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的时节,看路上的行人悠然而行,心底的伤愈来愈痛,也许到了该逃离的时候吧,我的忍耐已然到了极限。
“凤秋,洪先生到了,你好好侍候着。”
我猜到洪先生今夜会来,却不想来得如此之早,心头一阵窃喜:“洪总,今夜就把凤秋包了吧!”
我的声音,从来没有如此的放浪,且又自然。
“洪总,看我们凤秋对您多好,您真是艳福不浅。”方姐眉开眼笑的正说着,洪胖子已掏出了一大叠人民币,随手抽了十几张递给了方姐,“拿去,不要再来吵我”。
“哎哟!洪总啊,瞧您说哪里的话,这发廊的生意还都仰仗您呢!”方姐一边说一边识相的退了出去。
压抑着心底的酸楚,我格外卖力,直到身旁的胖子鼾声如雷,我终于如释重负了。
静静的听着这鼾声,除了厌恶再也没有其它。
再等了约有半个小时,微侧身看着他已睡成死猪一样,我轻拍他的手臂,却没有什么反应。
我蹑手蹑脚的起身,穿好了衣服,除了一双拖鞋是平底鞋,便只有高跟鞋而已,我只好把拖鞋塞进早已准备好的背包里。
光着脚丫,站在窗前,我从床底下抽出一块床单,一头绑在窗户把手上,一头系在我腰间。
这样,就算我够不到铁梯,我也不至于摔下去,丢了性命。
我房间的窗户与隔壁的窗户中间,有一排室外铁梯,我要沿着这铁梯,从一楼爬到楼顶。
但是,这铁梯距离我的窗台至少也有一米多宽,跨上去实在是有些冒险,幸好,我早就准备了床单保护自已。
左脚勾着窗框,右手去抓那楼梯,我试了五六次都抓不到,急得出了一身汗,却连大气也不敢出。
终于抓到了,我闭上眼睛,轻呼一口气。
松开勾住窗栏的脚,身子一下子腾空向右摆动,右手死死的抓住楼梯,终于完成了已经想象了n多次的超难度动作,脚已然踏在了铁梯上。
一颗心,没来由的开心且欢呼着。
松开了绑在腰间的毛巾,光着脚丫快速的向下移动,向来恐高的我,几乎忘记了这是六楼。
终于终于踏到了柔软的草坪,我不敢跑,急速的在草地上行走,那脆脆的草尖扎的脚掌生疼。
“谁?”
我听到了阿三的声音,不敢回答,一出声便会暴露自己,我撒腿向对面的小胡同跑去。
“站住!”阿三一边追一边对我叫喊,我顾不得脚下的疼痛,拼命地往前跑,然而因为几乎没有外出过,我并不熟悉这些小路,慌不择路的我居然跑进了一个死胡同。
胡同的最里面是一扇大铁门,我正想爬上去翻过铁门的时候,阿三还有另外三人已经追了过来,我死命的拽住铁门的栏杆不松手,一边大叫着“放开我”,我相信我的声音已吵醒了这附近的住户,因为眼前骤然多了灯光。
夜,已不再宁静。
“跟我回家,娃还找妈妈呢!”阿三突然说。
我知道,他是想演戏,假装我是他离家出走的老婆!这样,他就能不费吹灰之力,不惊动任何人,就带走我。
正拉扯间,突然,胡同口驶来一辆轿车。
我拼命的挥手,拼命的叫着:“先生救我”
“先生,不好意思,我老婆跟我闹脾气离家出走呢”
我立刻否认:“我不是他老婆!”
车窗慢慢摇了下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别挡着我的路,滚开!”
