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玉龙执政洞庭湖 政绩卓越被提升
第十一节 玉龙竭力维护“公有资源”不流私
作者: 肖 斋 肖 应 征
[旁白] 话说天庭花魁嫦娥与玉龙元帅成亲后,选择的是蜜月旅游,夫妻双双向王母娘娘请假,借渡蜜月之际顺道回西海探望玉龙的父母及玉龙在洞庭湖主政时的部下,最后还要到玉龙‘梦系魂绕’的天子岗!
天庭统领集团的第一位女龙王爷唐春兰,在洞庭湖直辖区龙宫殿会议室,回答天庭统领办公厅副厅长兼职王母娘娘特别助理、玉龙元帅的新婚夫神——嫦娥的两个提问!
“黄花桂枝(女)庭长,是我‘不讲理、不讲情、不**’,还是你们‘不讲理、不讲情、不**’!处理你们这类‘不讲理、不讲情、不**’的遗留问题,本局长一贯坚持‘双方协商’的原则。你们也不想一想,如果你们原来讲理、**、讲情,这起案子能遗留到今天吗!我还能认识你们这些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不懂的极品‘法盲’吗!” “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 对“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如是说!
“‘窦军潘燕’局长,你别仗着你是现役军人,是县庶民议政代表,犯法归军事法院管辖,你就可以藐视地方法庭。告诉你,兵役局长‘窦军潘燕’,你犯了法,我照样可以通过地方政府统领的武装警察抓你。只要在24小时内交给你们军事法院就行;你的“庶民议政代表”资格。我也可以请求县庶民议政主任开会。罢免你的庶民议政代表资格。” “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对“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如是说!
“幼稚!真是太幼稚了!你堂堂一个‘地级市’中级法院的法官。竟能说出如此‘弱智’的话语!武装警察是你家的武装警察吗?你叫他们抓我他们就抓我吗?县庶民议政主任也不是你个人的主任,你叫他开会他就开会吗?哪有你这样的逻辑思维!我走南闯北三十年,第一次遇到‘地级市’中级法院竟然还有你这类素质如止‘弱智’的穿制服的母(女)法官!” “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 对“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如是说!
“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与“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 “黄花桂枝(女)的第二轮“唇枪舌战”,历时三个多小时,最后还是以“协调未果”不欢而散。
[远景、近景加特写][旁白] 当从野战军第640集团军机关调入的“政法处”处长“窦军潘燕”任“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之职的上半年期间,“地级市”中级法院女法官“黄花桂枝”与“窦军潘燕”先后进行了三次从“唇枪舌战”到动用“兵”力的“pk”较量!第三次是在“东西富裕县”兵役局办公楼临街的马路旁!
时间一晃又过了三个月。又是一个周一的上午九点钟,“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 率三名男法官,来到了“东西富裕县”兵役局办公楼兵役局长“窦军潘燕”的办公室。“东西富裕县”兵役局办公楼东西向临街的马路旁。开发商“孙大密文”领着十余名民工,运来一些水泥、沙子、红砖等建筑材料,聚在一起不时粗音细语的议论纷纷!
