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人的动作很快,鸡汤喝完没两天,一辆搬家货车就停在了门口。
当然,也是兄妹俩的情况简单,两个相依为命的孤儿,没多少家当可收拾的,家里数得上的电器大件还都是二手的,或者干脆就是唐朝自己动手组装的,没有搬的必要,能卖就卖,不能卖干脆转手送给街坊领居。

至于这间维修铺子,房子是租的房东的,退了就行,维修工具这类直接整套打包转手给街面同行,以后用不上的……市区那寸土寸金的地价,开这样的维修铺纯属搞笑,每天营生估计都不够租金的。

至于交际圈,那就更简单了,也就是一条街面的交情,其他最多就是糖豆在学校认识的同学老师什么的,打个告别电话基本也就了结了。

于是,在唐朝珍而重之的将一块垫桌脚的铁块收入背包后,简单收拾几箱行李衣物,兄妹俩就干脆搬了家。

地方是谢建平找的,就那个戴金丝边框眼镜的中年男子,他也是谢家人,旁支,按辈分算是糖豆的四舅。

市区,江月公馆。

地段不算市中心,但地价却与市中心相差仿佛。三面衔接闹市,生活设施极其完备,一面临水,也就是紧挨着将岭江市一分为二的涛涛江水。在这个门前一条臭水沟都敢说尚风尚水的时代,此处风景壮阔自不必说,更难得的是闹中取静的宜居环境,堪称绝佳。

不过,这还不是谢家宅子。

唐朝上网查过,谢家老宅坐落在岭江紫冠山的半山腰上,如果说江月公馆是岭江市最为高级的居住区之一的话,那坐落在紫冠山上的那几栋颇具民国建筑风格的宅院,就是大隐于市的顶级住宅地了。那样的地方,就算财富都未必能撬动,不过作为本地老牌家族的谢家,当然是有住在那里的底蕴资格的。

糖豆作为谢家小公主,是可以住那里的,不过谢家似乎有想要大办这次亲人相认场面的意思,需要时间打理筹备,所以暂且先将兄妹俩安排在了江月公馆。

当然,就算是相认了,估计短期内糖豆还是更愿意和唐朝住在一起,再加上这里距离糖豆转学的中学很近,所以这里也就是唐朝将来长期居住的地方了,说来也算是沾了光的。

房型三室一厅,很大很宽敞,之前应该是有人住的,明显有打扫过的痕迹,不过唐朝还是从一些细微处大致得了个判断……嗯,应该是个女人,还是个年轻爱打扮的女人,弄不好就是谢建平的某个情人啥的。

安顿好行李,接下来就是日常采购。不要误会,屋内设施很齐全,家电网络该有的都有,甚至还摆了台刚拆封的笔记本电脑。但一些生活用品、食品调料啥的,还是需要新买的。

出了小区,没走两个红绿灯就看到了一家大型综合超市,兄妹俩在里面转悠了半天,讨论来讨论去,最后兴高采烈的买了一堆打折促销商品……好吧,虽然今时不同往日,但自幼节俭的糖豆还是不习惯大手大脚。

拎着几大袋东西出门的时候,发现超市在做活动,算了下,他们的消费金额刚好达到要求,可以参与抽奖。

好歹是个机会,说不定就占到便宜了呢。抱着这样的想法,小管家婆果断兵分两路,自己进去排队抽奖,唐朝则留在外面守着东西。

超市门口人流量有点大,左右看了下,唐朝来到街边一个路灯下,放下几大购物袋,习惯性的观察起了周围环境……

现代杀手生存指南,第六条:如果你不想体会那种自以为逃出生天拐角却进了警察局的绝望,别相信网络地图,更别相信导航路线。

这就是基本功了,唐朝每到一个陌生地方,都会下意识留意周围地理位置,比如制高点、撤退路线什么的,还有,形形色色的路人。

发着传单的促销员,夹着公文包的上班族,一手端着奶茶一手拿着手机的年轻情侣,以及,用镊子取走别人钱包的小偷……啪嗒,这是镊子没夹稳,钱包落在了地上。

手艺有点潮啊。

唐朝饶有兴致的看着那小偷,二十来岁的样子,剃个小平头,套身黑色帽衫,蹬双阿迪王运动鞋,心理素质还不错,迅速扫了眼周围,随即若无其事的弯腰捡起钱包,揣进口袋,镇定的向这边走来。

就在这时,“小偷!”只听呼的声,一道身影就从唐朝身旁冲了上去,一把拽住小平头手腕。是个穿工装衬衫的年轻女子,挺漂亮,扎着个活力马尾,英气十足的剑眉拧在一处,牢牢盯着略显慌乱的小平头,“别想走,你这个小偷!”

