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周末,叶爸叶妈看好了门店,今天上午就去签了合同,下午叶火就要帮忙收拾。
趁着上午还有空闲,叶火骑车去了一趟八景山别墅,日常摸肚子修炼,还喝了一大罐沐水心熬煮的汤药。
这次的汤药味道更佳浓郁,一口喝下去,叶火感觉胃都在痉挛,头晕晕的。
人家喝酒上头,他喝药上头。
“火哥,下午我要跟父亲去省内的几个农场实地考察,还有蓝心草也要带到专门的种子中心去进行人工培育,可能要到周一才回来,明天的龙之力洗礼先暂停,不过这几幅汤药你要带回去喝,一天两次,不能少哦。”
沐水心用一种温柔到令人无法抗拒的语气对叶火说道。
叶火无奈的点了点头,这汤药虽然难喝,但叶火也不是什么娇贵的孩子,忍一忍也能够咽下去,兴许多喝几次还能爱上这个味道呢。
中午叶火留在八景山吃了午饭,然后便早早回去给父母帮忙了。
父母租下的门店在南城的步行街附近,每天人流量还是挺大的,附近有一个小公园,每天晚上公园外都会架起许多大排档烧烤摊,这里算是金湖县的夜市一条街了,县城里的居民晚上想出来吃宵夜的,基本都是首选这里。
门店是续租别人的,本来那人也是在这开了一家小饭馆,生意还不错,但因为那人老家修高速拆迁,一下子赔了三百多万拆迁款,直接去市里买房子改行开书店了,还说自己从小的梦想就是开书店,只是因为书店不赚钱没敢弄,现在手头宽裕不愁钱用了,干脆去开个书店圆梦。
还是一位颇有理想的文学中年。
结果就是便宜了父母,只用了十五万的代价,就拿下了这座两层二百多平米的饭店,虽然房租只剩下小半年,但是前任老板将店里所有东西都留下了,桌椅板凳,厨房餐具,甚至还有一个新装的小冷库。
就连服务员和厨师,都被叶爸用同样的工资留了下来,连招人的过程都省了。
签下合同之后,连叶妈都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她算了一下,这里的房租大概需要一年二十万,也就是说其他东西统统打包下来只用了五万,要知道那个小冷库都值两万多了,还有店里的空调,厨房灶具,还有前任老板留下的一仓库白酒啤酒饮料。
简直赚大啊。
叶火虽然不懂这些,但看老妈这表情,就知道赚肯定是赚了,但他有些不理解,这么好的事情怎么就让他家给碰上了呢?
难道是沐水心安排的?
以沐家的能耐,这点小事还真能够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办成。
叶火忍不住给沐水心打了个电话去确认,结果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具体情况她不知道,只是让她父亲关照了一下,至于沐振业,他好像也只是打了一个电话就安排好了,从头到尾甚至都没让叶爸叶妈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
不得不说,沐家的能量在金湖县实在太庞大了,几乎就没什么沐振业办不成的事情。
叶爸去联系装修公司准备更换饭店招牌,叶火帮着叶妈,和店里的几名服务员一起将饭店内外全面打扫清洁了一遍,等到新招牌安装上后,这家饭店就算彻底易主。
叶火都能看到爸妈脸上抑制不住的激动兴奋,打了半辈子工,挣了半辈子的辛苦钱,现在终于自己翻身当老板了,想不兴奋都难。
只不过……
“火火饭店是什么鬼,我很尴尬啊!”
叶爸满脸自豪的说道:“要不都说我这名字起的好了,红红火火,想不赚钱都难啊。”
叶火败下阵来。
当晚叶火一直帮忙到十点多钟才回家睡觉,他精神头倒是还很不错,不过爸妈怕他熬夜伤身,把他给赶回来了。
回到家,叶火冲了个凉,将汤药用微波炉热了一会,然后捏着鼻子一饮而尽。
刚要上床睡觉,突然一道蓝光从他裤裆里飞了出来,结果是青怜。
“你怎么不呆在手机里了?”
