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班加西后,杨帆就在这座小城里面像老鼠一样地活着,靠偷偷摸摸艰难渡日,居无定所,好在现在还只是秋天,这里的天气不冷,所以随便找个地方睡还不至于夜里冻死,但以后就很难说了。
从第二天开始,杨帆拿弯刀贱卖换了两把比较趁手的匕首,又开始了他的小偷生涯。因为杀人放火自己没有那个本事,搞做明做贸易又没有那个条件,所以杨帆想前想后以现在自己的条件只能当小偷。
经过漫长的蹲点观察,杨帆终于找到了一个适合下手的目标,一个把钱袋挂在身侧的胖子。杨帆偷偷地跟上去,一直到了一个人流密集的地方,才拿匕首偷偷地把钱袋给割下来,瞬间把匕首和钱袋收了起来,装作苦无其事的向反方向走开,走到了好远的路程,偷偷地找到了一个无人的角落蹲下来。然后打开钱袋,有几十个铜索尔和一个银布比,银布比上边还印着一条蛇。
虽然已经进了城里,但过了一个月之后,并没有让杨凡觉得安心,因为杨凡在这一个月里见得太多平民被人欺负,奴隶当街抛尸的事情了。每天都有守城的士兵在城里公开抢劫勒索平民,城里的盗贼多不胜数,恶霸欺负平民的事几手时时刻刻都有,但杨凡从来没有过见义勇为的冲动,自己的小命说不定哪一天都没有了,还有心情去见管别人的闲事,最后自己走远一点,不要被别人注意到自己才是正道。
之前有一个流亡民在杨帆平时藏身的小巷子强女干一个女人,不管那个女的叫得多凄惨,周围的人听到都没有一个人上前帮忙。身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良好市民和热血青年,杨帆怎么可能忍受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在自己面前发生。
杨帆随手操起了匕首,偷偷的走上去,想从后边一棒子把那个**恶霸干晕,但他还没有走人家背后,那个被强女干的女人就以为自己遇到了陆小凤或者楚留香之类的,对着杨帆大喊“救我,救我”。然后那个流亡民一转身,瞪着个大牛眼,精悍的脸上的大胡子,身上的肌肉比斯瓦辛格的还要粗壮,手一拍就把杨帆手上的木棒给打掉了,连带杨帆的手都给震麻了,大吼一声“小子,你找死啊?”
随后,杨帆就开始了半天的逃亡和躲藏,那恶霸带着十几个手下拿着锋利的弯刀,一直死追着杨帆不放。杨凡可以说从来没有试过跑过这么长这么快的,但在背后那几把刀的激励下,就算没气了还得跑,最后还是因为城里的卫兵过来,他们才停止了对杨帆的追杀。
看来黑社会还是怕兵的,从此之后,什么公平正义啊,什么见义勇为啊,那留给上帝好了,杨帆决定了,还没有练成九阳神功和乾坤大挪移之前,绝不会轻易出手和斯瓦辛格相斗的,这年头,太多斯瓦辛格了。
为了让自己不被发现,杨帆很少出现在大街上,大部分时间都呆在无人的角落里观察这座小城里面的人的一举一动。经过一个月的观察才知道这座城就叫班加西城,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只属于城主巴克斯。
班加西,意思是沙漠里的明珠,属于自由贸易城邦,没有固定的归属,谁的力量大这座城就掌握在谁的手里,这十年来,这座城已经三换其手。但不管怎么样,这座城池都是属于萨克森人,外族人不可能在这里当家作主,但可以自由在这里交易。
巴克斯,据说祖先是这座城池的建立者,三年前通过武力征阀又重新掌握了这座城池,从另一方面来说可以说的上是物归原主吧。但巴克斯和以往的城主都不一样,不再执行以前的自由贸易俗城协定,而是实施了城内定税贸易。
也就是说,以前只要交了入城税,你卖多少东西买多少东西都不用再交贸易税。但现在不是,所有的买卖都必须在巴克斯手下的监督底下进行,除了进城税还要按十抽一进行贸易税。这一规定不但让班加西城近三年的贸易量大减,而且让周边的势力愈加不满。
但这一切现在都不关杨帆的事情,今天是一个好日子,阳光明媚风和日丽,适合杀人抢劫偷盗行骗,所以杨帆今天继续自己的事业。