“‘窦军潘燕’局长,这是县房管所“彪”所长按xyzj年9月xy日(54号)‘判决书’为原告办的房产证!今天,原告房产证上的兵役局办公楼“东西向一层”5间(套)办公室你必须马上给我‘腾’出来交给原告!今天我走的是‘强制执行’的法律程序。原告己给我找了十多个民工在楼下等候,协助这三名法官,将你们办公楼一层东侧走廊用砖封死。哪5间办公室以后就归原告所有。再告诉你‘窦军潘燕’局长,如你今天再次阻拦,我可真的要以‘防碍公务罪’起诉你。” “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对“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如是说的同时,递给了兵役局长“窦军潘燕”一个私有房产证。区别公有与私有房产资源的证书。一看房产证封面印没印“私有”两个字就清楚。兵役局长“窦军潘燕”打开房产证一看,产权人一栏真的是建筑商“孙大密文”。房屋座落号是兵役局办公楼“东西向一层”5间(套)办公室。面积(含走廊)为252、5平方米。兵役局长“窦军潘燕”拿着“黄花桂枝(女)”交给他的这份印有“私有”字样的房产证,心情非常悲愤!“窦军潘燕”心想,如今这世道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法官执法不依法办案究竟归谁来管?兵役局好好的一栋大楼,就让她们采用非法手段给瓜分了!这天下究竟还有没有管无所作为的法官的官!兵役局长“窦军潘燕”拿着“黄花桂枝(女)”交给他的这份印有“私有”字样的房产证,心情悲愤到了极点!“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怎么就能轻意的批准她们办房产证呢?一栋整楼,如今出现公、私两个产权证。将来的土地费用究竟归谁?这房产(办公室)抵押价格公平吗?她们根本就没走过由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评估、拍卖的法律程序!出售公有资源,县统领(县长)岂能让她们随意掌控?我虽然来“东西富裕县”时间不长,但据我观察,现任“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的高锡尉,几次在常委会上的发言,水平很高。法规意识很强!他不可能将兵役局整栋大楼交给我们管理使用的同时。在不与我们通气(打招呼)的前提下。就行使职权将其中的五间办公室卖了!兵役局长“窦军潘燕”拿着“黄花桂枝(女)”交给他的这份印有“私有”字样的房产证,心中反复琢磨:县统领(县长)交给我的是整座楼的房产证。如今,县统领(县长)又将其中的一部分分割出去,怎么也得给我打个招呼;同时,还得将兵役局原有的房产证面积改过来;还得为兵役局找其它办公室。我至今未接到过县统领(县长)本人或办公室有关人员关于县统领(县长)同意用兵役局办公楼抵押还债的通知。兵役局长“窦军潘燕”拿着“黄花桂枝(女)”交给他的这份印有“私有”字样的房产证,越来越感觉到“黄花桂枝(女)”办理这份房产证在审批权限上(程序上)出了问题!她根本就没找过县统领(县长)或政府有关人员审批!“窦军潘燕”猜想,凭与“黄花桂枝(女)”前几次的接触,这个“弱智”的母法官。什么超越权限的事她可能都敢办!这份房产证,我猜测她不是走的正规的法律程序:改变县属公有房屋产权的性质,必须经县统领(县长)批准,房地产主管部门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否则,房地产主管部门擅自办理房屋产权证属违法行为。想到这些,兵役局长“窦军潘燕”立刻打电话找到现任“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的高锡尉,将“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拿着建筑商“孙大密文”拥有兵役局办公楼“东西向一层”5间(套)办公室房产所有权的房产证,正在兵役局“强制执行”的情况作了简要汇报。“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的高锡尉在电话中明确表示,房地产交易所所长未经他的批准,擅自办理“分割”兵役局办公楼的产权证书属违法行为。房证无效。他负责责成房地产交易所“彪”所长必须马上收回发出去的房产证。
兵役局长“窦军潘燕”放下电话后,就对“黄花桂枝(女)”如是说:对不起。黄花桂枝(女)庭长,这次我更不能配合你。刚才“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的高锡尉在电话中说的很清楚,你也听到了。你们办的这个房产证违背法律程序,等一会“彪”所长自己会收回房产证。你在楼下那些民工,如不快速撤走,我以‘少数动乱分子’搅乱部队办公(室)秩序的名义,立刻调“安保”应急分队,将他们赶走。
“你敢!真是无法无天。我现在走的是“强制执行”的法律程序。只要你阻拦,不管任何形式,都属于防碍执法。” “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对“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如是说!
