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铭琛见我放弃了挣扎后,他停了下来,伸出手,用力地摩挲我的脸庞,却摸到了一把咸湿的泪水。
“为什么哭?为什么在我面前哭?我不许你哭!我不许你哭!听到了没有?”
陆铭琛一把又一把地,强硬抹去我的眼泪,可我的眼泪像是河提崩塌,怎么也止不住。
最后,他将我放开,退出了车子,一个人摇摇晃晃地走进了别墅。
我躺在车里,一个人默默地哭了许久,直到眼睛干涩到再也流不出一滴泪。
心中的酸楚,委屈,难过,不甘,悔恨,除了我,无人可知。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躺在车子的后座,足足一个多小时,才撑着座椅,坐了起来。
下了车,我将裙子拉上肩头,步履蹒跚地往家里走。
今天,是个特别糟心的日子。
先是林馥茵给我心上狠狠地割了一刀,我被气到晕倒,而后,父亲又给了我痛心的一巴掌,现在,陆铭琛又这样对我。
活着,其实比死亡更难。
可我就是这样,怀着对陆淮的爱与悔恨,艰难地活着。
进了家门,我换掉高跟鞋,穿着拖鞋,向楼上走去。
这个时候,我想陆铭琛已经睡了。
本来两个人,彼此各怀心思生活在一起,沉默而各不相干,发生了今天这样的事情,我总觉得,我们之间,似乎有一面墙,已经崩塌了。
现在我只能祈祷明天陆铭琛一觉醒来,将今晚这个吻,全然给忘掉。
我并不想我们彼此沉默却又默契平静的生活被打碎。
回到卧室门前,我轻轻地推开门,发现他已经躺在床上了,没有开灯,面朝着我,衣服也没有换,甚至,连被子都没有盖。
走到衣柜前,我取出自己的睡衣,然后走到床边,抱起属于自己的被子,转身离开。
而我也没有发现,躺在床上的陆铭琛,其实并没有睡着,他睁着眼,将我抱起被子转身离开的画面,尽收眼底,却不发一言。
这栋别墅,客房是有几间,可是却都是空着,因为我那婆婆不允许我们分房而睡,甚至连床都没有在客房添置。
今晚,我也只能选择睡沙发了。
将被子抱到沙发上后,我拿着睡衣,去了浴室。
脱掉身上的裙子后,我将这件被陆铭琛扯烂的裙子,丢进了垃圾桶,走到花洒下,将热水开到最大。
温热的水扑打在身上,我才觉得自己浑身的肌肉与骨骼,不再似之前那般僵硬。
洗完澡后,我拿过浴巾,擦干了自己的头发和身体,走到镜子前。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一张小脸苍白,毫无血色,湿漉漉的长发,贴在后背上,而下唇,已经破了口子,虽然已经不再流血,但明天肯定会结痂。
看着唇上的伤口,我微微闭了闭眼。
这是我的初吻,我保存了十七年,没有送出去的初吻,却这样毁在了陆铭琛手里。
一想到之前那个吻,我整个人都不舒服,机械般地拿起牙刷,刷了足足半个多小时。
刷到最后,我气得将手中的牙刷,直接掰折,扔到垃圾桶里,同那件被扯烂的裙子一起。
换上睡衣后,我觉得很疲惫,很累,不想吹头发,就这样,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回到客厅,然后拉过被子,闭上眼。
睡得迷迷糊糊中,我似乎听到了有细微的声响,在我耳边一直萦绕不散,似乎还有温热的方,一直在吹着我的头,可我实在太困,眼皮太沉,根本醒不过来。
.......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刺破落地窗,洋洋洒洒,带着温暖的气息,向我扑来,我轻吟一声,微微睁开眼,正好看到陆铭琛,换了一身烟青色西装,黑色的意大利手工皮鞋,迎着晨光,从楼上,缓缓走下来。
他与陆淮长相并不一样,陆淮的五官很柔和,永远都是笑意盈盈,向春天的阳光一样温暖,而陆铭琛的五官,比较深刻,凌厉一点,加之他从来都是不苟言笑,像一座冰山般,让人寒意陡生,两兄弟,一个像春天,一个像冬天,可是,他们却拥有一双及其相似的眼睛,黑如墨碳的眼睛,像是装满了故事,又像是盛满了烈酒,让人只消对上这双眼,就会瞬间深陷下去。
刹那间,对上这双眼眸,恍惚中,我似乎见到了陆淮,带着微笑,向我步伐稳健地走来。
陆铭琛走到我跟前,微微皱了皱眉,“你怎么睡在沙发上?”
