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离农忙还有一些时日,因此,宋二柱和宋卫国虽然每天要上工,但并不用太早出门,约莫七点出去就成,反倒是宋为民上学要早上一刻钟。
欢喜原以为自己只能一个人闷在屋里养病了,不想家里的人才出门没多久,小婶娘冯淑华就上门了,她手里还抱着一筐花生。
等她坐下来剥花生,欢喜才反应过来,她这是把活给带过来做了?
看这样子,似乎是来陪她的?
“爱国他们呢?”欢喜问道。
冯淑华将剥好的花生丢到一旁的簸箕里,口中道:“还在睡呢,他们几个晚上打闹得太晚,这会还睡着呢。”
顿了顿,她忍不住抱怨道:“那几个皮猴,也就睡着的时候能让我安生点干活。”
冯淑华之所以这样抱怨,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宋二柱宋三柱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他们两家,宋二柱家还好,宋保家早年跑去当兵,吃住都在部队不说,每个月还都会将津贴寄回来,宋卫国则已经能上工赚工分了,两个壮劳力的工分分出来多养两个孩子,勉强还能凑合。可是宋三柱家,却是宋三柱一个人的工分养她和四个儿女。虽说身为队里的出纳,宋三柱每年年底都会有一些粮食补贴,冯淑华在家也养猪养鸡鸭种菜有些收成,但这些极为有限,这会孩子小,饭量也小,勉强还能不饿死,等到孩子大了……
而她琢磨着,家里没有老人带孩子,等最小的凤贞上学,至少也要个五年。而这五年里,她都是没法上工的。
其实,她不是没想过让几个孩子在村里自己疯玩,反正村里这么干的人家不在少数,但就在一个月前,附近村里有人家的孩子被拐子拐去了,而且宋家庄的孩子……也不是没有出过事,几乎每隔几年就会有孩子出事,或是淹死,或是跑上山摔死。
这还都是些大事,像小事……前两年有户人家生了个闺女,一家子大人跑去上工把孩子丢摇篮里,结果孩子让老鼠把鼻子给咬掉了一半,自此没了半个鼻子,也多了个老鼠妹妹的外号。还有一户人家,头胎生的闺女,丢给了大哥家的侄女带,他们这边大孩子带不会走路的弟弟妹妹都是将孩子放在背篓中,到了冬天底下塞上旧棉花和稻草,这样就不冷了,结果一个不慎背篓烧着了,九个月大的孩子烧得不成人形,手指都变形黏在了一起,本来特漂亮的女孩,愣是变成了个鬼夜叉……
类似的事屡见不鲜,冯淑华如何放心?便是再怎么饿肚子,她也不敢这么放养孩子自己跑去上工。
尤其,那老周家孩子多,偏还就喜欢欺负他们老宋家的孩子。尤其是那周小宝,之前她一个不打眼,欢喜就差点淹死,要是自己不在了,那还真不好说。
欢喜翻了下记忆,也知道了小婶娘的苦恼。
她想了想道:“小婶娘,爹爹说下半年就让我去上学,到时候让爱国也一起去吧。我听人说上学能带着弟弟妹妹去,到时让爱国带着敬业,我带着美贞和凤贞,这样小婶娘你就可以上工了。”
别觉得奇怪,这会的乡下都这样,上学都带着弟弟妹妹,便是老师都不会说什么。
冯淑华闻言一愣,这还真是解决的办法,相较村里,自然是学校更安全,但是……
“可你和爱国才七岁,人家都是九岁上学的。”冯淑华犹豫道。
南方都讲虚岁,像欢喜和宋爱国,虽然说起来都是七岁,但讲周岁的话一个六岁一个甚至只有五岁,因此这里孩子上学一般都是九岁或是十岁。
“没事,早点上大不了留级。”顿了顿,欢喜抬头看了眼冯淑华道:“大哥每个月都会寄二十几块钱回来,而一年级一个学期学费只要一块。”
冯淑华很容易就心动了,她自然知道二伯不会吝啬这点钱,更别说一块钱的学费她现在还是拿得出来的,倒是以后几个孩子上学,可能需要开口问二伯借钱。
最重要的是,这年头,工分比钱有用啊,工分能够换粮食,有钱可不一定买得到粮食。
不过,关于让欢喜带两个女儿的事,她还是有些犹豫。美贞还好,那孩子向来安静,凤贞现在虽然小,但已经能看出很是调皮了。而且欢喜向来乖巧,她也担心她护不住两个女儿。
可是让为民带的话,那孩子连逃学这种事都做过,先不说他乐不乐意带着两个妹妹,便是乐意,谁知道他会拐带着妹妹去做什么?