男人的语气冷漠至极,我看不清他的面容,然而心里已恨极。
阿三拼命地掰开我抓在铁门上的手,我的心已凉到了谷底,想也没想地一头猛撞到铁门上,那份在草坪上的短暂的自由感告诉我——
宁死,我也不要再回去那个牢笼。
痛啊
渐渐地,我失去了知觉。
再醒来的时候,已是夜晚,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迎面一墙背景淡绿的窗帘,窗帘上翠绿的碧竹仿佛绿得要滴出水来,一抹月光幽幽的从窗帘的缝隙间偷偷洒入,室内的摆设已清晰可见。
终日里在闹市偷生,我默默地享受着这份久违的静谧。
痛
一丝丝的疼痛一波一波的袭上来,我才发现头和脚已缠了厚厚的纱布。
迷迷茫茫的想着自已置身的环境,连门环轻轻的转动,我都未能听见。
“醒了?”一位四十多岁的阿姨立在床前,慈祥的跟我打招呼。
“嗯。阿姨,这是哪里?是你救了我吗?”我微喘着,急切的问她。
阿姨摇头:“是先生抱你回来的,医生替你处理了伤口,处理头部伤口的时候剪了一小缕头发,你伤的不是很严重,就没有送你去医院。其它的事情我不清楚,你可以问先生。我姓杜,你可以叫我杜姨。”
阿姨表情淡淡的,仿佛说着一件不相干的事情。
我忽的想起那冷漠的声音,那个让我滚开的男人,是他吗?
然而,这疑问一直陪着我困惑了一整个星期。
接下来的几天,因着脚伤还没好,行动不便,每天或坐或躺的赖在床上,每日上午会有护士来帮我换药,因只是外伤,伤口也在渐渐好转了。
杜姨每天都会将一日三餐准时送到我房间,还拿了一些书给我,或者散文又或者。
她说,是先生让他拿给我的。
我心里莫名的感动,爱极了这份生病的日子,但是杜姨口中的“先生”却始终没有出现在我的视野中。
我的生命中,第一次有了期待,期待可以见到我的恩人,我一辈子也无法回报的恩人。
脚好了,我终于可以走路了。
那天清晨,我雀跃着望着窗外怒放的凤凰树,呼吸着自由的气息,我汲着拖鞋想去采摘那一树的火红。
我忐忑不安的向餐厅走去,一眼望见坐在餐桌一端的男人,脚步有些迟疑。
七十八天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杜姨口中的“先生”。
突然间,我怕了。
“过来吃早餐吧。”思绪犹疑间,他冷漠的声音再一次侵入我的耳鼓。
“凤秋,洪先生到了,你好好侍候着。”
我猜到洪先生今夜会来,却不想来得如此之早,心头一阵窃喜:“洪总,今夜就把凤秋包了吧!”
我的声音,从来没有如此的放浪,且又自然。
“洪总,看我们凤秋对您多好,您真是艳福不浅。”方姐眉开眼笑的正说着,洪胖子已掏出了一大叠人民币,随手抽了十几张递给了方姐,“拿去,不要再来吵我”。
“哎哟!洪总啊,瞧您说哪里的话,这发廊的生意还都仰仗您呢!”方姐一边说一边识相的退了出去。
压抑着心底的酸楚,我格外卖力,直到身旁的胖子鼾声如雷,我终于如释重负了。
静静的听着这鼾声,除了厌恶再也没有其它。
再等了约有半个小时,微侧身看着他已睡成死猪一样,我轻拍他的手臂,却没有什么反应。
我蹑手蹑脚的起身,穿好了衣服,除了一双拖鞋是平底鞋,便只有高跟鞋而已,我只好把拖鞋塞进早已准备好的背包里。
光着脚丫,站在窗前,我从床底下抽出一块床单,一头绑在窗户把手上,一头系在我腰间。
这样,就算我够不到铁梯,我也不至于摔下去,丢了性命。
我房间的窗户与隔壁的窗户中间,有一排室外铁梯,我要沿着这铁梯,从一楼爬到楼顶。
但是,这铁梯距离我的窗台至少也有一米多宽,跨上去实在是有些冒险,幸好,我早就准备了床单保护自已。
左脚勾着窗框,右手去抓那楼梯,我试了五六次都抓不到,急得出了一身汗,却连大气也不敢出。
终于抓到了,我闭上眼睛,轻呼一口气。
松开勾住窗栏的脚,身子一下子腾空向右摆动,右手死死的抓住楼梯,终于完成了已经想象了n多次的超难度动作,脚已然踏在了铁梯上。
一颗心,没来由的开心且欢呼着。
松开了绑在腰间的毛巾,光着脚丫快速的向下移动,向来恐高的我,几乎忘记了这是六楼。
终于终于踏到了柔软的草坪,我不敢跑,急速的在草地上行走,那脆脆的草尖扎的脚掌生疼。
“谁?”
