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雪不太敢信果刚毅的话。果刚毅说十分,她至多信六分,于是果刚毅方才那番话的内容经过一番换算,只能等于是他愿意去救金效坤——“愿意”而已,办法和进展则是全无。
但傲雪还是有点高兴。哪怕果刚毅只是说大话,最后白折腾一场,她也爱这个白折腾的过程,这个过程闪烁着一点希望的光,不管希望是否能成真,单是这一点光,就足以让她的心房明亮些许。

果刚毅长篇大论了一番,喝了两大杯热茶,然后不顾傲雪的挽留,匆匆的又走了。傲雪回到卧室,在梳妆台前坐了,自己对着镜子看。镜中的人粉面桃腮,仿佛是比平日好看了些,像是画里的人,柳叶弯眉樱桃口,没有超凡脱俗的仙气,是人间烟火里的艳丽美人。抬起双手捧了脸,她想自己这样自夸自赞、自以为美,不由得有点不好意思,一张脸也热烘烘的要发烧。可是——

可是,她大起胆子,又想假如大哥这回真能出来,而且又不记恨自己的话,那么凭着自己的年龄和容貌,是有资格——

后头的话又不能想了,不好意思,不敢想。况且金效坤对她终究是个什么态度,她也拿不准。小一年了,她每个月都要带着吃的穿的去探监,然而一共只见了他两次。第一次还是去年冬天,他见了她,让她自己保重,别再管他,她不听。于是扑了几次空之后,今年春天她又见了他第二面,一见面她就哭了,因为金效坤已经白了头发。

第二次见面,是她后来一回忆起就要悔恨的,因为她一句正经话也没说出来,单是对着金效坤呼哧呼哧的哭。金效坤麻木不仁的看着她,等她哭尽了探视时间,他说道:“别再来了,就当我死了吧。”

从那往后,他果然是又不见她了。

金效坤的“不见”,不足以击败傲雪,她的要求很低,只要知道金效坤还活着,她每个月张罗出来的那些吃的穿的有个对象可送,她就满足。其实她也活得如履薄冰,因为金玉郎的阴影还覆盖着她,她不知道金玉郎为什么忽然失踪了大半年——也不想知道,他永远失踪了才好呢,他多失踪一天,她就多过一天太平日子。

起身从镜子前走了开,她心里略微有点乱,于是端过针线笸箩,坐在床边织毛线手套,织两副,金效坤一副,施新月一副。她看出施新月对自己“有意思”了,但是只装不知,同时也感激施新月能把那点儿“意思”压下去,对自己总是又坦荡又尊重。做人是要讲良心的,他规规矩矩的对她好,她也得心里有数,知道领情,不能因为人家老实,她就欺负老实人。对待施新月,她别的给不了,那就像个老姐姐对待大弟弟一样,尽量的照顾他吧。

正好,傲雪现在也发现自己挺适合做个老姐姐,自从自己当了家,虽说每天的家务活并不轻巧,但她全干得来,干得还挺好,别说施新月一个月能拿回家四十二块钱了,就算只能拿回十二块钱,凭着她的本事,照样能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一只手套织了一半,外头院门响,她抬头隔着玻璃窗向外望,见进门的是施新月,就扯起嗓门,很嘹亮的喊道:“施先生,你进来试试手套!”

施新月搓着手进了来,听她的指挥,试戴了那大半只手套。傲雪看准了尺寸,然后抬头又问:“等会儿还出不出去了?”

“不出去了。”

“那咱俩再买些白菜回来?我管买,你管搬。”

“行。”

傲雪立刻收起了那一套毛线活儿,站起来找围巾和帽子:“那咱们现在就走,要不院子里那点儿白菜,可不够咱们一冬天吃的。”

施新月看着她的身影,忍不住要微笑,傲雪每次和他谈论白菜土豆以及柴禾煤球,他都感觉特别幸福,倒退十年他一定认为这些话题俗不可耐,但现在他活明白了,原来白菜土豆以及柴禾煤球才是生活的真谛,早上那一碗管饱的热汤面,滋味胜过一切罗曼蒂克。