兵役局长“窦军潘燕”,一边打电话及时将情况报告给上级“地级市”军方统领军分区雷公民司令员;一边打电话通知原在武器库站岗的“安保”应急分队立刻赶到兵役局办公楼前集合待命。事态发展到“一触即发”的白热化程度。
兵役局长“窦军潘燕”隶属的“地级市”军方统领军分区雷公民司令员当即将这起法院与军方即将发生群体‘械斗’的严重事件,直接报告给了洞庭湖直辖区龙王爷玉龙。玉龙当即领着我直接去了“地级市”法院所在地,并决定在“地级市”法院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一次临时紧急会议。参加临时紧急会议的人员为:“地级市”军方统领军分区雷公民司令员;“地级市”地方统领陈丙坤市长;“地级市”法院李庭秀院长;“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高锡尉;“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
“地级市”法院李庭秀院长在参加临时紧急会议前,及时打电话终止并撤回了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的“强制执行”行为。
在玉龙主持召开的临时紧急会议上,玉龙与我及到会的地级市“军地”双方最高统领、“地级市”法院李庭秀院长;都听取了“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关于这起军方与法院两个公职部门之间发生争执的来龙去脉!“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高锡尉作了补充说明。因为,房管所长未经他同意擅自越权办理分割公有资源的房产证,县长应承担对下属管理不力、用人失察的责任。会后。“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高锡尉及时调换了房管所所长的人事安排!
“地级市”地方统领陈丙坤市长在会上发言说:发生军方与法院两个公职部门之间的这起争端事件。主要责任在我们地方政府。正如“窦军潘燕” 局长所言。“东西富裕县”兵役局发生的这起债务时间,是县级单位兵役局归地方政府单一管理期间。两年前,县级单位兵役局改为“军地”双重管理体制时,军方总部与地方最高政府联合发文中,明确规定原兵役局的债务不得移交军方。“东西富裕县”兵役局前任局长王光荣,以“瞒上骗下”的欺诈手段,连人带债“混入”了军方,给军方增添了许多不该发生的麻烦!高(锡尉)县长。这次会议后,你要组织政府机关人员,与“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重新组织交接。将原局长王光荣遗留的债务全部(本金653万元;加上几年的利息已超过千万元)接过来!李(庭秀)院长(地级市法院院长),通过这起事件,反映你们平时对法官队伍人员素质的培训力度欠缺!正如“窦军潘燕” 局长所言,你们堂堂的 “地级市”中级法院,竟有如此“低能弱智”的法官,不仅说些与法官身份不着边际的语言;而且还能做出许多执法违法的事件来。一个执行庭的庭长,就能强迫房地产交易所(彪)所长不经县长批准擅自越权办理公有资源变为私有财产的房地产证书!如此‘法比权大’、执法违法的法官,市、中两级法院大有人在。会后。你要组织本院及下属法院的法官进行岗位培训。每三年要严格进行法官资职等级考核。不合格者要及时调换岗位。别让个别滥竽充数的“弱智”者影响整个法官队伍的形象!
玉龙主持召开的这次紧急会议后,“地级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庭秀率先对本市法官进行三年一次的资职考核。他们的经验做法首先被洞庭湖直辖区高级法院采纳并在全区施行!尔后被最高法院在法院系统全面推行。并成为一种制度固定了下来。当事者执行庭庭长“黄花桂枝(女)”当天回法院后,她就接到了院办公室主任的通知。根据院长指示,你明天可以不来上班了,(提前退休)在家休息,平平安安的渡过女性更年期。这是后话,暂且不论!
