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拒绝事件还被人编成了一个段子。叫做“皇帝去哪了”事件。段子的内容是这样的。
首辅请进,入殿面见陛下,行礼而问曰:“天下选士,陛下皆准。独贾氏子不准,何故?”

帝曰:“爱卿,朕有事,朕不在,顾不准。”

首辅问曰:“天下选士,国之大事。陛下南坐江山,何其往?”

帝曰:“朕亦不愿,然不能也。”

首辅不解,问其因。

帝答曰:“士大夫共治天下。朕安在?”

首辅请奏,曰:“陛下三思。贾,狂士也。醉而妄言,已罪之。且国无连坐之条。何故怪其子?大衍之数五十,然举贾氏子为士者五十有八,皆为栋梁,请陛下准之。”

帝思之,无奈。下旨于首辅,曰:“国无其法,然朕恶之。朕去其位,卿去其职,余者去其士,然否?士大夫欲共治天下,卿可问于卫与贵。”

首辅默然许久,请退。

至内阁,众人问,答曰:“帝心如铁,不可改之,改之则天下乱矣。”

这个段子翻译过来就是:

首辅请求面见皇帝,进入大殿以后,对皇帝行了个礼,然后就问皇帝:“陛下啊,这次天下选士,其他人你都同意了,可为啥只有那个姓贾的小子你没同意呢?”

皇帝回答道:“我的爱卿啊,像我这样风一般的男子,忙着呢。当时我不在,所以就没批准。”

听了皇帝的解释,首辅大人很不高兴,质问皇帝:“陛下啊,你就不能让我省点心吗?天下遴选士族,这是国家大事。你是面南背北坐江山的人,这个时间不老老实实的待着给我们盖大银,你说你瞎跑什么?”

听到首辅的埋怨,皇帝很无辜的说:“爱卿啊,你错怪我了,这怎么能怪我呢?我也不想瞎跑,但不得不跑啊。”

首辅大人表示很不理解,你丫的是皇帝,谁能强迫你啊?你说你是被逼的,那好,你说说你是被谁逼得?

皇帝就说了,:“你们不是都说这天下只需要士族们治理就好了吗?你看,朕上哪去了?我也不知道啊。”

皇帝啊,你别闹。那个姓贾的家伙,就是一个二百五。灌点马尿就胡说八道,你跟他计较个什么劲?有意思吗?我都说了那家伙是个神经病,而且也已经免去了他士族的身份,把他都送神经病院了,你还想怎么地?他丫的有病连咬人这当然不对,可这么点小事你却抓着不放,你丫的是不是也有病?你有病我还没药呢!而且国家关于选士的法律里没有规定老子乱说话儿子需要连坐的。大衍之数才五十,可保举姓贾的那小子为士的却有五十八个,这些人都是国家的栋梁。所以啊,陛下,你还是快快批准了吧。

皇帝想了想,国法之中还真没有选士的时候不能连坐这一条。妈蛋!怎么能没有这一条呢?首辅,你个老小子,我明明白白的告诉你,我讨厌这个姓贾的家伙!我讨厌这个姓贾的家伙!我讨厌这个姓贾的家伙!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老子不同意姓贾的那小子成为士族,可你偏偏非要老子同意。还敢拿帝国的法律来压老子。到底你是皇帝还是我是皇帝?你顺着我一次能死啊?

像老子这么有个性的人,你逼老子同意老子偏偏就不同意了。你丫的能拿我怎么办?你有本事咬我啊?艹!

什么?你丫的还逼我?好,算你丫的狠。但老子是谁?老子是皇帝!说不同意就不同意!大不了老子这个皇帝不做了!看你还有什么办法!

对了!不需要你想办法同意了,老子有办法了,老子连皇帝都不做了,还怕你个球!

老子要下蛋了。啊不对,老子是要下旨了。你丫的给我听好了。老子在退位前,先罢免了你这个二逼首辅!解散你的内阁!至于那些推荐姓贾的为士族的统统免去士族的身份!让你们丫的给老子添堵!怎么样?怕不怕?小样我还治不了你们了。

还有,说什么士大夫共治天下,老子最不爽的就是这句话。老子人呢?被你们弄哪去了?不是老子说你们,你们这些家伙,都别人母亲的是二百五。没有老子的批准,有个毛的士族!

老子就一个人,多一张嘴还能吃穷你们不成?你们带上老子一起玩耍能怎么地?你们只要带上我,哪怕是说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我也不能这么生气对不对?

怎么?还敢跟我这龇牙?你这是不服啊?成,你这是病,得治!老子找贵族帮忙收拾你丫的。老虎不发威,你还真当我是hellokitty啊。你真当我养那么多侍卫是吃干饭的?就是他们真的是吃干饭的,也丫的吃穷你!

首辅沉默了很久,见皇帝坚决不松口,只好请求退下。

等他到了内阁,大家都问他怎么样了。

首辅回答:“这老小子,又臭又硬,和茅坑里的石头一般,我嘴皮子都磨破了,他丫的就是不松口,我有什么办法?最后我的撂下狠话了,可那老小子更狠,直接要先桌子了。他说再逼他他就退位,在退位前先要免了我的首辅之职,还要解散内阁。更要命的是他还要撤销所有举荐姓贾的那小子的士族们的士族身份!这怎么能行?以为一个人,免去这么多人的士族身份?那还不得天下大乱?我好不容易才安抚住那个神经病皇帝。我看这件事还是算了,再逼皇帝,皇帝真发起飙来调动大军镇压,我们真要一起完蛋不可。”

第四种,公民选之。

这种方法又被称为公民选士。

《大宪章》规定,公民根据等级的不同,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公民可通过被选举的方式成为选士。每届选士任期五年。最多可以连任三届。

除了以上四种方法成为士族,其实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继承。

《大宪章》中的继承法案规定,十级以上士族死后,如有遗嘱,可以指定一位三代以内的血亲继承他的爵位。如无遗嘱,则由嫡长子继承。如无嫡长子,则由血缘关系最近的血亲继承。但继承者的士族等级将会自动降低一级。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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