我听到了阿三的声音,不敢回答,一出声便会暴露自己,我撒腿向对面的小胡同跑去。
“站住!”阿三一边追一边对我叫喊,我顾不得脚下的疼痛,拼命地往前跑,然而因为几乎没有外出过,我并不熟悉这些小路,慌不择路的我居然跑进了一个死胡同。
胡同的最里面是一扇大铁门,我正想爬上去翻过铁门的时候,阿三还有另外三人已经追了过来,我死命的拽住铁门的栏杆不松手,一边大叫着“放开我”,我相信我的声音已吵醒了这附近的住户,因为眼前骤然多了灯光。
夜,已不再宁静。
“跟我回家,娃还找妈妈呢!”阿三突然说。
我知道,他是想演戏,假装我是他离家出走的老婆!这样,他就能不费吹灰之力,不惊动任何人,就带走我。
正拉扯间,突然,胡同口驶来一辆轿车。
我拼命的挥手,拼命的叫着:“先生救我”
“先生,不好意思,我老婆跟我闹脾气离家出走呢”
我立刻否认:“我不是他老婆!”
车窗慢慢摇了下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别挡着我的路,滚开!”
男人的语气冷漠至极,我看不清他的面容,然而心里已恨极。
阿三拼命地掰开我抓在铁门上的手,我的心已凉到了谷底,想也没想地一头猛撞到铁门上,那份在草坪上的短暂的自由感告诉我——
宁死,我也不要再回去那个牢笼。
痛啊
渐渐地,我失去了知觉。
再醒来的时候,已是夜晚,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迎面一墙背景淡绿的窗帘,窗帘上翠绿的碧竹仿佛绿得要滴出水来,一抹月光幽幽的从窗帘的缝隙间偷偷洒入,室内的摆设已清晰可见。
终日里在闹市偷生,我默默地享受着这份久违的静谧。
痛
一丝丝的疼痛一波一波的袭上来,我才发现头和脚已缠了厚厚的纱布。
迷迷茫茫的想着自已置身的环境,连门环轻轻的转动,我都未能听见。
“醒了?”一位四十多岁的阿姨立在床前,慈祥的跟我打招呼。
“嗯。阿姨,这是哪里?是你救了我吗?”我微喘着,急切的问她。
阿姨摇头:“是先生抱你回来的,医生替你处理了伤口,处理头部伤口的时候剪了一小缕头发,你伤的不是很严重,就没有送你去医院。其它的事情我不清楚,你可以问先生。我姓杜,你可以叫我杜姨。”
阿姨表情淡淡的,仿佛说着一件不相干的事情。
我忽的想起那冷漠的声音,那个让我滚开的男人,是他吗?
然而,这疑问一直陪着我困惑了一整个星期。
接下来的几天,因着脚伤还没好,行动不便,每天或坐或躺的赖在床上,每日上午会有护士来帮我换药,因只是外伤,伤口也在渐渐好转了。
杜姨每天都会将一日三餐准时送到我房间,还拿了一些书给我,或者散文又或者。
她说,是先生让他拿给我的。
我心里莫名的感动,爱极了这份生病的日子,但是杜姨口中的“先生”却始终没有出现在我的视野中。
我的生命中,第一次有了期待,期待可以见到我的恩人,我一辈子也无法回报的恩人。
脚好了,我终于可以走路了。
那天清晨,我雀跃着望着窗外怒放的凤凰树,呼吸着自由的气息,我汲着拖鞋想去采摘那一树的火红。
我忐忑不安的向餐厅走去,一眼望见坐在餐桌一端的男人,脚步有些迟疑。
七十八天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杜姨口中的“先生”。
突然间,我怕了。
“过来吃早餐吧。”思绪犹疑间,他冷漠的声音再一次侵入我的耳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