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张铭有不同的看法:“战斗开始七天前,天启骑士已经到达十字军要塞,并且配合部分勇士团成员对大魔物进行了侦查。剑骑更是三天三次挑战百眼虫,未发现有第二只百眼虫的存在。最奇怪的现象,很明显的百眼虫的智商非常高。在一只被挑衅时候,第二只躲藏在地下不动。在一只被打的半死的时候,第二只仍旧不动。一直等到最好的时机,才突然破土而出,给了异能者们致命一击。”
张铭继续道:“第二个说明百眼虫的智商非常高的原因,百眼虫杀向了要塞。非常准确的杀向了要塞,没有丝毫犹豫和耽搁。”

大家是在要塞之战第二天晚上,篝火边吃晚餐讨论的。距离他们二十米位置,整齐排列了几十具用白布遮盖的尸体,每看一眼,都让幸存者有兔死狐悲之感。

张铭分析到这里,雷蒙走进火光,就地坐下,道:“第三个说明百眼虫的智商非常高的原因,百眼虫竟然在酒里下药。”

“什么?”大家一起看雷蒙。

雷蒙道:“说错了,是在水里。基地的医师在化验后表示,制冰机做的冰块化成的水内含有安眠和镇静药,具体成份是什么,含量是多少,必须送到后方进行检验。如果是直接下毒,念力会立刻感受到侵害,但是镇静药却不会让念力反抗。异能者们依仗这一点,也不会怀疑水有问题。”

雷蒙之所以会怀疑,是因为他和毕斯一起回去救人,搬开重物找到换班休息的员工临时宿舍,发现这些尸体并没有任何逃命的举动。宿舍边有一台制冰机,一些杯子内还残留着冰块,雷蒙就顺手挖了一包的冰块带回来。

大家开始回忆,因为十字军要塞水资源匮乏,联盟运输了大量的食用水到要塞。大家喝的都是瓶装的酒,和瓶装的水,包括服务人员。甚至煮菜等用的都是桶装水。唯独是制冰机,制冰机要直接接入水源才能源源不断的制冰,市面上还没有可以直接倒进纯净水的制冰机。

因为季节原因,最近要塞天气炎热,制冰机的重要性可想而知。在想那些被扛走的异能者,多是酒里加冰块的异能者。冰雪也喝带有冰块的酒,她是被方适强行叫醒,许久之后回神过来。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本次失利并非偶然,而是有人搞鬼。在要塞搞鬼并不可怕,最大问题是出在第二只百眼虫身上。百眼虫和某人配合,里应外合重创了异能者。

谁能调派百眼虫呢?

只有一个人可能有这样的能力,那就是魔女维多利亚。

维多利亚的本体在预言巴别塔附近死亡,卢克将特肯妹妹献祭给她,给了维多利亚躯壳。在当时,魔物出现了一些反常情况,比如之前没有的围而不攻的情况。另外一点,预言巴别塔附近有大量魔物,而魔女能进入预言巴别塔,这本身就代表魔女有一定控制魔物的能力。

魔女肯定无法号令天下,否则集合所有大魔物,必然能攻破西海岸。

方适综合起来道:“魔女有和大魔物沟通的能力,只有沟通的能力……另外,以我和魔女的交手记录来看,魔女不是这种能布局的人才。这件事十有七八是面具干的。作为圣教,他最不愿意看见魔物全部被消灭,这是一股能牵制教廷异能者的力量,这是一股代表着变化的力量。十字军要塞的重创,人类还有没有能力消灭大魔物,已经变成了一个问号。”

这件事最应该检讨的是人是方适,方适本应该对这情报了如指掌。当知道卢克是坏人,魔女是维多利亚,方适想到预言巴别塔的事。但是他没有去深想其中的种种细节。否则他会很早就告诉黄叶,告诉教廷,魔女有和大魔物沟通的能力。

不过方适也不会自责,凭什么自己要算无漏策,不要将自己的错误来惩罚自己。首先不要将这件事告诉别人,否则别人会来惩罚你。人的记忆力,逻辑思考能力等,都是人的能力中一部分,不能因为自己某些能力欠佳就责怪自己。不过很多人很愿意因为你能力欠佳来责怪你。这件事的标准在于,方适是不是故意隐瞒这个信息。方适知道自己不是故意隐瞒,同样,外人不会完全相信方适,就算完全相信,他们也需要一个背锅的。锅是面具和魔女的,这时候就会被众人挂在方适身上。