玉龙听了“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关于这起争执事件的介绍;“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高锡尉的发言;“地级市”陈丙坤市长的发言;最后玉龙发言说:我说三点意见:一是取消(公职人员)福利分房的规定,实行住房商品化;统一住房补贴标准,集中管理住房“公积金”。陈(丙坤)市长、高(锡尉)县长,我们洞庭湖直辖区今年首先在你们市、县试点,明年在全区施行。
这起案例说明,原兵役局长王光荣当年试行的“半福利建房半集资建房的模式行不通!结合兵役局宿舍楼下一步还款的事例,你们可对全市、县原福利(包括半福利)分房的宿舍楼(包括平房住宅),全部进行出售产权的改革试点!将原来公有部分的房产所有权全部出售给个人,成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对已建成的房屋,政府只收材料和人工费用,不收土地费。“东西富裕县”兵役局宿舍楼原本收取个人50%的建筑材料费和人工费,通过住房制度的改革,收回原单位补贴的50%款项还给建筑商“孙大密文”。二是成立“公有资源”职能管理机构。以市、县为单位,集中管理土地、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退休养老保险金等。以后新建商品房由政府“公有资源”职能管理机构负责收缴开发商的土地费。原公有资源部分的土地、水域、房产的出租出售均由“公有资源”职能管理机构负责!防止公有资源变相成为个人私有财产。三是划分公有资源共享区。各市、县对本辖区的土地(包括山地、沙漠、沙滩)、水域(包括江河、湖泊、海洋),要统一规划区分为工业加工区、农牧养殖区、人口居住区、水源保护区、生态(森林)保护区、观光旅游区、院校教学区、科研保护区、军营警戒区等。历届政府审批新建项目时,必须按规划的区域审批。确保本辖区有限的公有资源能合理充分利用。让绝大部分老百姓子子孙孙受益!严禁随意开发山地乱建商品房;严禁随意移山填湖(海)乱建商品房;严禁随意改变江河水系的(通道)流向乱建商品房!最后提一点要求。就是各级干部在住房等制度改革中。要向“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学习,竭力维护公有资源!要经得起色权财的诱惑。别让公有资源变相流失。玉龙主持召开的这次紧急会议后,地级市和“东西富裕县”当年就出台了一系列住房、医疗、养老等政策。如对公职人员实行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每月按个人工资的15%(比例为:个人占30%;单位补70%)存入个人帐号。县、市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集中统一管理!“住房公积金”从公职人员上班当月开始从工资发放中扣除统一上缴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购房和房屋维修。公职人员到了正常退休年龄时,可一次性支取“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再补贴个人15%总额中的70%哪一部分。过了两年,洞庭湖直辖区全部推广施行。又过了几年,整个天庭都推广了洞庭湖直辖区的经验做法。玉龙通过处理军方与法院两个公职部门之间的争执。从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关节点,并研究制定政策,让惠及民生的公有资源分享给众多的庶民百姓!他的意识比我们同龄人要超前5至10年!
玉龙元帅曾说过,我们当统领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三品以上的执政主官,解决问题不能光想到“拔款、派人支援、组织人员捐献财物”哪些事物性工作!我们要从发生的问题中,寻找根源,寻找解决发生问题的办法。我们做统领的主官,特别是有制定颁发政策和政令权限的省(直辖)市主官,解决问题不是仅靠拔款送物哪样简单!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凭政策、凭法规。只有颁发好的政策,才能解决庶民百姓当前需要解决的难题;只有颁发好的法规。才能引导、引领并保障庶民百姓长期享受阳光生活!
玉龙元帅曾说过,‘公职部’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利益之争。‘公职部’之间发生利益之争的原因,既是小团体主义的狭隘思想在作怪,更是行业统领主官徇私贪贿的私心在作怪。他们在制定政策法规条款中,弹性太强,标准模糊,隐性太多,人为的误导民众去从事损公肥私的暗箱操作行为。比如,对一起犯“**妇女”流氓罪的刑事犯罪案件,同是本案参与并犯下同样情节的犯罪事实的三人,法院依照原有的法律条款可定罪5至7年,对送过重礼的犯罪者定罪5年;对送过小礼的犯罪者定罪6年;对没送过礼的犯罪者定罪7年。这种弹性的标准,就是误导、引导、鼓励民众去送礼!政府‘公职部’出现争执时,肯定有一方在维护公众利益;有一方在维护本行业的利益!因为他们都是用代表政府‘公职部’自己制定的条款在打官司!在争执!在从事“**老母猪”式的争端——花公家的钱财;耗自已的(时光)寿命!(歇后语:“乱搞”“瞎胡闹”天子岗地区方言:“纯扯机八蛋”)
女龙王爷唐春兰如是说:我想来想去,还是玉龙刚来任职的头一年,他超出常人的思维定式,别出心裁的处理三件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强权裁决遗留案”“沉默抡粮事件”“张扬休闲星期天”,给我印象最深!从此,我为人处事的言行,便开始朝着天庭统领集团常委们认可的方向转变!
