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唐宁又走到死者身边的桌子旁边,指着桌上的两个酒杯说道:“这两个酒杯一看就是刚刚使用过的,显然这是凶手和死者一起用过的,这更加说明两个人非常的熟悉。”接着又从桌子下面捡起一个空酒指着上面的标志瓶继续说道:“而他们喝的酒就应该是这瓶brandy(白兰地)。但是死者家里的酒柜里放的却都是潘趣酒,她的床头上也有喝剩下的半瓶潘趣酒。这说明死者平时喜欢喝的是潘趣,那么这瓶白兰地是从哪来的?”(潘趣酒是一种酒精饮料,由果汁、香料、奶、茶和酒掺和而成。)
“肯定是凶手带来的。”克莱因警长恍然大悟的说道。

唐宁顺着克莱因的话继续说道:“没错,肯定是凶手带来的。可是给一个平时只喝酒精饮料的女士喝白兰地,别有用心四个字我应该是一点都没冤枉凶手吧!但如果凶手是蓄意谋杀的话,那他有无数种方法能够杀死死者,比如用绳子勒死、用刀子捅死,反正无论怎么做都比用手掐死要省力的多、线索也会少得多。因此我觉得凶手本来是想将死者灌醉好从她嘴里得知点什么,结果可能发生了什么冲突,结果冲动之下就将死者给掐死了。”

“不过这个案子最大的线索还是在死者脖子上的掐痕上,因为这上面有一个痕迹实在是太特殊、太明显了!”

“哦?什么痕迹?我怎么没看到?”克莱因警长连忙问道。

唐宁指着死者脖子说道:“克莱因警长,您看这里,是不是有一个戒指的痕迹?”然后又用自己的手上去比对了一下继续说道:“这个戒指应该是戴在中指,而中指的戒指就只有一个作用,那就是订婚戒指,由此我们就得到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凶手是死者的熟人,而且他刚刚订婚,这个范围就要小得多。”

克莱因警长闻言点点头说道:“没错,订婚戒指只有从订婚到结婚这一个时段里才有人佩戴,再限定是死者的熟人和身强体壮这两个条件,那范围缩小的应该就只有有限的几个人了。”

“其实还有一个地方也很有意思。”唐宁指着死者左手的中指说道:“克莱因警长您看,死者的中指上也有一个因为佩戴戒指而产生的白印,这说明死者也处于订婚状态,可是这个戒指却消失了,所以您可以去查查跟她订婚的那个人,想来也会有所收获。”

“您说的非常有道理,很可能凶手就是她的未婚夫。这次真是太感谢您了,唐宁先生,看来您能够写出福尔摩斯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做您的雷斯垂德。”克莱因警长很是诚恳的说道。

唐宁连忙谦虚的说道:“这次只是运气罢了,其实我更像是小说里的华生,因为我刚刚考取了医师的执照,来这里看房子也是为了开一间诊所。”

“哈哈,原来您是华生医生啊,难道您身边真的有一位福尔摩斯先生,您写的小说真的都是他的破案故事?”克莱因警长哈哈大笑道。

唐宁耸耸肩道:“我们现在就站在贝克街221号福尔摩斯的家里,那您说有这位先生么?”

“不管怎么样,这次都要多谢您,对了,您住在哪里啊,如果案子有了进展,我还得继续向您请教。”

“我这几天都住在西道夫宾馆,等我找到合适的房子开办诊所之后,您找我就方便了。”

原本唐宁以为克莱因说继续请教自己只是一句客套话,没想到第二天早晨他才刚刚睡醒,克莱因就找上门来了:“唐宁先生,昨天的这件案子有了一个让我非常意外的进展,您想听听么?”

“哦?什么进展呢?”唐宁喝了一口牛奶,然后饶有兴趣的问道。

“我找到了沃特森太太的律师,她的遗嘱是将她所有的现金都捐赠给慈善机构,而名下的两套房产一套给他的儿子,山姆--沃特森;另一套送给了她的女仆奈特莉。不过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好像想要修改自己的遗嘱,而她的儿子山姆是个赌鬼,欠了一屁股债,所有他肯定害怕自己继承的遗产被减少,便等不及自己母亲迈向死亡之路,决心要推她一把,好尽快将房产拿到手,并且听说他最近跟一个不知名的小姐订过婚,而且他的身体非常好。”克莱因警长缓缓的说道。

“所以您觉得他就是凶手?”唐宁试探着问道。

“本来我也以为他是凶手,因为他几乎符合了所有的凶手条件,不过紧接着我又得知了一个消息,这位沃特森太太有一个情人,就是前年给她家进行装修的工匠约翰逊,虽然两人已经悄悄的订了婚,但是沃特森太太却一直都没有公开这件事,再加上作为工匠的约翰逊身体也足够强壮,所以他的作案嫌疑也是非常大的。可这两个人,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凶手呢?”克莱因警长苦恼的说道。

对于沃特森太太不公开她和情人的关系,唐宁倒是非常理解,因为两个人的身份差距实在是太大,一个是贵族太太、一个是工匠,这说出来肯定会引起别人的非议,没准就是因为这个约翰逊才动的杀心。

不过他觉得处理这个问题倒也不难,于是不以为意的答道:“这个简单,把他俩都找来,问问谁在作案时间有不在场证明就行了呗。”

“问过了,可是他们俩都没有不在场证明。”

唐宁想了一下,然后说道:“如果可能的话,能让我见见这两位先生么?”

“这个当然可以,您打算什么时候过去?”

唐宁一口干掉了杯子里的牛奶:“现在就去吧。”

随后两人坐上马车,来到了山姆--沃特森的家,一看到山姆,唐宁心里就对他有了一个判断,眼前的这个男人头发很乱、有点秃顶、眼睛浑浊、有红血丝,应该是一个经常敖夜的人;皮肤发黄,肝脏肯定有问题,而且从他身上的烟草味和酒味来判断,他这绝对是因为酗酒而引发的肝脏问题。想到这里,唐宁忽然自嘲道,自己这是怎么了,难道真想做福尔摩斯啊,这都快有职业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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