和胖头默契一笑,既然如此,那此行应该就顺利多了。

我们要去的目的地不算太远,两百多公里的路程就算有一部分乡道,黎明时分也顺利到达了。

车子停在乡道上,旁边有一条不算显眼的路,杂草已经漫过路面,看样子平常通行的人并不多。路边上开满了姹紫嫣红的野花,蜂蝶在旭日的阳光中飞舞,美得让让我有些失神。

上一次来这里是十年前,虽然年少不记事,但这条道路尽头那栋怪异的建筑和住在里面的那个怪异的女人,还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路不长,但是很绕。几个圈子绕下来,一片树林中露出一角翘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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