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很急,像是离弦的箭破空而来的声音,我睁开眼睛,视线中一个小黑点越来越近,我在这电光石火的一瞬间还优雅的皱了一下眉头——这个梦也太真实了,可以闻到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烟灰味道……
“兰迪!”一个黑影忽然就出现在我面前,举起一面——呃,盾牌?只听见金属撞击让人牙酸的声音,我眼睁睁的看着挡在离我的鼻子不到一公分距离的钢盾被砸出一个尖锐的凸起。
救了我的那个人像他来的时候那样嗖的一下又不见了,也让我终于有机会近距离的感受我所身处的超现实梦境,乖乖,这也太真实了!
很显然这是一处战场,从厮杀在一起武士的面部特征和装束看,肯定不是中国的,华丽丽的黑森林布景像是某个当红的中世纪题材美剧,那参天的大树,摸上去连树皮的手感都跟真的一样;耳边各种各样嘈杂的声音,马匹的嘶叫,刀剑的碰撞,羽箭极速飞行撕裂空气,临死的人歇斯底里的惨叫,各种命令传递的叫喊声,无不显示出美国电视剧工作者们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以及精益求精的业务追求,怪不得人家连电视剧都拍的比我们好,不服实在是不行。
不过现在问题就出来了,话说我是怎么来到了这里?真人梦想秀?不过虽然我脑袋还有一点迷糊,但是还清晰的记得就在数个小时前,我按部就班的关上电脑洗脸刷牙睡觉,连当日的nba比赛集锦都没看,本打算一梦好长时间,怎料睁开眼就是厮杀生死?这玩笑开大了,因为我已经判断出我现在不是在梦里,皮肤真实的触感暂且不论,我刚刚用腰带上的匕首割了自己的手指!奶奶的,真疼!这是真的!
作为一名跨世纪的五好青年,我清楚的为自己总结出了如下几个结论:第一,我穿越了;第二,我好像真的穿越了;第三,没有第三!我就是穿越了!很好,现在一切都清楚了,我从二十一世纪的2012年成功的通过史蒂芬霍金先生预言过的时间虫洞来到了古代的某个时间,也许是某个平行宇宙,总之,从人们的穿着以及打架的方式来看,至少是在火药被发明出来以前;此地很悲催的不是中国,在相同时期可以具有此等文明程度的,不是伊斯兰世界就是欧洲,很明显,这里是欧洲,并且士兵们没有戴着电影里罗马武士的奇怪头盔,说明时间是在罗马帝国崩溃之后和文艺复兴之前,那么基本可以确定这个时代就是中世纪;最后一点很重要,在这场全民的穿越大潮中,我既不是理工学院的高材生,也不是熟知历史的书呆子,很遗憾,我的专业是汉语言文学,在中世纪的欧洲毫无用处,于是,我得出了结论:这是尼玛坑爹呢!
不过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伟大精神,我一面庆幸着在我发呆走神的这段时间里,没有哪个绅士想过要袭击我,一面拖着长剑到处寻找着——你以为是敌人?那你就错了——可以装死的地方,死人堆,倒毙的马尸,总之是可以掩藏住我这庞大的身躯就可以。
就在我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跑的时候,灵敏的第六感向我提示了危险,在我逃跑的道路上出现了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从他身上精美没有沾染血迹的铠甲来看,他要么是个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形的高手,要么就是和我一样在逃命的软蛋,我明智的选择了前者,因为他看到我,就像打了鸡血一样高喊了一声什么劳什子的口号就策马杀了过来。大哥!好歹报一下名号行不?
面对此情此景,我想到了很多,社会主义祖国和谐的生活、母亲做的热气腾腾的打卤面、岛国老湿们**的媚眼、对面公司的前台美女,当然,出现更多的是关于生或者死的思考——哎呀,我跑得没有马快,这次真是死定啦!
眨眼间,策马的骑士已经离我不到五步的距离,他平端长剑上冷冽的锋芒已经刺入我的毛囊深处,让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在以后平淡的生活中我屡屡回忆起这个冷战,它教会了我很多,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让我记得我还活着。
豁出去了!说时迟那时快,我矫健的低下身子,抽出刚刚割破手指让我明白自己不在梦中的匕首,使出吃奶的劲狠狠地刺入战马的胸膛——如果我捅的那个位置是胸膛的话,我高中的生物一直很烂,要不也不会去学文科。那匹看起来很嚣张的骏马发出一声耳不忍闻的哀鸣,在我的面前人立起来,长大的鼻孔贪婪的吸了最后一口空气,然后轰然倒下。
我就知道,命运是不会放弃我的,因为我手上有九个斗,从小大家都说我的命好,现在活生生的例子就摆在面前,那名衣甲华丽的骑士由于过于沉重的铠甲羁绊来不及脱身,被压在了死去的战马身下,此刻正惨惨的嚎叫着,似乎是摔断了几根肋骨。
“兰迪!”感谢这位老兄,从出场开始就一直不停的叫着这个名字,让我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你冲的太靠前了,敌人的骑士随时有可能包围我们的侧翼!”
