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罚
莫褚寻怒不可遏。
他没想到叶明珠能说出这种话来,她以为自己真的不敢弄死她吗?凭她当年做出的那些事,莫褚寻现在就有无数个理由把她掐死在这里。
而他也确实这么做了。
修长有力的五指从下颚移到脖颈,轻而易举掌握住她的要害,苍白几近透明的皮肤下,青色血管清晰可见。大掌稍稍张开后,又陡然收拢,用力掐上她的脖子。
“咳咳!”叶明珠哑着嗓子咳了一声,呼吸便彻底凝滞在男人修长宽厚的手掌内。她想要挣扎,身体却被他强健的体魄压在墙壁上无法动弹,越来越强烈的窒息瞬间将她溺毙,胸口难受得像要炸开,死亡的绝望阴影从头顶上笼罩下来。
白得透明的脸渐渐涨成了不健康的紫红色,无神颓靡的眸子也在这一刻,激发了对生命的渴望。很快她放弃了挣扎,任凭男人的手越来越用力,出现一瞬光亮的眸,也渐渐波澜不惊,化作一潭死水。
既然知道无法挣扎,她又何必白费力气。
她越是不反抗,莫褚寻心头的怒火越是旺盛,竟是连死都不怕了吗?那生不如死呢?你怕死,他有的是办法让她活着比死了还痛苦。
掐在脖子上的手倏然往下,动作粗暴地扯开她身上的上衣,一手扣在她的后腰上,夜明珠浑身僵硬,吓得一瞬间失去了思考,垂眸往下看,最外面的衣服已经被莫褚寻用蛮力撕开,露出下面一件更厚的黑色毛衣。
滑进衣服的手一顿,莫褚寻怔了一怔,似乎也没想到,衣服下面居然还有衣服,而且全都是套头高领紧密厚实的衣服,用蛮力也不一定能撕开。他不由疑惑了下,试探着把毛衣掀开,下面居然又是一件毛衣。
整整五六件衣服包在她身上,即便这样,看起来还是瘦弱得一阵风就能吹跑似的,瘦巴巴的没有几两肉。
叶明珠吓得直哆嗦,看着莫褚寻的手搁在她最里面的衣服上,隔着粗糙的面料,滚烫的手心熨烫着她的小腹。她心跳如雷,还有一步,如果他继续深入的话,一定会
她下意识闭上了眼,肩膀止不住颤抖。
宽大炙热的手掌动了两下,继续将最后一层布料翻起来。叶明珠心神俱颤,忍不住惊呼一声,倒吸了一口凉气,他的手却在这时,猛然停下,旋即若无其事地把手收回去,叶明珠一颗心悬在嗓子眼里,还有些不敢置信。
就这么放过她了?
莫褚寻有这么好说话吗?
叶明珠被他绕迷糊了,在她印象里,莫褚寻绝对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他既然打定主意要羞辱她,就不可能中途收手。
她的预感是对的。
莫褚寻擦了擦手,云淡风轻地忽略掉心底一丝丝异样的感觉,矜贵优雅的气质散发着难以靠近的疏淡,他扫了眼面前战战兢兢的女人,忽然开口:“五年前我莫褚寻都没有看上的女人,难道你以为五年后我会改变胃口,还是对一个比清洁工还不如的丑陋女人?”
一字一顿,像把刀子戳进心口。
他当然不会再对她产生兴趣。
叶明珠比谁都清楚,五年前她偏偏不信,以为只要用真心去换真心,就能苦尽甘来换得他的宠爱心仪。为此,她做了很多傻事,说了很多傻话,付出了这一生再也无法承受的代价。
现在,她当然不会那么天真。
人,其实是要认命的。以前的她,就是太倔太蠢,以为人定胜天,以为天命可违,坚信命里无时要强求她觉得自己求得不多,只求愿得一人心,只求世间一双人,可那个时候,懵懂冲动青涩的她,根本不明白,她的请求,是世界上最贪婪的痴心妄想。
明白得太迟。
太迟,总比一辈子都浑浑噩噩傻下去更好。
叶明珠收敛神色,卑微的低下头,“是,莫先生说得对,我不配。”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前,都不配。
他冷哼一声,眼里添了一抹戾气,勾唇嘲讽道:“知道不配,就该尽本分做好你自己的事,别忘了你现在可是地下城公关部的小姐,小姐是干什么用的不用我提醒你,穿成这样,就能在一个月内为我赚到一千万?”