小平头用力抽了几下,竟是没抽开手,再看着周遭迅速瞧过来的人群,愤怒嚷嚷道:“你说谁是小偷?你有证据吗你?放手!”

“就是你!”工装衬衫女丝毫不让,“我朋友护照就在这丢的,我盯这好几天了,就你每天在这里瞎晃悠,还有刚才掉在地上的那个钱包……”说着快速探手从帽衫口袋里掏出个棕色钱包,扬了扬,“你敢说这是你的?”

没等小平头回答,转头看向周围不大敢靠近的人群,中气十足的喊道,“大家都看看,看这是不是你们丢的钱包!”

敢情她刚才也没看清小平头是怎么下的手,不过,“卧槽?!这不我的钱包吗?”众人循声望去,就见个夹着公文包的西装男怒气冲冲挤进来,二话不说,一巴掌甩过去,啪,工装衬衫女下意识松开手,小平头一个踉跄,半转身栽倒在地。

西装男接过钱包,满脸感激:“谢谢啊美女,不是你喊这一声我都不知道,真的谢谢,好人啊!”

“哈哈,不用谢,助人为乐嘛。”

“草泥马,偷我钱包还想跑!”却是见势不妙的小平头挣扎起身想溜,被西装男冲起一脚再次踹倒,周围人群连忙散开,小平头在地上打了个翻滚,起身撒腿就跑,“站住!”西装男不愿善罢甘休,落身就追,很快两人就穿出人群,沿着街面一追一逃,从唐朝身边快速奔过。

“大姐头厉害啊!”这时,一个扛着摄像机的年轻男子兴冲冲的跑到工装衬衫女跟前,一挑大拇指,“过程我都拍下来了,大姐头你这次妥妥的上晚间新闻,等着出名吧!”

“出什么名,让开,赶紧追,别把那小偷放跑了!”

“啊?还追啊?”

“废话!”

似乎是个记者身份的工装衬衫女倒是正义感满满,扒拉开摄像机,同样穿过人群追去,不过没跑几步就被唐朝顺势抬手拦住,

“算了,别追了。”

“你拦着我干什么……咦,这、这个钱包?”

唐朝手里确实有个钱包,棕色外皮,看款式正是方才小平头偷的那个,晃了晃:“知道这钱包里面有什么吗?”

“啊?什么意思?”工装衬衫女被问的一愣,随即看看钱包,又看看唐朝,英气长眉再次凝聚,恍然大悟,“你也是个小偷!”

嚓!

这就没办法沟通了。算了,难得做个好人,那就做到底吧……无聊想着,唐朝绕过衬衫女快步向前走去。

“哎哎,你别走啊,把话讲清楚,这钱包是不是刚才那个?”

不依不饶追来,但有点诡异的是明明前面那道身影并没有跑,只是步伐快了些,但她就是追不上,几次伸手想抓都差了点距离,仿若咫尺天涯。

再一次尝试后,终于伸手抓住,却是唐朝主动停下,抬手拍了拍前面一个戴着耳机的小伙肩膀,在后者疑惑目光中,将钱包递了过去。

小伙一怔,下意识摸向裤子口袋,提高嗓音:“这我钱包啊!”

“啊?”还在喘着醋气的工装衬衫女彻底愣住了,半响没回过神来。

“别喊了,知道是你钱包。”一指旁边傻傻呆立的工装衬衫女,唐朝道,“刚才你钱包被偷了,是她给你追回来的,谢谢人家吧。”搞定收工,干脆转身离开。

“好好好,谢谢、太谢谢了,姐姐你是便衣吗?”

“呃,呵呵……不是,不客气,呵呵……那个,确定是你钱包啊?里面有什么记得吗?”

“确定啊,里面有我身份证呢,诺,你看。”

“哦哦……”

走回来的时候糖豆已经从超市出来,正守着购物袋疑惑张望,看到唐朝挥手走来,气呼呼道:“哥你去哪了,东西都不看着,被偷了怎么办,好多钱买的呢。”

“没事,我在那边看着呢,刚以为碰到个熟人,追上去发现认错了……中奖了吗?”

轻描淡写的转移话题,小姑娘也不介意,兴致勃勃的扬起手上奖品,“中了,瞧瞧,好看吗?”

是个猫耳朵挂饰,简单的闪着灯光特效,粉粉的,大概值个安慰奖吧。

“不好看。”随手拿来,戴在瞬间唬着个脸的小姑娘头上,退后半步,佯装端详,“嗯,这样才好看。”

多云转晴,“哈,讨厌~!”

“走了,回家咯。”

“嗯嗯。”猫耳朵一闪一闪的应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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