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天气不是太好,从早上开始,天空之上就开始飘落星星点点的雨滴,严不闻就在屋子里陪着小蓉练字,看到外面雨滴春草的景象,不由得提笔在纸上写了一首诗。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

小雨,街道上人烟稀少,但一处房屋内却是人声高涨,不时传出有人高谈轮廓的声音,伴随着一阵阵掌声,加上笑声,可想而知这里面发生了什么事,一群青年男女聚集在一起,喝茶聊天,鼓掌是因为有人偶然间说出一段绝妙的词句,笑声是因为男青年的幽默,惹得女青年一阵笑声。

“这位就是光华大学经济系毕业生,李学士,李元康,元康兄,元康兄可了不得啊,才毕业就被一家银行聘请为经理,真是让人羡慕。”李元康站起来和周围人握了握手,李元康还是挺喜欢这个人的介绍,给足了他的面子。

“······”主人一一介绍,终于介绍道最后一个人,众人的目光都放在这个人身上,连李元康都不得不正视,这是这场聚会的重点,最厉害的人物,这次能赏脸过来,还是承蒙这家主人和他是同学的关系。

“最后这个就更不得了了,毕业于英国伦敦坦桑尼亚大学文学系,因为成绩优秀,被授予文学博士学位,这两天刚回国,我就把他邀请过来了,而且被《沪报》总编邀请成为文学栏主编,前途不可限量啊。”主人介绍时,还不忘记增加感叹语气,以彰显这位博士的厉害之处。

“想必,你们已经知道是谁了,大家《沪报》都看了吧,头版头条就是他,跟《沪报》总编亲切的握手。”主人依旧在铺垫着,而且这位博士也觉得如果自己或者自己的朋友介绍他的名号反倒觉得没劲,要面前这些人亲口说出来。

一个女青年惊叫道:“难道是曹凌渊,留洋博士。”

“久仰,久仰。”一群人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连忙上前跟曹凌渊握手,表示尊敬。

就连李元康都上前表示很崇拜曹凌渊,虽然他之前根本没听过曹凌渊的名头,但现在大家都这么说,李元康要是不这么干,反倒显得没文化,不关心时政。

曹凌渊微笑着,这些人满足了他的虚荣心,众人附和着:“曹兄大才,能与曹兄坐在一块喝茶是大家的荣幸,以后还请多多照顾。”

“过奖,过奖,不胜荣幸。”曹凌渊拱手笑道。

主人笑言:“大家不必客气,来我这了就当自己家,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兴趣作诗一首,各自比比,看谁的更好?”

一般同学聚会就是诗词大会,这样才能彰显各位文青的学问,而且现在社会流行作诗,女学生也都喜欢能作诗的,于是主人就提议。

“得了吧,有曹兄在这,我们的诗还能看吗?”有一个女青年嘀咕道。

主人连忙道:“不碍事,大家玩玩而已。”

“好,那我们就抛砖引玉,我可听说我们国家有个《十八家白话诗人》这本书,记载了最著名的十八位白话诗人,其中就有曹兄,我没记错吧。”其中一人笑道。

曹凌渊微微颔首。

“那更加不得了,全中国才十八位,曹兄名列其上,我们怎么比都比不过。”另一个惊叹道。

女青年们听到此言,都对曹凌渊露出崇拜的表情,她们不一定明白洋博士多厉害,但能位列十八家白话诗人之一,曹凌渊就有作为偶像的资本,而且曹凌渊长相清秀,也颇得众位女青年好感。

“都说了抛砖引玉,让我们也学习一下现代诗的手法,不然怎么进步,总是闭门造车,外界发展那么快,我们怎么追得上,别走了清王朝的老路。”一个文艺女青年接着道。

“好,没问题,我们就班门弄斧,关公面前耍大刀了。”一众男青年跃跃欲试,纵然曹凌渊的诗再好,他们的诗也不一定那么不堪。

女青年则准备将憋在肚子里,早已经烂熟于心的诗朗诵出来,让曹凌渊点评一番。

“那就从梅梅开始,元康兄结束可否。”主人笑道。

“那行,就这么办吧。”众人摩拳擦掌,准备将自己压箱底的诗掏出来,和曹凌渊一较高下,输也要输的体面。

第一个女青年喝了口茶,清了清嗓子,高声朗诵道:“爱情,若真有所谓,那又如何,通透的红尘,它如江水般滚滚而逝······”