欢喜不知道冯淑华的想法,对于她而言,周围的一切都是新奇的,连带着两个小尾巴去上学也是。
——她上辈子倒是上过幼儿园,但升小学的那年暑假就出车祸双腿瘫痪,一开始土豪爹是打算让她继续上小学的。可惜开学第一天她就因为同学的嘲笑和人打架了,那会她举着板凳把人家的腿都砸断了,代价是自己也进了医院。自那之后,土豪爹就再也没提过让她上学的事,各种各样的家教老师开始在家里进出。
话说上辈子还没变成残废之前,欢喜其实是个很凶悍的孩子。
那会土豪爹在外面打拼,她妈也跟着一起奋斗,就把她丢在了乡下让姥姥带。她姥姥只有她妈妈一个女儿,姥爷又去得早。北方农村的习气向来彪悍,如欢喜和她姥姥这样的老弱势必要被人欺负占便宜。可欢喜向来就是个不服输的,从来不知道怂字怎么写。
那会有一次其他孩子要抢她的八宝粥,她知道打不过,毫不犹豫就将八宝粥给扔河里了,然后拼着头破血流和一群大孩子打了一架,回头对着大人告状他们把她的八宝粥给丢河里了,任那些孩子怎么辩解也没人信八宝粥是她自己丢下去的,还被逼着下河把八宝粥给她捞了回来。
村里总有那么几个喜欢偷鸡摸狗的混混,如欢喜家这样的软柿子自然容易入他们的眼。但欢喜就不是喜欢吃亏的性子,那年月吃鸡的人也少,基本闻着香味就能找到罪魁祸首。欢喜也不理论,直接就逮着机会把人鸡窝里最大最肥的鸡抓回去了。
欢喜原以为自己只能一个人闷在屋里养病了,不想家里的人才出门没多久,小婶娘冯淑华就上门了,她手里还抱着一筐花生。
等她坐下来剥花生,欢喜才反应过来,她这是把活给带过来做了?
看这样子,似乎是来陪她的?
“爱国他们呢?”欢喜问道。
冯淑华将剥好的花生丢到一旁的簸箕里,口中道:“还在睡呢,他们几个晚上打闹得太晚,这会还睡着呢。”
顿了顿,她忍不住抱怨道:“那几个皮猴,也就睡着的时候能让我安生点干活。”
冯淑华之所以这样抱怨,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宋二柱宋三柱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他们两家,宋二柱家还好,宋保家早年跑去当兵,吃住都在部队不说,每个月还都会将津贴寄回来,宋卫国则已经能上工赚工分了,两个壮劳力的工分分出来多养两个孩子,勉强还能凑合。可是宋三柱家,却是宋三柱一个人的工分养她和四个儿女。虽说身为队里的出纳,宋三柱每年年底都会有一些粮食补贴,冯淑华在家也养猪养鸡鸭种菜有些收成,但这些极为有限,这会孩子小,饭量也小,勉强还能不饿死,等到孩子大了……
而她琢磨着,家里没有老人带孩子,等最小的凤贞上学,至少也要个五年。而这五年里,她都是没法上工的。
其实,她不是没想过让几个孩子在村里自己疯玩,反正村里这么干的人家不在少数,但就在一个月前,附近村里有人家的孩子被拐子拐去了,而且宋家庄的孩子……也不是没有出过事,几乎每隔几年就会有孩子出事,或是淹死,或是跑上山摔死。
这还都是些大事,像小事……前两年有户人家生了个闺女,一家子大人跑去上工把孩子丢摇篮里,结果孩子让老鼠把鼻子给咬掉了一半,自此没了半个鼻子,也多了个老鼠妹妹的外号。还有一户人家,头胎生的闺女,丢给了大哥家的侄女带,他们这边大孩子带不会走路的弟弟妹妹都是将孩子放在背篓中,到了冬天底下塞上旧棉花和稻草,这样就不冷了,结果一个不慎背篓烧着了,九个月大的孩子烧得不成人形,手指都变形黏在了一起,本来特漂亮的女孩,愣是变成了个鬼夜叉……