现在我再说说玉龙“沉默抡粮事件” 的连锁效益。(2014-3-31写作于浙江桐乡市屠甸街道星园小区183号)
欲知后事如何,请继续阅读vip第十六章第十二节(未完待续。。)
第十一节 玉龙竭力维护“公有资源”不流私
作者: 肖 斋 肖 应 征
[旁白] 话说天庭花魁嫦娥与玉龙元帅成亲后,选择的是蜜月旅游,夫妻双双向王母娘娘请假,借渡蜜月之际顺道回西海探望玉龙的父母及玉龙在洞庭湖主政时的部下,最后还要到玉龙‘梦系魂绕’的天子岗!
天庭统领集团的第一位女龙王爷唐春兰,在洞庭湖直辖区龙宫殿会议室,回答天庭统领办公厅副厅长兼职王母娘娘特别助理、玉龙元帅的新婚夫神——嫦娥的两个提问!
“黄花桂枝(女)庭长,是我‘不讲理、不讲情、不**’,还是你们‘不讲理、不讲情、不**’!处理你们这类‘不讲理、不讲情、不**’的遗留问题,本局长一贯坚持‘双方协商’的原则。你们也不想一想,如果你们原来讲理、**、讲情,这起案子能遗留到今天吗!我还能认识你们这些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不懂的极品‘法盲’吗!” “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 对“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如是说!
“‘窦军潘燕’局长,你别仗着你是现役军人,是县庶民议政代表,犯法归军事法院管辖,你就可以藐视地方法庭。告诉你,兵役局长‘窦军潘燕’,你犯了法,我照样可以通过地方政府统领的武装警察抓你。只要在24小时内交给你们军事法院就行;你的“庶民议政代表”资格。我也可以请求县庶民议政主任开会。罢免你的庶民议政代表资格。” “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对“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如是说!
“幼稚!真是太幼稚了!你堂堂一个‘地级市’中级法院的法官。竟能说出如此‘弱智’的话语!武装警察是你家的武装警察吗?你叫他们抓我他们就抓我吗?县庶民议政主任也不是你个人的主任,你叫他开会他就开会吗?哪有你这样的逻辑思维!我走南闯北三十年,第一次遇到‘地级市’中级法院竟然还有你这类素质如止‘弱智’的穿制服的母(女)法官!” “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 对“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如是说!
“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与“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 “黄花桂枝(女)的第二轮“唇枪舌战”,历时三个多小时,最后还是以“协调未果”不欢而散。
[远景、近景加特写][旁白] 当从野战军第640集团军机关调入的“政法处”处长“窦军潘燕”任“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之职的上半年期间,“地级市”中级法院女法官“黄花桂枝”与“窦军潘燕”先后进行了三次从“唇枪舌战”到动用“兵”力的“pk”较量!第三次是在“东西富裕县”兵役局办公楼临街的马路旁!
时间一晃又过了三个月。又是一个周一的上午九点钟,“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 率三名男法官,来到了“东西富裕县”兵役局办公楼兵役局长“窦军潘燕”的办公室。“东西富裕县”兵役局办公楼东西向临街的马路旁。开发商“孙大密文”领着十余名民工,运来一些水泥、沙子、红砖等建筑材料,聚在一起不时粗音细语的议论纷纷!
