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薄毅琛说今天下午回国,她刚才看了一眼时间表,最早的班机要到下午两点才能登陆,以薄毅琛雷厉风行的性格,坐其他班次的可能性不大,所以下午两点之前,她必须赶到机场。
宋若初今年上大四,还有三个月就快毕业了。

但实际上,她已经是名有夫之妇。

一年前,爸爸酒驾出了车祸,留下一屁股债,是薄毅琛收购了他们家的公司,让宋氏旗下几百号员工吃上了饭。

薄毅琛是她宋家的恩人,同时也是她的丈夫。

从理发店出来后,宋若初接着又随便买了条裙子,简单时尚,是薄毅琛喜欢的风格。

一切准备就绪,赶去机场,刚好下午两点,机场大厅里的播报员正播报着登陆的班机序列号,宋若初站在伦敦出口的位置张望,没一会儿就看见了一抹熟悉的身影。

薄毅琛穿着一件纯手工制作的长款黑风衣,手里提着的公文包是他出差前她特意到专柜挑选的。他在出口处驻足片刻,冷淡的视线在人群中扫上一眼,似乎正在找寻她的身影。

他的轮廓一如既往的硬朗,眉骨很高,因此即使他不皱眉也能生出一股震慑对手的威仪。薄毅琛的目光慢慢扫过人群,最终定格在不远处,宋若初的脸上。

宋若初心跳蓦然加速,对上男人眼神的那一刻,她竟然没来由得感到有些紧张。

一个多月未见,他好像又沧桑了许多,脸上带着仆仆风尘,却更多了一丝独特的男人味。

她深呼一口气,努力扬起一抹温婉得体的微笑,脚步朝前走去。

还没走到跟前,男人的一只大手已经将她捞进怀里,“来的很准时。”

“欢迎回来。”她露出一副温顺的微笑,抬手替男人将前襟微乱的领带打好。

薄毅琛将手里的公文包交到助理手中,空出手来捏了捏宋若初的脸蛋,“嗯,瘦了,没有好好吃饭。”

低沉的声音醇厚磁性,让人心里流窜出一股电流。

宋若初的脸微微一红,下意识将捏紧的拳头藏进衣服口袋里,微微垂眸笑道,“回家吧,我叫李婶放好了洗澡水,坐了一天的飞机你应该累了吧?”

宋若初说这番话时,一直低头盯着自己的鞋,Dior最新推出的夏季新品,价值五位数,是刚刚匆忙来机场的途中,路过精品店随便买的。

好东西就是好东西,买的时候没细看,如今这么仔细一端详,确实漂亮,衬得她整个人亭亭玉立。

大概是她看的太入神,薄毅琛的大手伸到腰间的时候,她惊呼一声,男人猛地一个用力,将她裹紧在怀,嘴角勾起,“新买的鞋?”

“嗯,据说这是法国著名鞋匠克里斯汀用他爷爷珍藏了十年的设计图亲手打造的,全球限量。”

薄毅琛很喜欢听她说在哪里又花了他多少钱,大概每个男人都有这样的虚荣心,女人就是男人们养在笼子里金丝雀,只要负责好看就行。

宋若初的表情很自然,嘴角洋溢着青春灿烂的笑容。为了让持久僵硬的脸部肌肉变得松软,刚才在理发店里,宋若初一个劲对着镜子练习傻笑,弄得理发店的人以为她是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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