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八章 白衣少女
坎德听到笨这么说,顿时激动了起来,“主人,您说的是真的么?老奴真有可能再进一步么?”
“只要你乖乖服用了丹药,以后我再炼出一些丹药来提高你们的实力,你一定能够进入半神境界的。”笨说到。
听笨这么说,坎德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以前是半神境界,后来在三千年前的一次战斗中受伤,跌落到了传奇境界,后来就一直困在传奇境界,没有能再提升过。
现在笨居然说会炼出让他提升境界的丹药,他真激动了。
“吃吧,少谁的丹药都不能少你的。这些丹药也许很珍贵,但是在我眼里却什么也不是。”笨撇撇嘴,说到。
听到笨这么说,坎德才收下了笨手中的丹药,然后服用了下去。
这个时候,格里和家文看到坎德服用了丹药,他们也一下把丹药仍进了嘴巴里。
笨也把一颗丹药送进了轻雪的嘴巴里。轻雪砸吧了砸吧嘴巴,说到,“真好吃,哥哥,好象糖果一样。”
丹药刚进入嘴巴里,就散发出一股芳香,然后变成一股热流,流进了胸腹之间。再接着,他们四人就感觉到身体似乎象火烧一样,但是烧得十分舒服,似乎有什么东西顺着皮肤,被这火烧出了他们身体。
这个时候,笨看到坎德四人身体渗出了不少黑色的东西,这些东西顺着皮肤渗出,还有股臭臭的味道。笨就知道四人洗经伐髓成功了。
四人看着自己皮肤渗出的黑色东西,十分惊讶,尤其是轻雪,“哥哥,我身体里怎么有这么多脏东西啊。”
加文和格里也怪叫到,“是啊,身体里怎么有这么多脏东西,太让人惊讶了。”
只有坎德还算镇静,“主人,这药的效果也太好了,真的把身体内的杂质都弄出来了。”
“当然,也不看看是谁炼制的丹药呢。坎德,你们三人回你们的小木屋去清洗吧。”笨对坎德三人说到,然后又对轻雪说到,“轻雪,去洗手间清洗下你身上的脏东西。”
这个时候,坎德三人也才发现自己的样子似乎很不文雅,“老奴告退。老奴告退。”
坎德就带着加文和格里回他自己的小木屋去了。
而轻雪也进入洗手间清洗自己身上的脏东西。
没有过多长时间,四人就清洗好了,还重新换了衣服,回到了桌边。
“笨,这丹药的效果也太好了,我感觉身体轻松了很多,修炼的时候,再汇集暗影能量似乎不费什么劲了。”加文说到。
“是的,从来没有感觉身体这么好过。连听觉,视觉都变好了很多。”格里说到。
“老奴感觉身上的暗伤似乎也好了不少。这药太神奇了,主人,我们几人一定要保密啊。不然会给主人您带来麻烦。毕竟这样改善资质的丹药,太令人震惊了,谁不想要呢?”坎德说到。
“是,我们一定会保密的。”加文和格里说到。
轻雪也点了点头,“我谁都不说,谁都不告诉,即使是和我关系最好的凯西。”
笨抚摩了抚摩轻雪绿色的头发。经过洗髓以后,轻雪的头发更柔顺了。摸起来非常舒服,好象最好,最柔顺的绸缎一样。
“好了,以后我还会炼制出来一些更好的丹药来提升你们的实力。希望你们各自都能尽快更进一步。”笨说到,“现在,你们都去休息吧,我也准备休息了,然后明天出发去野蛮人高原。”
“好的。”坎德三人点了点头,就离开了。
轻雪也很乖地上了床,准备睡觉。
笨一闪身又进入了彼岸王冠。这次他进入彼岸王冠可不是为了休息或者修炼的,他是准备好好研读研读休谟的书。
