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后,叶家一片残垣断壁,如同一片废墟。本是摆放灵位的灵堂,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坟堆,泥还是新盖的。每一个坟堆前,都有一块木板伫立,其上写下了叶家成员的名字。叶长空和叶青天的排在最前。
“爷爷,父亲,还有一众族人,保佑我把,这个血仇不共戴天,哪怕地狱,也得让仇人偿还,用他们的血来给你们献祭。”叶歌在坟前,端起酒坛,缓缓地洒下,双眼已经通红如血,却不曾流下一滴眼泪。
叶歌重重地在坟前磕了三个响头,遥望天际,虽然不知道仇人在何处,但是终有一天会被他找到,那些黑衣人,你们的末日来临了。
那空下来的酒坛,被叶歌手掌一震,化为了粉末。双拳握得吱吱作响,指甲深深刺入了双手,如同没有知觉一样,任凭血液染红了手。
而那插在地面的灭天,挺立着身躯立在那里,不曾有一丝异样,显得那么显眼。
“灭神,希望真如你的名字一样,连神都可以灭,随我去斩杀仇人。”叶歌割破手掌,涓涓的血液融入灭神中。
灭神如同得到饱食的孩子,欢快抖动着。血光一闪,自动飞起,围着叶歌转了一圈。最后没入了叶歌的身体之中。
叶歌来不及反应,心念一动,发现灭神正在他心脏之内,欢快地吸着他的血液。
那双鱼吸收他的灵气,已经头疼得紧了,现在又一个来到身体内吸收他的血液,让他一阵头大。
那强者可没有说过这样的事啊,为什么会这样。
心脏可是他命门所在,一个不对,都有梗死当场的可能。
何况现在那吸收的速度,让他胆寒。瞬间就吸收了十分之一。
不过好在这个时候停了下来,没有那么过分,凭着心脏造血的功能,勉强还能养得起。
不过叶歌不打算让它在心脏待着,谁知道哪一天出现意外的情况,他哭都没有眼泪。
然而,事情总不会按照他的想法去转,本来已经祭炼过的灭神,此时根本不听他的命令,只是轻微震动一下,就一动不动了。
叶歌无奈,只能由着它了,既然这样,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反正养一个也是养,两个也是养。
不再理会的叶歌,离开了叶家位置。
在灵宝楼,叶歌买了一把趁手的灵器五品长剑:青痕,一剑封喉,只留青痕。看着介绍,相当满意。
顺便又是买了一些丹药,修炼需要用,丹田中那双鱼更需要,不得不准备。
还有一些补充气血的丹药。
买完后,让叶歌相当无奈,卖出地级功法的灵石,现在也只余下五万枚,以后拿来修炼都不够。
准备齐全后,就打算离开了,突然有一位小斯过来,在叶歌耳边低语一句。
叶歌微微一愣,就跟着他过去了。
“叶歌,你看姐姐我美不!”南宫雨菲打发走那小斯,在叶歌面前展露了一下她的身段,一身红衣长裙,让她更为火辣。加上那精致的脸颊,让人不忍多看几眼。
叶歌眉头一皱,不明白对方为何这样的行为。只是心中有着仇恨,心事重重,没有心思去想这些:“南宫小姐,要是找我来是聊这些,那么孰不奉陪。”
一看叶歌转身就走,南宫雨菲脸上微怒,多少人想她这样对待,都是想破了头脑。
今天想着调戏一番这个小男孩,竟然不正眼看一眼,转身就走,心底也是很不舒服,难道自己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了?
“这是姐姐的地盘!是你想走就走吗?”南宫雨菲似笑非笑地看着叶歌,想看看他服软的样子。
不给走?想把他留下?这是什么意思:“要是你真要拦,我还真走不了,谁不知道你灵宝楼势大,要是以势压人,不怕侮辱了灵宝楼的名声吗?”
