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承基的内部消息(下)
林一凡和叶承基勾肩搭背的下了楼,两人原本就算是有过同患难,虽然叶承基患难了一半便被人强行将他给抛弃了。
聊起楚麟,两人居然同仇敌忾,当然一人真,一人假。
林一凡暗自咋舌,没想到这位叶家的大公子居然对楚麟的怨气如此之大。按理说,
叶承基和楚麟本来交集就不多,况且楚麟和叶承基原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根本不存在什么恩怨。
叶承基带着林一凡去到了街边,坐在了路边吃着串。
虽然如今科技发达,但人类的有些习惯总是改不了,比如开心时撸串,难过时喝酒,这已经超越了种族和血统,不管是黑皮肤还是白皮肤,不管是金色头发还是黑色色头发。撸串喝酒在黄皮肤黑头发的带领下,走向了全世界,成为了潮流。
甚至撸串的时候,白皮肤金头发的人不喊两句“大兄弟”或者“铁子”都会被人鄙视。
“老铁,走一个!”金头发白皮肤的人坐在邻桌,举起了酒杯。
虽然是露天,但这儿可是高消费场所,喝酒撸串的文化也成了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在这块地方摆摊的人都不简单,毕竟城市中如此有烟火气的地方实在是少。如今的空气、气候大气层等污染严重,所以这虽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但也受到了严格的管制。
“那娘们,还敢唬我,我上去就是两个大耳光子。”
或许是酒到酣处,酒气带出了脾气,所以那金头发且长得不错的白种人站了起来,摇摇晃晃的提着酒瓶,打了一个酒嗝说道。
“老弟,你可别上头啊,慎言之!慎言之!”同桌的人急忙劝解道。
“啥慎言之,我告诉你,在我们美利坚市,女人生娃工作。现在我远嫁来了这地方,工作我做,家务我做,说话都还不能大声,这不人道!”
“哎!什么天大的道理,抵不过媳妇的道理。”这话说到了同行人的心坎里去了,可这自古以来都是如此,谁不是这么过来的呢?
“嫂子!”同桌的人看向了金发白皮肤人的身后,站了起来。
那金发人浑然不觉,还嘟囔着,说着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身后的女人黑着脸,咬着嘴唇,紧紧地扯着自己的衣角,一言不发。
同行的人想伸出手打断这来自美利坚市金发人的话,却被女人用眼神的给制止了。
“我和你说,我可不是怕她,只是尊重。人人平等,我尊重她。下次,若是她还敢在众人面前揪我的耳朵,我愣是要还她一个大耳光子。”
他侃侃而谈,提着酒杯,犹如远古时期指点江山的君王。
同行的人低下了头,一声不坑。平日里他们夫妻伉俪情深,可女人总是在众人面前不给他留面子。金发人背井离乡,喝了点酒,才会如此。
突然,一只手扶在了金发人的背上。
“你喝多了,我扶你回家。”金发人看到自己的妻子,脸色一变,便耷拉着脑袋。
女人看着沉默的众人,走上前去,拿起了桌上的酒瓶,举了起来。
“诸位兄弟,以前是我不对,我在这里给诸位赔个礼!”说着,便拿起酒瓶,一饮而尽。
喝完擦了擦嘴,便扶着自家丈夫。
“明天还有事,我接你回家。”
金头发白皮肤的人愣在原地,随后扶着自己的老婆,走到了车前。
“嫂子真丈夫!”有人举起了大拇指叹道!
这一幕,林一凡和叶承基都瞧在眼里。
叶承基叹了一口气,喝了一口酒。
“若是以后林萝能如此对我就好了!”说着,便啐了一口。“楚麟这个家伙真他娘的不是个东西,我追何晓雯,何晓雯便想尽法子的要他的联系方式;我喜欢林萝,林萝对他便与众不同!”
林一凡倒是没醉,失恋这事儿,他也算是有些经验。
念中学的时候,他和大多数男孩子们都喜欢上受欢迎的女孩子,但往往他才鼓起了勇气,女孩子便牵起了别人的手;到了天凌学院,他曾对自己说过,要向远古的诗人一般,万花从中掠过,手存余香,却片叶不沾身。
他觉得自己做到了风流,毕竟十大校花他都有好感,每次远远的看到她们的背影,她都要好久才能回过神来。
也是因为楚麟,他才有机会和何晓雯多说上几句话。
纵然是如此,他也还认为自己风流。
根据他这些“风流”的经验,知道叶承基是嫉妒。想林萝如那个女人一般对他,他做梦吧,即便林萝以后嫁了人,凭她的脾气,她才懒得去找。若是真的要找,也会提着光能炮,背到双刀,双刀架在自己丈夫的脖子上,光能炮对着那一群狐朋狗友,脚踩在桌子上,霸气外露!
