愁绪毕竟是短的,这神经病不是个情深如许的人撒,她就看看白小狩也觉得蛮好,反正姿色嘛,帝王不就是看个姿色!去他妈的死圣卿!
她眯着眼睛,咬着酒嘴看白小狩换衣服,享受死了——牛仔裤松松的挎着,肌肉的纹理很清楚,小腹结实,腰线性感,诶,白色的T恤罩下来,白小狩伸出手在这东西眼前晃悠,陪客人不醉,自己喝啤酒给搞醉了,作孽,“你在哪儿,送你回去。”

报了个地址。

那片知道,有名富人区,还是著名藏娇区,得了个雅名,叫金屋阁,冠冕堂皇,实则下流至极。

那位名少的小情儿?还是个神经病小情儿?

怪有意思撒。

白小狩才不管呐,天大的事比不上他的生意,这可是聚宝盆,京城水深着呐,白小狩才没怕过谁。

天生不爱热麻烦,又骚气,又冷情,可是朋友死多,黑道白道都有,这就是白小狩。

所以他就把这东西往院子门口一塞,你自己回家哈——金主要是怪罪下来了你自求多福就成。

“别忘了明天上班!”最后一件要嘱咐的事。

白小狩脚一缩,咣当一下子关上车门,小油门一踩,滋溜一声,跑了。

神经病又是独自一人了,一摸口袋,忘带钥匙了鸟!

喝了酒,冷风,忘带钥匙,坐在门口。

这样的情境下一般人怎么办?管你怎么办,神经病反正不这么办!

她一歪头,流着哈喇子睡过去了。

睡得可香,她好像梦见圣卿宝贝儿了,宝贝腰上松松的挎着牛仔裤,头发上还挂着水滴,一步步的往后退,脸上绯红,像是天边的晚霞——就算是猴屁股也没用——她一脸狰狞的逼近,还是流着哈喇子,邪笑——

“圣卿宝贝儿,你就从了朕吧!”

“圣卿宝贝儿!你就尽情的喊吧!”

顾风拧着眉头,看着脚下笑的不怀好意的这东西,她怎么跑到外面来的?蹲下,本来想抱进去,可是还在喃喃自语:“圣卿宝贝儿?我会很轻的撒!”

这脑子里都是些什么东西!果然是亡国之君!

小梦一做,小风一吹,再小额头一摸,完蛋了,神经病发烧了,病上加病是什么?超级神经病呗!

其实人生病了之后都会下意识的变得娇气,毕竟是最虚弱的时候,可是简安这东西呢,她生病之后娇气的方式有点奇特,有点个性,有点无理取闹——我们暂且称之为翘气。

就是死娇气!

往床上一放,不老实,两只手攀上来,唇蹭着唇,眼贴着眼,嘴里胡乱的嘟囔——“圣卿,春宵苦短——你再这么没趣朕就不宠你了。”

顾风的脸色已经非常不好看了。

凑上去,眼睛对着她的眼——

“那你准备宠谁?”

作死了,要作死了——神经病翘气的撅起红艳艳的嘴唇,闭上含着春水的双眼,身躯扭动的像条小青蛇,抱在顾风身上,嘴里却说:

“白公子也是好颜色呐——嘶——”小嘴一下子被咬上,不是吻,是真咬——

顾风快被这东西给气炸了,打不得,骂不得,没心没肺的很可以,白公子是谁,是谁?怎么说这东西怎么被锁在门外,原来又和根狗尾巴草了似的在外面乱招惹人!

不要脸!

顾少要气疯了!藏酒也能自己打开盖子给别人喝?

太他妈下贱了!

简安照镜子的时候发现嘴唇肿的不行,更惨的是,嘴角还被咬破了。

嘴巴里苦苦的,一股子药渣子味,身上没力气,骨头和空心的一样,站起来都觉得费力,可是搁不住肚子饿啊,还是强撑着起来,挪到餐厅,圣卿宝贝儿还算是有点良心,给她买了饭。

小生煎,热腾腾的小米粥。简安对于生煎馒头可是非常喜爱,咬个小口,先要吸干净汤汁,简安的吸和常人的吸一样,又有那么点不同——哪里不同呢?

有时候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红红的嘴儿,咬开一个小口,两片唇马上吻住小包子,双腮往下陷,一抽一抽的,她吃美食的时候心无旁骛,全心全意,眯着眼睛,一看就是会享受不操心的,这倒是在其次,她吃生煎吸汁儿的样子别提多勾人。

太招惹了!

