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一个小时前,唐甜甜兴致勃勃的找人与她轮休换班,又找严英健请假。
今天许知峰种草,基层员工请假调休的事也归严英健管。

平常各种刁难唐甜甜接私活的严英健,竟出人意料的大开绿灯放她出门。

帮她顶班的女同事告诉恭叔,当时唐甜甜很兴奋,只说这一定是今年最后一个大单。

干完这一票,真就要听许经理的话,今年再不接活了。

她忘了许知峰的告诫,也忘了自己的承诺,提着擦拭得油光晶亮的东华挎包冲了出去。

随后大约在五分钟前,镇子街面上传来她的死讯。

据说当时一辆大型越野车驶出宾馆,穿行在街面上,随后车门被人从里面打开,唐甜甜喉头飙血跳下了车。

她的颈动脉破了,巨大的豁口几乎嵌入脖子三分之一。

再接着,从里面冲下来一名玄士将她又抓了回去。

一阵兵荒马乱后,有人透过车窗亲眼看见里面的唐甜甜被玄士当场抽干了血液。

被抽取出来的血液在空中凝聚成一团血珠,随后这车抢在卫队赶到之前冲出镇门扬长而去。

街上平民对此十分恐慌,众说纷纭。

幸好凶手并不难找。

有人认得这车,两个月前丁嵩的一名随从曾开着这车上街。

目前具体事件正在调查中,但许知峰心中有答案。

大单就是丁嵩设下的局,非常简陋与高效的局,甚至连阴谋都算不上。

丁嵩没亲自到场,让下人把事做了。

他本就不是什么有耐性的人,上次失败后迟恐生变,压根没做太精细的布置,明目张胆的就让人动手了。

去年他就直接从挽月楼抢过人。

当时那事不了了之,被他抢去的人如今在丁府里做妾,日子过得还不错。

一切都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而已。

许知峰甚至能脑补出整件事。

唐甜甜兴冲冲的赶到宾馆,一头撞进陷阱里。

或许当时丁嵩安排的人还在假惺惺的告诉她,丁少要出高价包养她,像她曾经被掳去的漂亮同事一样。

以后她就别回挽月楼上班了。

如果唐甜甜真一无所知,或许就信了。

丁嵩的玄力卡在D级初阶很多年,这在镇上不是什么秘密,唐甜甜也知道。

自己是异血者。

她什么都知道。

她没奢望逃跑,没可能逃掉的。

她甚至都没时间悔恨,因为毫无意义。

或许当时唐甜甜把从事风月行业练出来的演技发挥到了极致,假装真的什么都不懂。

随后,她在车里利用别人的松懈夺刀自刎成功,或许只是没算到自己即便死了,也会被抽干血液炼制血珠。

正如陈希所言,比起变成与活熊取胆一模一样的造血人,死亡才是莫大的幸福与解脱。

这个世界里意外死掉的人太多,以至于人们对死亡缺乏骨子里的敬畏。

许知峰老家里的人渴望活着大多是因畏惧死亡,这个世界里的人们渴望活着却只是单纯的不愿失去生活。

目标一致,动机截然不同,恐惧的深度也不同。

所以,就连唐甜甜这种娇花拜金女都能迅速做出决断,并付诸行动。

见许知峰沉默很久,恭叔开导道:“你也别太难过,生老病死,她命中注定。”

许知峰笑笑,“倒是这个道理,其实我之前劝过她。她也答应了我。但既然她食言而肥,不听我的,要钱不要命,死掉也是活该。”

“嗯,你没事就好。知道你和我们其实不太一样,就怕你想不开要去找丁嵩的麻烦。”

许知峰隔空耸肩,“这怎么可能,我哪敢。恭叔你知道的,我和唐甜甜其实没一腿。”

“那就行。”

挂断电话,许知峰起身望向斜阳,目光闪烁。

所以他不爱和别人成为真正的朋友呢。

这个世界每时每刻都在提醒他,你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或许真是在挽月楼呆得太久,尽管努力自我控制,却还是不小心留下友情的种子。

如果自己早点离开,那又何必在乎谁的死活?

交情嘛,总是会被时间和距离抹平。

他没想到自己这一站竟是数小时过去,连日落西陲都没注意到。

黑暗渐渐笼罩大地。

种植区的路灯尚未点亮。

在这白天与黑液交汇的时间点,面无表情的许知峰渐渐隐没进黑暗中。

灯光乍然点亮,他的身形再又浮现,脸上却挂着抹微妙的微笑,和煦如春风。

他又接了个电话,竟是镇令之子侯天皓打来。

“许经理,下午街上的事情,我父亲交给我处理了。我把情况给你说一下。”

许知峰大大咧咧的一摆手,“侯哥有心了啊,下次你来我额外再给你五个点的折扣!”

“哈哈,好说。丁嵩交了个人出来,说是这孙子看上唐甜甜,想把人骗回去生娃。但唐甜甜太刚烈了点,所以在车上自个抹脖子了。我已经当街处决丁嵩这下属。你这边,节哀顺变啊。”

侯天皓干脆利落的说道。

许知峰呵呵直笑,“侯哥瞧您这话说的,怎么你和恭叔都以为我和她有一腿,没那事,不存在的,小问题。怎么好意思麻烦侯哥你还专门通知我。”

“成,既然没事就好。”

侯天皓毕竟大忙人,没多寒暄又挂了电话。

很多话不必说透,大家心知肚明。

侯天皓看得起许知峰,不希望他因为这事再去招惹得罪丁嵩,这是劝告。

丁家家长丁浩,D级高阶玄士,是文兴镇镇令次爵,也就是镇令候补家族。

丁嵩作为丁浩长子,也算拥爵之人。

所以他只随便弄个替死鬼出来就能了事。

甚至再换言之,如果不是因为当街把人炼成血珠,造成了恐慌,丁嵩扔出来的替死鬼都不用死,杖刑五十即可。

许知峰一介平民得罪不起丁家。

哪怕丁嵩再把许知峰这大堂经理也给杀了,依然算不上大事。

侯天皓与向挽月不可能因为许知峰而与丁家真个闹僵。

丁嵩撑死只需要给向挽月交换些利益,便能把事情揭过。

几乎不存在公平的法律,强者哲学的极致体现,这就是现实。

又坐回摇椅上,许知峰从衣服内兜里摸出个黑色皮质封面小本子。

翻开第一页。

上面已经写下一行字。

“严英健,D?”

许知峰先用笔划掉了D后面的问号,将其改成句号。

随后又在第二排写下一行字。

“丁嵩,D。”

啪。

他合上本子将其放进内兜里。

这是他的小黑本,专门用来记仇。

小黑本上不写结仇的原因,只写对象与结局。

过程都不重要,只要记住一点,小黑本上这样写着,就表明在人生某一个阶段里,自己对某人有必杀之心,将来看看小黑本,提醒自己有事要做,那就够了。

至于原因,忘掉也无所谓。

最好是那样。

一刀划开某人的脖子。

任凭对方鲜血飞溅,将死未死。

对方用不甘与迷惘的眼神看着自己,漏风的喉咙里发出沙哑的声音,问。

“你为什么要杀我?”

许知峰摊手。

“忘了。”

那样就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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