大家讨论一会,方适适时转移了话题:“雷蒙,伤亡情况怎样?”距离基地十公里左右曾经有个小镇,破旧的教堂还在,教廷的遇难者尸体已经全部转移到教堂,后续教廷遇难者将直接送到教堂。

雷蒙道:“已知三名天启骑士阵亡,十名勇士团成员阵亡。目前还有四名天启骑士和十一名勇士团成员生死未卜。”

方适道:“不对,天启骑士团派遣了十个人,阵亡三人,失踪四人,也就是说存活三人。剑骑算一个,昨天我看见两名骑士团成员各带回一人。”

雷蒙停顿片刻,回答:“带回来的是尸体。”

大家一片沉默,方适看了眼安娜,安娜也是难过的心情。安娜曾经是唐奈家族一份子,因为和张铭相爱,在女神仪式上说明后被家族除名。作为女性,她没有能力延续唐奈家族血脉,所以她并没有遭受攻击。但是她毕竟曾经是唐奈家族的人,对教廷恨之入骨,她曾经为皮托的死而大肆庆祝。

现在她因为天启骑士团和勇士团的遇难者而难过。

安娜只是纯粹的为死者难过,相比没心没肺的人要好的多,比如方适。

“还有二十只大魔物。”方适考虑的是未来。没了天启骑士团,怎么杀这二十只大魔物呢?难道就这样保持着僵局,直到下一代天启骑士团转生?

雷蒙道:“下午米珈在河边陪着剑骑,她们讨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十字军要塞沿线建设圣坛,将魔物暂时封堵在要塞之外。等三十年后,死亡的天启骑士再次被神力转生组建成战斗力,而后集结再战。”

“结论呢?”大家一起看雷蒙。

雷蒙回答:“结论是,如果黄叶等高手愿意补充空缺,仍旧可以和大魔物一战。剑骑问,黄叶可愿意?米珈回答,这就要看能不能说服方适了。剑骑道,我不擅长说服人。米珈回答:雷蒙救过方适。不说报恩,当是站在正义的立场上,雷蒙也能说服方适。”

所有人先看方适,而后再看雷蒙,方适讶然看雷蒙:“你……”

雷蒙道:“征集高手,再战魔物,黄叶是高手,你也是高手。”

甘伯开口:“这件事我们先商量一下。”风险太大了,也许合作能消灭几只大魔物。但是大魔物中不乏佼佼者,比如巴灭,比如双生百眼虫。欧陆十来只大魔物,出现了多次意外情况,加上还有一个面具使坏,风险自然就更大了。

甘伯认为,方适新婚在即,完全可以退到欧陆,甚至是皮皮群岛,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何必趟这浑水呢?

没想到方适一口答应:“我没问题,不过我不是很有信心说服黄叶。而且现在太仓促了,排名布阵应该按照个人长处来安排,不是高手就一定合适。”

雷蒙道:“我知道你不会拒绝,方适,能说服黄叶的人,只有你黄叶的战斗力已经得到了大家的肯定,一个人打跑了百眼虫,就连剑骑也做不到。”

方适想了一会:“我去河边走走。”

……

黄叶辟谷,不需要吃喝东西,他是冥想打坐,还是有别的用意,没人知道,也没有人会去打扰黄叶,或者说没人敢。很多人都知道黄叶的臭脾气。

方适是最特别的人,他根本不担心黄叶发脾气,坐在黄叶身边的石头上,双脚泡在河水中,踢着水花,将情况说了一遍。

黄叶听完许久后有气无力道:“我打跑了百眼虫?呵呵……为什么会有这个结论?老子不仅败给了一只虫子,而且损失了一口命剑。什么叫命剑?一条命只有一口剑,人就是剑,剑就是人……它断了,它死了……不说我不想为什么狗屁人类而战,就算我想,我现在也没那个能耐。”

方适怔住,他没有想到黄叶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他不明白命剑多重要,但是他从来没有看见黄叶这样颓废的样子,没听过黄叶这般无奈的语气,颇有点心灰意冷的意思。这说明命剑对黄叶意味着什么。

黄叶:“再说灭魔物不是一两天,甚至不是一两年的事。”

方适道:“我们就负责打架,准备差不多了,就按照人家的要求打一架。”

许久的沉默,黄叶道:“当是宰这两条毛毛虫,我参加,之后别找我。”有仇不报,何以报恩?