张爱玲的半生缘里面描述过一个叫曼璐的舞女吃生煎馒头,她张开嘴,咬一口,昏黄的灯下白白的馒头突然染上了红色——低下头去看,原来是她口红的颜色。

简安当时看这段文字的时候,没有一个句子去提舞女的媚气与风尘,可是滚滚红尘恍若扑面而来——现在去看她,没有半点勾引的意思,可是还是滚滚的妖气扑面而来呐。

吃完饭,身上渐渐回了点力气,还是懒,到客厅里拿过来顾风给她重新买的手机,这神经病倒是没忘了玩手机,取乐的东西一样没忘。机子里就一个号码,是顾风给她存上的,简安知道只要按下这个号码,就能听到圣卿宝贝儿的声音,她突然有点想他。

其实简安现在过的确确实实的小情儿的生活,这景象就像是个在家里可怜兮兮的等待金主的小情况。每天睡到自然醒,吃了睡,睡了吃,只是她从不想着却讨好金主罢了——她还没那个意识,可是潜意识里,她对顾风还是有股子奴性在的,汉哀帝的天性就软的不行,多愁善感,经不得吓,顾风一吓一哄就能把这样的简安彻彻底底的拿住。

这样的生活看着随心所欲,其实最难受,最可怜,宁愿每天忙的连拉屎的时间都挤不出来也千万不能无所事事,没事做的时候,是最空虚的时候,就像是现在的简安,她现在最盼着的就是九点钟的所谓上班时光,她是确确实实的把这当做一件事去做的。这是个胸无大志的东西,所以这种有点轻松,又有点抖机灵的活计最适合她做,她那点小鬼精灵也确确实实很讨喜。

连续做了一周,这东西还真凭着那点放小屁的本事圈了一帮子“八旗粉”。

“白小狩那边有个女的超有意思。”

“怎么个有意思法?”孟来腿搭在凳子上,指间夹着烟,漫不经心的听着旁边的经理在跟他汇报——这两天自己这儿冷清了这莫多原来是这个女的?

能有这么大的能量,放屁吧!

“那女的脑子有点毛病,但是特会讲故事,这我是听说的,现在白小狩已经限制时间啦,一般人还听不到那个神经病白扯呢。”

“呸!”孟小爷狠狠的把烟碾在脚底下,漆皮鞋一转,嗤笑了声,“我还就要看看白小狩搞的这个女人能造出多大的浪来。”

孟来和白小狩的不对点不光是同行之间深深的排斥和竞争,白小狩的隔壁院子里长起来,和孟来他们一所高中,碰巧和孟来是一个班,本来是没该有什么交集的两个人——虽然在拈花惹草下流混账方面确实一致,但是孟来觉得白小狩比自己不要脸多了,要不能一下子吊着那么多的漂亮女的,还一个个为他要死要活的。

不对点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孟来觉得白小狩这孙子什么都压他一头,考试的时候白小狩总是在他前面,都是不学习靠天吃饭的主儿,这东西较真儿什么,可是邪门,他考倒数第一的时候,白小狩靠倒数第二,他考倒数第二的时候,白小狩靠倒数第三——反正就是这么个邪门规律,白小狩就是得压他一头!

最生气的是什么?是他孟小爷稍微有点感觉的女孩子都喜欢白小狩这种不要脸的类型!他除了嘴甜点,脸皮厚点,长的高点,稍微帅点,有个屁好的!

他孟来也一点不赖,姑娘你们怎么都看上这个人渣了呢!

没说错吧,果然人渣,姑娘们都被白小狩骗的团团转,流着眼泪梨花带雨的回来了——可是不说白小狩一点点不好,这他妈是被那个人渣给洗脑了吧!

学校里咬牙切齿就算了,问题是没啥能正面冲突的地方,入了社会之后,两个人还好巧不巧的入了一个行——都是开私人会馆的,孟来小爷的胜负欲算是彻彻底底的被燃起来了。

你班里抢我风头,抢我妞也就算了,这时候还敢抢我生意,看我,看我不把你——

走,我看看你白小狩请了尊什么佛祖过来!

孟小爷一路风骚走位到白小狩的场子,外面看着绝对的平淡无奇,一点不华丽,这不符合孟来的性子,他在心里暗暗的骂了声:外面看着良家的,骨子里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旁边经理垂手等着,老板怎么还不进呐,眼见着老板不紧不慢的往口袋里摸烟,点上,吸一口,稳稳神——就这么会点烟的工夫呐,差之毫厘,失之交臂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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