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确实压榨完了马的最后一点体力,罗德和希里胯下那匹已经支撑不住,它步履蹒跚,喘着粗气,累得连头都抬不起来了。
再坚持一小段路,它终于倒了下来,死一般躺着,说什么也不肯再动。

泡利的马状态稍好一些,但也没法再骑下去,马不会说话,是真有可能累死的。

距离能脱险的渡口还有很长一段路,好在地图上那片小山林已经进入视野……没办法了,泡利抬头望了眼天空,时候还早,叹了口气:“跟我来吧,进树林,坚持到晚上就有生机。他们在湖边时能毫不犹豫地对我们放箭,十有八九便是要你死,这回迪特收走你的武器怕是失算了,得想个办法……”

***

基尼亚猎犬是世上最优秀的追踪猎犬,受人类驯化已有千年历史,在人为干涉配种繁育的情况下,这个品种已经进化出了匪夷所思的嗅觉。

它不仅仅能在复杂刺激的味道环境下分辨出所要追踪目标的气息,还能依据残留气味的微妙不同,大致判断追踪目标的体温、生理状态以及在某地的停留时间长短和久远程度等信息。

任何花招,都无法摆脱几条基尼亚猎犬的组队联合追踪。

但今天要对付的目标却有些难缠,他显然由一名拥有反追踪经验的内行带领着,一路上采取了许多实用的反追踪措施,很有效地延缓了己方队伍的追杀步伐。

正是这些伎俩,加上一路上还得避开真正安泰利军队的盘查,追杀小队差了一步没能在雪绒湖边赶上目标,无奈之下不得不分成两拨,分别从两个方向绕过水域继续追赶。

追踪尾随已经持续了一天一夜,间谍有些开始想念那些好对付的家伙:到死也没发觉自己被人盯上的;异想天开以为躲在臭水沟里猎犬就找不到的;逃亡间慌不择路跳下悬崖把自己摔死的……要是每次任务都能那般轻松,该多好。

***

“与其说是座山,不如说是个小土丘。勉强能逼追兵们下马,但根本不够我们在其中躲避追杀。”三人穿行在满是灌木杂草难以前进的植物间,泡利很介绍了一下情况:“出了这片林子,在到达下一站前都是一马平川的田野和村庄了。”

“所以?”希里直截了当地问。

“所以我们要么在这里利用地形狙击敌人一番,要么就赌离开树林后能在短时间内弄到好马,在到达渡口前都不被追上。”泡利板着脸说,“我们渡湖时,他们必然分两队同时沿湖搜索前进,我们并非在雪绒湖的正中间横渡,他们两队人此刻肯定在我们身后不同距离处,如果急着想解决掉你,追在前面那一批人不会减速等同伙……”

罗德立刻领会意思:“也就是说我们很可能只要对付一半人?”

“在雪绒湖边的那次照面,出现在视野里的不到二十人。”希里快速地回忆一下,“一半的话,不到十个……”

“如果是十个普通人……我自己就能对付。”

“总是异想天开,你在近十万人眼皮底下击败了教会的神殿骑士夺了比武大赛冠军,想对付你的幕后黑手会派十几个普通人过来?”泡利不屑地冷笑,“更何况我们……还有格罗姆天天和你在一起,眼不瞎的人都知道我们的存在。”

“就算那人真蠢,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希里有些忧伤地说,“教我剑术的杰洛特,一名传奇猎魔人,不也在暴乱中被个农民用草叉捅了个对穿。”

泡利看看罗德:“你自己选吧,是拼一把,还是把性命寄托在运气上?”

“不还可以让希里带我们传送离开吗……”去别的世界逛逛,也是不赖的选择嘛。

“我从来没试过带人!”希里提高了声音,“更别说随机传送就算只我一个都十分危险,传送结束还要立刻对付狂猎,最后……我无法保证能送你回到这个世界的这个时间点,那必须作为最后选择。”

罗德犹豫起来,去别的世界冒险固然有趣,但若再也见不到家人……

“好吧,我选择战斗。”

“那就听我指挥,做一番准备吧。”

***

猎犬的叫声发生了变化,这意味着目标已距离自己已经不远,这场追踪接近尾声,间谍松了口气。

湖边那一通乱箭没命中任何人,但伤了他们一匹马,对方三人共乘两马,反观己方有足够的备用坐骑随意换乘。在这种情况下还又追了小半天已经出乎他预料,也该差不多了。

再行进一段,一匹累倒在路边的马映入眼帘,这场追与逃的游戏,总算接近结束。

看情形,目标是逃入了那座小山……奔波一夜的疲惫烦躁退去,间谍顿时恢复精神。

看看身后,在湖边时团队分成了两部分,自己现在率领着七名训练有素、实力不弱于高阶大剑士的战斗人员,如此阵容,对付目标身边那个名为格罗姆的初阶大剑师都绰绰有余,难道还杀不了一个十几岁的孩子?

毕竟是在他国领土,夜长梦多,万一目标被安泰利方的人先抓住,那就麻烦了。

“不等后面的人了,我们直接上。”

他们在树林边停下,留一人看马,其余携带武器,在猎犬带领下进入其中。

……

树木很茂盛,但毕竟不是什么原始森林,下午的阳光穿过枝叶间的空隙射入林中,只需几秒,人眼就适应了其间环境——虽不算明亮,但也没什么能逃过搜索。

地上,一排脚印向前延伸,眼睛不瞎都能看见,更别提队伍中还有自己这个专业的追踪大师……到这一步,即使没有猎犬,目标也逃不脱了。

走了一段,随着身边一人的一声低呼,一个人影出现在他们眼前。

他已经卸除伪装恢复本来模样,高高瘦瘦、一头罕见的银灰色头发没有阳光直射都反射着些许光泽,脸蛋俊美得不似男性,特征明显到看一眼便知没有认错。

目标气喘吁吁地扶着一棵树,显然已经再也跑不动……不是准备认命,就是打算拼死一搏了。

可另外两人去哪了?

间谍可不相信,以目标的身份,亲信敢抛下他独自逃跑。难道是趁机绕后去偷马?他们难道不明白,自己只要能把面前的少年干掉,损失多少马都不在乎吗。

“我是佛斯特公爵,米德兰军队统帅的儿子!你们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杀我?”

哈哈,间谍心中轻蔑一笑,看来目标已经知道自己穷途末路,死马当活马医了。这时候居然还以为自己的身份能保命?杀的就是你!

“你得罪塔利大人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自己不是在米德兰。不管你什么出身,在别人的地界得罪主人,都会死。”即使把猎物逼到绝路,间谍也依旧警惕地没有交代实情,反派死于话多的道理……他可清楚的很。一边与罗德交谈,他一边做手势让手下散开包围目标……少年在比武大会上的表现实在抢眼,不能再出什么纰漏了。“你若肯乖乖跟我们回去接受公爵的处置,说不定能保住性命。”

“做梦,想要我命,就过来拿吧!”罗德绝望地嘶吼道,拔出了希里那把长剑,剑把手上包裹的鳐鱼皮牢牢吸附住他微微出汗的手心,他作出一副视死如归的决绝表情,疯狂朝众杀手冲来。

“动手。”林间不便使用远程武器,间谍一声令下,六名杀手呈包围状攻向目标……猎犬疯狂地叫着,他忽然察觉到有些不妥,很快反应过来是头顶上有响动,抬头一看,一根手臂粗细的树干带着茂密的枝叶从天而降砸向自己。

罗德故意让追杀者远远就看见自己,让他们激动之下忽略藏于树上枝叶间的同伴,现在,敌人落入泡利策划好的伏击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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