“???”
我立马坐起身来,抬起头,直勾勾地看着他,努力想从他脸上看出一点不一样的情绪来。
可是看了足足五秒钟,也没发现他表情有任何的异样。
怎么回事,他忘记昨晚发生的事情了吗?
“看我做什么?你这嘴唇又是怎么回事?摔跤了吗?”陆铭琛看着我唇上的伤,语气夹稍着些许戏谑。
“你管我?”
我坐起身来,没好气地反驳回去,“昨天也不知道是谁,喝得烂醉如泥,浑身的酒味儿难闻死了,我不睡沙发我还能睡哪里去?”
“哦....”
陆铭琛沉吟一声,转身离开。
一个谢字也不留。
看着他出门的背影,我并不在意他是否对我说谢谢,而是在揣摩,他到底是真的,将昨晚的事情忘了,还是他.....
在演戏?
虽然认识他十七年了,从心里讲,我真的看不透他这个人,他从不对任何人敞开心扉去说任何事,将自己的情绪,永远都是深埋在心底。
曾经,我在一本书上看过这样一句话:
一个寡言少语的人,并不是他(她)不善言辞,而是他(她)将所有心事与情绪深埋心底,仅仅是因为,没有安全感而已。
陆铭琛虽然寡言少语,却也并不是不善言辞,那他,是没有安全感?
我不知道?
也不想去猜测。
从沙发上站起来,我将被子揉成一团,堆到沙发角落里。
从茶几上的包包里拿出手机,拨通了陈美美的电话。
嘟声之后,电话被接通。
“洛嘉大美女!大清早有何贵干?你知不知道,我现在正在睡觉!如果没有重大事情打扰我睡觉,我一定要劈了你!”
我停顿了两秒钟,缓缓起唇,“美美,林馥茵出现了。”
电话那头静默了大概两秒钟。
“我靠!你赶紧过来找我!”
挂断电话后,我以最快的速度,梳洗完毕,换上衣服,出了门。
陈美美,是我小学至今,最好的死党,当年陆淮与林馥茵的事情,她也是知道的,后来我被送进疗养院后,林馥茵也随之消失了,我们都以为她离开了这座城市,不再回来,没想到三年后,她是以这样的方式,重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我几乎是开飞车,抵达了陈美美她的单身小公寓。
她买的公寓,是在一环,一个很贵很有名气的贵族式单身小公寓。
熊猫公寓。
一平三万,陈美美是典型的女强人,虽然是单身公寓,面积却足足有一百二十个平方,这套公寓,她没有花家里一分钱,全是自己挣的钱买的。
虽然她家境也同样是富裕,但她并没有进她老爸的公司,而是选择了做奢侈品代购与转卖,专门针对上流圈子的客户,所以上流圈子有什么风吹草动,八卦异常,她最先知道,所以我也叫她圈子小灵通。
对于之前电话里她那句发自肺腑的“我靠”,想也知道,对于林馥茵的突然出现,她也并不知道。
到了陈美美的公寓后,我按了电梯,直上二十层。
她就住在2011。
到她家门口后,我伸手按响了门铃,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陈美美穿着皱巴巴的睡衣,顶着鸡窝头,猛然打开门,将我拉了进去。
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我先是审视了下她的小窝,不禁皱眉,“美美同志,你这狗窝也实在是太乱了吧!”
陈美美轻嗤一声,将自己砸进沙发里,“我说洛大美女,你先不要吐槽我的小窝了,咱们先来好好聊聊,林馥茵这件事,既然她现在还敢出现,你打算怎么办?”
我捏着手指,抿抿唇,眼眸萧冷,“她现在,攀上了风盛集团的小开风非凡。”
“风非凡?就那个纨绔子弟?”陈美美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而后痛心疾首般,握着拳头锤了几下自己的胸口,“我这圈子小灵通真的当得也太失败了,居然连这么大的料也不知道。”
“这也并不是你圈子小灵通的问题,而是风非凡本来就是个花花公子,换女友比换衣服还快,所以对于他的花边消息,并没有人去在意。”我轻嗤一声,继续说到,“但是,既然林馥茵还敢出现在我眼前,我不能让她活的太舒坦。”
“好!我是你老铁,你想干什么我都支持你,就算你想杀了林馥茵那个小贱人,我也会背着两把刀陪你去!”陈美美仗义地拍了拍胸口,说到。
我被她这个样子给逗笑了,很幸运,在我孤独一人的时候,她这死党老铁,无论对错,都永远站在我这一边。
“为什么哭?为什么在我面前哭?我不许你哭!我不许你哭!听到了没有?”