把休谟的《自然宗教对话录》和《人类理解研究》取出来,笨就开始在彼岸王冠的别墅里研读了起来。
花费了三十天时间,把这两本书读了大概有十多遍,确信自己已经完全吃透了这两本书,笨才重新开始修炼起来。
不知道去野蛮人高原会碰到什么,所以能多提升一分实力就多提升一分。
过去了一百天,小萝丽又来喊醒正在修炼的笨。笨闪身就出了彼岸王冠。
在小木屋里,轻雪已经起床了,坎德正在准备早餐。格里和加文已经开始在小木屋外修炼起了武技。
早上的阳光看起来那么热烈,那么温暖,让人觉得内心好象充满了希望。格里和加文就是这样,他们终于确定自己没有跟错人了。
坎德就更不用说了,他对自己的暗伤能够完全好,在职业道路上能更进一步充满了信心。
笨出了彼岸王冠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景象。
细细地吃完早餐,笨就告别了轻雪等人。虽然他们很想陪着笨去,但是坎德需要照顾轻雪,格里,加文等级太低,他们只好让笨独自上路了。
笨又去了魔法塔带了一只蛮牛王,就离开了帕里斯城,向野蛮人高原行去。
越往北方行进,天气越是寒冷,人们的穿着也起了不少的变化。开始在帕里斯城,人们都是单衣单裤,但是快到野蛮人高原的地方,人们已经穿上了棉衣。
当然这点寒冷是影响不到笨的,到达了圣阶早就可以寒暑不浸了。
道路上倒也安全,虽然笨还是隐藏了实力,但是多数人看到笨身下的蛮牛王也不敢上来寻事,挑衅。笨就骑着蛮牛王,自在的行路着。
这天,笨已经行到了边境,在边境上有一个小镇,这个小镇虽然很小,但是连接着雄狮帝国,野蛮人高原,冰封帝国三个国家,所以还是比较繁华的。
经过了这个小镇,继续往西北,就是野蛮人高原,往北就是冰封帝国。根据帕昂院长提供的信息,休谟爵士的遗迹应该在野蛮人高原的中部。就是说到了这里,笨还要再赶几天路。
让蛮牛王呆在外边的马槽边,笨走进一家小酒馆,准备在酒馆里吃点东西,喝点麦酒,然后稍作休息。
在酒馆里还是有不少冒险者的。这些人或者去野蛮人高原,或者已经从野蛮人高原满载而归。都在酒馆里吃喝着。
自从在风雷大陆喝过麦酒之后,笨就喜欢上了这种酒精浓度不是很高的酒。喝起来有点甜,有点冲,非常好喝。
笨要了一大杯麦酒,要了一盘土豆炖牛肉,一块白面包,就坐在一个空桌边吃喝了起来。
正在这个时候,门口的风铃响了起来,一个穿着白色皮毛大衣的少女走了进来。这个少女穿着不知道什么动物皮毛做成的大衣,内里也是穿着白色的长袍,看起来好象一个魔法师。
少女的面孔看起来非常娇嫩,粉红的嘴唇嘟噜起,非常诱人。皮肤是粉白色,被她身上白色的大衣映衬得更加雪白。
虽然穿着着很厚的衣服,但是仍然能让人感觉到她衣服下的玲珑的曲线。
看到少女进来后,酒馆里马上安静了下来。那些冒险者都盯着这个少女看了起来。因为这个少女真太美丽了。虽然这样美丽的少女其实在其他地方也能见到,但是这样的一个美丽的少女单身出现在这个小镇的酒馆里,就太让人惊讶了。
少女进来后,点了一些东西,就坐了下来。
没有多长时间少女点的东西就被端上来了。其中竟然也有一杯麦酒。少女拿起杯子就喝起了麦酒,谁想她刚喝了一口,就被麦酒很冲的味道给呛住了,然后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其他冒险者看到这样的少女,都哄笑了起来,少女的脸顿时红了,“笑什么笑?没有见过别人喝酒么?”