虽然杨帆只有一件衣服,但他还是把衣服打理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因为他知道,只有自己打扮得像一个社会层次高一点的人,才会少一点人打自己的主意,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作为一个名牌大学的理工科学生,严格的逻辑推断和总结能力只一项基本的素质,所以这一个月杨帆经历了无数次的探索实践加总结分析,偷盗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他找目标有自己的原则:一、最好是面生的,也就说不是本地人最好,二、最好是单身一个人的,这样被发现了别人也不一定有能力抓到自己,三、不能偷太穷的,太穷的没钱偷,也不能偷太富的,太富的势力大,四、偷钱币比偷货物好,偷货物比偷珠宝首饰好。
第四点其实是杨帆最烦的地方,他偷的钱基本上可以上街直接买东西。但他手里还有一个金镯子,看样子还是值点钱的。这个东西只能放着,拿出去卖被人当贼抓是分分钟的事情,自己并没有销赃的门路和实力,你一个小孩子去找黑社会打交道,不要说古代这种法制不健全的社会,就算是在现代,你都不可能有好果子吃。
但今天,杨帆终于要走出销赃的第一步了,因为他觉得自己需要换一个衣服了,打网游的时候打到钱都是要换装备的。不过,杨帆现在要要装成一个有钱的富家小孩子。
杨帆直接到了一家裁缝店,在里面边找着这一套适合自己尺寸的劲装,因为自己确实是需要换个衣服,长袍穿着确实不适合逃跑,也不适合打斗。杨帆想过了,想在这个世界生存,拿起武器与敌对阶级斗争是唯一的出路,而可能成为自己的敌对阶级太多了。
想要成为了名具有一定武力可以自卫的人,一定的装备是必要的,之前把弯刀拿出换匕首是因为需要,但现在得把装备慢慢给凑齐,所以杨帆选了一个劲装,这种衣服应该是给练武的小孩子用的,背心坎肩缠手加上筒裤,跟大航海时代里面的阿尔差不多的装扮,杨帆现在自己已经有了皮靴,加上这套衣服加拿把弯刀,就是一名小武士了。
既然已经做好了决定,那就要实施了,杨帆找准了这个衣服后,就一直盯着衣服看,看来看去,就是不吭声。刚开始的时候店老板还没有说什么,一个小孩子懒得理他,但杨帆一站就站了一两个小时,有时候还阻着老板做生意。
店老板终于烦了,直接骂“小孩子没有钱买东西赶块走,不要影响老子做生意”。
杨帆脸一上脸不愿意的表情,支支吾吾地说“谁说我没有钱,我只是今天没有带钱而已。”
“没有带钱就是没有钱,没有钱就是没有钱,你再不走我就把你扔出去。”
“我虽然没有带钱,但是我有这个,买了你这个衣服你还要找钱给我。”杨帆说完就拿出一个金镯子。
店老板的眼神瞬间就变了,脑子已经转了无数次,看来是个傻小子啊,不骗白不骗,“你这手镯值不了多少钱,我的衣服可贵着呢,如果你要买的话,你把镯子给我,我就把衣服卖给我。”
“那可不行,你当我是傻子吗?我这个镯子最少可以买十件衣服。”
“怎么可能买十件,最多就是买五件。”说完店老板马上意识到说错话了,“你到底买不买,如果你买的话的,我再找回你两个银布比。”
虽然杨帆知道这个店老板肯定是占了自己便宜,但自己的目的也达到了,买了衣服,还销了赃,两个银布比到手了,这对杨帆来说可是巨额财产啊,自从第一次杨帆偷到了一个银布比后,这么久再也没有见到过银布比了。
一个银布比可以换五十个铜索尔,平时杨帆都是挑一些平民百姓下手,身上一般只带十几铜索尔,从来不出带银布比。杨帆此刻觉得很幸福,因为接下来一段日子就算不上班都不会饿肚子了。
很快,杨帆就把衣服换好了,这下子就差一把武器防身了,杨帆准备去问一下要赎回那把弯要多少钱,如果实在够钱,偷也要偷回来。被生活折磨了几个月的杨帆,现在已经变得一点节操都没有了。
杨帆刚从裁缝店出来,杨帆就听到有人大喊“小贼,不要跑”。像这种事情每天都有,实在是太多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杨帆看都没有看就准备继续走了。但一下子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有一个小女孩跌倒在自己面前了,手里拿着一个烙饼在停地哭,不知道是因为跌倒才哭的还是因为跌痛了才哭的。