“好,不愧是花大才女,诗词功底果然不弱。”主人带头鼓掌夸赞,其他人也都夸赞一番,让名叫梅梅的女青年笑声连连,然后谦让一下,让下一个人作诗。

一直到曹凌渊之前,用主人的话来说就是不相伯仲,每个都是现代诗的典范,大家都是才子佳人,花花轿子人抬人,互相吹捧。而曹凌渊微微一笑,淡然地坐在一旁不说话,直到轮到他,他才站起来,咳嗽一声。

周围人都露出期待的眼神,不知道这位留洋文学博士能作出什么惊世骇俗的绝世佳作。

“难道我需要囚禁你,或者你来霸占我,在我心中,上门又上锁,是我,又是你自己,开不了门,你永远关在我心中。”曹凌渊深情朗诵,加上他特有的那股厚重的嗓音,让这首诗显得无比沉痛,完全诠释了一个爱恋不得的悲情形象。

众人都沉默了,光是这几句话构筑成的诗,就让他们感觉心痛,这就是诗的力量,他们似乎也化身成诗中求爱不得之人。

还是主人率先反应过来,慢慢的鼓掌,随后掌声越来越强烈,众人都鼓掌赞叹,不愧是留学博士,这一首就比之前的都要好。

“曹兄果然厉害,这首诗可真是把我们感动到了。”众人道。

曹凌渊洒脱一笑之:“承蒙夸赞。”心中则是对面前众人很是鄙视,毕竟留过洋的,还比不过这些土包子,那还不如一头撞死。

“哎,你们真是的,就不能让曹博士最后作诗,他一朗诵完,我们都自知比不过,哪还有什么心思作诗,算了,不作了,冠军就是曹兄了。”排在后面的女青年有点怨言。

主人连忙笑道:“无妨,大家本来就是玩玩,当不得真。”

“你们作诗吧,我们都作了,你们要是不作就显得不厚道了,让曹兄点拨点拨。”其他人起哄道,剩余几人没办法,只能作诗,但听上去就没什么味道了。

主人也是人捧人,也不让剩下的人难看,也是夸赞了一番。

直到最后李元康的时候,主人笑道:“早就听说元康兄有文学大能,今日不作诗一首?”

曹凌渊现在放松的躺在沙发上,果然不出所料,他的诗一出,基本上没有能够和他争锋的,这也有种高手的寂寞。

至于李元康,毕业于没什么名气的光华大学,能作出什么诗来,甚至曹凌渊都觉得没意思,不如和那些留学生同学聚会有意思,现在他感觉自己与面前这些个文艺青年不是差距一点点,是一个时代的差距,也就是说有代沟了。

“是啊,元康兄就帮我们挣回个面子。”众人笑道,其实嘴上都说的是客套话,心里面都在想自己作的诗都赢不过曹凌渊,李元康就更没戏了。

李元康喝了口茶,笑道:“诸位,我这边有一首好诗,是我昨天即兴而作,根据我一好友的亲身经历随性而发,就拿来献丑了。”

李元康冷眼看着面前的诸位,他本来就是喜好面子之人,所以在诗词上必然不能输给曹凌渊,不就是留洋博士吗?只要拿出那首诗,肯定能胜得过他。

现在求胜心理在李元康心中占据上风,他再也不管其他,哪怕那首诗跟他毫无关联。

其他人连忙笑着催促:“快点念。”

李元康笑了一声,接着走到窗户前,赤脚踏上长凳,高昂头颅,热情朗诵道:“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再别康桥》这首词响彻在小屋内,才朗诵出第一句,在座的众人当中已经没有了任何的交谈之声。李元康虽然盗版《再别康桥》,但也因为自己好歹也有点朗诵基础,所以吟诵出来,也是十分贴合诗句的意境,当然比严不闻就差了一点,但也算一气呵成。

在座的众人基本上也读过很多中外名诗,一首诗好不好,听就能听得出来,而曹凌渊的脸色由才开始的不屑,逐渐变得震惊,之后整个眉毛都拧起来了,最后李元康朗诵出:“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这诗意境悠远,通过一些细小微观的事物,创造出一个无比美妙的世界。

李元康看到这些人表情很满意,尤其是曹凌渊,眉毛都拧成了麻花,李元康心下大畅,之前被严不闻弄的戾气一扫而尽,李元康从长凳上跳下来,笑道:“我这句诗如何?与曹兄相比又如何?”

主人示意众人先别鼓掌,笑道:“果然是佳作,元康兄果然是文学大家,这场诗词比试,大家觉得谁能获胜?”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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