于是他正了正帽子掸了掸袍子,欢欢喜喜的跟着傲雪出门去了。此刻他心里没什么牵挂,正好金玉郎也已经被朋友接出了医院,不用他管了。

在施新月往家里搬运白菜之时,金玉郎也已经到了陆府。

接他出院的是陆健儿,陆健儿今天偶然得知金玉郎入了医院,正好又是闲来无事,所以就溜达过去看了看他。金玉郎正在医院里死去活来——是精神上的死去活来,因为没有事做,没有酒喝,他简直不知如何打发时间,并且因为头脑清醒,总忍不住要回忆往事,悔恨像火一样,开始裹着他烧灼。

医生不许他出院,于是陆健儿到来之时,他已经开始筹划着自己逃。忽然见了陆健儿,他像见了救星一样,一把抓住陆健儿,他逼着对方给自己办理出院手续。陆健儿莫名其妙:“你都胃出血了,还不好好的养着?你急着回家干什么?家里有人?”

“不是。”他说:“我在这里住得难受,要养我可以回家养,我在家里舒服些。”

“你家里要什么没什么,这医院里至少暖和。”

“我不怕冷,我就是想回家。”

“那你到我家里住几天?”

金玉郎当即点了头:“好,好,那我就不客气了。”

陆健儿抵挡不住金玉郎的恳求,只好给他办了出院的手续,把他重新接回了自家的客房。他对陆健儿的地盘实在是太熟悉了,陆健儿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自力更生的找到了酒。

几大口酒进了肚,他松弛下来,整个人和世界又有了隔膜,悔恨的情绪也渐渐消失了。靠着客房的床头半躺半坐,他对着前方虚空眨了眨眼睛,然后仰头又灌了一口酒。

陆健儿在一旁坐了,冷眼看他:“借酒消愁?”

他不看陆健儿,只点点头。

“还想你那位太太呢?”

他依然是点头。

“是不是恨透我了?”

金玉郎迟钝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向着前方,哼了一声。

这个回复令陆健儿非常不满意。

他有很多的朋友,真朋友,假朋友,加起来无以计数,但金玉郎在其中是个异类。他现在说不上自己和金玉郎的关系是好是坏——说好,金玉郎张牙舞爪的和他打过架;说坏,可金玉郎又理直气壮的跑来了他家里养病。

周围没人敢对他这么撒野,金玉郎算是独一份,而之所以能成为独一份,还是源于他对金玉郎的纵容。

有的时候,他确实会当金玉郎是弟弟。

他不缺弟弟,自己家里就有好几个,然而对待那几个亲弟弟,他一直是严阵以待。他们都是他潜在的竞争对手,虽然父亲如今是极其的信任他,他几乎已经成了陆家的家长。可正因为是成了家长,他越发的不能给弟弟妹妹们好脸色,他需要他们怕他,他们一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他非得把他们全吓唬老实了,才能镇住这个家。

但他不用吓唬金玉郎,金玉郎和他没有竞争关系,金玉郎起初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两人成天就只是玩,无忧无虑的玩。

当然,后来他也反应过来,对于金玉郎来讲,他除了玩伴的身份之外,还兼做保镖,毕竟金玉郎单凭自己,是谁也打不过。

也就是说,在他们还都是大孩子的时候,金玉郎就开始利用他了。

利用他打架,利用他报仇,利用得理直气壮自然而然,他都把他的小把戏看穿了,他还不知耻,还不羞愧,还那么自然。

陆健儿觉得这金玉郎简直就是一道人间奇观,而他有时候很想和这小子继续做好朋友,有时候——比如此刻——又很想一脚把他踢出去。这小子是带有危险性的,要踢就得一脚把他踢死,可陆健儿下不了这个狠心。

一把夺过金玉郎手里的酒瓶,他忽然不耐烦起来:“你能不能有点出息?”

金玉郎摇摇头:“没出息。要出息干什么?没用,不要。”

“你才多大,难道为了个娘们儿就不活了?”

“没说不活。”

“那你还不给我振作起来?”

“振作起来干什么?没意思。”

“不听我的话了?”

这句话让金玉郎扭头望向了他,在微醺的醉意之中,金玉郎,因为实在是感觉陆健儿这话太可笑,于是忍不住真笑了。

“我什么时候听过你的话?”他问陆健儿:“你看我听过谁的话?我连段人凤的话都不听,我会听你的?笑话!”

然后他躺了下去,扯起被子给自己盖了上,同时嘀嘀咕咕:“没意思,真是没意思。”

他光想着自己“没意思”了,而且把脑袋藏进了被窝里,就没意识到陆健儿在床边正襟危坐,正虎视眈眈的瞪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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