又是一阵沉默,方适问:“要不要喝一杯?”

黄叶摇头,再次沉默了一会,黄叶道:“真说起来也没什么大不了,不就是一条命,一口剑吗?很多年前,我曾经败给了一位高手,他问我,你知道为什么会败吗?我回答不知道。他说我牵挂的太多。那天,我的师兄要娶我的师妹,而我却和别人决战。我的师兄是我到现在唯一当成朋友的人,我的师妹是我第一次情窦初开的对象。”

方适很想问,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但是他知道问这个问题很不合适,或许就是一个故事,黄叶想起这个故事有感而发。

“他放过了我,他给我三天时间,三天后再战,定生死。”黄叶抬头看远处基地的光线,痴呆了想了很久:“三天后,我赢了。他临死前告诉我,说我会继承他的衣钵,成为一个行走在江湖上没有灵魂的怪物。”

“你……”方适疑问,好像跳了情节。

黄叶:“此人叫魔尊,道心入魔,滥杀无辜,也是我师父的大敌。不除他,不仅我师父一门难免被屠戮,而且必然生灵涂炭……这个借口不错吧,杀人,特别是杀自己的朋友和爱人,总是需要一点借口。”

方适想了一会,道:“这个故事不好,你应该是联合你师兄一起坑杀魔尊,这样的情节比较容易被人接受。”

“天下哪有那么多取巧的事。”黄叶神情有点疲劳轻靠躺在背后石头上,道:“有一名剑客,他有一位青梅竹马的师妹,他年少轻狂,行侠仗义被坏人所害,导致重伤。这时候有一名高手救了他,他们关系很好,并且结拜成异姓兄弟。剑客带高手回家,高手一眼就喜欢上了他的师妹。剑客选择了离开……”

“很多年后,剑客已经成为江湖第一高手,要杀他的人无数,但是无一例外都死在他的刀下。他机缘巧合回到了故土。高手表面待他为兄弟,但是暗地对他又怕又恨。他的师妹对他又爱又恨。在故土,他杀死了阴谋家,敌人,还有想杀死他的兄弟。他被称之为大侠,而他的恩人全家家破人亡,他最后反倒和一位爱慕他的小姑娘有了好的结局。”

黄叶道:“这是一本故事书,多情剑客无情剑。只有对自己能这么狠的人,才可能成为天下第一高手。”

方适想了一会:“他也许为了报恩。”

黄叶看方适:“我也救过你,你把苏佳让给我?”

“去死。”换位思考,这人对自己确实够狠。

“这才是人的正常反应,而这种人是永远成不了绝顶高手。在上一个故事中,此人杀了师妹和师兄,斩断人间凡尘所有的情义,最终打败了魔尊。”

是故事哦!方适道:“人毕竟是人,有七情六渔很正常。”

“是吗?”黄叶道:“此人斩断情义之后,修为突飞猛进,天下无敌。四十六岁飞升妖界,三十年后斩杀十八路妖王,统领妖界,一呼百应,宇宙洪荒以来的第一霸主。”

“狐残?”狐残故事还有前传?方适觉得应该去买一套来看看,不知道谁写的。

黄叶没否认:“管理万妖,简单又不简单,简单是因为只要公平对待,无妖不服。不简单是因为很少人能真正的公平对待所有的事。狐残成为妖王之后,守住了一万三千年的江山,无人能撼动其妖王地位。”

“一万三千年?”方适想了一会:“那不是很无聊,当皇帝的好处在于可以吃喝玩乐,选天下佳丽深藏后宫,权倾天下,想怎样就怎样。没有人是因为喜欢皇帝的工作而喜欢当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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