“‘窦军潘燕’局长,这是县房管所“彪”所长按xyzj年9月xy日(54号)‘判决书’为原告办的房产证!今天,原告房产证上的兵役局办公楼“东西向一层”5间(套)办公室你必须马上给我‘腾’出来交给原告!今天我走的是‘强制执行’的法律程序。原告己给我找了十多个民工在楼下等候,协助这三名法官,将你们办公楼一层东侧走廊用砖封死。哪5间办公室以后就归原告所有。再告诉你‘窦军潘燕’局长,如你今天再次阻拦,我可真的要以‘防碍公务罪’起诉你。” “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对“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如是说的同时,递给了兵役局长“窦军潘燕”一个私有房产证。区别公有与私有房产资源的证书。一看房产证封面印没印“私有”两个字就清楚。兵役局长“窦军潘燕”打开房产证一看,产权人一栏真的是建筑商“孙大密文”。房屋座落号是兵役局办公楼“东西向一层”5间(套)办公室。面积(含走廊)为252、5平方米。兵役局长“窦军潘燕”拿着“黄花桂枝(女)”交给他的这份印有“私有”字样的房产证,心情非常悲愤!“窦军潘燕”心想,如今这世道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法官执法不依法办案究竟归谁来管?兵役局好好的一栋大楼,就让她们采用非法手段给瓜分了!这天下究竟还有没有管无所作为的法官的官!兵役局长“窦军潘燕”拿着“黄花桂枝(女)”交给他的这份印有“私有”字样的房产证,心情悲愤到了极点!“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怎么就能轻意的批准她们办房产证呢?一栋整楼,如今出现公、私两个产权证。将来的土地费用究竟归谁?这房产(办公室)抵押价格公平吗?她们根本就没走过由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评估、拍卖的法律程序!出售公有资源,县统领(县长)岂能让她们随意掌控?我虽然来“东西富裕县”时间不长,但据我观察,现任“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的高锡尉,几次在常委会上的发言,水平很高。法规意识很强!他不可能将兵役局整栋大楼交给我们管理使用的同时。在不与我们通气(打招呼)的前提下。就行使职权将其中的五间办公室卖了!兵役局长“窦军潘燕”拿着“黄花桂枝(女)”交给他的这份印有“私有”字样的房产证,心中反复琢磨:县统领(县长)交给我的是整座楼的房产证。如今,县统领(县长)又将其中的一部分分割出去,怎么也得给我打个招呼;同时,还得将兵役局原有的房产证面积改过来;还得为兵役局找其它办公室。我至今未接到过县统领(县长)本人或办公室有关人员关于县统领(县长)同意用兵役局办公楼抵押还债的通知。兵役局长“窦军潘燕”拿着“黄花桂枝(女)”交给他的这份印有“私有”字样的房产证,越来越感觉到“黄花桂枝(女)”办理这份房产证在审批权限上(程序上)出了问题!她根本就没找过县统领(县长)或政府有关人员审批!“窦军潘燕”猜想,凭与“黄花桂枝(女)”前几次的接触,这个“弱智”的母法官。什么超越权限的事她可能都敢办!这份房产证,我猜测她不是走的正规的法律程序:改变县属公有房屋产权的性质,必须经县统领(县长)批准,房地产主管部门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否则,房地产主管部门擅自办理房屋产权证属违法行为。想到这些,兵役局长“窦军潘燕”立刻打电话找到现任“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的高锡尉,将“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拿着建筑商“孙大密文”拥有兵役局办公楼“东西向一层”5间(套)办公室房产所有权的房产证,正在兵役局“强制执行”的情况作了简要汇报。“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的高锡尉在电话中明确表示,房地产交易所所长未经他的批准,擅自办理“分割”兵役局办公楼的产权证书属违法行为。房证无效。他负责责成房地产交易所“彪”所长必须马上收回发出去的房产证。
兵役局长“窦军潘燕”放下电话后,就对“黄花桂枝(女)”如是说:对不起。黄花桂枝(女)庭长,这次我更不能配合你。刚才“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的高锡尉在电话中说的很清楚,你也听到了。你们办的这个房产证违背法律程序,等一会“彪”所长自己会收回房产证。你在楼下那些民工,如不快速撤走,我以‘少数动乱分子’搅乱部队办公(室)秩序的名义,立刻调“安保”应急分队,将他们赶走。
“你敢!真是无法无天。我现在走的是“强制执行”的法律程序。只要你阻拦,不管任何形式,都属于防碍执法。” “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对“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如是说!