他没想到叶明珠能说出这种话来,她以为自己真的不敢弄死她吗?凭她当年做出的那些事,莫褚寻现在就有无数个理由把她掐死在这里。
而他也确实这么做了。
修长有力的五指从下颚移到脖颈,轻而易举掌握住她的要害,苍白几近透明的皮肤下,青色血管清晰可见。大掌稍稍张开后,又陡然收拢,用力掐上她的脖子。
“咳咳!”叶明珠哑着嗓子咳了一声,呼吸便彻底凝滞在男人修长宽厚的手掌内。她想要挣扎,身体却被他强健的体魄压在墙壁上无法动弹,越来越强烈的窒息瞬间将她溺毙,胸口难受得像要炸开,死亡的绝望阴影从头顶上笼罩下来。
白得透明的脸渐渐涨成了不健康的紫红色,无神颓靡的眸子也在这一刻,激发了对生命的渴望。很快她放弃了挣扎,任凭男人的手越来越用力,出现一瞬光亮的眸,也渐渐波澜不惊,化作一潭死水。
既然知道无法挣扎,她又何必白费力气。
她越是不反抗,莫褚寻心头的怒火越是旺盛,竟是连死都不怕了吗?那生不如死呢?你怕死,他有的是办法让她活着比死了还痛苦。
掐在脖子上的手倏然往下,动作粗暴地扯开她身上的上衣,一手扣在她的后腰上,夜明珠浑身僵硬,吓得一瞬间失去了思考,垂眸往下看,最外面的衣服已经被莫褚寻用蛮力撕开,露出下面一件更厚的黑色毛衣。
滑进衣服的手一顿,莫褚寻怔了一怔,似乎也没想到,衣服下面居然还有衣服,而且全都是套头高领紧密厚实的衣服,用蛮力也不一定能撕开。他不由疑惑了下,试探着把毛衣掀开,下面居然又是一件毛衣。
整整五六件衣服包在她身上,即便这样,看起来还是瘦弱得一阵风就能吹跑似的,瘦巴巴的没有几两肉。
叶明珠吓得直哆嗦,看着莫褚寻的手搁在她最里面的衣服上,隔着粗糙的面料,滚烫的手心熨烫着她的小腹。她心跳如雷,还有一步,如果他继续深入的话,一定会
她下意识闭上了眼,肩膀止不住颤抖。
宽大炙热的手掌动了两下,继续将最后一层布料翻起来。叶明珠心神俱颤,忍不住惊呼一声,倒吸了一口凉气,他的手却在这时,猛然停下,旋即若无其事地把手收回去,叶明珠一颗心悬在嗓子眼里,还有些不敢置信。
就这么放过她了?
莫褚寻有这么好说话吗?
叶明珠被他绕迷糊了,在她印象里,莫褚寻绝对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他既然打定主意要羞辱她,就不可能中途收手。
她的预感是对的。
莫褚寻擦了擦手,云淡风轻地忽略掉心底一丝丝异样的感觉,矜贵优雅的气质散发着难以靠近的疏淡,他扫了眼面前战战兢兢的女人,忽然开口:“五年前我莫褚寻都没有看上的女人,难道你以为五年后我会改变胃口,还是对一个比清洁工还不如的丑陋女人?”
一字一顿,像把刀子戳进心口。
他当然不会再对她产生兴趣。
叶明珠比谁都清楚,五年前她偏偏不信,以为只要用真心去换真心,就能苦尽甘来换得他的宠爱心仪。为此,她做了很多傻事,说了很多傻话,付出了这一生再也无法承受的代价。
现在,她当然不会那么天真。
人,其实是要认命的。以前的她,就是太倔太蠢,以为人定胜天,以为天命可违,坚信命里无时要强求她觉得自己求得不多,只求愿得一人心,只求世间一双人,可那个时候,懵懂冲动青涩的她,根本不明白,她的请求,是世界上最贪婪的痴心妄想。
明白得太迟。
太迟,总比一辈子都浑浑噩噩傻下去更好。
叶明珠收敛神色,卑微的低下头,“是,莫先生说得对,我不配。”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前,都不配。
他冷哼一声,眼里添了一抹戾气,勾唇嘲讽道:“知道不配,就该尽本分做好你自己的事,别忘了你现在可是地下城公关部的小姐,小姐是干什么用的不用我提醒你,穿成这样,就能在一个月内为我赚到一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