叶火对青怜还是有几分忌惮的,平时待在手机里感觉很正常,但亲眼见到就觉得很惊悚,总觉得她随时都有可能趴过来张口吸食他的精气。
青怜一脸倦怠的伸了个懒腰,说道:“今天是满月啊,我得出去吸收一点月阴精华,不然这灵体形态都快维持不住了。”
“要出去?万一被人撞见了怎么办?”
“夫君你好笨啊,我是灵体,说白了就是灵气所凝聚,寻常人又看不到灵气,自然也看不到我,只有产生了气感的修炼者才有能力看到我,不过现在金湖县除了你和女帝估计还没有第三个修炼者出现,我怎么可能被人发现。”
叶火一头黑线:“别叫我夫君,我跟你不熟。”
没有沐水心在这,青怜的胆子明显大了很多,轻飘飘的飞过来绕着叶火转了一圈,咯咯娇笑道:“公子害羞了吗?对了,女帝现在还不能跟你行夫妻之礼,你又血气方刚,这几天怕是憋坏了吧,要不要青怜帮您解决一下生理问题啊,虽然青怜也只是虚无缥缈的灵体,但至少也算是全息投影级别的,比你看的那些小电影要强千百倍哦!”
叶火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这女鬼果然还是贪图老子的精气啊!
不过青怜的有一句话还是勾起了叶火的好奇,他支支吾吾问道:“你说水心不能跟我行什么夫妻之礼,是为什么?”
“啧啧,果然是臭男人,满脑子就知道想这些污秽之事。”
叶火:“我特么现在把手机砸了你信不信!”
沐水心说过,灵体附身之物,对灵体相当重要,一旦损坏的话,附身在上面的灵体也会受到重伤,所以他手机的安全,也关乎到青怜的安危,如果青怜敢不听话,就用这来威胁她是最好使的。
果然,一见叶火将手机举高,青怜立马就怂了,顿时就恢复成了端庄大气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形象,身上的衣服居然都瞬间换成了一套雍容华贵的华服。
我去……
趁着上午还有空闲,叶火骑车去了一趟八景山别墅,日常摸肚子修炼,还喝了一大罐沐水心熬煮的汤药。
这次的汤药味道更佳浓郁,一口喝下去,叶火感觉胃都在痉挛,头晕晕的。
人家喝酒上头,他喝药上头。
“火哥,下午我要跟父亲去省内的几个农场实地考察,还有蓝心草也要带到专门的种子中心去进行人工培育,可能要到周一才回来,明天的龙之力洗礼先暂停,不过这几幅汤药你要带回去喝,一天两次,不能少哦。”
沐水心用一种温柔到令人无法抗拒的语气对叶火说道。
叶火无奈的点了点头,这汤药虽然难喝,但叶火也不是什么娇贵的孩子,忍一忍也能够咽下去,兴许多喝几次还能爱上这个味道呢。
中午叶火留在八景山吃了午饭,然后便早早回去给父母帮忙了。
父母租下的门店在南城的步行街附近,每天人流量还是挺大的,附近有一个小公园,每天晚上公园外都会架起许多大排档烧烤摊,这里算是金湖县的夜市一条街了,县城里的居民晚上想出来吃宵夜的,基本都是首选这里。
门店是续租别人的,本来那人也是在这开了一家小饭馆,生意还不错,但因为那人老家修高速拆迁,一下子赔了三百多万拆迁款,直接去市里买房子改行开书店了,还说自己从小的梦想就是开书店,只是因为书店不赚钱没敢弄,现在手头宽裕不愁钱用了,干脆去开个书店圆梦。
还是一位颇有理想的文学中年。
结果就是便宜了父母,只用了十五万的代价,就拿下了这座两层二百多平米的饭店,虽然房租只剩下小半年,但是前任老板将店里所有东西都留下了,桌椅板凳,厨房餐具,甚至还有一个新装的小冷库。
就连服务员和厨师,都被叶爸用同样的工资留了下来,连招人的过程都省了。
签下合同之后,连叶妈都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她算了一下,这里的房租大概需要一年二十万,也就是说其他东西统统打包下来只用了五万,要知道那个小冷库都值两万多了,还有店里的空调,厨房灶具,还有前任老板留下的一仓库白酒啤酒饮料。
简直赚大啊。
叶火虽然不懂这些,但看老妈这表情,就知道赚肯定是赚了,但他有些不理解,这么好的事情怎么就让他家给碰上了呢?
