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住阳光的恶人不是别人,当然是妈妈里。每天的忙完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她的宝贝儿子。很劲地香香儿子的脸庞,留下自己的痕迹,就像占领军宣誓完自己的主权后。抱着儿子牵着阿二向卧房走去,随着仪式的改版,神光是每周沐浴一次,如果神光向白菜一样天天有,就不那么神秘了,宗教卖的是什么,就是神秘。没有神秘就和魔术曝光一样不值一提。部落的富裕也为仪式的规模化,正规化打下了基础,吃饭也成为一件麻烦事。原先两三道菜,大家吃的很开心,现在有人伺候着,十几道菜是常事,吃饭前要先叩谢神恩,祈祷,然后才开始吃饭,先是妈妈里入座,然后是头人姥爷,姥姥,爸爸入座,再是小姨和格里入座,要分清秩序,不能有混乱,除了小格里是被妈妈里喂着的,其他人够个菜都很费力,但是大户人家都这样,阶层地位不同了,你要不这样要被其他家族轻视的。整个部落还好都是雇佣制,雇佣的是迁移来的穷人,听说远方的有些部落已经是奴隶制了,头人或国王拥有大批的奴隶。
那么残忍的对待人是和里的理念相悖的,所以在全部落是没有奴隶,也是不允许使用的。

猴子阿二是最忙碌的,作为家族最小的成员,它承担了在饭桌上递菜的光荣使命,一会里要块猪肉,一会姥爷要块鸭腿,只有小姨拍一下头顶以资鼓励,即使它累的舌头都吐出来了,还是乐此不疲。饭盆被弄得叮当响,时不时有汤汤水水被洒出来,也没人在乎,女仆每当这时是最开心的时候。

晚餐过后,里去督导祭司们的功课了。而格里和阿二被装在大背篓里被格背着,晃晃悠悠的被守卫簇拥着向山下走去,夜晚的道路是黑暗的,在大量火把的照耀下,黑暗节节后退,远处是灯火通明的小市,集市加上外围住宅区,娱乐区,已经算是也小小的城市了,深山部落两千多人的迁来,使得部落人数突破五千人的大关。有光明的地方,也有黑暗的地方。小偷小摸,凶杀砍人也开始出现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为了对这些情况进行管理,猪会内部成立了一个小组,既然有产生,就要有管理,社团应用而生,对黑暗行为进行控制。所以香部落成为最安全的地方是不遑多让的。集市对鬼市也进行着管理,有人专门收取摊位费,还城管维持治安,再有社团腾开场所为那些不知来源的奇珍物品售卖,?s然有序。

夜深了,经过部落住宅区,绕过集市的木墙,就进入了鬼市,鬼市不在大街上,是在旁边的小巷子里,黑漆漆的小巷子被火把和灯笼照的是灯火通明,沿街的石阶上端坐着主人,不像其他店家要上前招呼,都是静悄悄的,面前搁着木头门板,上面放着些不知所然的奇异物品,有的是石头上面有诡异的纹,有的是远方喝酒的酒樽,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还有异兽,各种小豹子,小老虎,还有奇鸟,鹦鹉,八哥,形形色色,充斥着这片不大的小巷。

格向前走着,护卫紧紧跟随护卫着,格里坐在老爸头上东张西望着,背篓被侍卫们背了。小豹子,小老虎森林里到处都有,格里不愿他们被拘束在笼子这么个小小空间,让人买下它们,让守卫养大些,就放归山林。其他金光闪闪的东西他又不是很感兴趣。摊上的主人们看到豪客来了,就纷纷举起手中的奇异物品,希望客人们能够看上。

在格里左顾右盼中,一个蛋形物体引起了他的注意,上面有着古怪的纹,引起了他的共鸣,他很喜欢这个蛋,虽然不知道它是什么,但是感觉和他有缘。于是要摊主递上抱在自己怀里,感觉更加强烈了,就是这个东西让他爱不释手。

宝物也淘到了,孩子也哄好了,大队人马开始撤退了。在沿着山路朝上时,格里正在盘算怎么把这个蛋孵出来,神庙里还没有鸡,于是决定自己把蛋孵出来。从此以后,每天也不起**了,就捂在被子里,因为他是混合人,越热他还越舒服,还要晾蛋和翻蛋,弓着小屁股趴在**上,又怕压着蛋,姿势难受的躺着,家里人都知道他的顽固,也就听之任之,准备以后看他笑话。谁知过上半个多月,一天蛋孵出来了,先是露出坚硬的大嘴,然后是锋利的小爪子,一颗黑亮亮的眼睛啾啾的看着格里,没毛的身子和小翅膀忽闪忽闪的,跌跌幢幢的扑进格里的怀里,“哦,这是一颗少见的大雕蛋啊”,看见的人惊呼着,雕在当地是高山上的王者,常高踞山崖巅顶或飞翔于高空中。性情凶猛,喜食野兔、雉、鹑以至大形哺乳动物幼麝等.还未等众人说话,某位成员大喝一声:“我宣布它也是我们家一员了,就叫阿三了”,格得意洋洋抢先发表意见了,格里见状马上就要哭了,他还想起个更好听的名字,诸如战斗机之类的,冠名权被老爸拿走了,自己小胳膊小腿就算了吧,不情不让的退却了,小雕阿三就此落户于他们家了。从此围绕着格里就有三样空间球阿一,大猴阿二,小雕阿三,始称格家三兄弟。每天是焦不离孟,狼狈为奸。刚生的阿三没毛,于是格里整天批条厚被,把阿三抱在怀里,用体温来温暖它,每天用撕好的熟肉喂它,相当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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