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天的简单准备,杨平威和冯文瀚两拨人分别整装出发了。
而李康自己则还有一些要事处理,倒是没那么容易说走就走。
比如令他念念不忘的'水泥大道',他就要和王大富商量该怎么修?先修哪?预算是多少,水泥又要多少?
又比如宇文恺整天缠着他,要立法,要制定规矩。李康烦不胜烦,但这玩意儿确实迟早都是要的,早立也是好事,再加上实在是被宇文恺缠得不行,李康只得答应。
但只是个初步梗概,一堆人引经据典,吵了好几天。最后的结果,李康没有全如宇文恺的愿,没有先修百姓们最熟悉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而是拍板决定先修关乎政府钱袋子的《税律》。
对于中国古代史中最爱明史的李康来说,明末那一摊子剪不断理还乱的政府财政,实在是印象深刻,崇祯皇帝的最后自挂歪脖子树,对每个统治者来说都是一记警钟。
虽说李康离皇帝还隔着十万八千里,但不妨碍他自己未雨绸缪——好吧,其实在他内心,已经有把自己与皇帝划等号的意思了,只是现在'店铺才刚开张,规模还小,他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至于他为什么没有修最重要的《宪法》,那是因为他感觉现在颁布有点扯,如果大咧咧的写上'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或者'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又或者'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等限制皇权的法规,就算写出来,估计谁也不在乎,也没人敢当真,既然这样,那些出来有个卵用啊!何况,李康又不傻,他脑子有病才自缚手脚呢!
如果写上'皇帝至高无上'、或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又或者'凡日月江河草木禽兽鳞甲皆归皇帝'之类的君主专制法规,那是不是有些太难看?虽然各朝各代现实情况确实如此,但没必要大剌剌的白纸黑字写出来啊?一点都不符合国人的中庸内敛思想。再说,既然皇帝都至高无上了,那说明皇帝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你好这样写是几个意思,这些法规不就是脱裤子放屁吗?人家根本就不需要你承认的好吧!
更重要的是,除了李康之外,其他人都没有《宪法》的概念,古代根本就没有这玩意儿!所以,李康顺其自然的没有给自己找麻烦。
饶是如此,就李康提出的关于《税律》所包涵的一大堆税种就惊呆了一众小伙伴,好歹也是商人家庭出身,对各种税种,李康还是清楚的,什么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税、印花税,还有他自己脑补的农业税、遗产税、动产和不动产税之类的张口就来……
要不是顾及李康的面子,估计李康当场就得被喷成筛子,这一刻在众人的心里,'苛政猛于虎'之类的话就是为李康写的,其脑门上就差四个明晃晃的大字:无耻昏君!
特别是他那一副意犹未尽的表情,直让宇文恺吹胡子瞪眼,恨不得抱以老拳,就是他这种不拿庶民当人看的门阀子弟都自觉没有李康心黑,历朝历代,不管局势如何混乱,正统王朝的正税从来就没有这么多过!有远观的地方军阀也同样如此。
旁的还好说,那什么遗产税明显是针对他们这些权贵或即将成为权贵的,这就是切肤之痛了。所以,所有人都心有灵犀,
其实,李康也知道,一切生搬硬套是不合适的,所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他本来抛出这些就是想集众人之智,共同商量出一份符合当下环境的《税律》,所以对于众人的'劝诫'他是欣然接受,始终保持着微笑与众人摆事实讲道理,绝不蛮横霸道,这大大改观了其刚刚树立的'恶劣形象',一位开明谦和的贤君重新回到了李康身上,让'忧国忧民
'的众位贤达很是欣慰。
当然贤君归贤君,该争的还是要争,面子什么的争完以后再说。
随着李康等人进行了一场深层次的友好交流,宇文恺等人也慢慢被李康说服了,他的那套'害民者非朝廷正税也,乃地方、胥吏、苛捐'的理论得到了众人认可,所以在李康的'废除一切苛捐杂税'的口号下,正税多些也不是不能接受。
最后,只剩下'该收什么种类的正税'、'各种税种又该怎么收'成为了当前议题,比如那个遗产税就值得商榷商榷;还有那土地税、所得税,居然搞什么累进制度,这明显是不合时宜嘛,主公太固执了!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反对,无条件支持李康,或者只是单纯支持李康的税制理念的人也不少,所以,观点对立,撕逼大战不可避免的随之而起,当然,这之后的争辩,李康没有再参加,只是安静的坐在一旁,看着他们唾沫横飞,身为裁判员,运动员这份光荣而伟大的职业还是让别人来做吧,两者兼任,可是很招人恨的。
万万没想到,两派一直吵,吵到杨、冯二人离开,吵到李康渐渐不耐烦,看其情形,吵到天荒地老都有可能,再这么吵下去,这个冬天就不用出去了。于是,李康果断的叫停。
但当两边暂时偃旗息鼓的时候,已经是杨、冯二人出发后的第三天了。
李康深感心力交瘁,心里暗道:
默默的在心里为汉桓帝、汉灵帝、唐宪宗、唐文宗、宋神宗、宋哲宗、明神宗、明思宗等一票深陷党争泥潭的苦逼皇帝哀悼三秒钟,李康对于以往自己所抱有的观点更加坚信不疑:
这段心里告白充分暴露了李康那颗狂热的大独/裁主义之心。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该给的言论自由已经给了,该吵的也吵的精疲力尽了,该是自己出来一锤定音的时候了。
穿越后第一百一十二天,李康最终确立了《税律》的基本框架,包括所收税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动产和不动产税)及征税方法。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而李康自己则还有一些要事处理,倒是没那么容易说走就走。
比如令他念念不忘的'水泥大道',他就要和王大富商量该怎么修?先修哪?预算是多少,水泥又要多少?