叶歌冷冷地回了一句,却又没有任何办法。只要一声令下,还真走不了。
“你…真不解风情,好了,不跟你开玩笑了。喏,这是白灵留给你的。让你拿着这枚令牌,就可以直接进入昊天学院修习。想报仇,也得有一身实力。真不知道白灵会给你留这个机会。”南宫雨菲气叉,只好不在跟叶歌开玩笑,反正对方不吃这一套,于是拿出一枚令牌,扔给了叶歌。
最为让她惊咦的是叶歌那一身本事。一个先天,被刺中心脏,那是死定了。可是叶歌不但不死,被带到灵宝楼进行治疗,昏迷了三天就醒过来。四天后突然一切恢复如常,修为也突破了。这是王者强者都不可能做到。难道真是因为是续接经脉的问题,还是其他原因,让她非常感兴趣。
但这些是一个人的秘密,也不好去问,只能找机会了解。
接住令牌,感到异常沉重,不是凡铁所造。上面有着一古朴的令字。另外一边,刻着昊天两字。
要是之前,他会相当乐意接受这枚令牌。但是现在,绝对不会承这份情。
昊天学院他会去,而不是靠后门。
眼看叶歌就要拒绝,欲要扔回来:“你别还给我,这是白灵给你的,我现在到你的手上了。不要你自己还给她,或者你自己扔了也无所谓,反正我已经送到了。”
南宫雨菲适时做出一副你自己看着办的表情。
“你…”叶歌举起令牌,就要扔出去。不过又一想,还是放了下来:“要是看到她,给我转告她一声,我叶天要进昊天学院,绝对会凭着自己的本事,不需要她的施舍。这令牌我会还给她的。”
收起令牌,转身离开。
等到凭本事进入昊天学院,再把令牌还还她,自己不需要她的帮助,一样可以。
南宫雨菲看向叶歌离去的身影:“小子,你今天不领情,有一天你还是要领的,真以为救治你是那么容易,白灵可是花不菲的代价呢。昊天令可不是你想得那么简单。”
青月城百里外的黑雾山,常年黑雾笼罩才得名。
其中不乏高阶凶兽出没,而要去神武王朝,必须穿过黑雾山。所以人们还是开辟出来了一条算是安全的路线。
但是不管如何,凶兽终究是凶兽,终会有一些猎杀过路的人类。
所以,人类有了一种职业,叫佣兵团。只要你出得起价,就会有人给你护送过去。
但是凶兽危险,预防就好,只要不是太强大,也能面对。而人类,才是最危险,有时候佣兵团也会见财起意,抢夺雇主。
还有一些专门埋伏,抢夺来往之人,往往都是血腥收场。
叶歌单独一人,背上青痕做好了随时出鞘的准备,警惕地注意着周围,脚下不慢,进入黑雾山有十天了,再过十天,就可以穿越出去。这十天来,他是小心翼翼地走着,避开凶兽,避开人类,算是有惊无险。
然而,本打算再次翻过一座山丘,再做休息。突然眼睛微微眯了起来,眼前这山丘,中间只有极少数的灌木生长,而两边,却是密不透风的参天古木,错乱地生长。此地,正是适合埋伏。
而那里正有一商队,突然被从密林中出来的一群人团团围住,手中的武器发着寒光。
“爷爷,父亲,还有一众族人,保佑我把,这个血仇不共戴天,哪怕地狱,也得让仇人偿还,用他们的血来给你们献祭。”叶歌在坟前,端起酒坛,缓缓地洒下,双眼已经通红如血,却不曾流下一滴眼泪。
叶歌重重地在坟前磕了三个响头,遥望天际,虽然不知道仇人在何处,但是终有一天会被他找到,那些黑衣人,你们的末日来临了。
那空下来的酒坛,被叶歌手掌一震,化为了粉末。双拳握得吱吱作响,指甲深深刺入了双手,如同没有知觉一样,任凭血液染红了手。
而那插在地面的灭天,挺立着身躯立在那里,不曾有一丝异样,显得那么显眼。
“灭神,希望真如你的名字一样,连神都可以灭,随我去斩杀仇人。”叶歌割破手掌,涓涓的血液融入灭神中。
灭神如同得到饱食的孩子,欢快抖动着。血光一闪,自动飞起,围着叶歌转了一圈。最后没入了叶歌的身体之中。
叶歌来不及反应,心念一动,发现灭神正在他心脏之内,欢快地吸着他的血液。
那双鱼吸收他的灵气,已经头疼得紧了,现在又一个来到身体内吸收他的血液,让他一阵头大。
那强者可没有说过这样的事啊,为什么会这样。
心脏可是他命门所在,一个不对,都有梗死当场的可能。
何况现在那吸收的速度,让他胆寒。瞬间就吸收了十分之一。
不过好在这个时候停了下来,没有那么过分,凭着心脏造血的功能,勉强还能养得起。
不过叶歌不打算让它在心脏待着,谁知道哪一天出现意外的情况,他哭都没有眼泪。
然而,事情总不会按照他的想法去转,本来已经祭炼过的灭神,此时根本不听他的命令,只是轻微震动一下,就一动不动了。
叶歌无奈,只能由着它了,既然这样,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反正养一个也是养,两个也是养。
不再理会的叶歌,离开了叶家位置。
在灵宝楼,叶歌买了一把趁手的灵器五品长剑:青痕,一剑封喉,只留青痕。看着介绍,相当满意。
顺便又是买了一些丹药,修炼需要用,丹田中那双鱼更需要,不得不准备。
还有一些补充气血的丹药。
买完后,让叶歌相当无奈,卖出地级功法的灵石,现在也只余下五万枚,以后拿来修炼都不够。
准备齐全后,就打算离开了,突然有一位小斯过来,在叶歌耳边低语一句。
叶歌微微一愣,就跟着他过去了。
“叶歌,你看姐姐我美不!”南宫雨菲打发走那小斯,在叶歌面前展露了一下她的身段,一身红衣长裙,让她更为火辣。加上那精致的脸颊,让人不忍多看几眼。
叶歌眉头一皱,不明白对方为何这样的行为。只是心中有着仇恨,心事重重,没有心思去想这些:“南宫小姐,要是找我来是聊这些,那么孰不奉陪。”
一看叶歌转身就走,南宫雨菲脸上微怒,多少人想她这样对待,都是想破了头脑。
今天想着调戏一番这个小男孩,竟然不正眼看一眼,转身就走,心底也是很不舒服,难道自己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了?
