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雪生下来没几天,就成了金玉郎的未婚妻,然而两人认识了十八年,这却是金玉郎第一次和她手握了手——可能很小的时候也曾手拉手过?不记得了,印象中是一次都没有。
傲雪下意识的想躲,可一转念,又感觉自己没理由躲。手拉手算什么,将来自己还要和这个男人同床共枕呢。目光一扫金玉郎的脸,她看见他正笑盈盈的望着自己,餐桌上方悬挂着两百支烛光的玻璃吊灯,灯光照耀之下,他人如其名,当真洁白如玉,两只眼睛笑得眯了,全是黑眼珠,越发显得目光幽深动人。
傲雪一直很想让自己爱上他,也一直失败,直到此时此刻,她红着脸扭开了头,才终于承认了:其实他也有好处,只要从此知道要强上进——不,不必要强上进,只要能够知道好好的过日子,那她就心满意足了,就再不敢挑剔这桩婚姻了。
就在这时,有人走了进来,傲雪一扭头,心中一惊,下意识的将手往回一抽。
进来的这个人,是金效坤。
金效坤下午去见了果刚毅,这是刚回来。
因为金玉郎死而复生,所以他和果刚毅的友情受到了极大考验,果刚毅杀人杀了个乱七八糟,然而不但不肯承担责任,还要反咬一口,怪金效坤只知道给弟弟办后事,也没有及时接收遗产。遗产若是到了手,金玉郎纵然活了也没关系,大不了可以耍赖皮,扣了钱就是不给他;可现在良机已失,简直就是到嘴的鸭子又飞了走,那不怪金效坤怪谁?
金效坤这几天一直活得心怀鬼胎,“杀人犯”三个字时不时的就要在他心中探头缩脑,简直快要抵消了继承遗产的快乐,所以下午一见弟弟回了来,他大大的松了口气,认为自己是悬崖勒马,又变回了那个清白体面的高尚人士。可是如今受了果刚毅这一番聒噪埋怨,他心思摇动,又感觉弟弟还是死了为好,“清白体面”虽妙,但终究是虚名,不能拿来还债。
怀揣着腹中鬼胎,他回了家,得知弟弟正在餐厅吃饭,他赶了去,结果一进门就发现自己来错了——傲雪那受惊时的猛一收手,尤其是让他感觉自己来得不是时候。
“二姑娘。”他向傲雪含笑一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然后对着金玉郎说道:“你陪二姑娘多坐坐,家里汽车闲着,你们也可以出去看看电影。”
说这话时,他存着戒心,预备金玉郎继续向自己发难,然而金玉郎向他抿嘴一笑,又一指傲雪:“我邀请了,她不肯去。不过没关系,今晚不去就不去吧,反正我们明天还是要见面的。”说到这里,他轻轻巧巧的又一指金效坤:“还有你和嫂子一对。明天我请客,庆祝我历险完毕、平安归来。”
金效坤沉吟道:“明天……”
金玉郎笑道:“明天你肯定有时间,按照计划,明天就是你给我出殡的日子呀!”
金效坤一皱眉头:“不要胡说,讲话也没个忌讳。”
金玉郎哈哈大笑,向后一靠:“怕什么。我福大命大,生死无忌。”
金效坤板了脸:“那也不许说这种话。”然后他又对着傲雪说道:“二姑娘管管他,别让他得意忘形。”
傲雪低低的答应了一声,脸上发烧。在金效坤面前,她向来不曾说过金玉郎的好话,提起他来总是冷冷淡淡,要冷淡就冷淡到底好了,今晚却又忽然亲热起来,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伪君子,而且还正好被金效坤撞破了她的伪装。
答应过后,她站了起来:“我真得走了,平时早睡惯了,这个时候对我来讲,就算是很晚了。”
金玉郎也站了起来:“我开汽车送你。”
当着金效坤的面,傲雪不想和他太亲热,便摇头拒绝:“不必了,你今天应该好好休息一夜,让府上的汽车夫开汽车送我就好。”
“开汽车又不累,再说我向来是熬夜的,现在让我休息,我也躺不住。”他对着傲雪连连招手:“走吧走吧,你跟我客气什么?”
