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旭对闵慧的辞职报之一笑,毫不介意:“我以为你最多在我这干一个星期就会厌倦,没想到你居然坚持了一个月,已经很不容易了。你是搞IT的,这里不是你主场——”他抽出一个信封递给她,“我给你结一个月的工资,外加一笔设计费,感谢你帮我设计了这个网店,还教会了我怎么操作。”
闵慧没有接:“钱就不要了。”

“客气什么,这是劳动所得。”他斜靠在柜台上,笑眯眯地说,“你好歹上了二十几天的班呢。”

“因为我有事求你。”闵慧说,“听说你以前在体院除了打网球,散打也很厉害?”

“对,我拿过三次市级的散打冠军。”他点点头,“要我帮你揍谁,说吧?”

“你能教我吗?我需要一些密集的散打课程。”她说,“作为交换,我可以免费打理你的网页,随时提供技术支持。”

他很好奇地看着她,皱了皱眉:“我当然可以教你,只是我不建议你用暴力来解决问题,会惹上麻烦的。”

“你只用教会我就好,后面的事我自己应付,你不用担心。”

他想了想道:“好吧。反正我现在是孤家寡人,也不坐班,空闲时间一大把。你想什么时候开始?”

“今天。”

“想达到什么程度?”

“被攻击时能够保护自己就行。”

“你是指——防狼术吗?”

“对。”

他打量了她一眼:“那你得多吃一点,长壮实一点。技巧只是一个方面,遇上个力气大的,再多技巧也不管用。”

“明白。”闵慧抓了抓脑袋,“我们还需要一个场地。”

“好办,我有个哥儿们开了个健身馆,找他借一下。”他懒散地说,“他欠我一堆人情。”

“那就这么定了。”

***

在观潮工作的头两周,还算平静。

程启让如约给曹牧增加了一个“项目经理”的头衔,总领GS2.0版的研发。这样闵慧就不必直接向丁艺峰汇报工作,虽然大小会议还是难免碰到。

曹牧试图把GS的研发团队安排在同一个办公区,但观潮工位紧张,又讲究先来后到,总不能为了让新人坐在一起就让老员工搬走,只能见缝插针地将五个人安排在了同一层楼。闵慧得到了一间拐角靠窗的办公室,面积不大,相对安静,她每天都猫在办公室里写程序,只在中饭时间出来一下。

观潮有自己的员工餐厅,菜品丰富、价格便宜、各种饮料免费供应,大多数员工都会去餐厅进餐。闵慧决定不贪这份便宜也不凑这份热闹,总是约着曹牧一起去楼下的小店吃越南河粉。

“BBG已经全部搬过来了,”曹牧一面喝汤一面向对街的一幢高楼呶了呶嘴,“里面的装修超有格调。”

“什么格调?”闵慧咬了一口春卷。

“说不出来,主色调是淡灰色的,有很多的边框和玻璃,偶尔点缀些绿色植物。总体感觉冰冰凉凉的。”

闵慧在心里点了个头,果然是辛旗喜欢的风格。

海天大厦通体是由浅蓝色的玻璃组成,只在顶端有几道白色的弧线。天气好的时候,大厦是湛蓝色的,与天空融为一体,远远看去就跟消失了一样。夜晚灯火通明的时候,它会露出六角形的钢体结构,看上去就像一个个的蜂巢,里面的人就像一只只忙碌的工蜂,既沉稳大气,又亮眼炫酷。

“设计师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两座雕塑摆在大堂上,我去过一次,视觉上很震撼。”曹牧又说。

“是吗?”

“你没去过?”

闵慧专心地捞着汤底里的牛腩:“没有。”

她与辛旗的冷战已经持续了一个多月。头两周她去看望苏全时还能碰到辛旗,两人只做最简单的交谈。之后再去时她要么碰到保姆、要么碰到云路——辛旗基本上全程消失了。闵慧还以为他回纽约了,问起来云路却说他一直都在滨城,只是恰好“这个时间段”有事不在而已。

闵慧心里有气,觉得他作天作地故意摆姿态,再去看望儿子时,索性连问也不问了。

海天大厦与晨钟大厦只隔一条马路,闵慧每天出了地铁只需步行十五分钟即可到达自己的办公室。她一天两次地从BBG总部路过,从来没有进去过。两座大楼都是玻璃结构,闵慧的办公室也在靠马路的这一边,眼睛累了需要休息时她会习惯性地看向窗外,有时会想辛旗就在对面大楼里办公,也不知是第几层。

