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会非常的平静,没有任何特别的事情发生,一直都是吃吃喝喝,笑语欢声。
如果非要说一件事的话,那就是程咬金,宴会一开始他就将罗毅送给秦琼的贺礼拿了出来,整整十二瓶醉仙酒,一人一瓶,喝的那一痛快。
只是可惜,一瓶酒还没喝完,几个老家伙就撑不住了,全都趴在了桌子上,打着鼾声。
程咬金也就吹牛厉害,其实酒量并不行,才喝半瓶就已倒下,要不是程亮派人将他扶走,估计就得出丑了。
如此烈的酒,真是闻所未闻,给所有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也将醉仙居这三个字牢牢的记在了心里。
以前只是听说,现在是亲自尝试,醉仙酒不愧是街市上最昂贵的酒,劲道十足。
很多人都在这一刻打定了主意,等回去后,一定要派人去买,这喝着才够劲啊。
宴会很快结束,宾客们起身离开。
尉迟宝林早就等着这一刻了,在跟秦琼辞行后,他赶紧拉着众人前去参观他的大马驹。
罗通、罗毅也向秦琼辞行,让两个家丁送兰妮回府,然后才跟着众人一起,去往马场。
其实对于北山狩猎这事,罗毅还是很赞同的,倒不是因为想骑马,而是前去骑马的人,都是性情豁达的人,值得一交。
罗夫人有句话说的好,怀玉、宝林都是好孩子,这话不错,跟房遗直比起来,两人从人品上就高出了房遗直几条街。
离开秦府,众人来到了马场。
这是秦家的私人马场,不算太大,但也不小,同时饲养了三十多匹马,有专门的人负责饲养,还算不错。
“毅哥哥,咱们上一次见面,好像还是两年前吧,你那时就知道摇头晃脑的读那些酸诗,呵呵你还记不记得啊?”
走在宽阔的马场上,程铁环紧跟着罗毅,笑呵呵的说道。
身旁还有罗通、程亮、秦怀玉、尉迟宝林,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罗毅苦笑,对于这些事,他还真不知道,不过既然程铁环提起,他当然还得敷衍:“铁环妹妹,我当然记得啊,不过我现在可跟以前不一样了。”
“是不一样了,一路上都没听你念过诗。”
程铁环嘟了嘟嘴说道。
尉迟宝林手里牵着一匹黑马,哈哈笑道:“你这不念诗啊,我们还真有点不习惯了,小毅,要不你再念一首吧?让咱们再开开眼界。”
向前走着,很快来到了圈养马匹的地方,罗毅回道:“念诗也行,不过我这诗可不能白念,等下你那匹黑马可得让给我,我本来就不会骑马,要是再没匹好马,还怎么打猎,风头不全让你们抢了吗。”
厄
尉迟宝林顿时语塞,黑鬃马是他选了一上午才选好的,绝对的上品啊,不但性烈,而且耐力好,要是让给罗毅,他用啥啊。
“这个厄,不行不行,我这手也太黑了,一上来就想抢我宝贝。”
尉迟宝林连连摆手。
罗通打趣道:“宝林,你是该把宝马让出来,要不你赢了也不光彩啊,你骑的是万里挑一的好马,我们骑的是普通马驹,怎么比?”
罗毅笑道:“对对对,我不会骑马,把马让我正好,这才叫公平。”
说着,罗毅便要牵马。
尉迟宝林一脸的苦瓜相,犹豫了好半晌,才板着脸道:“那也不能太便宜了你啊,你先作一首诗给我们看看,作好了再给你。厄不过不能用别人的,得你自己作。”
秦怀玉道:“是啊小毅,来首你自己的,让我们也开开眼界。”
都是些起哄架秧子的人,一听要作诗,都抱成了团。
实际上众人都知道,让罗毅作诗,有些太难为人了,因为在众人的印象里,罗毅根本就没作过诗,爱读书是不假,但作诗可不是人人都能办到的。
作好了自然是好,那要作不好呢,可就成了打油诗了,还很有可能被人笑话。
当然,众人也没有什么恶意,纯粹是娱乐打趣而已。
不过众人不知道的是,现在的罗毅可不是以前那个只知道读死书的罗毅,对于别人来说,作诗也许有些困难,但对于他
说信手拈来,绝对不为过。
罗毅笑道:“好,那我就作一首吧。”
本以为罗毅会十分为难的拒绝,可没想到,竟然很爽快的就答应了。
一时间,众人倒有些期待起来。
罗毅在原地走了两步,缓缓道:“既然咱们今天是去骑马,那就以此为题。”
罗毅眼中精光一闪,朗声念道。
“昔日往事不足夸。”
“今朝放荡思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
