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高抱歉,我不能继续和你,以及兄弟姐妹们并肩作战了。”
木森将辞职书递向了对面的戴高立,此刻,他的双手有些颤抖,心里更是充满着沉重的失落,就像失去了某样极其珍贵的东西般。

是的,他的心里非常的不舍,因为在公司里大伙儿相亲相爱,非常的和谐,有着只有在家中才能体会到的感觉,很温馨。

然而虽然有着太多的不舍,但木森在不久前从协和医院走出来的时候,就已经下定了决心。

北大求学四年,毕业后工作四年,他整整在京城待了八年。八年来,他学到了非常多,得到的也不少,包括金钱方面。但是八年来,他的身体,却是垮了。

“小伙子,找个没有雾霾的地方,好好调养一段时间吧,不然你这身体,尤其是你这肺,就没救喽……”

这是会诊的医学老专家,谆谆告诫木森的话。

“木子你,你,你要走?”

戴高立看着‘辞职’这刺眼的两个字,惊讶地张大了嘴巴,神情上满是难以置信。

他在无聊的时候,曾经幻想过谁谁谁会用大黑锅芹菜炒他的鱿鱼,他想到过所有的人,但他从没有往木森的身上想去。因为他虽然是木森的老板,但同时也是木森的学长,兄长,死党……是木森在京城这边,最亲近的人!

再者,木森一肩挑了业务与策划这两个核心部门的重任,对整个公司而言,实在是太重要了,用他经常半开玩笑半认真的一句话来说:“公司少了我,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照转不误。但若是少了木子,就像车子没了发动机,死翘翘……”

这话有夸张的成份,然而木森学历能力、人格魅力兼俱,对整个公司真的非常重要。现在,木森突然辞职书一递,戴高立真心接受不了。

“木子你说,你是跟哥开玩笑的,你是在逗哥玩儿的……”

戴高立蹭地站起,扶了扶鼻梁上的镜框,一双不无猥琐的眯眯眼紧张地瞪着木森。

“老高你别激动,其实我很舍不得你,很舍不得大家,但是我没有选择。”

木森内心波涛翻滚,面色却很平静,把一个病历本放在了办公桌上。

“呃……”

戴高立一愣,随即明白了什么,一分钟后,他看完了病历本,渐渐地冷静下来,摸了摸光秃秃的地中海,无比诚挚地说道:“木子这样吧,你回去安心地休养……哪天你觉得身体调理得差不多了,你就回来。”

“老高我看还是这样吧。”木森笑了笑道。

“嗯你说。”戴高立一喜,觉得事情有了回旋的余地。

“也不用等到我身体修养得差不多了,等哪天,京城的雾霾治理好了,我就回来。”木森一本正经地说道。

“我去!”满怀期盼的戴高立闻言,鼻梁上的镜框都跳了几跳,忍不住地直爆粗口,至此,他绝望地看出来了,木森去意已决,不会再回京城来上班。

接下来的数天时间,作为公司副总的木森一直都在和老高交接工作。

整整一个星期后,所有工作才交接完毕,这天下班的时候,老高才宣布了木森辞职的事情。

顿时,全公司震惊,沸腾。

“木子,你不能走啊……”

“木哥,求求你留下来吧……”

“木总,你个没良心的,你怎么忍心丢下我们不管……”

所有同事,无一不真诚地挽留,但当他们看到木森的病历本时,所有人都不再留劝,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而生命,更是一切的根本。

当天晚上,老高在一家五星级酒店里,为木森饯行,公司所有同事都去了,而且基本上都喝醉,其中醉得最厉害的人有五个。

第一个毫无疑问是老高,木森要走,他感觉心头的肉被人狠心地剜走了,他那个痛啊!

第二个是赵莹,公司人事部经理,三十来岁,出了名的冰美人,她就像那寒冬的梅花般,傲然孒立,平素连老高都不怎么尿,但对木森,却是像对待邻家小弟弟一样的关怀照顾。原因很简单,木森的赤诚、热情、宽容,感化了曾经受过严重情伤的她。

第三个和第四个,分别是业务部的吴建辉,以及策划部的刘志。两人的人品很赞,都是去年大学毕业,由木森亲自把关,招入进公司的。之后,木森一直带着两人,像师父带徒弟似的。

第五个,也是醉得最没形象的一个,她是戴高立的妹妹戴莉莉,年纪比木森小一岁。

戴高立又是秃顶又是眼镜,还胡子邋遢的,猥锁大叔一个,但戴莉莉却是成色十足的美女一枚,相貌没得说,身材亦是火辣,就是女汉子了些。

戴莉莉一直都很喜欢木森,木森对性格爽朗的她,也很欣赏,但他清楚,自己内心深处所期翼的另一半,是温柔贤淑的,安份踏实的,最好是像自己一样,农村里长大的。

木森知道戴莉莉不适合自己,且他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所以他一直都和戴莉莉保持着适当的距离。

“木子,我要……做你,的女朋友,我要……嫁给你,我要……呜呜……呜呜呜……”

戴莉莉醉得一踏糊涂,酒宴散后,酒店的一间套房里,她像只受到伤害的小猫咪般,蜷缩在木森的怀里,紧紧地搂着他的脖子,哭得唏哩哗啦,梨花带雨。

“莉莉你醉了,好好睡一觉,明天起来,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木森也喝了很多的酒,远远地超过了警戒线,怀中妙人儿,让他血液沸腾,但他还保留着几丝清醒,克制住那股子冲动,费尽千辛万苦,哄着戴莉莉入睡后,他离开了酒店,回到了住处。

一夜未眠,翌日清晨,木森去了趟北大校园,和几名对他一直如关门弟子般关爱有加的教授告别。

中午的时候,他叫上了数名留在北大读研读博,或京城的要好同学,吃了个饭,算是道别吧,其中包括两名高官子弟,很低调的那一种。话说若是李某某的儿子那类人,木森也不可能与他们有交集,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

是夜,木森关了手机,独自一人坐在阳台上,怔愣地发着呆。

京城的夜很炫烂,到处霓虹闪烁,火树银花,很美丽。不过天空没有月亮,没有星辰,纵目望去,灰霾霾的一片,显得生机寡淡。

“唉,明天就要走了,收拾去吧……”

发了小半晌呆,木森幽幽一叹,开始拾掇东西。

“这是……灵泉戒?”

在收拾到一张抽屉时,木森在角落里发现了一枚古意盎然的戒指。

戒指上雕刻着一汪泉水,活灵活现的,正中间还刻着三个繁体字,正是‘灵泉戒’。

“嘿,要不是今晚收拾,都把你给忘记了。

木森拿着戒指看了会儿,顺手就戴在了右手的食指上,大小刚刚好。

这枚戒指是两年前,附庸风雅的老高硬拉着他去潘家园古玩市场瞎逛时,他在一个老头的摊子上信手买的,讨价还价,才花了两百大洋不到。

那时他就没将这戒指当回事儿,一回来,就直接给扔抽屉里了。事实上现在,木森依旧没对戒指重视起来,纯粹当作个留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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