这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棕色的卷发蓝蓝的眼睛水汪汪的,很可能是蓝眼萨克森人和外族人的混血。但那瓷娃娃的小脸挂着两行泪珠,让杨帆想起了以前邻居那个聪明可爱的小妹妹,小女孩的哭声一下子就打动了杨帆心底的软处,杨帆冷血的心慢慢变得热了起来。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从第二天开始,杨帆拿弯刀贱卖换了两把比较趁手的匕首,又开始了他的小偷生涯。因为杀人放火自己没有那个本事,搞做明做贸易又没有那个条件,所以杨帆想前想后以现在自己的条件只能当小偷。
经过漫长的蹲点观察,杨帆终于找到了一个适合下手的目标,一个把钱袋挂在身侧的胖子。杨帆偷偷地跟上去,一直到了一个人流密集的地方,才拿匕首偷偷地把钱袋给割下来,瞬间把匕首和钱袋收了起来,装作苦无其事的向反方向走开,走到了好远的路程,偷偷地找到了一个无人的角落蹲下来。然后打开钱袋,有几十个铜索尔和一个银布比,银布比上边还印着一条蛇。
虽然已经进了城里,但过了一个月之后,并没有让杨凡觉得安心,因为杨凡在这一个月里见得太多平民被人欺负,奴隶当街抛尸的事情了。每天都有守城的士兵在城里公开抢劫勒索平民,城里的盗贼多不胜数,恶霸欺负平民的事几手时时刻刻都有,但杨凡从来没有过见义勇为的冲动,自己的小命说不定哪一天都没有了,还有心情去见管别人的闲事,最后自己走远一点,不要被别人注意到自己才是正道。
之前有一个流亡民在杨帆平时藏身的小巷子强女干一个女人,不管那个女的叫得多凄惨,周围的人听到都没有一个人上前帮忙。身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良好市民和热血青年,杨帆怎么可能忍受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在自己面前发生。
杨帆随手操起了匕首,偷偷的走上去,想从后边一棒子把那个**恶霸干晕,但他还没有走人家背后,那个被强女干的女人就以为自己遇到了陆小凤或者楚留香之类的,对着杨帆大喊“救我,救我”。然后那个流亡民一转身,瞪着个大牛眼,精悍的脸上的大胡子,身上的肌肉比斯瓦辛格的还要粗壮,手一拍就把杨帆手上的木棒给打掉了,连带杨帆的手都给震麻了,大吼一声“小子,你找死啊?”
随后,杨帆就开始了半天的逃亡和躲藏,那恶霸带着十几个手下拿着锋利的弯刀,一直死追着杨帆不放。杨凡可以说从来没有试过跑过这么长这么快的,但在背后那几把刀的激励下,就算没气了还得跑,最后还是因为城里的卫兵过来,他们才停止了对杨帆的追杀。
看来黑社会还是怕兵的,从此之后,什么公平正义啊,什么见义勇为啊,那留给上帝好了,杨帆决定了,还没有练成九阳神功和乾坤大挪移之前,绝不会轻易出手和斯瓦辛格相斗的,这年头,太多斯瓦辛格了。
为了让自己不被发现,杨帆很少出现在大街上,大部分时间都呆在无人的角落里观察这座小城里面的人的一举一动。经过一个月的观察才知道这座城就叫班加西城,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只属于城主巴克斯。
班加西,意思是沙漠里的明珠,属于自由贸易城邦,没有固定的归属,谁的力量大这座城就掌握在谁的手里,这十年来,这座城已经三换其手。但不管怎么样,这座城池都是属于萨克森人,外族人不可能在这里当家作主,但可以自由在这里交易。
巴克斯,据说祖先是这座城池的建立者,三年前通过武力征阀又重新掌握了这座城池,从另一方面来说可以说的上是物归原主吧。但巴克斯和以往的城主都不一样,不再执行以前的自由贸易俗城协定,而是实施了城内定税贸易。
也就是说,以前只要交了入城税,你卖多少东西买多少东西都不用再交贸易税。但现在不是,所有的买卖都必须在巴克斯手下的监督底下进行,除了进城税还要按十抽一进行贸易税。这一规定不但让班加西城近三年的贸易量大减,而且让周边的势力愈加不满。
但这一切现在都不关杨帆的事情,今天是一个好日子,阳光明媚风和日丽,适合杀人抢劫偷盗行骗,所以杨帆今天继续自己的事业。
虽然杨帆只有一件衣服,但他还是把衣服打理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因为他知道,只有自己打扮得像一个社会层次高一点的人,才会少一点人打自己的主意,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作为一个名牌大学的理工科学生,严格的逻辑推断和总结能力只一项基本的素质,所以这一个月杨帆经历了无数次的探索实践加总结分析,偷盗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他找目标有自己的原则:一、最好是面生的,也就说不是本地人最好,二、最好是单身一个人的,这样被发现了别人也不一定有能力抓到自己,三、不能偷太穷的,太穷的没钱偷,也不能偷太富的,太富的势力大,四、偷钱币比偷货物好,偷货物比偷珠宝首饰好。