兵役局长“窦军潘燕”,一边打电话及时将情况报告给上级“地级市”军方统领军分区雷公民司令员;一边打电话通知原在武器库站岗的“安保”应急分队立刻赶到兵役局办公楼前集合待命。事态发展到“一触即发”的白热化程度。
兵役局长“窦军潘燕”隶属的“地级市”军方统领军分区雷公民司令员当即将这起法院与军方即将发生群体‘械斗’的严重事件,直接报告给了洞庭湖直辖区龙王爷玉龙。玉龙当即领着我直接去了“地级市”法院所在地,并决定在“地级市”法院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一次临时紧急会议。参加临时紧急会议的人员为:“地级市”军方统领军分区雷公民司令员;“地级市”地方统领陈丙坤市长;“地级市”法院李庭秀院长;“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高锡尉;“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
“地级市”法院李庭秀院长在参加临时紧急会议前,及时打电话终止并撤回了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的“强制执行”行为。
在玉龙主持召开的临时紧急会议上,玉龙与我及到会的地级市“军地”双方最高统领、“地级市”法院李庭秀院长;都听取了“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关于这起军方与法院两个公职部门之间发生争执的来龙去脉!“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高锡尉作了补充说明。因为,房管所长未经他同意擅自越权办理分割公有资源的房产证,县长应承担对下属管理不力、用人失察的责任。会后。“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高锡尉及时调换了房管所所长的人事安排!
“地级市”地方统领陈丙坤市长在会上发言说:发生军方与法院两个公职部门之间的这起争端事件。主要责任在我们地方政府。正如“窦军潘燕” 局长所言。“东西富裕县”兵役局发生的这起债务时间,是县级单位兵役局归地方政府单一管理期间。两年前,县级单位兵役局改为“军地”双重管理体制时,军方总部与地方最高政府联合发文中,明确规定原兵役局的债务不得移交军方。“东西富裕县”兵役局前任局长王光荣,以“瞒上骗下”的欺诈手段,连人带债“混入”了军方,给军方增添了许多不该发生的麻烦!高(锡尉)县长。这次会议后,你要组织政府机关人员,与“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重新组织交接。将原局长王光荣遗留的债务全部(本金653万元;加上几年的利息已超过千万元)接过来!李(庭秀)院长(地级市法院院长),通过这起事件,反映你们平时对法官队伍人员素质的培训力度欠缺!正如“窦军潘燕” 局长所言,你们堂堂的 “地级市”中级法院,竟有如此“低能弱智”的法官,不仅说些与法官身份不着边际的语言;而且还能做出许多执法违法的事件来。一个执行庭的庭长,就能强迫房地产交易所(彪)所长不经县长批准擅自越权办理公有资源变为私有财产的房地产证书!如此‘法比权大’、执法违法的法官,市、中两级法院大有人在。会后。你要组织本院及下属法院的法官进行岗位培训。每三年要严格进行法官资职等级考核。不合格者要及时调换岗位。别让个别滥竽充数的“弱智”者影响整个法官队伍的形象!
玉龙主持召开的这次紧急会议后,“地级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庭秀率先对本市法官进行三年一次的资职考核。他们的经验做法首先被洞庭湖直辖区高级法院采纳并在全区施行!尔后被最高法院在法院系统全面推行。并成为一种制度固定了下来。当事者执行庭庭长“黄花桂枝(女)”当天回法院后,她就接到了院办公室主任的通知。根据院长指示,你明天可以不来上班了,(提前退休)在家休息,平平安安的渡过女性更年期。这是后话,暂且不论!