陆铭琛一把又一把地,强硬抹去我的眼泪,可我的眼泪像是河提崩塌,怎么也止不住。
最后,他将我放开,退出了车子,一个人摇摇晃晃地走进了别墅。
我躺在车里,一个人默默地哭了许久,直到眼睛干涩到再也流不出一滴泪。
心中的酸楚,委屈,难过,不甘,悔恨,除了我,无人可知。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躺在车子的后座,足足一个多小时,才撑着座椅,坐了起来。
下了车,我将裙子拉上肩头,步履蹒跚地往家里走。
今天,是个特别糟心的日子。
先是林馥茵给我心上狠狠地割了一刀,我被气到晕倒,而后,父亲又给了我痛心的一巴掌,现在,陆铭琛又这样对我。
活着,其实比死亡更难。
可我就是这样,怀着对陆淮的爱与悔恨,艰难地活着。
进了家门,我换掉高跟鞋,穿着拖鞋,向楼上走去。
这个时候,我想陆铭琛已经睡了。
本来两个人,彼此各怀心思生活在一起,沉默而各不相干,发生了今天这样的事情,我总觉得,我们之间,似乎有一面墙,已经崩塌了。
现在我只能祈祷明天陆铭琛一觉醒来,将今晚这个吻,全然给忘掉。
我并不想我们彼此沉默却又默契平静的生活被打碎。
回到卧室门前,我轻轻地推开门,发现他已经躺在床上了,没有开灯,面朝着我,衣服也没有换,甚至,连被子都没有盖。
走到衣柜前,我取出自己的睡衣,然后走到床边,抱起属于自己的被子,转身离开。
而我也没有发现,躺在床上的陆铭琛,其实并没有睡着,他睁着眼,将我抱起被子转身离开的画面,尽收眼底,却不发一言。
这栋别墅,客房是有几间,可是却都是空着,因为我那婆婆不允许我们分房而睡,甚至连床都没有在客房添置。
今晚,我也只能选择睡沙发了。
将被子抱到沙发上后,我拿着睡衣,去了浴室。
脱掉身上的裙子后,我将这件被陆铭琛扯烂的裙子,丢进了垃圾桶,走到花洒下,将热水开到最大。
温热的水扑打在身上,我才觉得自己浑身的肌肉与骨骼,不再似之前那般僵硬。
洗完澡后,我拿过浴巾,擦干了自己的头发和身体,走到镜子前。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一张小脸苍白,毫无血色,湿漉漉的长发,贴在后背上,而下唇,已经破了口子,虽然已经不再流血,但明天肯定会结痂。
看着唇上的伤口,我微微闭了闭眼。
这是我的初吻,我保存了十七年,没有送出去的初吻,却这样毁在了陆铭琛手里。
一想到之前那个吻,我整个人都不舒服,机械般地拿起牙刷,刷了足足半个多小时。
刷到最后,我气得将手中的牙刷,直接掰折,扔到垃圾桶里,同那件被扯烂的裙子一起。
换上睡衣后,我觉得很疲惫,很累,不想吹头发,就这样,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回到客厅,然后拉过被子,闭上眼。
睡得迷迷糊糊中,我似乎听到了有细微的声响,在我耳边一直萦绕不散,似乎还有温热的方,一直在吹着我的头,可我实在太困,眼皮太沉,根本醒不过来。
.......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刺破落地窗,洋洋洒洒,带着温暖的气息,向我扑来,我轻吟一声,微微睁开眼,正好看到陆铭琛,换了一身烟青色西装,黑色的意大利手工皮鞋,迎着晨光,从楼上,缓缓走下来。
他与陆淮长相并不一样,陆淮的五官很柔和,永远都是笑意盈盈,向春天的阳光一样温暖,而陆铭琛的五官,比较深刻,凌厉一点,加之他从来都是不苟言笑,像一座冰山般,让人寒意陡生,两兄弟,一个像春天,一个像冬天,可是,他们却拥有一双及其相似的眼睛,黑如墨碳的眼睛,像是装满了故事,又像是盛满了烈酒,让人只消对上这双眼,就会瞬间深陷下去。
刹那间,对上这双眼眸,恍惚中,我似乎见到了陆淮,带着微笑,向我步伐稳健地走来。
陆铭琛走到我跟前,微微皱了皱眉,“你怎么睡在沙发上?”