难道是沐水心安排的?
以沐家的能耐,这点小事还真能够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办成。
叶火忍不住给沐水心打了个电话去确认,结果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具体情况她不知道,只是让她父亲关照了一下,至于沐振业,他好像也只是打了一个电话就安排好了,从头到尾甚至都没让叶爸叶妈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
不得不说,沐家的能量在金湖县实在太庞大了,几乎就没什么沐振业办不成的事情。
叶爸去联系装修公司准备更换饭店招牌,叶火帮着叶妈,和店里的几名服务员一起将饭店内外全面打扫清洁了一遍,等到新招牌安装上后,这家饭店就算彻底易主。
叶火都能看到爸妈脸上抑制不住的激动兴奋,打了半辈子工,挣了半辈子的辛苦钱,现在终于自己翻身当老板了,想不兴奋都难。
只不过……
“火火饭店是什么鬼,我很尴尬啊!”
叶爸满脸自豪的说道:“要不都说我这名字起的好了,红红火火,想不赚钱都难啊。”
叶火败下阵来。
当晚叶火一直帮忙到十点多钟才回家睡觉,他精神头倒是还很不错,不过爸妈怕他熬夜伤身,把他给赶回来了。
回到家,叶火冲了个凉,将汤药用微波炉热了一会,然后捏着鼻子一饮而尽。
刚要上床睡觉,突然一道蓝光从他裤裆里飞了出来,结果是青怜。
“你怎么不呆在手机里了?”
叶火对青怜还是有几分忌惮的,平时待在手机里感觉很正常,但亲眼见到就觉得很惊悚,总觉得她随时都有可能趴过来张口吸食他的精气。
青怜一脸倦怠的伸了个懒腰,说道:“今天是满月啊,我得出去吸收一点月阴精华,不然这灵体形态都快维持不住了。”
“要出去?万一被人撞见了怎么办?”
“夫君你好笨啊,我是灵体,说白了就是灵气所凝聚,寻常人又看不到灵气,自然也看不到我,只有产生了气感的修炼者才有能力看到我,不过现在金湖县除了你和女帝估计还没有第三个修炼者出现,我怎么可能被人发现。”
叶火一头黑线:“别叫我夫君,我跟你不熟。”
没有沐水心在这,青怜的胆子明显大了很多,轻飘飘的飞过来绕着叶火转了一圈,咯咯娇笑道:“公子害羞了吗?对了,女帝现在还不能跟你行夫妻之礼,你又血气方刚,这几天怕是憋坏了吧,要不要青怜帮您解决一下生理问题啊,虽然青怜也只是虚无缥缈的灵体,但至少也算是全息投影级别的,比你看的那些小电影要强千百倍哦!”
叶火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这女鬼果然还是贪图老子的精气啊!
不过青怜的有一句话还是勾起了叶火的好奇,他支支吾吾问道:“你说水心不能跟我行什么夫妻之礼,是为什么?”
“啧啧,果然是臭男人,满脑子就知道想这些污秽之事。”
叶火:“我特么现在把手机砸了你信不信!”
沐水心说过,灵体附身之物,对灵体相当重要,一旦损坏的话,附身在上面的灵体也会受到重伤,所以他手机的安全,也关乎到青怜的安危,如果青怜敢不听话,就用这来威胁她是最好使的。
果然,一见叶火将手机举高,青怜立马就怂了,顿时就恢复成了端庄大气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形象,身上的衣服居然都瞬间换成了一套雍容华贵的华服。
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