傲雪简直是受了金家兄弟的双面夹攻,金效坤看着她,金玉郎唤着她,她无路可逃,必须要选一个人跟着走。选金效坤是不可以的,她只能是一路含笑,迷迷糊糊的跟着金玉郎走了出去,且走且对金效坤说道:“那么,大哥,我这就回家去了,请你代我向嫂子致谢。我们明天见。”
她没好意思和金效坤对视,一路低着头走,饶是低着头,经过他时,眼角余光还是扫到了他的下巴,那个下巴总是刮得很够劲儿,也总是隐隐的泛着青,这可真是的,这样英秀的一个人,胡子却是长得草莽。傲雪有着传统的审美观,向来是认为小白脸儿比连鬓胡子漂亮,不过金效坤的胡茬是例外,看着他泛青的下巴,她非但不讨厌,甚至还从他身上感受到了一种男性的清洁。傲雪和所有上等人家的大姑娘一样,有点小小的洁癖,看别的人——特别是男人——都脏,唯独觉得金效坤干净,连金玉郎都差着点儿。金玉郎方才握她的手,手心潮而热,带着汗意,她一下子就察觉到了,现在她的手背还残留着一点异样感觉,仿佛那汗带有腐蚀性,把她的皮肤沾染了。
金玉郎开动汽车,送傲雪回了家。
这一路上,他的表现还是那么的好,满嘴人话,真有洗心革面的意思。傲雪向来不敢对他有高要求,他能狗嘴里吐出象牙,她便已经心满意足。及至汽车在连宅门前停了,她扭头对他笑道:“太晚了,我不请你进去坐了。你回家之后也早些睡,这一次受了这么大的罪,身体一定虚弱,接下来这些天,要好好补养补养才行。”
金玉郎双手扶着方向盘,向她眯眯的笑:“嗯,我记住了。”
傲雪推开车门下了汽车,走过去一推大门,进门之前回了头,她见金玉郎打开车窗,胳膊肘架在窗沿上,他歪着脑袋,还在通过车窗向着她笑,像个乖娃娃似的。她一回头看他,他便向她挥了挥手:“晚安。”
傲雪无可奈何的也笑了,心想如果这就是恋爱的滋味,那还怪腻人的。
傲雪进门之后,就见家里两位老仆都没睡,全在等着她。及至从她口中得知金家二爷当真没死之后,两位老仆长出了一口气,老头子关门闭户预备睡觉,老奶妈子也喃喃的念起佛来。傲雪见了,又是感动,又是好笑,回房洗漱躺下了,她片刻之后又起了来,将这几天所穿的素净衣服收进了柜子里。没出门子的大姑娘,只有花红柳绿的往喜里打扮,哪能做那服丧似的模样?
重新吹灯躺了下来,她这回闭了眼睛,只觉得经过了这一场虚惊,自己如今心思沉静,一切妄念全部打消,从此可以死心塌地的等着嫁人了。
这一夜,全世界都是风平浪静。
翌日上午,金效坤想找金玉郎谈谈。先前的一切都只算是个噩梦,而且是个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噩梦,为了给金玉郎操办后事,他花了不少钱,本来就在闹经济危机,如今更穷了,并且还得好声好气的对着弟弟做一番解释。
然而金玉郎不和他谈,匆匆的只想往外跑,且跑且大声道:“大哥,不用说了,我早就原谅你了,而且我也没工夫听,我今晚要请客,白天够我忙的了。”
金效坤看了他这个劲头,意外之余,又想这头脑简单也有头脑简单的好处,第一是不记仇,不和别人较劲,也不和自己较劲,甭管受了多大的刺激,睡一觉醒过来,还是一条没心没肺的好汉。
他也愿做这样一条快乐的好汉,如果没有那么多债务窟窿等着他堵的话。
金效坤没能捉住弟弟,本人倒是被小刘捉了住。小刘子承父业,成为了新一代账房先生,昨天他请假没来,今天过来了,进门之后直奔金效坤:“大爷,我早上刚得了个消息,说是天津那个陈七爷,死了。”
金效坤花了几秒钟时间,才反应出陈七爷是何许人也:“死了?”