不过这些话林一凡肯定不会和叶承基说,他拍着叶承基的肩膀说道:“对,我和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比较多,天天被欺负。就算是有点好吃的,林萝都会亲自夹给楚麟。”
听到这话,叶承基的眼更红了。
“我要他死!”说着,紧紧地捏着拳头,往桌上砸了一下。
林一凡听到这话,心里一紧,急忙说道:“叶少,你可不能这样啊!”
“为什么?”
“若是一个女孩子知道你杀了她喜欢的人,你还会有机会吗?对于这种情况,你只能比那个男人更加的优秀,我教你,你以后一定要穿着得体。古话说得好‘往来无白丁,谈笑有鸿儒’,你要多在林萝面前提一下什么院士是的朋友,作家是你的兄弟,这样你的形象无形中便会高大起来。还有,你要彬彬有礼,别一副暴发户的模样,你要约她去高等的餐厅,和她谈一些高深的话题。这样,女孩子一定会被吸引住。”
叶承基听到这话,如同黑夜中的船看到了灯塔一般,眼睛一亮,抱住了林一凡。
“你就是是我的亲弟弟!”随即,又一副好学生的模样看着林一凡。
林一凡咬咬牙,知道时机到了,便说道:“而且,你要无形中让你的情敌没面子;这事儿我可以帮你!”
“林弟,你说!”
林一凡咬着牙,虽然心里面有些愧疚,但想到那一沓一沓的钱,心里面仅存的一点儿愧疚都没了。
“最后一场机甲战能测试,我会挑战他。你知道为什么那群人绑架我,不绑架你,因为我在这方面有天赋;只要你开个盘,别人肯定都会买楚麟,到时候,我打赢他,那他就会被千夫所指。赢得的钱,六四分成,你六我四!”
叶承基听到这话,没有回答。
林一凡有些急了。
“不信,你可以去查我最近的训练战绩。”林一凡说着,还把自己去的训练室给报了出来。
过了会儿,叶承基低下头看着自己手掌上的光屏。就在刚才,有人把林一凡最近的训练战绩给发了过来。他一把揽住了林一凡,带着酒气说道:“林弟,钱,我都不要。但是,我要楚麟输!”
说完这话,便头一低,趴在了桌子上,传来了鼾声。
林一凡和叶承基勾肩搭背的下了楼,两人原本就算是有过同患难,虽然叶承基患难了一半便被人强行将他给抛弃了。
聊起楚麟,两人居然同仇敌忾,当然一人真,一人假。
林一凡暗自咋舌,没想到这位叶家的大公子居然对楚麟的怨气如此之大。按理说,
叶承基和楚麟本来交集就不多,况且楚麟和叶承基原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根本不存在什么恩怨。
叶承基带着林一凡去到了街边,坐在了路边吃着串。
虽然如今科技发达,但人类的有些习惯总是改不了,比如开心时撸串,难过时喝酒,这已经超越了种族和血统,不管是黑皮肤还是白皮肤,不管是金色头发还是黑色色头发。撸串喝酒在黄皮肤黑头发的带领下,走向了全世界,成为了潮流。
甚至撸串的时候,白皮肤金头发的人不喊两句“大兄弟”或者“铁子”都会被人鄙视。
“老铁,走一个!”金头发白皮肤的人坐在邻桌,举起了酒杯。
虽然是露天,但这儿可是高消费场所,喝酒撸串的文化也成了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在这块地方摆摊的人都不简单,毕竟城市中如此有烟火气的地方实在是少。如今的空气、气候大气层等污染严重,所以这虽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但也受到了严格的管制。
“那娘们,还敢唬我,我上去就是两个大耳光子。”
或许是酒到酣处,酒气带出了脾气,所以那金头发且长得不错的白种人站了起来,摇摇晃晃的提着酒瓶,打了一个酒嗝说道。
“老弟,你可别上头啊,慎言之!慎言之!”同桌的人急忙劝解道。
“啥慎言之,我告诉你,在我们美利坚市,女人生娃工作。现在我远嫁来了这地方,工作我做,家务我做,说话都还不能大声,这不人道!”
“哎!什么天大的道理,抵不过媳妇的道理。”这话说到了同行人的心坎里去了,可这自古以来都是如此,谁不是这么过来的呢?