这位老兄说话间跑到我身边,善意的提醒我,顺便看了一眼倒在我面前的骑士,然后我就听见了一声比杀猪还要难听的惊呼:“这是特里尔伯爵!”
“啥玩意?”我有点懵懂,不过懵懂的是我怎么神奇的听懂了他说的外语,看来我还是获得了穿越众们的一项被动技能——自来熟。
“我们赶快把他挪出来,敌人的骑士很快就要来了,不过只要我们手里有这张王牌,这场战争就已经结束了。”说着,他就拉着我费力的挪开战马的尸体,背着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的伯爵老爷离开了战场——谢天谢地,终于离开了!
战事算是告一段落,此刻的我正站在一顶行军大帐中,看着眼前脸上布满皱纹的老家伙滔滔不绝的在和被我俘虏的伯爵老爷辩论,或者是吵架?总之,伯爵老爷看起来很沮丧,最后垂头丧气的在一张写满密密麻麻字母的羊皮纸上签下了名字,随之帐篷里的骑士们都抽出长剑指天欢呼,那兴奋劲好像是刚看完一本道的最新电影,老家伙冲我挥挥手,那架势好像是要表扬我。
“勇者兰迪,你这头最好战的狮子,本来我以为战争还要再继续一段时间,想不到你竟然捉住了特里尔伯爵,做得好!”老家伙很熟络似的捶着我的肩膀,那手劲根本不像是他脸上所表现出来的那么苍老,“为了奖励你的勇敢,我决定把科尔伦的小城堡封给你做新的采邑,另外,你有优先挑选战利品的权力,希望你继续效忠伟大的阿登伯爵家族!”
在众人热切的眼神注视下我隆重的行了一个电影里常见的骑士礼节,转身出了大帐。外面残阳如血,营地里疲劳的士兵还在擦拭着自己的武器,我咬了咬嘴唇,向着这个未知的时代——狠狠地做了一个鬼脸!
“兰迪!”一个黑影忽然就出现在我面前,举起一面——呃,盾牌?只听见金属撞击让人牙酸的声音,我眼睁睁的看着挡在离我的鼻子不到一公分距离的钢盾被砸出一个尖锐的凸起。
救了我的那个人像他来的时候那样嗖的一下又不见了,也让我终于有机会近距离的感受我所身处的超现实梦境,乖乖,这也太真实了!
很显然这是一处战场,从厮杀在一起武士的面部特征和装束看,肯定不是中国的,华丽丽的黑森林布景像是某个当红的中世纪题材美剧,那参天的大树,摸上去连树皮的手感都跟真的一样;耳边各种各样嘈杂的声音,马匹的嘶叫,刀剑的碰撞,羽箭极速飞行撕裂空气,临死的人歇斯底里的惨叫,各种命令传递的叫喊声,无不显示出美国电视剧工作者们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以及精益求精的业务追求,怪不得人家连电视剧都拍的比我们好,不服实在是不行。
不过现在问题就出来了,话说我是怎么来到了这里?真人梦想秀?不过虽然我脑袋还有一点迷糊,但是还清晰的记得就在数个小时前,我按部就班的关上电脑洗脸刷牙睡觉,连当日的nba比赛集锦都没看,本打算一梦好长时间,怎料睁开眼就是厮杀生死?这玩笑开大了,因为我已经判断出我现在不是在梦里,皮肤真实的触感暂且不论,我刚刚用腰带上的匕首割了自己的手指!奶奶的,真疼!这是真的!
作为一名跨世纪的五好青年,我清楚的为自己总结出了如下几个结论:第一,我穿越了;第二,我好像真的穿越了;第三,没有第三!我就是穿越了!很好,现在一切都清楚了,我从二十一世纪的2012年成功的通过史蒂芬霍金先生预言过的时间虫洞来到了古代的某个时间,也许是某个平行宇宙,总之,从人们的穿着以及打架的方式来看,至少是在火药被发明出来以前;此地很悲催的不是中国,在相同时期可以具有此等文明程度的,不是伊斯兰世界就是欧洲,很明显,这里是欧洲,并且士兵们没有戴着电影里罗马武士的奇怪头盔,说明时间是在罗马帝国崩溃之后和文艺复兴之前,那么基本可以确定这个时代就是中世纪;最后一点很重要,在这场全民的穿越大潮中,我既不是理工学院的高材生,也不是熟知历史的书呆子,很遗憾,我的专业是汉语言文学,在中世纪的欧洲毫无用处,于是,我得出了结论:这是尼玛坑爹呢!