“说是他家夜里着了火,他没跑出来,烧死了。”
金效坤“哦”了一声,不感兴趣:“需要玉郎出面吗?”
小刘连忙摇头:“不用不用,没有人找二爷去天津操办后事,再说那人直接被火烧成灰了,什么都没留下,也用不着操办了。我就是听了这么个消息,想要告诉您和二爷一声。”
金效坤又“哦”了一声,倒是没什么想法。那个陈七爷乃是个标准的下贱坯子,一度还狗胆包天,自封了是金家的舅爷,总来找金玉郎打抽丰,亏得自己从来不给他好脸色,才渐渐的将他冷淡走了。这样的人,活着只会吃粮与造粪,还爱打着金家舅爷的招牌在外丢人现眼,所以死了正好。
小刘这时又道:“我还没给二爷道喜呢,偏巧我昨天不在,没能瞧见二爷。”
“他呀。”金效坤拿出慈祥老大哥的态度:“已经出门玩去了。”
金玉郎今天真是挺忙。
他在京华饭店订了一间大厅,又给他的狐朋狗友们打去了电话。请帖是没时间写了,他以着口口相传的方式,尽可能多的邀请了朋友前来赴宴,其间他又抽空去了一家珠宝行,买了一挂珍珠项链,让家里的听差送去了连宅。这件礼物真是送到了傲雪的心缝里——她不是没有首饰戴,那些首饰都是上一辈人留下来的,贵重归贵重,可惜都是样式过了时的老古董,简直戴不出去。珍珠项链是现在正流行的,她看着也喜爱,只是无力购买,如今金玉郎送了一挂过来,从美观的角度来看,正好配她那一件银杏色的旗袍,从价值的角度来看,每颗珍珠都有豌豆粒大小,戴出去也很有面子。
傲雪在家梳洗打扮,金玉郎在外自顾自的奔波,段氏兄妹便受了冷落。二人都是不甘寂寞的,说是要“保护”金玉郎,然而金玉郎一整天都没来。如此等到了下午时分,两人都有点憋得慌,段人龙便对妹妹说道:“他不来,咱们自己玩,正好现在有钱有闲,咱们出门下馆子去!”
段人凤说道:“先逛,逛够了再吃。”
傲雪下意识的想躲,可一转念,又感觉自己没理由躲。手拉手算什么,将来自己还要和这个男人同床共枕呢。目光一扫金玉郎的脸,她看见他正笑盈盈的望着自己,餐桌上方悬挂着两百支烛光的玻璃吊灯,灯光照耀之下,他人如其名,当真洁白如玉,两只眼睛笑得眯了,全是黑眼珠,越发显得目光幽深动人。
傲雪一直很想让自己爱上他,也一直失败,直到此时此刻,她红着脸扭开了头,才终于承认了:其实他也有好处,只要从此知道要强上进——不,不必要强上进,只要能够知道好好的过日子,那她就心满意足了,就再不敢挑剔这桩婚姻了。
就在这时,有人走了进来,傲雪一扭头,心中一惊,下意识的将手往回一抽。
进来的这个人,是金效坤。
金效坤下午去见了果刚毅,这是刚回来。
因为金玉郎死而复生,所以他和果刚毅的友情受到了极大考验,果刚毅杀人杀了个乱七八糟,然而不但不肯承担责任,还要反咬一口,怪金效坤只知道给弟弟办后事,也没有及时接收遗产。遗产若是到了手,金玉郎纵然活了也没关系,大不了可以耍赖皮,扣了钱就是不给他;可现在良机已失,简直就是到嘴的鸭子又飞了走,那不怪金效坤怪谁?