“小丫头,第一次喝酒吧?”其中一个冒险者说到。
“小丫头,一定是背着家人偷跑出来的……”另外一个冒险者说到。
少女脸上顿时流露出恼怒的神色。
“只要你乖乖服用了丹药,以后我再炼出一些丹药来提高你们的实力,你一定能够进入半神境界的。”笨说到。
听笨这么说,坎德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以前是半神境界,后来在三千年前的一次战斗中受伤,跌落到了传奇境界,后来就一直困在传奇境界,没有能再提升过。
现在笨居然说会炼出让他提升境界的丹药,他真激动了。
“吃吧,少谁的丹药都不能少你的。这些丹药也许很珍贵,但是在我眼里却什么也不是。”笨撇撇嘴,说到。
听到笨这么说,坎德才收下了笨手中的丹药,然后服用了下去。
这个时候,格里和家文看到坎德服用了丹药,他们也一下把丹药仍进了嘴巴里。
笨也把一颗丹药送进了轻雪的嘴巴里。轻雪砸吧了砸吧嘴巴,说到,“真好吃,哥哥,好象糖果一样。”
丹药刚进入嘴巴里,就散发出一股芳香,然后变成一股热流,流进了胸腹之间。再接着,他们四人就感觉到身体似乎象火烧一样,但是烧得十分舒服,似乎有什么东西顺着皮肤,被这火烧出了他们身体。
这个时候,笨看到坎德四人身体渗出了不少黑色的东西,这些东西顺着皮肤渗出,还有股臭臭的味道。笨就知道四人洗经伐髓成功了。
四人看着自己皮肤渗出的黑色东西,十分惊讶,尤其是轻雪,“哥哥,我身体里怎么有这么多脏东西啊。”
加文和格里也怪叫到,“是啊,身体里怎么有这么多脏东西,太让人惊讶了。”
只有坎德还算镇静,“主人,这药的效果也太好了,真的把身体内的杂质都弄出来了。”
“当然,也不看看是谁炼制的丹药呢。坎德,你们三人回你们的小木屋去清洗吧。”笨对坎德三人说到,然后又对轻雪说到,“轻雪,去洗手间清洗下你身上的脏东西。”
这个时候,坎德三人也才发现自己的样子似乎很不文雅,“老奴告退。老奴告退。”
坎德就带着加文和格里回他自己的小木屋去了。
而轻雪也进入洗手间清洗自己身上的脏东西。
没有过多长时间,四人就清洗好了,还重新换了衣服,回到了桌边。
“笨,这丹药的效果也太好了,我感觉身体轻松了很多,修炼的时候,再汇集暗影能量似乎不费什么劲了。”加文说到。
“是的,从来没有感觉身体这么好过。连听觉,视觉都变好了很多。”格里说到。
“老奴感觉身上的暗伤似乎也好了不少。这药太神奇了,主人,我们几人一定要保密啊。不然会给主人您带来麻烦。毕竟这样改善资质的丹药,太令人震惊了,谁不想要呢?”坎德说到。
“是,我们一定会保密的。”加文和格里说到。
轻雪也点了点头,“我谁都不说,谁都不告诉,即使是和我关系最好的凯西。”
笨抚摩了抚摩轻雪绿色的头发。经过洗髓以后,轻雪的头发更柔顺了。摸起来非常舒服,好象最好,最柔顺的绸缎一样。
“好了,以后我还会炼制出来一些更好的丹药来提升你们的实力。希望你们各自都能尽快更进一步。”笨说到,“现在,你们都去休息吧,我也准备休息了,然后明天出发去野蛮人高原。”
“好的。”坎德三人点了点头,就离开了。
轻雪也很乖地上了床,准备睡觉。
笨一闪身又进入了彼岸王冠。这次他进入彼岸王冠可不是为了休息或者修炼的,他是准备好好研读研读休谟的书。
把休谟的《自然宗教对话录》和《人类理解研究》取出来,笨就开始在彼岸王冠的别墅里研读了起来。
花费了三十天时间,把这两本书读了大概有十多遍,确信自己已经完全吃透了这两本书,笨才重新开始修炼起来。