辛旗从没有过来找过她。

井水不犯河水,闵慧心想,你当你的总裁,我当我的码农。

吃完河粉回来,手机提醒有个会,闵慧直接去了会议室。离开会时间还差十分钟,闵慧正要去洗手间,忽有一位中年男士过来说:“嗨,那边有箱冷饮,劳驾你给大家发一下,一人一瓶。”

闵慧愣住,继而想到会议室里只有她一位女生,那人想当然地就把她当作了秘书。

“我是GS团队的组长。”她解释了一下。

“我知道。”那人随口应了一声,继续说,“冷饮在那边,快去吧,会议马上要开始了。”

“你自己有手,为什么不去?”她反问了一句。

说完,干脆一屁股坐下了。

“因为你年轻,你是新来的。”

“我是新来的团队负责人,不是新来的秘书。”

那人没料到会碰到这样的抵抗,一时失语,嗫嚅了半天,当着众人的面,有点下不了台,于是敲了敲桌子,指了指后排,又说:“你坐那边去,这一排是给部门负责人坐的。”

“我就坐这里。”闵慧身子往后一仰,索性翘起了二郎腿:“这把椅子很舒服。”

说罢插上耳机假装听音乐,那人气得跺跺脚,只得自己去搬饮料。

这样的事情在闵慧的职业生涯反复地发生,尤其在刚刚入职的时候。一些男同事习惯地认为在公司里,诸如做咖啡、印资料、组织派对、收拾场地等等——都是女生份内之事,哪怕她不是秘书而是一位与他们职位相等的同事。开会时,女生的发言会被频频打断、她的想法要么被忽视要么被篡夺。你要是生气了发顿火,年轻的会被认为是“大姨妈来了”,年长的则是“更年期到了”。如果你有孩子,他们会认为你的心思都在家里,根本不会专心工作,哪怕你加的班比谁都多,deadline一个也没错过。

那时的她初入职场,还没转正。人生地不熟,又很在乎这份工作这份薪水,再多的不开心也只能忍着……甚至是明知道被侮辱被捉弄还要跟着他们强笑。

闵慧在手机上查了一下工作群里的消息,回了几条微信,身后传来喁喁的交谈声,片言只语飘进了她的耳朵:

——Wow,这位就是传说中的闵慧,千万别惹,当年跟程总打过官司的。

——果然漂亮,引力波好强……

——她是单身吧,敢不敢追一下?

——人家已经有孩子了。

男生八卦起来比女生还可怕。闵慧猛地回头,想找到说风凉话的人,但喁喁之声忽然消失了。丁艺峰大步走了进来,第一排明明有两个空位,他偏偏选在闵慧右手的位置坐下了,清了清嗓子说:“现在开会。各部门、各项目组把目前的进展以及遇到的问题都汇报一下。”

小小的会议室里坐了三十多人,第一排靠近“领导”的位置有些挤,椅子与椅子之间只有一掌宽的距离。

观潮例会多——闵慧几年前初次工作时就深有体会,如今更是变本加厉。一天三、五个会议都是正常,七、八个也不奇怪。因为园区分散、部门庞杂、还有各式各样的电话会议。

时间显得冗长而无趣,各部门一个接着一个地汇报,每个负责人都拿着一堆表格用一种机械的语调念叨着。闵慧听得都快睡着了,不得不连喝几口咖啡给自己提神。

滚烫的咖啡一进嘴,她立即意识到身体的某处有些不对劲。低头一想,立即明白了。隔着白色的桌布,丁艺峰的大腿正紧紧地挨在了自己的右腿上。

开始的时候她还以为是无意的,毕竟座位太挤了。于是她将自己的腿往左挪动了一下。一秒钟之后他的腿也挪了过来,继续靠在她的大腿上。

她转过头去,咳嗽了一声,暗示他把腿挪开。

丁艺峰半笑不笑地瞥了她一眼,无动于衷。过了一会儿,还用鞋尖轻轻地蹭了蹭她的小腿。

长长的桌布挡住了一切。闵慧穿着一套灰色的西服裙,小腿上只有一层丝袜,被他的举动恶心到吐。

鞋尖沿着腿腹反复地挨蹭着……桌面上,丁艺峰正襟危坐,一手拿着马克笔,在文件上不停地划着重点,好像桌底下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闵慧的手忽然一晃,咖啡杯倒了,也没盖子,褐色的咖啡直泼了出来,正好泼在他的裤裆上。