金效坤这几天一直活得心怀鬼胎,“杀人犯”三个字时不时的就要在他心中探头缩脑,简直快要抵消了继承遗产的快乐,所以下午一见弟弟回了来,他大大的松了口气,认为自己是悬崖勒马,又变回了那个清白体面的高尚人士。可是如今受了果刚毅这一番聒噪埋怨,他心思摇动,又感觉弟弟还是死了为好,“清白体面”虽妙,但终究是虚名,不能拿来还债。
怀揣着腹中鬼胎,他回了家,得知弟弟正在餐厅吃饭,他赶了去,结果一进门就发现自己来错了——傲雪那受惊时的猛一收手,尤其是让他感觉自己来得不是时候。
“二姑娘。”他向傲雪含笑一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然后对着金玉郎说道:“你陪二姑娘多坐坐,家里汽车闲着,你们也可以出去看看电影。”
说这话时,他存着戒心,预备金玉郎继续向自己发难,然而金玉郎向他抿嘴一笑,又一指傲雪:“我邀请了,她不肯去。不过没关系,今晚不去就不去吧,反正我们明天还是要见面的。”说到这里,他轻轻巧巧的又一指金效坤:“还有你和嫂子一对。明天我请客,庆祝我历险完毕、平安归来。”
金效坤沉吟道:“明天……”
金玉郎笑道:“明天你肯定有时间,按照计划,明天就是你给我出殡的日子呀!”
金效坤一皱眉头:“不要胡说,讲话也没个忌讳。”
金玉郎哈哈大笑,向后一靠:“怕什么。我福大命大,生死无忌。”
金效坤板了脸:“那也不许说这种话。”然后他又对着傲雪说道:“二姑娘管管他,别让他得意忘形。”
傲雪低低的答应了一声,脸上发烧。在金效坤面前,她向来不曾说过金玉郎的好话,提起他来总是冷冷淡淡,要冷淡就冷淡到底好了,今晚却又忽然亲热起来,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伪君子,而且还正好被金效坤撞破了她的伪装。
答应过后,她站了起来:“我真得走了,平时早睡惯了,这个时候对我来讲,就算是很晚了。”
金玉郎也站了起来:“我开汽车送你。”
当着金效坤的面,傲雪不想和他太亲热,便摇头拒绝:“不必了,你今天应该好好休息一夜,让府上的汽车夫开汽车送我就好。”
“开汽车又不累,再说我向来是熬夜的,现在让我休息,我也躺不住。”他对着傲雪连连招手:“走吧走吧,你跟我客气什么?”
傲雪简直是受了金家兄弟的双面夹攻,金效坤看着她,金玉郎唤着她,她无路可逃,必须要选一个人跟着走。选金效坤是不可以的,她只能是一路含笑,迷迷糊糊的跟着金玉郎走了出去,且走且对金效坤说道:“那么,大哥,我这就回家去了,请你代我向嫂子致谢。我们明天见。”
她没好意思和金效坤对视,一路低着头走,饶是低着头,经过他时,眼角余光还是扫到了他的下巴,那个下巴总是刮得很够劲儿,也总是隐隐的泛着青,这可真是的,这样英秀的一个人,胡子却是长得草莽。傲雪有着传统的审美观,向来是认为小白脸儿比连鬓胡子漂亮,不过金效坤的胡茬是例外,看着他泛青的下巴,她非但不讨厌,甚至还从他身上感受到了一种男性的清洁。傲雪和所有上等人家的大姑娘一样,有点小小的洁癖,看别的人——特别是男人——都脏,唯独觉得金效坤干净,连金玉郎都差着点儿。金玉郎方才握她的手,手心潮而热,带着汗意,她一下子就察觉到了,现在她的手背还残留着一点异样感觉,仿佛那汗带有腐蚀性,把她的皮肤沾染了。
金玉郎开动汽车,送傲雪回了家。
这一路上,他的表现还是那么的好,满嘴人话,真有洗心革面的意思。傲雪向来不敢对他有高要求,他能狗嘴里吐出象牙,她便已经心满意足。及至汽车在连宅门前停了,她扭头对他笑道:“太晚了,我不请你进去坐了。你回家之后也早些睡,这一次受了这么大的罪,身体一定虚弱,接下来这些天,要好好补养补养才行。”
金玉郎双手扶着方向盘,向她眯眯的笑:“嗯,我记住了。”
傲雪推开车门下了汽车,走过去一推大门,进门之前回了头,她见金玉郎打开车窗,胳膊肘架在窗沿上,他歪着脑袋,还在通过车窗向着她笑,像个乖娃娃似的。她一回头看他,他便向她挥了挥手:“晚安。”
傲雪无可奈何的也笑了,心想如果这就是恋爱的滋味,那还怪腻人的。
傲雪进门之后,就见家里两位老仆都没睡,全在等着她。及至从她口中得知金家二爷当真没死之后,两位老仆长出了一口气,老头子关门闭户预备睡觉,老奶妈子也喃喃的念起佛来。傲雪见了,又是感动,又是好笑,回房洗漱躺下了,她片刻之后又起了来,将这几天所穿的素净衣服收进了柜子里。没出门子的大姑娘,只有花红柳绿的往喜里打扮,哪能做那服丧似的模样?