不过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伟大精神,我一面庆幸着在我发呆走神的这段时间里,没有哪个绅士想过要袭击我,一面拖着长剑到处寻找着——你以为是敌人?那你就错了——可以装死的地方,死人堆,倒毙的马尸,总之是可以掩藏住我这庞大的身躯就可以。
就在我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跑的时候,灵敏的第六感向我提示了危险,在我逃跑的道路上出现了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从他身上精美没有沾染血迹的铠甲来看,他要么是个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形的高手,要么就是和我一样在逃命的软蛋,我明智的选择了前者,因为他看到我,就像打了鸡血一样高喊了一声什么劳什子的口号就策马杀了过来。大哥!好歹报一下名号行不?
面对此情此景,我想到了很多,社会主义祖国和谐的生活、母亲做的热气腾腾的打卤面、岛国老湿们**的媚眼、对面公司的前台美女,当然,出现更多的是关于生或者死的思考——哎呀,我跑得没有马快,这次真是死定啦!
眨眼间,策马的骑士已经离我不到五步的距离,他平端长剑上冷冽的锋芒已经刺入我的毛囊深处,让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在以后平淡的生活中我屡屡回忆起这个冷战,它教会了我很多,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让我记得我还活着。
豁出去了!说时迟那时快,我矫健的低下身子,抽出刚刚割破手指让我明白自己不在梦中的匕首,使出吃奶的劲狠狠地刺入战马的胸膛——如果我捅的那个位置是胸膛的话,我高中的生物一直很烂,要不也不会去学文科。那匹看起来很嚣张的骏马发出一声耳不忍闻的哀鸣,在我的面前人立起来,长大的鼻孔贪婪的吸了最后一口空气,然后轰然倒下。
我就知道,命运是不会放弃我的,因为我手上有九个斗,从小大家都说我的命好,现在活生生的例子就摆在面前,那名衣甲华丽的骑士由于过于沉重的铠甲羁绊来不及脱身,被压在了死去的战马身下,此刻正惨惨的嚎叫着,似乎是摔断了几根肋骨。
“兰迪!”感谢这位老兄,从出场开始就一直不停的叫着这个名字,让我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你冲的太靠前了,敌人的骑士随时有可能包围我们的侧翼!”
这位老兄说话间跑到我身边,善意的提醒我,顺便看了一眼倒在我面前的骑士,然后我就听见了一声比杀猪还要难听的惊呼:“这是特里尔伯爵!”
“啥玩意?”我有点懵懂,不过懵懂的是我怎么神奇的听懂了他说的外语,看来我还是获得了穿越众们的一项被动技能——自来熟。
“我们赶快把他挪出来,敌人的骑士很快就要来了,不过只要我们手里有这张王牌,这场战争就已经结束了。”说着,他就拉着我费力的挪开战马的尸体,背着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的伯爵老爷离开了战场——谢天谢地,终于离开了!
战事算是告一段落,此刻的我正站在一顶行军大帐中,看着眼前脸上布满皱纹的老家伙滔滔不绝的在和被我俘虏的伯爵老爷辩论,或者是吵架?总之,伯爵老爷看起来很沮丧,最后垂头丧气的在一张写满密密麻麻字母的羊皮纸上签下了名字,随之帐篷里的骑士们都抽出长剑指天欢呼,那兴奋劲好像是刚看完一本道的最新电影,老家伙冲我挥挥手,那架势好像是要表扬我。
“勇者兰迪,你这头最好战的狮子,本来我以为战争还要再继续一段时间,想不到你竟然捉住了特里尔伯爵,做得好!”老家伙很熟络似的捶着我的肩膀,那手劲根本不像是他脸上所表现出来的那么苍老,“为了奖励你的勇敢,我决定把科尔伦的小城堡封给你做新的采邑,另外,你有优先挑选战利品的权力,希望你继续效忠伟大的阿登伯爵家族!”
在众人热切的眼神注视下我隆重的行了一个电影里常见的骑士礼节,转身出了大帐。外面残阳如血,营地里疲劳的士兵还在擦拭着自己的武器,我咬了咬嘴唇,向着这个未知的时代——狠狠地做了一个鬼脸!