不知道去野蛮人高原会碰到什么,所以能多提升一分实力就多提升一分。
过去了一百天,小萝丽又来喊醒正在修炼的笨。笨闪身就出了彼岸王冠。
在小木屋里,轻雪已经起床了,坎德正在准备早餐。格里和加文已经开始在小木屋外修炼起了武技。
早上的阳光看起来那么热烈,那么温暖,让人觉得内心好象充满了希望。格里和加文就是这样,他们终于确定自己没有跟错人了。
坎德就更不用说了,他对自己的暗伤能够完全好,在职业道路上能更进一步充满了信心。
笨出了彼岸王冠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景象。
细细地吃完早餐,笨就告别了轻雪等人。虽然他们很想陪着笨去,但是坎德需要照顾轻雪,格里,加文等级太低,他们只好让笨独自上路了。
笨又去了魔法塔带了一只蛮牛王,就离开了帕里斯城,向野蛮人高原行去。
越往北方行进,天气越是寒冷,人们的穿着也起了不少的变化。开始在帕里斯城,人们都是单衣单裤,但是快到野蛮人高原的地方,人们已经穿上了棉衣。
当然这点寒冷是影响不到笨的,到达了圣阶早就可以寒暑不浸了。
道路上倒也安全,虽然笨还是隐藏了实力,但是多数人看到笨身下的蛮牛王也不敢上来寻事,挑衅。笨就骑着蛮牛王,自在的行路着。
这天,笨已经行到了边境,在边境上有一个小镇,这个小镇虽然很小,但是连接着雄狮帝国,野蛮人高原,冰封帝国三个国家,所以还是比较繁华的。
经过了这个小镇,继续往西北,就是野蛮人高原,往北就是冰封帝国。根据帕昂院长提供的信息,休谟爵士的遗迹应该在野蛮人高原的中部。就是说到了这里,笨还要再赶几天路。
让蛮牛王呆在外边的马槽边,笨走进一家小酒馆,准备在酒馆里吃点东西,喝点麦酒,然后稍作休息。
在酒馆里还是有不少冒险者的。这些人或者去野蛮人高原,或者已经从野蛮人高原满载而归。都在酒馆里吃喝着。
自从在风雷大陆喝过麦酒之后,笨就喜欢上了这种酒精浓度不是很高的酒。喝起来有点甜,有点冲,非常好喝。
笨要了一大杯麦酒,要了一盘土豆炖牛肉,一块白面包,就坐在一个空桌边吃喝了起来。
正在这个时候,门口的风铃响了起来,一个穿着白色皮毛大衣的少女走了进来。这个少女穿着不知道什么动物皮毛做成的大衣,内里也是穿着白色的长袍,看起来好象一个魔法师。
少女的面孔看起来非常娇嫩,粉红的嘴唇嘟噜起,非常诱人。皮肤是粉白色,被她身上白色的大衣映衬得更加雪白。
虽然穿着着很厚的衣服,但是仍然能让人感觉到她衣服下的玲珑的曲线。
看到少女进来后,酒馆里马上安静了下来。那些冒险者都盯着这个少女看了起来。因为这个少女真太美丽了。虽然这样美丽的少女其实在其他地方也能见到,但是这样的一个美丽的少女单身出现在这个小镇的酒馆里,就太让人惊讶了。
少女进来后,点了一些东西,就坐了下来。
没有多长时间少女点的东西就被端上来了。其中竟然也有一杯麦酒。少女拿起杯子就喝起了麦酒,谁想她刚喝了一口,就被麦酒很冲的味道给呛住了,然后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其他冒险者看到这样的少女,都哄笑了起来,少女的脸顿时红了,“笑什么笑?没有见过别人喝酒么?”
“小丫头,第一次喝酒吧?”其中一个冒险者说到。
“小丫头,一定是背着家人偷跑出来的……”另外一个冒险者说到。
少女脸上顿时流露出恼怒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