“唯我看破红尘花。”
如此好的诗句,当然不是他自己能作的,乃是引用了前人的诗句,具体的说,是引用孟郊的,也是一位唐代诗人,不过孟郊现在还没出生呢,要几十年以后了。
碰到罗毅,也算他倒霉。
当然,罗毅也没有照本宣科的全都引用,而是将其中的两句改动了一下,本来是‘昔日龌龊不足夸’,被罗毅改成了‘昔日往事’。
还有最后的一句,本来是‘一日看尽长安花’,也被罗毅改的面目全非。
不过经此一改后,倒是不得不承认,更贴切今日狩猎的场景了,也未尝不可。
当罗毅念完,众人有短暂的失神,绝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也不敢相信这是罗毅作的,待反应过来后,都不由自主的拍了拍手。
“好,作的好。”
罗通仰着头,似在回味,囔囔念道:“春风得意马蹄疾,唯我看破红尘花;颇有悟透生死,看破红尘之感,又让人想起马踏草原,潇洒快活的场景好,真好。”
秦怀玉也是懂诗之人,虽然自己不会作,但鉴赏还是没问题的,被罗通这么一说,他更觉得诗句妙哉。
“呵呵看来你的书没白读啊,有进步。”
秦怀玉拍了拍罗毅的肩膀,戏谑的说道。
至于程亮、程铁环、尉迟宝林,三人就有些尴尬了,跟个傻子一样,只知道拍手。
总的来说,罗毅的诗还是作的不错,更为难得的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作出,就更让人惊异了。
本来以为罗毅是作不出来的,可没想到信手拈来,前后的反差,让尉迟宝林非常的无语,只能乖乖的将手中的绳索交给罗毅。
“小毅,你可注意了啊,我这可是烈马,等下伤到你。”
“呵呵没事,我学学就行,多谢尉迟兄赠马。”
“咦怎么成赠马了,是借。”
“你怎么这么小气啊,好好好,是借是借,等狩猎完再还你。”
就在两人拌嘴的功夫,罗通、秦怀玉、程亮、程铁环、都各自挑选了一匹好马,有红又白,神骏无比。
秦家马饲的马其实都差不多,都是好马。
当然,跟罗毅手上牵着的这匹比起来,还是要差一点的,主要是体现在四肢,黑鬃马四肢非常雄壮,让人一看便觉,脚力非凡,这是普通马匹所不能比的。
还有,身材也要比普通马高大一些,可以想象一旦跑将起来,速度定是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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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非要说一件事的话,那就是程咬金,宴会一开始他就将罗毅送给秦琼的贺礼拿了出来,整整十二瓶醉仙酒,一人一瓶,喝的那一痛快。
只是可惜,一瓶酒还没喝完,几个老家伙就撑不住了,全都趴在了桌子上,打着鼾声。
程咬金也就吹牛厉害,其实酒量并不行,才喝半瓶就已倒下,要不是程亮派人将他扶走,估计就得出丑了。
如此烈的酒,真是闻所未闻,给所有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也将醉仙居这三个字牢牢的记在了心里。
以前只是听说,现在是亲自尝试,醉仙酒不愧是街市上最昂贵的酒,劲道十足。
很多人都在这一刻打定了主意,等回去后,一定要派人去买,这喝着才够劲啊。
宴会很快结束,宾客们起身离开。
尉迟宝林早就等着这一刻了,在跟秦琼辞行后,他赶紧拉着众人前去参观他的大马驹。
罗通、罗毅也向秦琼辞行,让两个家丁送兰妮回府,然后才跟着众人一起,去往马场。
其实对于北山狩猎这事,罗毅还是很赞同的,倒不是因为想骑马,而是前去骑马的人,都是性情豁达的人,值得一交。
罗夫人有句话说的好,怀玉、宝林都是好孩子,这话不错,跟房遗直比起来,两人从人品上就高出了房遗直几条街。
离开秦府,众人来到了马场。
这是秦家的私人马场,不算太大,但也不小,同时饲养了三十多匹马,有专门的人负责饲养,还算不错。
“毅哥哥,咱们上一次见面,好像还是两年前吧,你那时就知道摇头晃脑的读那些酸诗,呵呵你还记不记得啊?”