保温杯里还冒着热汽。咖啡是刚倒的,大约有八、九十度,丁艺峰禁不住“噢”了一声,大腿上火辣辣地,痛得站了起来,所幸裤子是黑色的,除了湿掉一块,倒也看不出来。他只得快步向洗手间走去。

身后又传来喁喁的人声,闵慧淡定地拿着咖啡杯走到旁边的茶水室将咖啡加满,也不盖盖子,继续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不知有谁偷偷地去外面抽过烟,会议室里有股浓郁的尼古丁气息。气氛变得沉闷起来,总监明明不在,大家都不讲话,就因为桌子上坐着一个满脸阴沉的女人。

闵慧打开手机,若无其事地浏览信息。几分钟后,丁艺峰回到会议室,匆匆地说了句“今天的会先到这里”就草草结束了。

闵慧带着胜利的心情回到办公室,还没坐定,丁艺峰一阵风似地走了进来,将门一掩,板着脸说:“闵慧,刚才你是故意的吧!”

“你才是故意的。”

“你把我弄伤了。”他挑了挑眉,“总得补偿一下吧?下班后一起吃个饭?”

“丁艺峰,你要再敢惹我——”闵慧冷笑一声,“信不信我把那东西割下来穿在铁签子里当羊肉串烤来吃了!”

不知是这话的镜头感太强还是闵慧的声音太响,丁艺峰下意识地退了一步,嘴上却不肯认怂,压低嗓门威胁说道:“闵慧,我劝你不要得意忘形!现在的你是我的下级,我分分钟就能搞死你。”

“我不怕,等下就去HR举报你!”

“去,尽管去!”他嗤笑,“HR你去得还少吗?当年你都不能把程启让怎么样,如今他们装聋作哑的本事更厉害了。”

“Getout!”

丁艺峰哼了一声,转身向门外走去,刚迈了两步,冷不防“嗖”地一声,一枚飞镖从他耳边呼啸而过,“夺”地一下钉在门板上。他抬眼一看,门背上挂着一个木质的飞镖盘。再回头,闵慧手里拿着一枚飞镖,半笑不笑地说:“不好意思,写程序时候的小消遣,以后找我有事打电话就好,千万别随便进来,万一失手射瞎了你的眼睛可就麻烦了。”

他头也不回地走了,留给她一道仇恨的背影。

战斗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闵慧告诫自己不要掉以轻心。丁艺峰说得不错,在任何单位,上级要是想整下级,办法多得很。跟程启让相比,丁艺峰只是个喽啰,段位也低出很多。她宁肯遇到十个丁艺峰也不愿意碰到一个程启让。

事实证明,她笑得太早了。

下班时窗外电闪雷鸣,下起了倾盆大雨。

出租车根本叫不到,闵慧心想,从大楼步行到地铁站,最多十五分钟,快步走的话十分钟就到了,天气也不冷,淋点雨没关系,于是举着一把折叠伞在雨中疾走。

走了不到五分钟,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地停在她的身边,后座的门推开了,传来一个淡淡的声音:“上来吧,我送你一程。”

那声音和雷声雨声混在一起,显得轻不可闻,闵慧扭头往里一看,里面的男人穿着件黑色的风衣,领子竖起来,露出巴宝莉的纹样。

是程启让。

她不理睬,继续往前走。

轿车一路跟过去,车门半掩,程启让在里面继续说:“大风大雨的这又是何必?既然在一起工作,你不可能永远避开我。”

她一字不答,埋头直走。

“对了,后天你要跟我出趟差。北京有家医院想购买咱们的GS1.0,你得跟我一起去洽谈。”

“我不去!”

“这是工作,你必须去。”他的声音不高不低,却充满了权威。

她不理他,继续快步往前走。

不是走,是小跑。

身后传来车轮滚动的声音,过了片刻,大概是终于跟得不耐烦了,那车猛地加速超过了她,挡住了她的去路。

后面的车窗摇下来半边:“雨很大,上来,我送你。”

“滚!要多远滚多远!”她在雨中挥舞着被风吹翻的伞,对着轿车吼叫,“你他X的再缠着我,信不信我揍死你!”

那车继续跟着她,闵慧气炸了,眼见地上有一块砖头,一猫腰地拾起来往车玻璃上猛地一砸,只听“喀”地一声,玻璃上裂开了一个洞,露出半张熟悉的脸,上面满是鲜血。车中人看见闵慧手里的砖头,以为她要向自己扔过来,下意识地抱住了脑袋。

闵慧浑身一震,砖头掉在地上:“辛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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