重新吹灯躺了下来,她这回闭了眼睛,只觉得经过了这一场虚惊,自己如今心思沉静,一切妄念全部打消,从此可以死心塌地的等着嫁人了。
这一夜,全世界都是风平浪静。
翌日上午,金效坤想找金玉郎谈谈。先前的一切都只算是个噩梦,而且是个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噩梦,为了给金玉郎操办后事,他花了不少钱,本来就在闹经济危机,如今更穷了,并且还得好声好气的对着弟弟做一番解释。
然而金玉郎不和他谈,匆匆的只想往外跑,且跑且大声道:“大哥,不用说了,我早就原谅你了,而且我也没工夫听,我今晚要请客,白天够我忙的了。”
金效坤看了他这个劲头,意外之余,又想这头脑简单也有头脑简单的好处,第一是不记仇,不和别人较劲,也不和自己较劲,甭管受了多大的刺激,睡一觉醒过来,还是一条没心没肺的好汉。
他也愿做这样一条快乐的好汉,如果没有那么多债务窟窿等着他堵的话。
金效坤没能捉住弟弟,本人倒是被小刘捉了住。小刘子承父业,成为了新一代账房先生,昨天他请假没来,今天过来了,进门之后直奔金效坤:“大爷,我早上刚得了个消息,说是天津那个陈七爷,死了。”
金效坤花了几秒钟时间,才反应出陈七爷是何许人也:“死了?”
“说是他家夜里着了火,他没跑出来,烧死了。”
金效坤“哦”了一声,不感兴趣:“需要玉郎出面吗?”
小刘连忙摇头:“不用不用,没有人找二爷去天津操办后事,再说那人直接被火烧成灰了,什么都没留下,也用不着操办了。我就是听了这么个消息,想要告诉您和二爷一声。”
金效坤又“哦”了一声,倒是没什么想法。那个陈七爷乃是个标准的下贱坯子,一度还狗胆包天,自封了是金家的舅爷,总来找金玉郎打抽丰,亏得自己从来不给他好脸色,才渐渐的将他冷淡走了。这样的人,活着只会吃粮与造粪,还爱打着金家舅爷的招牌在外丢人现眼,所以死了正好。
小刘这时又道:“我还没给二爷道喜呢,偏巧我昨天不在,没能瞧见二爷。”
“他呀。”金效坤拿出慈祥老大哥的态度:“已经出门玩去了。”
金玉郎今天真是挺忙。
他在京华饭店订了一间大厅,又给他的狐朋狗友们打去了电话。请帖是没时间写了,他以着口口相传的方式,尽可能多的邀请了朋友前来赴宴,其间他又抽空去了一家珠宝行,买了一挂珍珠项链,让家里的听差送去了连宅。这件礼物真是送到了傲雪的心缝里——她不是没有首饰戴,那些首饰都是上一辈人留下来的,贵重归贵重,可惜都是样式过了时的老古董,简直戴不出去。珍珠项链是现在正流行的,她看着也喜爱,只是无力购买,如今金玉郎送了一挂过来,从美观的角度来看,正好配她那一件银杏色的旗袍,从价值的角度来看,每颗珍珠都有豌豆粒大小,戴出去也很有面子。
傲雪在家梳洗打扮,金玉郎在外自顾自的奔波,段氏兄妹便受了冷落。二人都是不甘寂寞的,说是要“保护”金玉郎,然而金玉郎一整天都没来。如此等到了下午时分,两人都有点憋得慌,段人龙便对妹妹说道:“他不来,咱们自己玩,正好现在有钱有闲,咱们出门下馆子去!”
段人凤说道:“先逛,逛够了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