走在宽阔的马场上,程铁环紧跟着罗毅,笑呵呵的说道。
身旁还有罗通、程亮、秦怀玉、尉迟宝林,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罗毅苦笑,对于这些事,他还真不知道,不过既然程铁环提起,他当然还得敷衍:“铁环妹妹,我当然记得啊,不过我现在可跟以前不一样了。”
“是不一样了,一路上都没听你念过诗。”
程铁环嘟了嘟嘴说道。
尉迟宝林手里牵着一匹黑马,哈哈笑道:“你这不念诗啊,我们还真有点不习惯了,小毅,要不你再念一首吧?让咱们再开开眼界。”
向前走着,很快来到了圈养马匹的地方,罗毅回道:“念诗也行,不过我这诗可不能白念,等下你那匹黑马可得让给我,我本来就不会骑马,要是再没匹好马,还怎么打猎,风头不全让你们抢了吗。”
厄
尉迟宝林顿时语塞,黑鬃马是他选了一上午才选好的,绝对的上品啊,不但性烈,而且耐力好,要是让给罗毅,他用啥啊。
“这个厄,不行不行,我这手也太黑了,一上来就想抢我宝贝。”
尉迟宝林连连摆手。
罗通打趣道:“宝林,你是该把宝马让出来,要不你赢了也不光彩啊,你骑的是万里挑一的好马,我们骑的是普通马驹,怎么比?”
罗毅笑道:“对对对,我不会骑马,把马让我正好,这才叫公平。”
说着,罗毅便要牵马。
尉迟宝林一脸的苦瓜相,犹豫了好半晌,才板着脸道:“那也不能太便宜了你啊,你先作一首诗给我们看看,作好了再给你。厄不过不能用别人的,得你自己作。”
秦怀玉道:“是啊小毅,来首你自己的,让我们也开开眼界。”
都是些起哄架秧子的人,一听要作诗,都抱成了团。
实际上众人都知道,让罗毅作诗,有些太难为人了,因为在众人的印象里,罗毅根本就没作过诗,爱读书是不假,但作诗可不是人人都能办到的。
作好了自然是好,那要作不好呢,可就成了打油诗了,还很有可能被人笑话。
当然,众人也没有什么恶意,纯粹是娱乐打趣而已。
不过众人不知道的是,现在的罗毅可不是以前那个只知道读死书的罗毅,对于别人来说,作诗也许有些困难,但对于他
说信手拈来,绝对不为过。
罗毅笑道:“好,那我就作一首吧。”
本以为罗毅会十分为难的拒绝,可没想到,竟然很爽快的就答应了。
一时间,众人倒有些期待起来。
罗毅在原地走了两步,缓缓道:“既然咱们今天是去骑马,那就以此为题。”
罗毅眼中精光一闪,朗声念道。
“昔日往事不足夸。”
“今朝放荡思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
“唯我看破红尘花。”
如此好的诗句,当然不是他自己能作的,乃是引用了前人的诗句,具体的说,是引用孟郊的,也是一位唐代诗人,不过孟郊现在还没出生呢,要几十年以后了。
碰到罗毅,也算他倒霉。
当然,罗毅也没有照本宣科的全都引用,而是将其中的两句改动了一下,本来是‘昔日龌龊不足夸’,被罗毅改成了‘昔日往事’。
还有最后的一句,本来是‘一日看尽长安花’,也被罗毅改的面目全非。
不过经此一改后,倒是不得不承认,更贴切今日狩猎的场景了,也未尝不可。
当罗毅念完,众人有短暂的失神,绝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也不敢相信这是罗毅作的,待反应过来后,都不由自主的拍了拍手。
“好,作的好。”
罗通仰着头,似在回味,囔囔念道:“春风得意马蹄疾,唯我看破红尘花;颇有悟透生死,看破红尘之感,又让人想起马踏草原,潇洒快活的场景好,真好。”
秦怀玉也是懂诗之人,虽然自己不会作,但鉴赏还是没问题的,被罗通这么一说,他更觉得诗句妙哉。
“呵呵看来你的书没白读啊,有进步。”
秦怀玉拍了拍罗毅的肩膀,戏谑的说道。
至于程亮、程铁环、尉迟宝林,三人就有些尴尬了,跟个傻子一样,只知道拍手。
总的来说,罗毅的诗还是作的不错,更为难得的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作出,就更让人惊异了。
本来以为罗毅是作不出来的,可没想到信手拈来,前后的反差,让尉迟宝林非常的无语,只能乖乖的将手中的绳索交给罗毅。
“小毅,你可注意了啊,我这可是烈马,等下伤到你。”
“呵呵没事,我学学就行,多谢尉迟兄赠马。”
“咦怎么成赠马了,是借。”
“你怎么这么小气啊,好好好,是借是借,等狩猎完再还你。”
就在两人拌嘴的功夫,罗通、秦怀玉、程亮、程铁环、都各自挑选了一匹好马,有红又白,神骏无比。
秦家马饲的马其实都差不多,都是好马。
当然,跟罗毅手上牵着的这匹比起来,还是要差一点的,主要是体现在四肢,黑鬃马四肢非常雄壮,让人一看便觉,脚力非凡,这是普通马匹所不能比的。
还有,身材也要比普通马高大一些,可以想象一旦跑将起来,速度定是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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