第四点其实是杨帆最烦的地方,他偷的钱基本上可以上街直接买东西。但他手里还有一个金镯子,看样子还是值点钱的。这个东西只能放着,拿出去卖被人当贼抓是分分钟的事情,自己并没有销赃的门路和实力,你一个小孩子去找黑社会打交道,不要说古代这种法制不健全的社会,就算是在现代,你都不可能有好果子吃。
但今天,杨帆终于要走出销赃的第一步了,因为他觉得自己需要换一个衣服了,打网游的时候打到钱都是要换装备的。不过,杨帆现在要要装成一个有钱的富家小孩子。
杨帆直接到了一家裁缝店,在里面边找着这一套适合自己尺寸的劲装,因为自己确实是需要换个衣服,长袍穿着确实不适合逃跑,也不适合打斗。杨帆想过了,想在这个世界生存,拿起武器与敌对阶级斗争是唯一的出路,而可能成为自己的敌对阶级太多了。
想要成为了名具有一定武力可以自卫的人,一定的装备是必要的,之前把弯刀拿出换匕首是因为需要,但现在得把装备慢慢给凑齐,所以杨帆选了一个劲装,这种衣服应该是给练武的小孩子用的,背心坎肩缠手加上筒裤,跟大航海时代里面的阿尔差不多的装扮,杨帆现在自己已经有了皮靴,加上这套衣服加拿把弯刀,就是一名小武士了。
既然已经做好了决定,那就要实施了,杨帆找准了这个衣服后,就一直盯着衣服看,看来看去,就是不吭声。刚开始的时候店老板还没有说什么,一个小孩子懒得理他,但杨帆一站就站了一两个小时,有时候还阻着老板做生意。
店老板终于烦了,直接骂“小孩子没有钱买东西赶块走,不要影响老子做生意”。
杨帆脸一上脸不愿意的表情,支支吾吾地说“谁说我没有钱,我只是今天没有带钱而已。”
“没有带钱就是没有钱,没有钱就是没有钱,你再不走我就把你扔出去。”
“我虽然没有带钱,但是我有这个,买了你这个衣服你还要找钱给我。”杨帆说完就拿出一个金镯子。
店老板的眼神瞬间就变了,脑子已经转了无数次,看来是个傻小子啊,不骗白不骗,“你这手镯值不了多少钱,我的衣服可贵着呢,如果你要买的话,你把镯子给我,我就把衣服卖给我。”
“那可不行,你当我是傻子吗?我这个镯子最少可以买十件衣服。”
“怎么可能买十件,最多就是买五件。”说完店老板马上意识到说错话了,“你到底买不买,如果你买的话的,我再找回你两个银布比。”
虽然杨帆知道这个店老板肯定是占了自己便宜,但自己的目的也达到了,买了衣服,还销了赃,两个银布比到手了,这对杨帆来说可是巨额财产啊,自从第一次杨帆偷到了一个银布比后,这么久再也没有见到过银布比了。
一个银布比可以换五十个铜索尔,平时杨帆都是挑一些平民百姓下手,身上一般只带十几铜索尔,从来不出带银布比。杨帆此刻觉得很幸福,因为接下来一段日子就算不上班都不会饿肚子了。
很快,杨帆就把衣服换好了,这下子就差一把武器防身了,杨帆准备去问一下要赎回那把弯要多少钱,如果实在够钱,偷也要偷回来。被生活折磨了几个月的杨帆,现在已经变得一点节操都没有了。
杨帆刚从裁缝店出来,杨帆就听到有人大喊“小贼,不要跑”。像这种事情每天都有,实在是太多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杨帆看都没有看就准备继续走了。但一下子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有一个小女孩跌倒在自己面前了,手里拿着一个烙饼在停地哭,不知道是因为跌倒才哭的还是因为跌痛了才哭的。
这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棕色的卷发蓝蓝的眼睛水汪汪的,很可能是蓝眼萨克森人和外族人的混血。但那瓷娃娃的小脸挂着两行泪珠,让杨帆想起了以前邻居那个聪明可爱的小妹妹,小女孩的哭声一下子就打动了杨帆心底的软处,杨帆冷血的心慢慢变得热了起来。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