“这是姐姐的地盘!是你想走就走吗?”南宫雨菲似笑非笑地看着叶歌,想看看他服软的样子。
不给走?想把他留下?这是什么意思:“要是你真要拦,我还真走不了,谁不知道你灵宝楼势大,要是以势压人,不怕侮辱了灵宝楼的名声吗?”
叶歌冷冷地回了一句,却又没有任何办法。只要一声令下,还真走不了。
“你…真不解风情,好了,不跟你开玩笑了。喏,这是白灵留给你的。让你拿着这枚令牌,就可以直接进入昊天学院修习。想报仇,也得有一身实力。真不知道白灵会给你留这个机会。”南宫雨菲气叉,只好不在跟叶歌开玩笑,反正对方不吃这一套,于是拿出一枚令牌,扔给了叶歌。
最为让她惊咦的是叶歌那一身本事。一个先天,被刺中心脏,那是死定了。可是叶歌不但不死,被带到灵宝楼进行治疗,昏迷了三天就醒过来。四天后突然一切恢复如常,修为也突破了。这是王者强者都不可能做到。难道真是因为是续接经脉的问题,还是其他原因,让她非常感兴趣。
但这些是一个人的秘密,也不好去问,只能找机会了解。
接住令牌,感到异常沉重,不是凡铁所造。上面有着一古朴的令字。另外一边,刻着昊天两字。
要是之前,他会相当乐意接受这枚令牌。但是现在,绝对不会承这份情。
昊天学院他会去,而不是靠后门。
眼看叶歌就要拒绝,欲要扔回来:“你别还给我,这是白灵给你的,我现在到你的手上了。不要你自己还给她,或者你自己扔了也无所谓,反正我已经送到了。”
南宫雨菲适时做出一副你自己看着办的表情。
“你…”叶歌举起令牌,就要扔出去。不过又一想,还是放了下来:“要是看到她,给我转告她一声,我叶天要进昊天学院,绝对会凭着自己的本事,不需要她的施舍。这令牌我会还给她的。”
收起令牌,转身离开。
等到凭本事进入昊天学院,再把令牌还还她,自己不需要她的帮助,一样可以。
南宫雨菲看向叶歌离去的身影:“小子,你今天不领情,有一天你还是要领的,真以为救治你是那么容易,白灵可是花不菲的代价呢。昊天令可不是你想得那么简单。”
青月城百里外的黑雾山,常年黑雾笼罩才得名。
其中不乏高阶凶兽出没,而要去神武王朝,必须穿过黑雾山。所以人们还是开辟出来了一条算是安全的路线。
但是不管如何,凶兽终究是凶兽,终会有一些猎杀过路的人类。
所以,人类有了一种职业,叫佣兵团。只要你出得起价,就会有人给你护送过去。
但是凶兽危险,预防就好,只要不是太强大,也能面对。而人类,才是最危险,有时候佣兵团也会见财起意,抢夺雇主。
还有一些专门埋伏,抢夺来往之人,往往都是血腥收场。
叶歌单独一人,背上青痕做好了随时出鞘的准备,警惕地注意着周围,脚下不慢,进入黑雾山有十天了,再过十天,就可以穿越出去。这十天来,他是小心翼翼地走着,避开凶兽,避开人类,算是有惊无险。
然而,本打算再次翻过一座山丘,再做休息。突然眼睛微微眯了起来,眼前这山丘,中间只有极少数的灌木生长,而两边,却是密不透风的参天古木,错乱地生长。此地,正是适合埋伏。
而那里正有一商队,突然被从密林中出来的一群人团团围住,手中的武器发着寒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