“嫂子!”同桌的人看向了金发白皮肤人的身后,站了起来。
那金发人浑然不觉,还嘟囔着,说着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身后的女人黑着脸,咬着嘴唇,紧紧地扯着自己的衣角,一言不发。
同行的人想伸出手打断这来自美利坚市金发人的话,却被女人用眼神的给制止了。
“我和你说,我可不是怕她,只是尊重。人人平等,我尊重她。下次,若是她还敢在众人面前揪我的耳朵,我愣是要还她一个大耳光子。”
他侃侃而谈,提着酒杯,犹如远古时期指点江山的君王。
同行的人低下了头,一声不坑。平日里他们夫妻伉俪情深,可女人总是在众人面前不给他留面子。金发人背井离乡,喝了点酒,才会如此。
突然,一只手扶在了金发人的背上。
“你喝多了,我扶你回家。”金发人看到自己的妻子,脸色一变,便耷拉着脑袋。
女人看着沉默的众人,走上前去,拿起了桌上的酒瓶,举了起来。
“诸位兄弟,以前是我不对,我在这里给诸位赔个礼!”说着,便拿起酒瓶,一饮而尽。
喝完擦了擦嘴,便扶着自家丈夫。
“明天还有事,我接你回家。”
金头发白皮肤的人愣在原地,随后扶着自己的老婆,走到了车前。
“嫂子真丈夫!”有人举起了大拇指叹道!
这一幕,林一凡和叶承基都瞧在眼里。
叶承基叹了一口气,喝了一口酒。
“若是以后林萝能如此对我就好了!”说着,便啐了一口。“楚麟这个家伙真他娘的不是个东西,我追何晓雯,何晓雯便想尽法子的要他的联系方式;我喜欢林萝,林萝对他便与众不同!”
林一凡倒是没醉,失恋这事儿,他也算是有些经验。
念中学的时候,他和大多数男孩子们都喜欢上受欢迎的女孩子,但往往他才鼓起了勇气,女孩子便牵起了别人的手;到了天凌学院,他曾对自己说过,要向远古的诗人一般,万花从中掠过,手存余香,却片叶不沾身。
他觉得自己做到了风流,毕竟十大校花他都有好感,每次远远的看到她们的背影,她都要好久才能回过神来。
也是因为楚麟,他才有机会和何晓雯多说上几句话。
纵然是如此,他也还认为自己风流。
根据他这些“风流”的经验,知道叶承基是嫉妒。想林萝如那个女人一般对他,他做梦吧,即便林萝以后嫁了人,凭她的脾气,她才懒得去找。若是真的要找,也会提着光能炮,背到双刀,双刀架在自己丈夫的脖子上,光能炮对着那一群狐朋狗友,脚踩在桌子上,霸气外露!
不过这些话林一凡肯定不会和叶承基说,他拍着叶承基的肩膀说道:“对,我和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比较多,天天被欺负。就算是有点好吃的,林萝都会亲自夹给楚麟。”
听到这话,叶承基的眼更红了。
“我要他死!”说着,紧紧地捏着拳头,往桌上砸了一下。
林一凡听到这话,心里一紧,急忙说道:“叶少,你可不能这样啊!”
“为什么?”
“若是一个女孩子知道你杀了她喜欢的人,你还会有机会吗?对于这种情况,你只能比那个男人更加的优秀,我教你,你以后一定要穿着得体。古话说得好‘往来无白丁,谈笑有鸿儒’,你要多在林萝面前提一下什么院士是的朋友,作家是你的兄弟,这样你的形象无形中便会高大起来。还有,你要彬彬有礼,别一副暴发户的模样,你要约她去高等的餐厅,和她谈一些高深的话题。这样,女孩子一定会被吸引住。”
叶承基听到这话,如同黑夜中的船看到了灯塔一般,眼睛一亮,抱住了林一凡。
“你就是是我的亲弟弟!”随即,又一副好学生的模样看着林一凡。
林一凡咬咬牙,知道时机到了,便说道:“而且,你要无形中让你的情敌没面子;这事儿我可以帮你!”
“林弟,你说!”
林一凡咬着牙,虽然心里面有些愧疚,但想到那一沓一沓的钱,心里面仅存的一点儿愧疚都没了。
“最后一场机甲战能测试,我会挑战他。你知道为什么那群人绑架我,不绑架你,因为我在这方面有天赋;只要你开个盘,别人肯定都会买楚麟,到时候,我打赢他,那他就会被千夫所指。赢得的钱,六四分成,你六我四!”
叶承基听到这话,没有回答。
林一凡有些急了。
“不信,你可以去查我最近的训练战绩。”林一凡说着,还把自己去的训练室给报了出来。
过了会儿,叶承基低下头看着自己手掌上的光屏。就在刚才,有人把林一凡最近的训练战绩给发了过来。他一把揽住了林一凡,带着酒气说道:“林弟,钱,我都不要。但是,我要楚麟输!”
说完这话,便头一低,趴在了桌子上,传来了鼾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