又比如宇文恺整天缠着他,要立法,要制定规矩。李康烦不胜烦,但这玩意儿确实迟早都是要的,早立也是好事,再加上实在是被宇文恺缠得不行,李康只得答应。
但只是个初步梗概,一堆人引经据典,吵了好几天。最后的结果,李康没有全如宇文恺的愿,没有先修百姓们最熟悉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而是拍板决定先修关乎政府钱袋子的《税律》。
对于中国古代史中最爱明史的李康来说,明末那一摊子剪不断理还乱的政府财政,实在是印象深刻,崇祯皇帝的最后自挂歪脖子树,对每个统治者来说都是一记警钟。
虽说李康离皇帝还隔着十万八千里,但不妨碍他自己未雨绸缪——好吧,其实在他内心,已经有把自己与皇帝划等号的意思了,只是现在'店铺才刚开张,规模还小,他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至于他为什么没有修最重要的《宪法》,那是因为他感觉现在颁布有点扯,如果大咧咧的写上'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或者'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又或者'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等限制皇权的法规,就算写出来,估计谁也不在乎,也没人敢当真,既然这样,那些出来有个卵用啊!何况,李康又不傻,他脑子有病才自缚手脚呢!
如果写上'皇帝至高无上'、或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又或者'凡日月江河草木禽兽鳞甲皆归皇帝'之类的君主专制法规,那是不是有些太难看?虽然各朝各代现实情况确实如此,但没必要大剌剌的白纸黑字写出来啊?一点都不符合国人的中庸内敛思想。再说,既然皇帝都至高无上了,那说明皇帝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你好这样写是几个意思,这些法规不就是脱裤子放屁吗?人家根本就不需要你承认的好吧!
更重要的是,除了李康之外,其他人都没有《宪法》的概念,古代根本就没有这玩意儿!所以,李康顺其自然的没有给自己找麻烦。
饶是如此,就李康提出的关于《税律》所包涵的一大堆税种就惊呆了一众小伙伴,好歹也是商人家庭出身,对各种税种,李康还是清楚的,什么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税、印花税,还有他自己脑补的农业税、遗产税、动产和不动产税之类的张口就来……
要不是顾及李康的面子,估计李康当场就得被喷成筛子,这一刻在众人的心里,'苛政猛于虎'之类的话就是为李康写的,其脑门上就差四个明晃晃的大字:无耻昏君!
特别是他那一副意犹未尽的表情,直让宇文恺吹胡子瞪眼,恨不得抱以老拳,就是他这种不拿庶民当人看的门阀子弟都自觉没有李康心黑,历朝历代,不管局势如何混乱,正统王朝的正税从来就没有这么多过!有远观的地方军阀也同样如此。
旁的还好说,那什么遗产税明显是针对他们这些权贵或即将成为权贵的,这就是切肤之痛了。所以,所有人都心有灵犀,
其实,李康也知道,一切生搬硬套是不合适的,所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他本来抛出这些就是想集众人之智,共同商量出一份符合当下环境的《税律》,所以对于众人的'劝诫'他是欣然接受,始终保持着微笑与众人摆事实讲道理,绝不蛮横霸道,这大大改观了其刚刚树立的'恶劣形象',一位开明谦和的贤君重新回到了李康身上,让'忧国忧民
'的众位贤达很是欣慰。
当然贤君归贤君,该争的还是要争,面子什么的争完以后再说。
随着李康等人进行了一场深层次的友好交流,宇文恺等人也慢慢被李康说服了,他的那套'害民者非朝廷正税也,乃地方、胥吏、苛捐'的理论得到了众人认可,所以在李康的'废除一切苛捐杂税'的口号下,正税多些也不是不能接受。
最后,只剩下'该收什么种类的正税'、'各种税种又该怎么收'成为了当前议题,比如那个遗产税就值得商榷商榷;还有那土地税、所得税,居然搞什么累进制度,这明显是不合时宜嘛,主公太固执了!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反对,无条件支持李康,或者只是单纯支持李康的税制理念的人也不少,所以,观点对立,撕逼大战不可避免的随之而起,当然,这之后的争辩,李康没有再参加,只是安静的坐在一旁,看着他们唾沫横飞,身为裁判员,运动员这份光荣而伟大的职业还是让别人来做吧,两者兼任,可是很招人恨的。
万万没想到,两派一直吵,吵到杨、冯二人离开,吵到李康渐渐不耐烦,看其情形,吵到天荒地老都有可能,再这么吵下去,这个冬天就不用出去了。于是,李康果断的叫停。
但当两边暂时偃旗息鼓的时候,已经是杨、冯二人出发后的第三天了。
李康深感心力交瘁,心里暗道:
默默的在心里为汉桓帝、汉灵帝、唐宪宗、唐文宗、宋神宗、宋哲宗、明神宗、明思宗等一票深陷党争泥潭的苦逼皇帝哀悼三秒钟,李康对于以往自己所抱有的观点更加坚信不疑:
这段心里告白充分暴露了李康那颗狂热的大独/裁主义之心。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该给的言论自由已经给了,该吵的也吵的精疲力尽了,该是自己出来一锤定音的时候了。
穿越后第一百一十二天,李康最终确立了《税律》的基本框架,包括所收税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动产和不动产税)及征税方法。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