类似的事屡见不鲜,冯淑华如何放心?便是再怎么饿肚子,她也不敢这么放养孩子自己跑去上工。
尤其,那老周家孩子多,偏还就喜欢欺负他们老宋家的孩子。尤其是那周小宝,之前她一个不打眼,欢喜就差点淹死,要是自己不在了,那还真不好说。
欢喜翻了下记忆,也知道了小婶娘的苦恼。
她想了想道:“小婶娘,爹爹说下半年就让我去上学,到时候让爱国也一起去吧。我听人说上学能带着弟弟妹妹去,到时让爱国带着敬业,我带着美贞和凤贞,这样小婶娘你就可以上工了。”
别觉得奇怪,这会的乡下都这样,上学都带着弟弟妹妹,便是老师都不会说什么。
冯淑华闻言一愣,这还真是解决的办法,相较村里,自然是学校更安全,但是……
“可你和爱国才七岁,人家都是九岁上学的。”冯淑华犹豫道。
南方都讲虚岁,像欢喜和宋爱国,虽然说起来都是七岁,但讲周岁的话一个六岁一个甚至只有五岁,因此这里孩子上学一般都是九岁或是十岁。
“没事,早点上大不了留级。”顿了顿,欢喜抬头看了眼冯淑华道:“大哥每个月都会寄二十几块钱回来,而一年级一个学期学费只要一块。”
冯淑华很容易就心动了,她自然知道二伯不会吝啬这点钱,更别说一块钱的学费她现在还是拿得出来的,倒是以后几个孩子上学,可能需要开口问二伯借钱。
最重要的是,这年头,工分比钱有用啊,工分能够换粮食,有钱可不一定买得到粮食。
不过,关于让欢喜带两个女儿的事,她还是有些犹豫。美贞还好,那孩子向来安静,凤贞现在虽然小,但已经能看出很是调皮了。而且欢喜向来乖巧,她也担心她护不住两个女儿。
可是让为民带的话,那孩子连逃学这种事都做过,先不说他乐不乐意带着两个妹妹,便是乐意,谁知道他会拐带着妹妹去做什么?
欢喜不知道冯淑华的想法,对于她而言,周围的一切都是新奇的,连带着两个小尾巴去上学也是。
——她上辈子倒是上过幼儿园,但升小学的那年暑假就出车祸双腿瘫痪,一开始土豪爹是打算让她继续上小学的。可惜开学第一天她就因为同学的嘲笑和人打架了,那会她举着板凳把人家的腿都砸断了,代价是自己也进了医院。自那之后,土豪爹就再也没提过让她上学的事,各种各样的家教老师开始在家里进出。
话说上辈子还没变成残废之前,欢喜其实是个很凶悍的孩子。
那会土豪爹在外面打拼,她妈也跟着一起奋斗,就把她丢在了乡下让姥姥带。她姥姥只有她妈妈一个女儿,姥爷又去得早。北方农村的习气向来彪悍,如欢喜和她姥姥这样的老弱势必要被人欺负占便宜。可欢喜向来就是个不服输的,从来不知道怂字怎么写。
那会有一次其他孩子要抢她的八宝粥,她知道打不过,毫不犹豫就将八宝粥给扔河里了,然后拼着头破血流和一群大孩子打了一架,回头对着大人告状他们把她的八宝粥给丢河里了,任那些孩子怎么辩解也没人信八宝粥是她自己丢下去的,还被逼着下河把八宝粥给她捞了回来。
村里总有那么几个喜欢偷鸡摸狗的混混,如欢喜家这样的软柿子自然容易入他们的眼。但欢喜就不是喜欢吃亏的性子,那年月吃鸡的人也少,基本闻着香味就能找到罪魁祸首。欢喜也不理论,直接就逮着机会把人鸡窝里最大最肥的鸡抓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