“???”
我立马坐起身来,抬起头,直勾勾地看着他,努力想从他脸上看出一点不一样的情绪来。
可是看了足足五秒钟,也没发现他表情有任何的异样。
怎么回事,他忘记昨晚发生的事情了吗?
“看我做什么?你这嘴唇又是怎么回事?摔跤了吗?”陆铭琛看着我唇上的伤,语气夹稍着些许戏谑。
“你管我?”
我坐起身来,没好气地反驳回去,“昨天也不知道是谁,喝得烂醉如泥,浑身的酒味儿难闻死了,我不睡沙发我还能睡哪里去?”
“哦....”
陆铭琛沉吟一声,转身离开。
一个谢字也不留。
看着他出门的背影,我并不在意他是否对我说谢谢,而是在揣摩,他到底是真的,将昨晚的事情忘了,还是他.....
在演戏?
虽然认识他十七年了,从心里讲,我真的看不透他这个人,他从不对任何人敞开心扉去说任何事,将自己的情绪,永远都是深埋在心底。
曾经,我在一本书上看过这样一句话:
一个寡言少语的人,并不是他(她)不善言辞,而是他(她)将所有心事与情绪深埋心底,仅仅是因为,没有安全感而已。
陆铭琛虽然寡言少语,却也并不是不善言辞,那他,是没有安全感?
我不知道?
也不想去猜测。
从沙发上站起来,我将被子揉成一团,堆到沙发角落里。
从茶几上的包包里拿出手机,拨通了陈美美的电话。
嘟声之后,电话被接通。
“洛嘉大美女!大清早有何贵干?你知不知道,我现在正在睡觉!如果没有重大事情打扰我睡觉,我一定要劈了你!”
我停顿了两秒钟,缓缓起唇,“美美,林馥茵出现了。”
电话那头静默了大概两秒钟。
“我靠!你赶紧过来找我!”
挂断电话后,我以最快的速度,梳洗完毕,换上衣服,出了门。
陈美美,是我小学至今,最好的死党,当年陆淮与林馥茵的事情,她也是知道的,后来我被送进疗养院后,林馥茵也随之消失了,我们都以为她离开了这座城市,不再回来,没想到三年后,她是以这样的方式,重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我几乎是开飞车,抵达了陈美美她的单身小公寓。
她买的公寓,是在一环,一个很贵很有名气的贵族式单身小公寓。
熊猫公寓。
一平三万,陈美美是典型的女强人,虽然是单身公寓,面积却足足有一百二十个平方,这套公寓,她没有花家里一分钱,全是自己挣的钱买的。
虽然她家境也同样是富裕,但她并没有进她老爸的公司,而是选择了做奢侈品代购与转卖,专门针对上流圈子的客户,所以上流圈子有什么风吹草动,八卦异常,她最先知道,所以我也叫她圈子小灵通。
对于之前电话里她那句发自肺腑的“我靠”,想也知道,对于林馥茵的突然出现,她也并不知道。
到了陈美美的公寓后,我按了电梯,直上二十层。
她就住在2011。
到她家门口后,我伸手按响了门铃,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陈美美穿着皱巴巴的睡衣,顶着鸡窝头,猛然打开门,将我拉了进去。
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我先是审视了下她的小窝,不禁皱眉,“美美同志,你这狗窝也实在是太乱了吧!”
陈美美轻嗤一声,将自己砸进沙发里,“我说洛大美女,你先不要吐槽我的小窝了,咱们先来好好聊聊,林馥茵这件事,既然她现在还敢出现,你打算怎么办?”
我捏着手指,抿抿唇,眼眸萧冷,“她现在,攀上了风盛集团的小开风非凡。”
“风非凡?就那个纨绔子弟?”陈美美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而后痛心疾首般,握着拳头锤了几下自己的胸口,“我这圈子小灵通真的当得也太失败了,居然连这么大的料也不知道。”
“这也并不是你圈子小灵通的问题,而是风非凡本来就是个花花公子,换女友比换衣服还快,所以对于他的花边消息,并没有人去在意。”我轻嗤一声,继续说到,“但是,既然林馥茵还敢出现在我眼前,我不能让她活的太舒坦。”
“好!我是你老铁,你想干什么我都支持你,就算你想杀了林馥茵那个小贱人,我也会背着两把刀陪你去!”陈美美仗义地拍了拍胸口,说到。
我被她这个样子给逗笑了,很幸运,在我孤独一人的时候,她这死党老铁,无论对错,都永远站在我这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