玉龙听了“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关于这起争执事件的介绍;“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高锡尉的发言;“地级市”陈丙坤市长的发言;最后玉龙发言说:我说三点意见:一是取消(公职人员)福利分房的规定,实行住房商品化;统一住房补贴标准,集中管理住房“公积金”。陈(丙坤)市长、高(锡尉)县长,我们洞庭湖直辖区今年首先在你们市、县试点,明年在全区施行。
这起案例说明,原兵役局长王光荣当年试行的“半福利建房半集资建房的模式行不通!结合兵役局宿舍楼下一步还款的事例,你们可对全市、县原福利(包括半福利)分房的宿舍楼(包括平房住宅),全部进行出售产权的改革试点!将原来公有部分的房产所有权全部出售给个人,成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对已建成的房屋,政府只收材料和人工费用,不收土地费。“东西富裕县”兵役局宿舍楼原本收取个人50%的建筑材料费和人工费,通过住房制度的改革,收回原单位补贴的50%款项还给建筑商“孙大密文”。二是成立“公有资源”职能管理机构。以市、县为单位,集中管理土地、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退休养老保险金等。以后新建商品房由政府“公有资源”职能管理机构负责收缴开发商的土地费。原公有资源部分的土地、水域、房产的出租出售均由“公有资源”职能管理机构负责!防止公有资源变相成为个人私有财产。三是划分公有资源共享区。各市、县对本辖区的土地(包括山地、沙漠、沙滩)、水域(包括江河、湖泊、海洋),要统一规划区分为工业加工区、农牧养殖区、人口居住区、水源保护区、生态(森林)保护区、观光旅游区、院校教学区、科研保护区、军营警戒区等。历届政府审批新建项目时,必须按规划的区域审批。确保本辖区有限的公有资源能合理充分利用。让绝大部分老百姓子子孙孙受益!严禁随意开发山地乱建商品房;严禁随意移山填湖(海)乱建商品房;严禁随意改变江河水系的(通道)流向乱建商品房!最后提一点要求。就是各级干部在住房等制度改革中。要向“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学习,竭力维护公有资源!要经得起色权财的诱惑。别让公有资源变相流失。玉龙主持召开的这次紧急会议后,地级市和“东西富裕县”当年就出台了一系列住房、医疗、养老等政策。如对公职人员实行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每月按个人工资的15%(比例为:个人占30%;单位补70%)存入个人帐号。县、市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集中统一管理!“住房公积金”从公职人员上班当月开始从工资发放中扣除统一上缴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购房和房屋维修。公职人员到了正常退休年龄时,可一次性支取“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再补贴个人15%总额中的70%哪一部分。过了两年,洞庭湖直辖区全部推广施行。又过了几年,整个天庭都推广了洞庭湖直辖区的经验做法。玉龙通过处理军方与法院两个公职部门之间的争执。从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关节点,并研究制定政策,让惠及民生的公有资源分享给众多的庶民百姓!他的意识比我们同龄人要超前5至10年!
玉龙元帅曾说过,我们当统领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三品以上的执政主官,解决问题不能光想到“拔款、派人支援、组织人员捐献财物”哪些事物性工作!我们要从发生的问题中,寻找根源,寻找解决发生问题的办法。我们做统领的主官,特别是有制定颁发政策和政令权限的省(直辖)市主官,解决问题不是仅靠拔款送物哪样简单!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凭政策、凭法规。只有颁发好的政策,才能解决庶民百姓当前需要解决的难题;只有颁发好的法规。才能引导、引领并保障庶民百姓长期享受阳光生活!
玉龙元帅曾说过,‘公职部’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利益之争。‘公职部’之间发生利益之争的原因,既是小团体主义的狭隘思想在作怪,更是行业统领主官徇私贪贿的私心在作怪。他们在制定政策法规条款中,弹性太强,标准模糊,隐性太多,人为的误导民众去从事损公肥私的暗箱操作行为。比如,对一起犯“**妇女”流氓罪的刑事犯罪案件,同是本案参与并犯下同样情节的犯罪事实的三人,法院依照原有的法律条款可定罪5至7年,对送过重礼的犯罪者定罪5年;对送过小礼的犯罪者定罪6年;对没送过礼的犯罪者定罪7年。这种弹性的标准,就是误导、引导、鼓励民众去送礼!政府‘公职部’出现争执时,肯定有一方在维护公众利益;有一方在维护本行业的利益!因为他们都是用代表政府‘公职部’自己制定的条款在打官司!在争执!在从事“**老母猪”式的争端——花公家的钱财;耗自已的(时光)寿命!(歇后语:“乱搞”“瞎胡闹”天子岗地区方言:“纯扯机八蛋”)
女龙王爷唐春兰如是说:我想来想去,还是玉龙刚来任职的头一年,他超出常人的思维定式,别出心裁的处理三件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强权裁决遗留案”“沉默抡粮事件”“张扬休闲星期天”,给我印象最深!从此,我为人处事的言行,便开始朝着天庭统领集团常委们认可的方向转变!
现在我再说说玉龙“沉默抡粮事件” 的连锁效益。(2014-3-31写作于浙江桐乡市屠甸街道星园小区183号)
欲知后事如何,请继续阅读vip第十六章第十二节(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